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地下城的平常业务都是我一个人跑单帮,因此与庞贝的其他保镖仅仅数面之缘,并不相熟,当然文字杀手与吸血鬼庞除外。幽暗地域并不适合人族生存,只是这次的买卖非同小可,庞贝专门组织了一支小分队。八人的运送队伍,每人都背着比普通行囊大一倍的二百单位背包,挟带的抗腐蚀护具和成套的防魔首饰足够武装一支雇佣军的了,庞贝这回竟然舍得投资给我们每人买了一个这么大的背包,可见这批货物有多么重要。就是这样我仍然怀疑,这么大的阵仗其实也只是幌子,很难说吸血鬼庞身上还有没有其他引人入胜的玩意儿。
腐蚀只是一种亚毒性攻击,先伤护具再伤人,本身并不少见,大到二十米高的黑龙,小到手指大的黯虫都有办法腐蚀进攻,不过就我所知,黑龙或者九头蛇这种大BOSS的喷吐进攻确实能把玩家腐蚀的欲哭无泪,可是这种BOSS谁敢招惹?一般生物的腐蚀进攻根本可以忽略不计,难道说这批货物的买主想要拉大队去烧钱?幽暗地域中有一种名叫黯虫的群居生物,不过不是恐爪怪那种十几二十来只的小群,而是成千上万的大群。若论单个黯虫的能力,绝对可以在整个宿命中倒过来数,但是好汉架不住人多,特别是它们的腐蚀进攻,没有黑龙的酸液那么强的威力,但是一虫给你来一口,保证过不了三分钟你的铠甲就得消失,连修理的钱都省下了。
以前根本没有人敢去骚扰黯虫,可是随着地底玩家等级的提升,迈过二转大关的玩家零星出现,个儿把掌握大范围攻击魔法的术士去烧钱练级也就不稀奇了,不过一次定购这么多抗腐装备的主顾还真少见。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买护具可以理解为对抗黯虫的准备工作,那同时买这么多防魔首饰该怎么解释?黯虫可不会念咒,在我浅薄的知识中,既会魔法又有腐蚀效果的怪物就只有黑龙了。
这样的配置,如果每件装备的属性提高十倍,倒真像是去屠黑龙的架势,那样的护具才有能力抵抗黑色龙涎的酸性腐蚀,首饰也够资格应付龙语魔法,难道真有人想凭这样的货色去克拉克的巢穴送死不成?
我们一行八人不断穿越层层的蕈屋、石笋与钟乳石柱,尽量躲开人群,在纳邦德尔昏暗光芒照耀下,整个魔索布莱城沐浴在幽暗的妖火之中,地表最黑暗的夜晚也不过如此。
“到了!任务完成。”我轻喝一声,戒备的观察四周。在魔索布莱城中放松警惕可不是个好习惯,领路的任务已经结束,这个犄角旮旯背靠第四家族,费恩·;特拉巴家的山墙,周围全是石笋,倒是一处暗地伤人的好地方。
一阵鼓掌声从石笋后面传来,我不禁皱了皱眉,双手快速伸到增加黑暗特性的魔斗篷之下。黑暗精灵经常穿着的洛斯兽皮外袍和魔斗篷可以隔绝大部分热量的散发,在地下世界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隐身功能,虽然不能直接瞒过卓尔可以接收红外光的眼睛,但是躲在障碍物后面却绝难让人发现,这也是黑暗精灵拥有红外夜眼仍然频频遭到同类暗算的原因之一。
“好,好,很好。”一个长相还算周正的卓尔精灵带领手下从石笋后面转了出来,如果不是苍苍白发上打了两个小辫儿的话,也还看的顺眼。这群卓尔一字排开,庞贝脸上疑云顿起,退到野蛮人身后,地表住民们立刻做好战斗准备。
果然是他,欧布罗札家的杂种。
正文 第四章 逃跑之王
卓尔的暗杀艺术往往以寂静为依托,将匕首无声无息的划破仇敌的咽喉然后不声不响的离去才是黑暗精灵的行为准则,黑暗精灵讲究的是一个“静”字,无声移动的技能时刻傍身,魔索布莱城也因此显得静谧优雅,只有这个令人恶心的欧布罗札废物才会经常愚蠢的弄出多余的声响,还自以为多么潇洒。
来报仇的么?我心中冷笑,用力攥了攥刀柄。
我跟他们的仇恨不可能化解,不过并没拿他们几个当回事,这十几个人当中并没有欧布罗札第一高手索达拖夫,都是我的手下败将而已,其中七人还曾经命丧我手,就凭他们几个也来找场子?哼!比这更大的阵仗咱也七出七入来着,他算老几?一个被我挂掉两回的菜鸟法师而已。
这片地形并不利于群殴,再说由于PK损伤一半经验的关系,地表住民的等级普遍高于黑暗精灵,爱琳娜不算,我们七个人对上这群欺软怕硬之辈尚有自保之力,只是这种昏暗的条件下,不知道同伴们能发挥几成功力。哦,对了,我们二百个单位的背包里全是还没交易的装备,药品不多,这可有些麻烦!
“不要担心,庞贝先生,初次见面,埃尔格拉代表魔索布莱城第三家族欧布罗札向您致敬。”埃尔格拉微笑着说道,眼睛却不住向我瞥来。这个就会耍酷的二世祖说话还真是那么个意思,亮相儿亮的相当成功,不了解他的人一定会被他这番……等等!他刚才说什么?
“帕……帕斯奎尔先生是您的同僚?”庞贝跳下蜥蜴,小心的问道。
二世祖捋了捋头发,漫不经心的说道:“完全正确,帕斯奎尔先生无法前来,让我代他向您问好。”
“这与我们的约定不合!”庞贝愠道,“我很信任帕斯奎尔先生……”
“这不重要,只要金币不会说谎就足够了,你说是么,庞贝先生?”埃尔格拉盛气凌人的说道,“还有,凯纳芬家族的狗熊也在这里,真是太巧妙了,赞美罗斯!”说话间眼中闪过仇恨的光芒。
虽然我并没有直接说出砍过这位买家两次,吸血鬼庞还是通过队聊频道大致了解了欧布罗札家族对我的仇恨,闻言立刻郑重其事的说道:“你们的恩怨与我的生意无关。”言罢带头躲在一边。
奶奶的!果然是他的风格。随他而来的五男一女立刻闪到一边,只剩下文字杀手怔怔的戳在那里,左观右望,不知如何是好,而我则站在野人身后,一件件掏出背包里的抗腐蚀护具和防魔装备扔在地上。反正这次运输庞贝亲自压阵,没有让我事先把钱压给他,你不仁,别怪我不义,交易的事情拖泥带水,干架之中,恕不奉陪。至于这些破玩意是让人吞了,还是混战之中被人偷了,又或者你吸血鬼庞难得大方的送给什么人,都跟我没关系。
“狗熊先生又要断线逃跑了么?你们中国人还真是勇敢哪!就没有人愿意进行像样的决斗么?上次你一躲就是三天,一百二十小时不上线……”二世祖挑衅一样的望着我。
“先把你的胡子捋顺了再说话吧!手下~败将~何以言~勇~哉?”我抑扬顿挫的打断他道,脑袋一偏,看都不看他一眼。文字杀手闪到一旁,转过头去不好意思看我,让我很意外。我并不怪他,毕竟他现在吃着这碗饭,螃蟹让我意外的地方是他竟然不像以前那样冲动了,知道先想一想再做决定,我以前一直以为他的大脑退化了呢!
“嗯?—啊!”埃尔格拉见野蛮人闪开,却只看到我淡淡的虚影,再想攻击却已经迟了,“×;×;的!逃跑之王,我×;!这回看我不堵你这只狗熊一个月~~~!”虽然已经下线,埃尔格拉气急败坏耳的叫声仍然让人印象深刻,特拉巴家山墙散发出的热纹鳞鳞荡漾,黑暗中射出的弩箭凿穿了我下线留下的虚影,再早半秒就能将我留在战斗状态中,可惜的是即使再早半秒弩箭命中的也不会是我,而是文字杀手。埃尔格拉见我八风不动,安然下线,气的将手中权仗一把摔在地上,愤愤的道:“中国人,只知道逃避的民族!”
爱琳娜看着我下线的地方怯怯的问道:“杀手,霸斯特刚才说的话什么意思?哎~杀手?”
不战而逃?螃蟹根本没想到,血人杨辉竟然会逃跑,这还是那个绝不后退黑道大哥么?野蛮人刚想对埃尔格拉反唇相讥,却见正主儿消失在眼前,一时失神,被爱琳娜摇了两摇才醒过闷儿来,连忙答道:“噢,那句话就是说你是我的手下败将,凭什么跟我谈论关于勇敢的话题,明白了吧?”
“你们!”埃尔格拉气的手足颤抖,指着文字杀手说不出话来,庞贝连忙打开交易窗口。
正文 第五章 霸斯特
虽然“宿命”中的玩家无法检查别人ID,不过除非你永远不跟别人交流,否则姓名总会流传出去,特别是生活在同一城市之中。混迹地底三个月,魔城中的几千名玩家不能说识得多少,至少小半儿混了个脸儿熟,尤其是那些投生在大家族中的玩家或者各个家族的贵族男女,想不认得都不成。这些投生望族之人或者卓尔贵族自觉高人一等,平日里耀武扬威,飞扬跋扈,恶意PK如同家常便饭,比如刚才一伙儿人的第三家族欧布罗札,还有这批货物的买主帕斯奎尔所在的第二家族巴瑞森·;德安戈,反而是魔索布莱城的第一家族班瑞的族人比较老实,当然是比较而言。
魔城中的玩家关系错综复杂。只要不发生家族间的战争,本家的NPC主母、祭司实力再强也不会对玩家有什么帮助,可在黑暗精灵的故事背景之中,魔城的第二第三家族本身就是同盟关系,联手对抗班瑞家,这种情况在玩家之中也得以延续,因此如果单纯按照玩家数目评价魔城之中各大势力的能量,反而是欧布罗札和巴瑞森家组成的联盟实力最强。
魔索布莱城中进行的是对抗、联盟和背叛的游戏,若是哪天二三两家主母反目……值得期待!不过如今这两家几百号人打的火热,听说最近吵着要建帮立派,且不说建帮任务他们有没有实力完成,我就奇怪,在这满是隧道洞穴的地下世界中,他们不能在野外建立领地,建了帮派有什么实质作用?幽暗地域中稍微宽广一点的平整地段屈指可数,客观上刺激了某些人抢先建帮跑马圈地的欲望,可是这些黄金一样珍贵的土地怎么会不被利用?老BOSS们一个个筑巢的筑巢,下蛋的下蛋,乐在其中,怎能容许别人染指,难道……他们发掘出了可供利用的处女地不成?
魔索布莱城中各个家族出生的玩家数量比例根据排名决定,我的家族凯纳芬在魔索布莱城中排名十三,高不成来低不就,而我本人早就明了当大哥的甘苦,对游戏中的权势毫无兴趣,只想赚钱。我虽然不当大哥已经好多年,却不屑于巴结那些眼高于顶之辈,不论他们是本家贵族还是门阀之子,因此总是独来独往,再加上我实在说不上好的脾气,动手杀人等闲事尔。凭着真人PK的丰富经验以及绝不逞能之精神,我在游戏之中杀人无算却还真不曾被人拿住,不过直接后果就是得下逃跑之王的美名,无论走在哪里,都要时刻保持警惕。
不要小看逃跑,有许多人就是没有领会逃跑的真谛才命丧人手。血人已经消失了,杨辉却还在,受伤之后我的人整个变了,改行游戏产业的我早已经不像原来那样硬砍猛杀,而积累的无数的实战经验更指导着我的步伐。至于逃跑,那不过是为了在形势更有利的时候再度挑战敌人,血人虽然从不退后,但他曾经的敌人却教育了他应当如何把握时机。
二世祖被我屠过两回,仍然不长记性,开口闭口称我狗熊,难道他到现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