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根干干净净的钗子,款式素简,蛮讨我的喜欢。
忽而想起《定情诗》中的一句诗,“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这才总算回忆起来,这钗子是尹百濯送予我的。能送我钗子的人,也只有他了。他从前也尝试着送我一些繁复精美、价值不菲的钗钏,只是我都不收,也并不好。
一时心血来潮,别了玳瑁钗在发髻上,再将两盒胭脂进包袱里。
走之前,我决定再看一眼尹百濯。
无论他身在何处,我总是能不费吹灰之力地感应到他。
闭着眼睛七拐八拐,终于在一间房前停了下来。尹家宅子这样大,我走得有些累。
探了探里头熟睡之人确实是尹百濯后,念了个诀,人已在他的房中。
屋内黑鸦一片,连月光都吝啬扰他清梦。
我的眼睛素来是最好使的,甚至在滴光不见的藏经阁中,亦可以自如地看书。此刻,我那双好使的眼睛瞧见,尹百濯正仰卧着,睡态安详。
他好看的眸子乖乖地闭合着,长长的睫毛偶尔颤动一两下。喟叹一声,这厮安静的时候总是比聒噪的时候讨喜,虽然我生平没与几个男子甚熟识,不过我还是可以肯定,尹百濯一定是我此生中见过的最单纯最蠢笨且最让人又爱又恨的男子。
到底是不忍心打扰他,伸手取下头上的发钗,于黑暗中兀自端详一番,陡然生了缕不舍的情绪。这是他送我的唯一一件礼物,亦或是我接受他送的唯一一件礼物。哎……伊于胡底,我竟还把它忘在了抽手中许久。如今戴了,也不过区区两刻。
手指抚过凉滑的发钗,强迫自己卸下不舍的情绪,略一用力,将一根玳瑁钗折成两半。
我自然晓得他对我有情,奈何,我向来只把他当做知己好友,亦或是同福贵一样的弟弟。再则,我委实不是什么妻房的好人选。这样好的一个男子,单纯,真诚,善良,除了有钱,是的有钱,再没别的缺点。他值得更好的女子,而不是一个连自己是谁、是什么都不清楚的魔族女子。
一半钗子簪回发鬓,有些松垮,只得泻了发丝,重新将发绾好。
枕上人不知做了什么美梦,正露出一个满足而蠢兮兮的微笑。将另外半只发钗放在他的枕边,想了想又怕这厮睡觉不老实,被半截钗子划伤可就不好了,遂将钗子往床沿挪了挪。掂量掂量枕头与这厮的距离,点了点头。又不放心,还是抓着钗子,又往外挪了挪。
刚欲收回手,却被一只冒着热气的手一把抓住。
我吓了一跳,瞬间僵在原地,大气都不敢出,视线顺着紧紧抓着我的那只手,小心翼翼地爬上床上那厮。
谢天谢地,没对上一双睁着的眸子。
念个诀将自己的身子隐了?不可不可。倘若他恰巧于此时醒了,看见手里头抓着空荡荡的一只手,保不定会不会吓死。唔,若是趁机受个什么刺激,吓得精明了倒也是个好事不是?
思绪有些混乱,乃至跑偏,因我委实没有遇上过什么称得上突发事件的突发事件。好在他随即便翻了个身,我趁机变换出一个什么东西塞进他手里,见没吵醒他,这才敢松出这口气。
尹百濯睡得四仰八叉,十分豪迈,手上还抱着个娃娃。原来我随手变幻出并塞进他手里的东西是个娃娃。不由淌下几滴黑线,这画面,委实冲击我的视觉。
夏夜里热,这厮的寝衣穿得甚宽松,翻身间露出一面婀娜的肩头。我发誓,我绝不是贪图这厮美色才看上那么一眼的,我是一个正直的人。
尹百濯的肩头,有一个粉红色的胎记。
心里一悸,莫名的情绪瞬间封住了我的喉咙,涩涩的疼。
皱了皱眉头,施了一个安魂咒,才谨慎地凑上前去。
那个胎记缀在他的右肩上,看上去像个小小的咬痕。我不自觉地抬起手想要抚摸那个小小的胎记,肌肤相触的那一刻,却如同触电一般猛地收回了手。
无从知晓我的心慌得那样厉害究竟是为何。我笃定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胎记,可猛然间涌上心头的却是疼痛,疼痛如斯,痛到我几乎难以站立,紧紧攥住胸前的衣襟,心痛到几近晕眩。
眼前冲撞出一个绿裙女子狠狠咬上男子伟岸肩头的画面,我知道那是我的爹娘。闭紧双眸拼命摇着头,却是徒劳,那画面嵌在我的眼前,清晰而鲜明,有如前一刻才真真正正地发生在我的眼前一般。
碧绿衣衫的女子将黑衣男子的肩头咬得鲜血直流,男子却只是皱了皱眉头,连哼都未哼一声。她的声音如银铃般动听:“这是我给你的烙印,这样,即便日后你丢下我跑了,我也会凭着这个找到你。”
男子失笑,抚摸着她柔软的长发,道:“傻瓜,怎么会呢。我不会丢下你的。”
我觉得我是疯了。
胸中闷痛,我死死咬住嘴唇,逼迫自己不叫出声来。我感到痛,感到怕,感到无边的慌乱。死命掐着掌心,身子踉跄,颤抖地在心中念了个破碎不堪的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谓现在之法(2)
老柳树长长的柳叶拂过我的面颊,略微的痒。柳树,房舍,种着药材的花圃,一切的一切都那么熟悉而陌生。漆黑的夜色中,我听见我的砰砰狂跳的心跳声回荡在偌大的庭院中,我的背脊,已然被汗水打湿。
月亮被不知何时复又聚起的雾气笼了。即便它此刻没有雾气的遮掩,清辉濯濯,也无法再平复我的心情了。
少主教给我的秘诀,第二次失了效。
连施了几个咒,又心乱如麻,不免有些疲惫。捡了个石凳坐了,先前未喝完的荔枝酒还孤零零地摆在桌上。揭开壶盖,荔枝的清香飘散于空气中,酽了夜色。
这是我在人界经历的最糟糕的夜晚,亦是我此生最糟糕的夜晚。
连痕的造访,少主的误解,尹百濯的胎记。
以及,我的失控。
再及,我的去留。
那个胎记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不晓得。我只知道,它定是与我的爹娘有关。三百年来断断续续、忽明忽灭的属于他们的幻象,是支撑我活下去的信念。无论我是谁,是神是魔,亦或是半神半魔,我都得找到她。
种种又种种,使我的脑袋生疼不已。索性放弃了思虑,于空中摸出一个海碗来。奈何状态委实不好,变出来的是只缺了口的残次品。
酒入碗中,仰起头一口气咕嘟咕嘟尽数灌了下去。
这是我第一次用碗喝酒,有些新鲜,估摸也是第一个把果酒喝成这副野蛮德行的人。缺口的碗边划破了我的嘴角,酒水和着汩汩鲜血,沿着破碎的嘴角与碗的缺口淌了下来,在我的脖颈上蜿蜒出狰狞的痕迹,停在缟白的衣领上,晕开绯色的酒渍。
粗鲁地把衣襟上多出来的一抹绯红生生扯下,捧着一帛布帛,略略癫痴,喃喃道:“我同你一样……我也是这个世界上所不承认的存在呢。就像你一样,你原先是那么高贵的正红,却不情愿地被酒混合成了如此难看的绯红,此后便再成不了嫁衣,委实可怜。我啊,虽然也不是什么高贵的人,但是,”为自己斟着酒,嘴角咧得发痛,却依旧笑着道:“我一点都不想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一点都不想。”
酒与血怎么能交融呢?它们一并流下的后果便是,原本清香的荔枝酒染上了鲜血难以掩盖的腥气,原本鲜红的血液被无色的酒水稀释成难看的绯红。
就像神与魔,多么泾渭分明的存在,可是他们究竟是交融了。我不知道当年他们经历了多少,又失去了多少,而为的又是什么?仅仅是因为爱?因为他们深深地爱上了对方,且一发不可收拾?
我冷冷地笑了。
我从来都不相信爱情。
再满了一碗,毫不犹豫地仰起了头。
吞咽声响彻空荡的庭院,突兀难听,喉咙中似燃起了一把熊熊的烈火,我却不为所动,机械地往下灌着。咕嘟咕嘟的声音逐渐变得迟缓而勉强,我使劲再向后仰了仰脖,妄图将酒尽数灌进我麻木的身躯。
倏然手中一空,我措不及防被狠狠呛到,前倾下身子就是一阵淋漓尽致的呕吐。和着血的酒水一滴不剩,悉数翻涌而出。
又呕出来一些水,胃里痉挛着,却再也吐不出来了。
保持着干呕的姿势,曲着身子久久不动,连撑开眼皮的力气都尽了。
脑袋上方传来一声轻飘飘的叹息,随即便是酒碗与石桌相触发出的轻吟。
一只小小的手轻轻顺上我的后背,一下一下有节奏地拍着。
即便他不说话,我也知道那是福贵。
我的脑袋十分混沌,却并没有醉。
深更半夜在百濯堂的庭院中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把人吵醒才怪。故而,我早已设下结界。我不明白福贵是如何进入我的结界的,甚至可以看到我、触碰到我。这些我都来不及细想。此刻于我脑海中盘旋不去的疑虑只有一个:他是不是亦看到了少主与连痕王妃?
他的手安抚着我的背脊,轻轻地来回顺着。
我们就这样无言静默了许久,直到我僵硬的身子渐渐回温。
依旧将头埋在膝盖上,满脑子的混乱终寻不到头绪,索性作罢,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声音,哑着嗓子轻轻地问他:“福贵,你过得开心么?”
他抚着我背脊的手顿了一顿,才道:“还好。”又停了好一会儿才道:“烟儿姐姐,你是要离开了么?”
我埋在膝盖间的头机械地捣了捣。又摇了摇。
背后那双手继续来回轻抚,尽量缓解我的痛处,声音轻轻的,轻得如同遮月的雾,虚无缥缈:“烟儿姐姐,你知道么?其实我不叫福贵,福贵是师父将我捡回来时给我起的。师父说,他捡到我的时候,我又瘦又小,还脏兮兮的,他调理了大半年才将我的身体医好三成。他希望福禄与贵赫常伴我,于是便叫我福贵。寓意虽是好的,可是这个名字真的很土是不是?”
他笑了一笑,继续道:“我爹是中皇山上修行的道人,且是那一派的掌门,断不可有七情六欲。我娘生我时就难产死了。我爹同叔叔伯伯们说,我是他在山下捡来的弃婴。还好我是个男孩,于是,我便成了山上的一个小道童,成日做些洒扫一类的活计。但是在我八岁的时候……”
他顿了顿,声音染了些寒气:“一直窥觑掌门之位的汝清伯伯发现了我爹的半块玉佩,而那半块,自然在我身上。那是我娘临死前留给我的,他们的定情信物。”
他又自嘲地笑了笑:“那时候我尚小,不懂事,一直以为我爹对我要求严苛,不承认我的身份,同我保持距离,甚至连话都不愿同我说,是因为他根本不爱我,且将我娘的死归咎到我的身上。我恨他的自私,恨了那么多年。但是,最自私的人却是我。直到他为了保护我而甘愿牺牲自己、还将毕生修行尽数传到我身上时,我才明白,那些冷漠与无情,皆是他对我的爱,对我的保护。可我却明白得那么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谓现在之法(3)
他说得云淡风轻,我的心中却早已风起云涌。实在难以料到,这样残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一个单纯而可爱的男孩身上。
他还是个孩子。
渐渐回了些力气,我直起了身子,却不晓得该怎么答话。张了张嘴,出口的话让我自己都觉得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