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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2005年第6期-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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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茫茫然地听说了夫子庙这个地方,那时他在英伦北部那个叫格拉斯哥的小城。那是个地形散漫的城市,养就了他中规中矩的性格。那里的民风淳厚,举世闻名的大方格裙子是个左证。在这狭小的城里,他听着风笛长大,这乐器的声音尖利和粗糙,总让人和思乡病联系在一起。而他长着黑头发,眼睛也是黑的,他对这城市的感情就若隐若现。这里面有些自知之明的成分,他明白,他并不是真正属于这里,和那些金发碧眼的孩子不同,他和这城市有着血脉的隔阂,他对它的亲近过了,就有了矫揉造作的嫌疑。 
  有一天,他父亲对他展开了一张地图,指着一块红色的疆土,说是他祖父的出生地。这国家让他陌生,因为它的疆界蜿蜿蜒蜒,无规则而漫长的海岸线让年幼的他有些不知所措。他相信复杂的东西总是更文明,就像大脑沟回多些的人总是更聪明。他父亲指着海岸线边上的一个小点,说,这是他们的家乡,南京。 
   
  后来他发现了一张英国人绘成的明朝地图,原来南京也曾有个很方的外城。这方也有着不同,是很堂皇的方。然而到了下一个朝代,这外城被打破了,这界线有些地方残了,有些又不受拘束地溢了出来。后来他很得意自己的直觉,这城市号称龙盘虎踞,其实骨子里却有些信马由疆,这是六朝以降的名士气一脉相传下来的。 
  他也预习了有关这个城市的文学,听说了文言文的深奥可畏,他就找了白话文来读,印象深刻的是一个姓朱的作家写的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后来又读到了姓俞的作家写的一篇,同题异笔,说的都是这条河流的好处。 
  到了南京的第一天,他就要去看这条河。 
  他没料到夫子庙是个极热闹的所在,他总以为纪念圣人的地方应该是肃穆的,就像莎士比亚的墓地和司各特的故居。而这里却满是香火气。待站到秦淮河边,扑面而来的是一股不新鲜的味道 。他总觉得自己是个乐观的人,他就很诗意地将这气味理解为六朝脂粉腐朽和黏腻的余韵。 
  他走到了一座石拱桥跟前,远远的一队人,红帽皂靴,穿着长袍一路吹吹打打地走过来,还有一顶轿子,在四个男人肩上颤悠悠地一上一下。这是极有中国特色的男女嫁娶的一幕,他看得愣了神,并不知道这队人只是当地一个酒厂的活广告。 
  他就循着沿街的商铺一路走过去,这样走到了一堵墙跟前,这墙上覆着青瓦,原本是古意十足的,然而似乎刚刚修整过,刷得雪白粉嫩。墙上有一道拱门,门上写着两个字——西市,这两个字他都认识,他想市大约就是城的意思,这门里面,该就是一座城了。 
   
  Ⅱ。 他VS她 
   
  他不由自主似的走进去。跟着有些惊异了,外面是熙熙攘攘的,这里面却是十分的空和冷,似乎起了清寒之气。地上的路是大而厚的石板铺成,他踩上去,觉得脚底有了凉意袭上来。两边的房都是青瓦粉墙,黑漆的门,门上浅浅地镌着浮雕,他看不清那图案,就觉得深奥。窗子也是镂空的。很阔大的檐从房梁上延展出来,一星半点的阳光要钻进门窗里去也变得艰难。他独自矗立在大片的阴影中,看着眼前的风光,以为自己误打误撞走进了守旧人家的大宅门。总觉得这里,该有个光艳的戏子唱起了幽怨的戏,年华也在这咿咿呀呀腔调里,身不由己地老过去。这就是他想象的古老文明了,并不是因为无知,更多是因为天真。其实这古老里,是处处透着假,他却是看不出来。 
  他转进了那个铺头。里面还是阴暗的。有零零碎碎的阳光拼了命要进来,又被窗棂格子筛了一回,投影到了放着博古架的那面墙上,微弱得只剩下星星点点,好像残了局的一盘棋。 
  在这铺子里,他看见她了。这一日,店里只她一个人。他走进来,看她跷着手指头,在计算器上点点戳戳。这时候是南京的秋老虎,天闷热得莫名,是夏季气势汹汹的回光返照。虽然这店里是阴凉的,却带了自欺欺人的成分,因为密不透风,偶然有些流动的空气,也席卷着焦躁的热度。柜台上倒是有台电风扇,卡叭卡叭地运转着。那风吹动了她额前的刘海,像一排齐匝匝的摆动的流苏。这时候,她扳动了一个钮,原本定了向的电风扇就摆动起来,扇叶子将簌簌的风也朝着他吹了过来,虽然不凉快,却是很温暖的。
  她趴在柜台上,支着下巴,在翻看一本书。麦克·尤恩的《时间中的孩子》,内容惨淡,关于一个平凡男人的失与得。她是好看的,只是打扮得很朴素,昏暗的光线似乎又吞噬了她另一半的美。她拿出了一个指甲钳子,剪起了指甲。他对她说,他从苏格兰来,是留学生。她却并不关心似的,也不搭话,仍旧剪她的指甲,剪好了就用小锉子一下下地磨。磨好了就将手抬起来迎着光看看,看了看又接着磨。 
  这时候,她告诉他要打烊了。他和她走出铺子,她轻轻掩上了店门,拿一把大铜锁松松地扣住门环。扣好了,又用手努力地向门上够着什么。他伸长了手臂,轻轻地一钩,钩下了一道沉重的铁制的卷帘门。她又将卷帘门结实地锁在了地上,把凝滞的时间一同锁在屋里了。 
  他看清楚了她。她是个眉目疏淡的女孩,因此轮廓不是很明晰。在阳光底下倒没有了暗沉沉的风韵,脸上有些浅浅的斑。他还是觉得她很美,他是个先入为主的人。 
   
  Ⅲ。食肆VS家 
   
  这里面是一间食肆,整齐地排放着半人高的桌子,都很旧了,桌面上的红漆斑斑驳驳,透着烟火的颜色。 
  她拿起茶壶,将自己面前的杯子倒了半满。晃悠了几下,又从筷笼里抽出一双筷子,就着面前的水盅,将杯子里的茶水顺着筷子倒下去。她的腕是灵活的,水倒下来的时候,筷子在她手指的捻动间均匀地旋转。他在丁丁冬冬的水声里出着神。 
  这时候,伙计端了一个托盘过来,两只上了黑釉的大碗,还有一盘排得整整齐齐的饼。她说,南京小吃里有秦淮八绝,这桌上的,就是其中的两绝了。他听得有些瞠目,因为她把这个“绝”字,翻译成了miracle; 在英文里是“奇迹” 的意思。他想自己是有眼不识泰山了,接着却很犹豫怎样将这“奇迹” 吃下肚去。 
  面前的大碗是“鸭血粉丝汤”,这里面漂着的白色东西是鸭肠。他一听顿时下不去筷子,胃里有些翻腾,他长了这么大,还没有吃过什么动物的内脏。这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在他眼里竟变得很血腥。她却有滋有味地喝了一口。他终于被她所感染,尝了一小口,竟是出奇的鲜美。他就大着胆子喝下去。她看着他笑了,笑的时候露出了两颗极小的虎牙。 
   
  出租车开的并不太远,在附近的一条大街停了。他跟着她走进一条极狭窄的巷子,走到了尽头。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线,他看见一幢红色的楼房,她对他说,她的家在上面。 
  楼房只有两层,很残旧的阴暗的红,裸露在外面的红色的砖,经了年月了,现出不干净的颜色。这房子是很久了,整整一面墙,上面密密地覆盖着爬山虎。有一些枯颓的藤挂了下来,在风中摇曳,是去年的了。长了又枯,枯了又长,许多年了。他看到楼房的侧面刷了一些很大的字,其实只是些斑驳的笔划。她说,那是“文革”时候的标语。她问他,你知道“文革”么?他点点头。她笑了,说,你倒是知道,我都不敢说我知道。她走到墙跟前,念,誓死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 
  他向四周望,这房子虽然很旧,在这一带却是鹤立鸡群的。外围的房子的形状都很不堪了,许多都在墙壁上画了个很大的白圈,里面是个笔墨浓重的很大的字。他问她,这也是标语么?她说,这是个“拆”字。这里,她将胳臂轻轻一挥,过了年,统统都要拆掉了。 
  她说,你回去吧。 
  他说,好。脚却没有动。 
  她走了,她走进门洞里,却又回转过身。他看她对他招招手,就走过去。她拉着他的手,倒退着上了两级楼梯。这下她比他还要高了。她定定地看着他,他也看着她。楼梯灯微弱地闪,他似乎能听见钨丝燃烧的滋滋声。映在她的眼睛里,也有些小小的火苗在抖动。她低下头,在他的额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Ⅳ。 结局VS尾声 
   
  这大约就是城市了。 
   
  葛亮,南京人,70年代末出生。香港大学在读博士。曾获香港青年文学奖等奖项。书写关于城市与记忆的文字,作品见于大陆与香港各类文学刊物,并为报刊撰写文化评论专栏。 
   
  台北:大白天 
  *9笙薛西 
   
  地下捷运的陆上出入口,总让他有股错觉,好像退潮海洋暴露出来的溺毙的小生物,嘴还张着,证明还有换气的冷静,证明还有不明死因的惶惑。于是他每回欲走入小生物惶惑的嘴,如同在谁的身体内里由上至下经过无数器官,有秩序的,如同进了自己身体一遭…… 
   
   大白天,他的房间和夜晚没两样,台灯的光线罩着计算机屏幕,几个澎湖离岛青年前去城市谋生的故事,有二十年的片了。 
  结束,一个观众的散场。他拉开窗帘,眼泪在花样的帘上绽出纯白花蕊,直到日光团团围堵,才怯懦地躲回针织的花苞。这一天他开始喝咖啡,所谓的品味还没有,是从大卖场买来的随身即溶包,可他没有加糖加奶精,这倒是好的开始。 
  他忽然觉得自己像是T导演每部电影里都会出现的蟑螂。屡屡穿入别人的梦境和现实,戏份永远那么惊鸿一瞥,不是被视为无意义的寄居巧合,就是无意地供给观众短暂得可以的笑料。但即使说是笑料也未免过于吹捧了,正确的说法是,连成为笑料或象征的机遇都没有,都没有。 
  饿了,他披件薄外套,如此才有口袋放置皮夹,门只是带上,他向来的习性。 
  风有点冷,有人超前他的身躯走进警局,十分匆忙而焦急的微驼背影,警局里传出那人大叫身分证不见的声音,他没留意那人是否也穿了外套。风有点冷,他想。 
  已经超过用餐时间,人并没有太多,而且逐渐减少。即使如此,老板仍把握任何空档预先清除油垢,为自己多挣一些休息时间,挣得多少都好。他站在门外,步伐忽然迟滞下来。他忽然觉得吃饭并不是现在最要紧的事,但他没有立即转身离开,而是又站立了一分钟后才恢复移动,也许他还有疑虑,也许还需经过反复的确认,直到没有疑虑为止。才能,继续移动。 
  地下捷运的陆上出入口,总让他有股错觉,好像退潮海洋暴露出来的溺毙的小生物,嘴还张着,证明还有换气的冷静,证明还有不明死因的惶惑。于是他每回欲走入小生物惶惑的嘴,如同在谁的身体内里由上至下经过无数器官,有秩序的,如同进了自己身体一遭。 
  比较空闲的时候,他会从家里附近那一站出发,没有所谓的终点站、目的地,都没有,他要的是一种从暗黑的低到明亮的高,从心怀阴郁到愉悦满溢的,跳跃。或说他要以此暂时超越那些低沉的日常,A站到B站,正好可以暂时满足他,暂时能够满足,也就够了。 
  那是他无意中发现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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