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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森林-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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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住了经常打来的那几个号码,凡是6开头9结尾的一律不接,但那个人很聪明,不停地换了电话甚至使用IC电话打来。手机是我对外常用的联系工具,所以不能凡是陌生的电话就不接,有几次搞得朋友莫名其妙,因为我总是等到对方开口,如果声音是我所熟悉或自报家门的,我才敢说话,朋友说:“干什么呀一句话不说,吓死我了!”    
    我苦闷地说:“我快要郁闷死了。”    
    这仿佛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那个人,好像也别无所求,就是想听听我气急败坏的声音,我怎会上当,不该接的电话就不接了,如果意识到是骚扰电话,干脆马上挂断。心里既无奈又好笑。有一次居然有了人生无常的感叹生出来。    
    后来愈演愈烈,居然不断地打到我办公室和家里来,打来了一句话也不说。后来居然把我养成了一个对方不说话我也不说话的习惯,于是,我和那个人对峙着,听筒里只有电流“滋滋”的声音,这情景很恐怖,终于会有一个人忍不住摔下话筒,那个人通常是我。    
    “敌人”在暗处,我在明处,没有办法。也不忍心报警,怕麻烦是其一,其二如果真的查出来对方是谁,而他居然又是我认识的人甚至是朋友的话,我想我真的会暴跳如雷的。    
    我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犯了什么错误,不经意间伤害了什么人,或者我没有答应某人的要求,在我该帮助他的而没有伸出援手。尽管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我还是有点后悔起来。    
    主要原因肯定在我身上,不管我是无辜的还是罪有应得的。骚扰电话是无声的抗议和诅咒!    
    但也不必要非得采取这种形式啊,我不止一次在心中低姿态向那个暗中的人说,如果真的对我有什么成见,我宁愿你杀了我,也不必这么来折腾人。    
    要知道,电话费很贵,况且,手机还没单向收费呐!    
    旁观者    
    去站台等车的时候,硕大的广告牌后面站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大概就是高中生的年纪,很亲昵的样子。以前我从来没认为自己老了,那天看见他们,羡慕与怜悯、微笑与苦涩顿时搀杂在一起,我发现,我是真的老了。    
    我曾经是个局内人,但现在我成为一个旁观者。    
    很多人喜欢“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句话,甚至把这作为毕生的追求。其实多简单啊,就像一颗石子,很多年前你在河流的正中央,但随着河水的冲刷,不知不觉间你就会转移到岸边了。    
    处在旋涡中央的时候,你自然晕乎乎分不清东南西北。而身处边缘也未尝是坏事,当时的繁华当时的意乱都只是年少青涩的回忆。    
    时间的确象河流,改变人于无声无息之间。    
    一个旁观者就是清醒的吗?也未必,但至少他懂得保持清醒的做法,对事物有清醒的认识。我不谈爱情并不等于我不相信这世间有爱情,不愿违心地说谎的最好方式是保持缄默。    
    有时候旁观者比局中人更容易飞蛾扑火,比如张爱铃,她能写出“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里面爬满了虱子”这样的话,却义无返顾地投入到一场虚无的爱情中去。    
    好在这样的人是少数。    
    在现实生活里,旁观如我者,正在如河水一样流逝的时间中,日渐苍老。    
    


第三辑 雨中之城关于朋友

    一个人在危难时向朋友求救,但是朋友没能伸出援手。朋友还有得吗?    
    我说有,朋友还是可以做的。因为词典上并没有规定,是朋友就必须救你于水火之中。在我看来,需求心灵上的互相安慰才是朋友最大的用处。    
    你因为朋友没有帮助你而迁怒于他是不公平的,他也可能有难言之隐,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忽略了你的需求,你应该站在他的立场上为他着想。    
    如果为了给自己解决难题而给朋友增添了麻烦,我想这是任何一个善良、谦卑的人所不愿意的。    
    我偏执地认为:尽量不要去麻烦朋友,否则有可能连朋友也没法做了。当然如果朋友乐意于帮助你另当别论。    
    有时候你得到了朋友的帮助,却失去了朋友本身,这种损失才是巨大的。    
    讲一个故事:我的一个朋友很重意气,每当他的朋友开口向他借钱,只要数目在他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他无不慷慨解囊,而且他从不催要。    
    及时归还了借款的朋友,他会选择继续和他交往下去,至于那些赖帐的,就慢慢地疏远了。此外,他还告诉了我他的一个秘密的结论:花几百几千元认识一个朋友的面孔,值!    
    我的这个朋友在为他所选择的交友方式而沾沾自喜的时候,我却感到了无比的悲哀。如果要用这种方式来衡量一个人是否够朋友的标准,还是不做为罢!    
    我的朋友很多,我们之间始终保持一点点的距离,说我虚伪也好、自私也好,结论能证明一切:我很少丢掉自己的朋友或被朋友丢掉。我们,相处的很好!    
    夫妻之间都讲究相敬如宾,更何况是朋友呢?    
    圈套    
    几年前在家乡上班时,最不喜欢和隔壁办公室的一个家伙下棋。他一点点地诱惑你,不时地送你几颗子吃吃,等到他排好兵、布好阵,然后再快刀斩乱麻,几步把你将死。明知道他送给你吃的那几个子是个阴谋,但每次我都忍不住上当,“见吃不饶”使我最终钻进了他设好的圈套。    
    摆设圈套的人在他实施圈套、尤其是看见被套的那个人正一步步按照自己的安排自投罗网时,心里肯定是极其愉快和舒畅的吧,对了,还应该是很有成就感的吧。爱恶作剧的人哪里都不少见,他们就是圈套的设计者,中计者肯定是要比设计者要多的,也未必就会因此而说谁傻谁聪明。    
    爱搞些小聪明的人是天才,但绝大多数不是人才。用老人的话说“点子没用到正地方去。”    
    圈套和谎话还有很大的区别。说谎是赤裸裸地欺骗别人,但圈套不是,圈套是姜子牙钓鱼——愿者上钩。常见中了圈套的人非但有火发不出,反而笑出声来,这叫哭笑不得,或者说是自认愚蠢,哑巴吃黄连。    
    很多思维很正常的人也经常脑子不转圈,别人说啥是啥,指哪就往那想,对什么都是信以为真。这样的人,可以说他没有幽默感,也可以说他是傻实诚。但我从心底喜欢这样的人。    
    自己也努力地朝这个方向努力。    
    不是我不想防备别人,只是不愿意活得那么累——别人说一句话,自己在心里琢磨半天有没有被陷害的可能,麻烦不麻烦啊。    
    所以我常一本正经地告戒别人,开玩笑可以,但别给我设圈套。    
    我会当真的。    
    


第四辑 纯真年代摇摇晃晃的年纪(1)

    搅着杯子里的咖啡,淡淡的香气雾霭一样萦绕在心。    
        穿过窗户望过去,是一片无遮无拦干净、碧蓝的天空。这样的环境,很适合发呆。    
        我的办公室在14楼,我常想像自己坐在云端里的样子。是的,14楼,这么高,如果去掉围墙,的确像是悬在空中了。    
        因此常有些恍惚,觉得上班的时候是摇晃的。事实是这座大楼建造的很结实,估计就是12级以上的台风也不会使它动摇。    
        摇摇晃晃的不过是我的感觉吧了。    
        于是我在这样一个适合发呆的下午,守着一杯咖啡,回到我的少年时光,回到那些个摇摇晃晃的日子。    
        我一直希望成为那辆三轮车的驾驭者,虽然那辆车已经很破,发动机抖的厉害,并且经常打不着火。可是我还是想。    
        六叔开着那辆车,很神气的样子。穿过县城大街的时候,他把油门踩的很大,以致于刹车时不得不站起来,猛地踏下去,然后听见刺耳的刹车声,轮胎与柏油路面摩擦的味道也迅速地弥漫开来。    
        有一天晚上我把它偷了出来。一个人推到巷子外的马路上。但是不知道怎么把它打着火。我拎着摇把研究了大约十分钟,很快找到了窍门。    
        晃着我的膀子,三轮车喷出了黑烟,YAHOO!我把自己想像成浪漫主义时代的骑士。上车、踩刹、挂档、加油、松离合……三轮车闷闷地窜了出去。    
        车子在拼命的晃,所以我也得拼命用尽双臂的力量来把握它,虎口咧咧生痛。兴奋和激动掩盖了忐忑和害怕,我的三轮车在天刚黑下来的县城里跑了三圈,最后安然无恙地返回家。    
        会开车,就等于成了男人。    
        现在应该来说说我和六叔的生意。我们每天开着三轮并非是去兜风,而是为了全家的口粮去奔波。    
        后来看周星弛的《大内密探零零发》,有一句台词我看一次乐一次。周星弛叼着烟卷,提着一把猪肉刀,痞子气十足也帅气十足地说:“我是一杀猪的。”    
        呵呵,你猜对了。我和六叔做的生意就是这个。所以在那个时候每当有不认识的人问我是做什么的时候,我会倒退一步,用脚后跟着地,然后斜起眼睛酷酷地告诉他:“我是一杀猪的。”潜台词是:“千万别惹我啊。”    
        “闹钟一响,赶快起床,提着裤子上茅房,上完茅房,开着三轮,我们一起去下乡。”哈哈,当时的生活就是这样的了。    
        上面的一段是我的起床歌,当然不敢当在六叔的面上说的,不然的话就是找挨“K!”,他的爆炒栗子敲到脑壳上可不太好受。所以我经常在心里唱着唱着就乐了出来。    
        六叔有点莫名其妙。我爱看六叔莫名其妙的样子,因为那样看起来他比我还要傻。忘了说了,那年我17岁,我六叔21岁。    
        天不亮就是要起床的。我一直认为没有什么比在睡梦正香的时候逼迫自己起床再痛苦的事了。所以现在我很爱睡懒觉。    
        夏天还要好一点,三两下就可以将衣服穿上。冬天……我靠!不说了。男子汉大丈夫冬天岂能怕穿衣?况且六叔已经在门外摇响了破三轮,如同吹响了上战场的号角,想躲是不可能的了。    
        寒风凛冽,世界一片寂静,我们的三轮车在黎明前的夜色掩护下,驶出县城的柏油路,驶向两旁站满大杨树的村庄。    
        车熄火的时候,天刚好亮。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六叔怎么会把火候掌握的这么好。后来六叔悄悄告诉我,来的早了,喂猪的还未起床。来晚了,喂猪的早就把猪喂的肚满肠肥了,难道你愿意花大价钱买那一大堆猪大便?    
        换到现在我肯定会对我的六叔说我对他的景仰之心如……但是绝对不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而是他把那些人统一称为喂猪的,让我觉得比较有创意。请注意,是喂猪的。    
        干一行讲一行,呵呵,看来六叔的眼里只有猪。    
        我很佩服六叔对猪的研究,他甚至只看一眼,就能知道这头猪几斤几两,能出多少净肉,能有多少赢利。我就不行了。    
        要让我看出来一头猪有多重,非得看的我眼晕不可,然后估出来的重量不差一百也得差八十。    
    不过我也并非无特殊才能,否则怎能在这个特殊的行当里混饭?至今我想那个村子里的人还应该对当时我的英雄行为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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