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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森林-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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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突然事件退场的人是可以原谅的。不能原谅的是那些无所事事的人们。    
    既然买票入场,为何不坚持看到结局?即使你吝啬掌声,也不要枉费了你买票的花费——虽然这样做显得更吝啬。    
    因为这是你的选择。没有人逼你来看这场戏。是因为你寂寞无聊,你想休闲消遣,或者增知益智才心甘情愿买票进场的。    
    外在的原因使你不得不走的时候,你会觉得很遗憾。因为你观看的演出不精彩而离开,你会觉得冤枉和上当的感觉。因为心情不好等内在原因需要退场时,你会觉得莫名其妙。而什么原因都没有你却在逼着自己走掉的时候,你应该问一下自己——我到底需要什么?    
    如果那场戏,连演带看的只有两个人,你却要中途退场的话,那你就显得有点残酷了,怎么不能坚持到底呢?    
    你留给他一个背影,可能他当即就闭口不演了。你走了,他也只好草草收台。    
    灯光暗掉,他会哭,你也会哭的。    
    在数万人之中,你也许可以给自己找到理由,等到帷幕拉上,全场灯光打亮,地面上到处都是瓜子壳和食品袋的时候,挤在充满人群的过道里,随波逐流地一起退场。    
    于是,那把视线收了回来,垂下头,看着座位下面黑洞洞的空间,想起自己的心事。一任自己的情绪破败下来,直到沮丧把你包装的无精打采。    
    别人的喝彩和轰鸣的掌声在反衬着你的忧郁。在那一刻,你觉得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这种感觉如升温的水银,或缓慢或快速的上升着,知道你要崩溃——你冲出剧场,那刻,锣声正紧。    
    而在一个演员和观众分别只有一人的情况下,无论你什么时候离开,都会显得孤单单的。既然这样,何不晚走一会呢。如果可能,何不到了该收场的收场、该退场的退场的时候,再走呢?    
    无论怎样,退场总是有理由的。一般说来,不是那场戏不再吸引你了,就是你对那场戏失去了兴趣,退场,退场,退场,一个声音在你内心呼喊着,直到你屈服。    
    生命里有很多中途退场的东西。一朵在春天里枯萎的鲜花,一片在夏季坠落的绿叶——我还想到了秋天,那大片大片的黄叶漫天飞舞时的情景,那是场面多么宏大的集体退场啊!一个绽放在水泥地面上的花瓶,一块透明逞亮的玻璃,一位遭遇车祸的青春少女,一段嘎然而止的花样年华……    
    在退场的路上,我的心情孤单而繁华。    
    也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我成了一个悲观主义者。在我还能在某件事情上再坚持的时候,我却一再选择了退场。并且,没有后悔过。    
    我只看过一次几万人的演唱会。只经历过一次演员和观众只有一人的戏。因为是只有一次,我都观看到了最后,并且,学会了,把视线永远放在台上。    
    


第三辑 雨中之城一个人的战争

    “你内心的苍凉与生俱来……”一位很久不再联系的朋友,曾经一针见血地这么告诉我。我在一个晚夏的下午忽然想起这句话,便忍不住内心的悲怆,陷进深深的痛苦中。    
    一段时间以来,我象咽毒药一样捱过每一天的每一分钟、每一秒。中午休息的时间一到,也要放下手头的工作,即使不吃午饭,也得冲出去,走走,随便走走,到路边的便利店里,到车来车往的马路边上的树荫里,甚至是嘈杂纷乱的菜市场里……我要什么,我究竟要什么?究竟有什么才可以安慰我浮华的心。我痛恨自己。    
    我那么地容易满足于平凡的生活,又无时无刻不渴望自己的生命轰轰烈烈。哲人说,人是最大的矛盾体,是的,我一直手持着自己的矛和盾在杀戳着,我的表面是那么的平静,没有人看到我心里那惨烈的场面,鲜血淋漓、伤痕累累、奄奄一息。这是和别人无关的。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战争。    
    我脑海空白。我在车辆和公路之间重复着自己的生命,象一部庞大的机器的一个螺丝或者圆轴,什么时间到哪里做什么事,一切都那么惊人地准确,误差不超过半个小时甚至几分钟。问题是我只能做这颗按部就班的螺丝或者圆轴,承受这庞大机器的压榨,不能怠慢或逃离。    
    我拥有了幸福,但我开始怀念两手空空的日子。我活得像个伪劣的绅士,与十几年前那个整天在街头晃荡的少年相比,我没法不唾弃自己。以为明白了就会快乐,却在明白之后,才了解做一个白痴才是真正的快乐。我还年轻,却在某一个时刻发现了可怕的苍老。我开始连续几天在同样的梦境里,高声地呼喊,醒来,才发现夜色和原来一样的宁静,我的声音居然没有楼下墙角一只昆虫的鸣叫那么响亮,我的心空旷的如一间没装任何东西的空房子。    
    更多的时间里,我幻想自己被抛弃,被饥饿折磨,被猛兽突袭,被狂风暴雨击打,请放心吧,我一定不会做任何反抗,我会抱着自己的脑袋承受这一切,我要让肉体的痛楚洗刷我心灵的痛苦。我不想什么安逸的幸福,不想什么愉悦的快乐,我只想找回失落的自己。可是我失落了什么呢?没有人告诉我,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看见很多比我痛苦的人,他们用刀在自己的身体上刻上伤痕,用烟头在光滑的皮肤上烫上印记。我没有这样的勇气,我最多紧紧地闭上双眼。我不能高声的呼喊,我担心会被别人用奇怪的眼光注视,我不能飞快地奔跑,我担心会被认为是盗贼,我不能把音乐放大声音,我担心那音乐不够愤怒……我只能折磨自己的心灵,用刀子和烟头,用木棍和冰雹,轮番的,大肆的在那片弱小的领地上制造着阵痛……    
    命运背叛我了,生活背叛我了,就连一向能够慰籍我灵魂的文字也背叛我了,一切都在舒缓行驶的时候可笑的转了个弯,我却不能收拢住自己,被惯性抛向空中,然后重重地摔落在坚硬的地面之上……我理解不了自己(我的痛楚都是我的,如何让我能理解),我只有走出繁华的人群,来到空旷的原野,象堂吉珂德一样,挥舞着木头做的宝剑,向假想的风车敌人发起一次次进攻……    
    一粒种子的梦想    
    有一粒种子,在蛮荒的田野里,被深埋在地下,时间很久了。     
    看不到阳光,没有季节轮回。身边的空间是一片黑暗。永远的寂静,犹如深不可测的深渊。甚至身边的沙砾,一年也难得有几毫米的移动。空虚和压抑、寂寞和孤独,这粒种子渐渐的麻木了。    
    时光在缓慢的流逝,一年又一年。时光在土壤里体现出来是温暖和宁静,因此这粒种子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所谓的幸福,不就是安于现状做一粒知足常乐没有远大理想和目标的种子这么简单吗?但它总觉得这幸福中缺少了点什么,但究竟是什么呢?一粒种子在淡淡的思考里,渐渐的觉得自己有些苍老了……    
    遥远的地面上,偶尔会隐约传来狂风与飞沙搀杂着落叶与草石滚动的声音,这种声音对于一粒精神空虚的种子充满着多大的诱惑啊。更重要的,地面上有阳光。新鲜的阳光,它所有的梦境里的底色全部是它日想夜想的阳光。它知道即使田野再怎么蛮荒,也是有阳光存在的。 在它的想象里,阳光就是一双温软的手,轻轻打在它的身上,阳光散发着清醇干冽的味道,轻轻吻在它的脸上,它可以将整个的自己投入阳光的怀抱,从清晨到傍晚,从冬天到春天……而且它很明白,如果想要绽开自己的生命,阳光是必不可少的……    
    这种想象到了极致的时候,这粒种子心中的痛苦如刀割一般剧烈起来,它知道,要想穿破厚厚的土壤,仅仅有阳光是不够的,它要耗费可能是自己一生的时间一点点的向上艰难的挪动接近土壤的顶层,它还要耗尽全部的力气全部的热情全部的能量才能展开自己稚嫩的叶片,它还不能保证它所幻想的美好的阳光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变的过于热情而把它灼伤……    
    这粒种子犹豫了。它继续被沉埋。它用编造的理由来安慰自己:或许这就是一粒平凡的种子所应该拥有的命运吧……某一天,山体上滑下的一块又厚又重的岩石,恰好在它的身体之上把它覆盖,它绝望了,它想:我是永远没有发芽的机会了。也心安理得了,它又编造了一个理由来原谅自己:不是我不想,而是命运根本就不想让我灿烂一回,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子不是被深埋在地下慢慢腐烂的?……    
    后来,后来,后来……蛮荒的田野变成了舒适的沃土,有了花开和叶落,有了鸟鸣和河水,也有了微风和细雨,这粒种子在漫长的一场睡眠醒来的时候,蓦然感知到了这一切,它几乎在片刻之间就做出了一个令它自己振奋而又激动不已的决定:它要拥有这一切,它要拥有本该属于它的东西,一粒种子也该有自己的喜悦和快乐……    
    阳光本就存在的,那些微风呢?还有那些细雨呢?这粒种子忽然觉得命运一下子给予它的太丰厚了,虽然来得太晚,但毕竟还是来了对吗?它的内心充满着喜悦和感激,一种渴望和梦想在它的心里蓬勃生长着,它觉得自己渺小的生命充满了无限的动力……它努力的向上移动着,阻力已经无法挽回它停止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的愿望……那些微风和细雨就是最好的呼唤……经过那块岩石的时候,它犹豫了,这是块沉重的岩石,许多年以来,它一直压在它的身上,它已经习惯了这种重压,它的犹豫是因为把握不住自己突然少了这种压力,自己会变的怎样……它想到过把那块岩石搬开,但岩石实在是太重、太重了,它只好转弯而行,在一个缝隙里开始了自己第一次的呼吸……    
    它很快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它很快倒掉了,因为,扎在缝隙里的根,实在是太经不住狂风的考验……    
    它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却付出了整个生命的代价。但是,我想,它是不会后悔的,因为,它爱过。    
    我所说的这粒种子,其实用另外两个字也可以代替。    
    这两个字是:爱情。    
    水珠的舞蹈    
                                                                                    很多年前,我有一位朋友,非常热爱写作,几年过去了,许多当时有共同爱好的朋友纷    
    纷打了退堂鼓,从此不再与文字沾边,只有少数几个,默默坚持着,而只有他写弯了脊背、写近视了眼睛、写得穷到只能吃上馒头和咸菜之后,仍未发表过一个字。现在他仍然在写着,不过已经淡泊了名利,他把写作当成了享乐。    
        在曾经同租一院的房客中,有一个从河南来的收售旧彩电的三口之家。户主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刚来的时候,他们什么也不会做,什么也做不成。后来看到收售旧彩电挺赚钱,就干上了这一行。令我难以置信的是,他只是个初中生,对彩电一窍不通,硬是搬着书本照葫芦画瓢,将一台几近作废的电视修好。无事的时候,我常站在他的背后看他认真的工作,看他笨拙地鼓捣半天才将一台电视机修好,心里深深钦佩他的耐性。我是万万不敢拆那机子后面印着“高压危险”的电视的。    
        我还认识一个爱唱歌的女孩子,每天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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