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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郎-合欢梳-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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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尤其是十分警惕的老人,总是让热恋中的年轻人败兴,而林千峰就是个十二分警惕的老人。

  林梦连忙跳下床,慌慌张张地掩好怀,满面红晕地低嗔道:“真是的。”

  林千峰跨进门来,朝开门的小女儿似不经意地望了一眼。

  他老鹰般的眼睛,自然没有放过一丝半点的异常情况。

  林梦满面晕红,眼波流转,脸上还挂着几颗没擦去的泪珠。

  林梦衣衫不整,头发散乱,唇上的胭脂也狼藉不堪。

  尤其是,女儿只是掩着怀,衣扣并没有完全系好,她胸前的衣襟被揉得很皱。

  但林千峰面上的笑容并不因此稍顿,他马上笑吟吟地转向钱麻子,慈祥地打量他,道:

  “气色好多了。”

  钱麻子也是臊红了脸,气色能差么,“小哥救了林家满门,老夫深感无以为报,日夕难安。”林千峰含笑道:“希望小哥在寒舍多住几日,也好让老夫朝夕服侍,稍减内疚”钱麻子不自然地道:“老伯说哪里话来,这是我该做的。”

  二人谈了二十几句话,林千峰起身道:“不打扰小哥休息了,老夫过些时辰再来。”

  钱麻子欠身道:“恕不能起身相送了,老伯走好。”

  林千峰笑道:“不必客气,只当是你自己家里好了。梦儿,你出来一下,让你钱大哥好好休息。”

  林梦无奈地应了一声,含羞瞟了瞟钱麻子,吐吐舌头,做个鬼脸,随林千峰出了门。

  “爹,你不能这样对他。”林梦面色惨白,“你不能这样,不能。”

  “梦儿,爹岂能不知你很喜欢他,但我林家列祖列宗的清誉,可不能毁了。”林千峰叹息连声,“祖宗的脸面,可是比什么都重要啊。”

  “什么清誉,那不过是骗人的把戏。”林梦怒极,“你是自已骗自己。”

  “你敢……辱骂祖宗,还不自己掌嘴?”林千峰气得双手乱抖,“你越来越不象话了。”

  “我不,他母亲当妓女,是因为要保护他活下来,”林梦尖叫道:“她不是自愿的,是仇人逼的。”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林千峰咆哮起来,“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

  “什么玉碎瓦全的。你也不想想,要不是他,咱们家全家都得死。”林梦伤心欲绝,“爹呀,这才过几天,你就忘了?”

  林千峰狠狠一拍桌子,大声叫了起来:“他救了咱们,咱们自然会感激他,但也犯不着用一个女儿去谢他。”

  “爹,你……你这是什么话?”林梦站了起来,摇摇欲坠:“这是你该说的话么?”

  “就是这话。他要钱,我几千几万两银子抬给他。若是他是个良家子弟,招他上门也没有什么不可的,但他是妓女的儿子。”

  “那么,我,你的女儿,我母亲是什么人,她不过是你的小老婆,”林梦厉叫起来,“那你会不会看不起我?”

  “你……你……你敢……敢以下犯上,不孝的孽障,你不是林家的人,滚,滚,领着你的野汉子,滚出林家大门去。”

  林梦惨然一笑,“爹,你已经赶出过我两次了。”

  林千峰伤心地叫道:“那是因为爹不想让你被人家杀了,不想让你被人家害了。”

  林梦点点头:“女儿知道。爹您是为了女儿好,但女儿自己不想好,只好不作林家的人了。爹,你老多保重,女儿要走了。”

  林千峰老泪纵横:“滚滚滚滚滚——”林梦磕了头,转身就走。

  林千峰颓然坐到椅子里,抱住了花白的头,他感到自己的心被刀扎般地痛。

  他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就不肯“宁为玉碎,不求瓦全”呢,林梦火一般冲到了钱麻子房里,直楞楞地瞪着他,就跟瞪着个生死仇人。

  钱麻子自然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一向嘻笑成性的他,此刻也傻了眼。

  林梦恶狠狠地道:“我不再是林家的人了。”

  钱麻子不出声,只是怔怔地瞪着她,眼睛越来越亮。

  林梦:“从此后,我就是钱家的人了,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姓钱。”

  钱麻子坐起身,流泪了:“梦儿——”林梦扑了过去,嚎啕大哭:“死麻子,臭麻子,带我走,我要嫁给你,我要嫁给你,呜呜呜……”钱麻子紧紧搂住她:“梦儿,跟我走吧。

  我会好好待你的,我会永远好好待你的。”

  钱麻子这时若拒绝,他就是个懦夫。

  钱麻子不是懦夫,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搂住了林梦,毫不犹疑地接纳了她。

  钱麻子不是懦夫,绝对不是。

  钱麻子只是有点儿二百五。

  林梦扶着钱麻子,走到了客厅内,林千峰正在生闷气,气得胡子直撅。

  钱麻子冷冷道:“林老爷子,你说过要谢我,只要我要钱,几千几万两银子照给。我现在是要钱来了。”

  钱麻子不是二百五,又是什么,林千峰一蹦三丈高:“休想,你骗取了我女儿,还想讹诈老夫么,分文不给。”

  林梦冷笑道:“你亲口说的,我已经不是你的女儿了,我已经被你赶出家门,我现在自愿嫁给他,我姓钱了。”

  林千峰一楞,伤心之极地瞪着林梦,嘴唇直哆嗦。

  钱麻子笑道:“所以,我和梦儿的事情,已经与你无干。但我救了你性命,你好意思不给钱,至少得给个万儿八千的吧?”

  林千峰哑声道:“你……你是说真的?”

  钱麻子道:“你要是不给钱,就证明你的命一文钱不值。”

  谁对钱麻子都没办法,林千峰自然也如此。

  林千峰一万两银子,一辆漂亮的马车,打发走了钱麻子和林梦。

  没有了哭哭笑笑,没有了争吵与闹嚷,没有了林梦的倩影和钱麻子的装傻,姑苏林府的大院落顿时显得空旷寂寥。

  林千峰现在不仅是有心事了。

  林千峰气得要命,不仅气钱麻子,气林梦,更气他自己。 
 



  
第十三章 丁红当了令主

 
  丁红居然当了令主,这可是她自己万万没想到的事儿。

  她一直梦想着有朝一日能执掌血鸳鸯令,现在梦想实现了,她反到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

  可是,鸳鸯令就放在怀里,她又不能不相信这是真的。

  丁红打马疾驰,她领了令中十二名好手,要赶去姑苏林家,要去杀了钱方回。

  离西门飞燕受伤,已经十天了。西门飞燕伤得虽重,但因内力精深,好得很快,便一路疗养,杀到安庆。

  现在丁红是令主,她又从安庆往回走。现在正是夜间,血鸳鸯门的活动向来都是在夜间进行的,连赶路也是如此。黑暗的活动只能借夜色来掩饰。据安庆的人快马传讯,老令主已经归天了,自然是和钱玉如一起死的。两人死时还紧紧扭在一起。

  丁红为西门飞燕的死大为悲痛,对钱玉如的死也很伤心。

  她不明白,这两个情敌干嘛要死在一处,是不是因为她们对方向天的爱都很深很深?

  她迷上了钱玉如的笑,所以为她的死伤心,同时还因为钱玉如是钱方回的母亲。

  钱方回有一只“金合欢梳”,而她有一只“粉合欢梳”,这说明了什么呢?

  这两只梳子原是一对儿,那是方向天之物,两只梳子分开了,就会有残杀。

  那么,两只合到一处呢,会出现什么,丁红的脸羞红了。好在她正蒙面骑在马上飞驰,又是在夜间,没人会知道的。

  钱方回丁红不愿叫他“钱麻子”,是因为他有一只“金合欢梳”*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男人。

  但西门飞燕要丁红去杀了他,她是听令呢,还是不听?

  丁红想起林梦,眼中杀机顿生。因为林梦太喜欢钱方回了,而丁红才是世上唯一会“合欢梳功”的女人,她更有权利喜欢他。

  你想,丁红怎么可以容忍林梦的存在呢?

  钱方回要杀,林梦更要杀,而且林梦非死不可。

  但丁红对属下所下的命令,却是生擒钱方回。因为西门飞燕已经死了,已没有人知道她擅改旨意。

  丁红睡在床上,翻来复去,总也睡不着。

  这是在白天。大白天里血鸳鸯令的人都会休息,养足精神,晚上好杀人。

  丁红摸出合欢梳,仔细看着,抚着。

  这是一柄粉色的合欢梳,是由一块粉色的宝玉琢成的。

  只有仔细看,你才知道,合欢梳的美丽,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有仔细看,你才会忘记,这么美丽的梳子,原来却是一件杀人的凶器。

  丁红想着合欢梳扎在钱方回心口的模样,不由浑身一颤。

  “粉合欢”握在手里,温润舒适。钉在心口,那可就是冰冷痛苦了。她会么,会把合欢梳扎进钱方回心口么?

  丁红是个孤儿。丁红在两岁时就成了孤儿。

  丁红是被西门飞燕抚养大的,是西门飞燕收她为义女,而且把粉合欢交给了她。

  丁红的武功是西门飞燕亲自传授的,现在西门飞燕又把令主之位传给了她。

  丁红知道自己的母亲叫丁若珊。至于父亲是什么人,西门飞燕只说不知道,只说丁红是丁若珊死前托付给西门燕的。

  丁红长大了才知道,这绝无可能。

  因为血鸳鸯令的每一件事情,都充满了血腥味儿。西门飞燕从没有朋友,西门飞燕绝对不可能有耐心去收养个孤女。

  所以丁红不相信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一定很古怪,一定也充满了血腥味儿。

  她不相信,但不敢追问,连查访都不敢。

  西门飞燕若知道她心怀异志,一定会要她的命。

  现在丁红当了令主了,她会慢慢查访的,因为丁若珊是扬州人,是扬州某一户大盐商的女儿,有了这点线索,她就会查清自己的身世。

  但当务之急是不能让林梦再跟着钱方回了。

  血鸳鸯令主应该拥有一切。

  有人敲门:“令主,属下有要事禀告。”

  丁红收起合欢梳,却没有起身:“说吧。”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尊严和威焰。那是一个血鸳鸯令主应有的声音。

  “钱方回和林梦正在市上,住在源顺客栈,天字三号。”

  “知道了,仔细监视,若有变动,马上来报。”

  “是,属下告退。”

  月上林梢。

  月光下的客舍一派宁静,宁静得连刀光都那么迷人。丁红的居室自然是戒备森严,她却难以入睡。

  丁红懒懒地翻了个身,摸出合欢梳,借着月光看了半晌,放在嘴边亲了亲,摸出血鸳鸯令,又亲了亲。

  这两件东西,一件是杀人凶器,却又预示着她的幸福;另一件则象征着权力,象征着她的地位和名望。

  丁红轻轻笑了,将合欢梳和令牌放在枕头下,解开了衣衫。

  她要好好睡一觉,最好能一觉睡到天亮。

  夜晚遮蔽了残杀。

  夜晚又掩护着罪恶,掩护着凶杀。

  她的手停在自己的胸脯上,轻轻摸了摸,软软颤颤的,让她自己神不守舍,她的手轻轻地在丰满结实的胴体上移动着。

  “我会得到他的。”她已在轻微地呻呤:“会的,我会的,我要让他这样……”

  合欢梳的颜色走上了她的面颊,粉红粉红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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