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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BY刁馋-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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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女子程晓是也,英语系,大一。” 

        程晓?是传说中英语系的系花,怪不得这么吸引眼球,不过她比传说中的更有气质。 

        “呵呵,小女孩儿,吐脏字儿会影响你系花形象哦!” 

        程晓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把手中的球抛着耍,“这系花的名号又不是我自己安的,谁爱当谁当去。你雷大帅不也是满口脏话么?” 

        “你知道我?”雷帅饶有兴味地笑着。 

        “怎么不知道?”程晓抄起手,“全校65%dm女生的焦点都在你身上,你说像你这样的风云人物小女子岂有不关心之理?” 

        “65%?会不会夸张了点儿?”雷帅一脸惊讶,为什么没有一个女孩儿跟他表白过? 

        程晓笑了起来,“一点不假,只是你老是摆着个雷公脸,而且脾气有很臭,跟你表白的人还不被你打进十八层地狱?” 

        雷帅若有所思地一笑,勾起她的下巴,“你也是其中之一?” 

        她干脆地说了一个字,“是。” 

        “不怕被打入十八层地狱?” 

        “哼,横竖都是一死。” 

        “喜欢篮球吗?” 

        “不喜欢到这儿来干吗?” 

        “好。”雷帅一扬张狂的浓眉,“我现在要练球,我诚心邀请你和我一起,怎样?” 

        程晓嫣然一笑表示同意。心想这家伙很厉害,霸道与狂妄之中又带着礼貌的强硬,给她出了一道没有选择的选择题,没给她回绝的余地。 

        刘昭在一旁沉默着,心如撕裂般地痛着,快要透不过气来。从雷帅的表情可以看出,他对这个英语系的系花颇有好感,现在又盛情邀请她和他一起打球。刘昭心中苦笑,看来对美丽女人温柔是男人的天性,男性与女性之间是天生的相互吸引,男性吸引男性,几率最多2%,他认为这幸运的2%d不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他曾经有时候会隐隐觉得,雷帅对自己不一样,与对待其他兄弟不一样,不过今曰一见,才知道雷帅的性取向完全正常,而他先前所想也只不过是自己的胡乱猜测,自作多情罢了。 


        真蠢。 

        他终于意识到,现实总是残酷的,而美好的意义对人则是一种折磨,它在远处殷勤招手,却不让人轻易接近,它总是那么空洞又不切实际,常常把人引向含糊,引向迷醉,然后又冷不防地刺上一刀,当人从苦痛中清醒过来时,明白它有遥远了… 


        刘昭头一次觉得原来强颜欢笑这么难,他明白这个时候自己应该识相地退场,他也这么做了。没有期待中的挽留,雷帅只是点了个头,就和程晓一起打鸳鸯球去了。 


        第二天,众目睽睽之下,英语系系花程晓跑到经济学基地班上来找雷帅,轰动了整个经济学院。但两人并不避嫌,没有丝毫不自在。人人都用艳羡的目光看着这两个金童玉女,直说他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谣言与绯闻在一月之内传遍整个X大。 

        在众人的追问之下,两人否认了众人的猜测,但在众人眼中,他俩不过是欲盖弥彰罢了。 

        这对刘昭来说无疑是个莫大的打击,他不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他无法再像以前那样,在朝夕相对的雷帅面前作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更不愿见到他与她亲密说笑的样子,于是干脆不去上课,借以逃避现实。而每次雷帅追问他的时候,他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蒙混过关。其实他有时候真想朝他吼一句,你和你的程晓在一起就够了,我他妈去不去上课关你鸟事!但他终究没有这么说,站在兄弟的角度上,他应该为他高兴才对,怎么能跟他怄气? 


        打比赛这天,篮球场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刘昭去晚了一步没有占到有利位置,加上他身材不高,所以根本看不到场内的情况。小安子,白骨精,狮王和李寻欢在操场旁的一栋教学楼上看,叫他一起他不去,说是想好好感受现场气氛。知晓情况的小安子和白骨精也没多说什么,雷帅和程晓的事最近传得沸沸扬扬,刘昭心里一定不好受,所以 
      让他一个人安静一下也好。 

        比赛已经开始,眼前的人群频频发出欢呼声和喝彩声,震耳欲聋,特别是为雷帅加油而组成的那个拉拉队,声音最响亮。直呼着“雷帅雷帅你最帅!”等等的口号。刘昭想雷帅今儿的状态一定不错。 


        上半场已经结束,中场休息10分钟。 

        两队实力相差不大,X大领先T大9分,X大能不能赢还得看下半场的表现。人群有所松动,刘昭完全可以借此机会插到前面去,但他没有,他怕见到他。雷帅打球的姿势可以说漂亮到无与伦比,多看几眼,就对多喜欢他几分,也会多痛苦几分。 


        他站在人群外,一口一口地喝着手中的美年达,思绪飘到千里之外,以至于身前站了一个他无比熟悉又无比期待的人也没察觉。 

        直到手中的水被人一把抢过,刘昭才从沉思中惊醒,抬眼呆望着那人愣在当场。 

        那人眼中喜怒相掺,口气仍是一贯的蛮横,“又傻了你!不来给我加油躲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挤不进去…” 

        雷帅根本没听他说话,一把拉过他的手腕把他往前拽,胳膊被扯得生疼,那人用上了似乎要把他捏碎的力道。他被雷帅粗鲁地拖着走,穿过人群,那人边走边骂,“妈的,老子以为你今儿又犯啥毛病不来了。真想一脚踹死你个兔崽子,这两天真是他*的急死我了!一会儿打球的时候你必须给我喊出来,要是我没听倒你声音的话你就惨了!” 


        他被他拉到场子的最前沿,这里位置绝佳,可看到整个比赛情况。刘昭抚了抚他手腕上留下的红红的五指印,小心说:“帅,我看不必了吧。有那么多人为你加油,而且程晓也在,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 


        其他的话在雷帅气势凌人的瞪视下自动消音,“你再说说试试?…我告诉你,你是你,他们是他们,难道他们可以当你吗?真是白痴一个,你敢再说那种话我他妈…”雷帅作势想掐人,但想想又算了,下半场的哨声已经吹响,雷帅揉了揉他的头发便转身大步离去。 


        刘昭对于雷帅刚才的话有些反应不过来,什么叫你是你,他们是他们,难道他们可以当你吗?总觉得这话中似乎包含了什么意思,又好像没有,他怎么也想不出来。他自我厌恶地摇摇头,只不过是普通的一句话而已,他提醒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他怕了。 

        他受不了了。 

        下半场T大发动猛攻。他们体格上比X大的要有优势一些。尽管X大的整体球技要更胜一筹,但仍有些招架不住。比分很快追平,然后一直在2分之差之间徘徊,拉拉队嗓子都喊哑了。由于上半场雷帅表现十分出色,引起T大的高度警惕,于是下半场他们在他进攻时派了3个人紧盯他将他死死封住,缩小他发挥空间,球屡次不进。曾有几次他在无奈之下将球传出都被对方断掉。T大逐渐领先。当下半场还有5分钟时,两队已相差10分。 


        刘昭在旁急得直摧手,为雷帅捏了一把汗,如果雷帅再不想法子攻破他们的话,X大会输得很惨。 

        当在这种情况下,雷帅却显得冷静异常,处在劣境中的他没有平时的暴躁与不耐,似乎正想着对策。 

        就在此时,雷帅站在3分线边正要举手投篮,对面猛冲过来一个T大的人,大手一挥,球被打掉,与此同时,雷帅也捂上了左眼,牙咬得死紧,好像很痛的样子。裁判吹了口哨。 


        刘昭的心一提,呼吸几乎停止。 

        见势不对,他第一个冲进场去,“帅!”他抓着他的手臂,惊叫着,“帅!你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很痛?快让我看看!”其他人也围上来,忧心忡忡地想看看雷大帅的伤势,T大的卑劣行径立即引起了X大人民的不满与愤慨。 


        一听是刘昭的声音,雷帅缓缓地松开手,只见雷帅的左眼球的眼白处被刚才那人挖去了一小块皮,几缕鲜红的血丝刺痛了刘昭的眼,刘昭的心,心揪成一团,刘昭的心痛,比雷帅的要痛上百倍,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替雷帅受伤,替他痛。 


        刘昭转过身面对刚才的凶手,粗着嗓子开始疯狂的怒骂,“他*的!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那是人的眼睛啊,你们他妈只有四肢没有脑子啊?!…”他凶恶地骂着,越骂用词越激烈,本来大伙儿是想和他一起骂的,但却被刘昭骇人的气势给深深怔住,只是呆呆地看着狂乱暴烈的他。那样的咒骂快超过T那些人的忍耐极限,他们已忍无可忍,眼中爆出怒火,双方剑拔弩张,一触即发。 


        见状雷帅立刻捂住了他的嘴,从后将他紧紧抱住,“够了,昭!” 

        等怀中因情绪激动而颤抖着的身体渐渐平息下来以后,雷帅转过他的身面对自己,伸手轻拂他额上那道浅浅的疤痕,眼中透出熟悉的沉痛与怜惜,“昭,我没事,只是有点儿痛而已,过两天就会好。你乖乖在旁给我加油,好好看着我,我们一定会把他们打个落花流水。” 


        刘昭点点头,眨眨已经湿润的眼睛,把泪水咽进肚里去,然后退出场内。 

        比赛继续,X大开始全线反扑。雷帅似乎已找到了感觉,他夹杂着怒意的快攻几乎无人能挡,丝毫没有受到眼睛受伤的影响,反而更加干劲十足。他与队友们默契的配合撕开了对方的稳固防线,比分再次拉近。T大对于这样的攻势有些应接不暇,防守方面渐渐漏洞百出,X大连连进球。 


        最后,X大以6分之差赢了T大。两队队友握手表示友谊。 

        人群渐渐散去,刘昭叫住正要向雷帅走去的程晓,说:“请你好好照顾一下雷帅,把他带到医院去瞧瞧他的眼睛,谢谢你了。” 

        程晓有些神秘地笑了笑,“你对他真是兄弟情深啊!” 

        刘昭淡淡地回了句“那是”,然后便转身离去,消失在人流之中。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程晓莞尔,对雷帅如是说。 

        雷帅也含糊地笑,你又在卖弄文采了,不过,倒是好诗一句 

        刘昭从此过上了“单身”生活,除了上课和晚上快要睡觉时能碰见雷帅以外,其余时间都和程晓在一起。程晓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性格开朗又个性十足,人见人爱。所以雷帅一定很喜欢她吧? 


        逃课并不是逃避的万全之策,他总会想起此时正为他辛劳的母亲,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平静了几天后,最后还是决定继续去上课,他告诉自己,要拿得起放得下。 


        或许是恋爱的作用,他觉得雷帅比以前又俊朗了几分,脾气虽如以前那样霸道蛮横,但开心的笑脸却比以前多了许多。刘昭才明白,能给雷帅幸福的,不是自己,真的到了该放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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