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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大人,这不关刺史大人的事,这是刚刚才研究成果的,刺史大人说得没错,他也是第一次吃这种酒。”刘远连忙帮崔刺史开脱道。
崔刺史也连忙站起来,一脸认真地说:“既然三叔喜欢,以后小侄会常差人给三叔送去。”
“那还差不多,坐下坐下,都是自家人,还信你不过吗?”崔敬笑咪咪地说。
“三叔,再多喝几杯。”崔刺史一下子从刘远手里夺过那坛特制的天府香,恭恭敬敬给崔敬再次把酒杯满上。
崔敬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心里对崔刺史更为满意。
昨晚给自己贴心加了一个“枕头”,今天与自己一唱一和,表现得相当有默契,最重要的是,观察入微,有些事甚至眼色都不用,他就会自己要什么,和这样的自家侄子在一起那感觉的确不错。
就这一个小插曲,四个婢女一字排开,托着四个热气腾腾的菜上来了。
“小远,这四个菜,又有什么名堂?”崔刺史笑着问道。
一进这宅子,刘远就给二个一个又一个的惊喜,以刘远说法,那冷盘是前菜,这热盘才是正菜,那几个婢女还没走近,崔氏叔侄己经闻到那菜的香味了。
不知道,刘远这次又给二人有什么惊喜。
“宫保鸡丁、鱼香肉丝、回锅肉、开水白菜”刘远一一介绍完,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不知两位贵人来访,没有好好准备,还请尚书大人、刺史大人见谅。”
在唐代,像猪、鸡这些肉类,只能是下等人吃的食物,猪形象不佳、坑脏,被士族上流所抛弃,鸡太普遍了,又好养,只是平民百姓家所食,像士族大夫、上流贵族所喜欢食用的肉类是羊肉、鹿肉等,就是皇帝奖赐,也多是赏牛羊,而不是猪鸡。
要是刚刚上这些肉食,说不定崔敬就不吃这等低等的食物,不过有了前面铺垫,崔敬倒也不客气,不用刘远相邀,直接就动筷挨过品尝了一遍。
很快,崔敬的脸色就变了:这些菜都极为美味,一样比一样好吃,一样比一样精细,就是自己有幸参加几次御宴,那厨子做的东西,也没这般精妙、美味,自己差点把舌头都吃下了。
和刘远一比,崔敬觉得,自己每天吃的,简直就是猪食了。
我的天啊,什么都没准备,就这样随随便便就弄出这八个极品的菜?
尼玛,崔敬一下子就妒忌了:名下产业众多,听说订造一件首饰的银子就数以千计,名下产业日进斗金、身边美色成群、住豪宅、吃得精细住得舒适,什么逍遥椅、沙发等东西,舒服透了,自己堂堂清河崔氏的三老爷,出入朝堂的工部尚书,人不够他逍遥、连吃住还比不上他那个小小的商人。
他过的,才是极品的生活,极品的享受。
崔敬很快又愤怒了:你在这里过得这么好,丫的不带我家梦瑶来享享福,敢让我女儿一个人在清河受委屈?
164尚书媒人
鱼香肉丝、宫保鸡丁、回锅肉、开水白菜这四个菜听起很普通,其实大有名堂。
宫保鸡丁是一道名菜,据传,此菜创始人丁宝桢,用净仔公鸡肉为主料,糍粑辣椒等辅料烹制而成。此菜为黔味传统名菜,红而不辣、辣而不猛、香辣味浓、肉质滑脆,极为可口。
鱼香肉丝、回锅肉和开水白菜看似简单,其实都列入华夏八大菜系的名菜,就拿开水白菜来说,并不是简单的白开水滚白菜,开水白菜名说开水,实则是巧用清汤,其关键在于吊汤,汤要味浓而清,清如开水一般,成菜乍看如清水泡着几棵白菜心,一星油花也不见,但吃在嘴里,却清香爽口。开水白菜事实上是一款高级清汤菜。
诚然,刘远的厨子在刘大官人的指导下,做的这“四冷”“四热”其实水平只算马虎,就刘远的话来说,只能算是勉强合格,可是在崔氏叔侄口,却是异常的美味,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这并不是怪崔氏叔侄这样猴急,虽说这时饮食还不算差,很多地方的菜色都有其特点,可是总的来说,创新还是很少,龙肉吃多了还会肥腻呢。
举个例子,在武则天时期,武氏宠臣张易之,新创一种食法,就是烧热一块铁板,把鹅放在上面,四周围起来,间有一汤槽,那鹅在铁板上越来越热,那鹅掌不断肿起,蒸汔让它渴了。就会饮汤槽里的高汤,最后把那肿得肥大的鹅掌斩下食用。就是这样,也被众人引以为美味了。
酒,是极品美酒,千杯嫌少;菜,四个冷盘、四个热菜搭配均衡,好吃得停不了口,就是所用的餐具,也是上品刑窖出品的青瓷。明彻如冰,晶莹温润如玉,摸着就让人爱不惜手。
再加上四周置有冰解热,吃起来不是一般的爽。
什么高谈阔论、行酒猜拳都省了,连教坊司匆匆送来的那几个美女,费尽心思弹琴跳舞,也没引起两位大人的注意。得到两位大人的青睐,都说民以食为天,崔氏叔侄也不是什么圣人,第一次吃到这么美味的东西,都不用刘远请,二人好像风卷残云清理着桌面上的美味佳肴。
一个盘空了。二个盘空了……。。
刘远还没吃多少,那看到桌面上的碟子差不多空了,就有意识喝点果汁什么的,不跟两位官老爷抢吃,看到崔刺史的衣襟上有剩菜而崔敬的胡子都让菜汁弄脏了。菜汁沾在胡子上不时滴下来,那样子滑稽到不得了。刘远死死忍住,这才没有笑出来。
什么刺史尚书,还不是凡人一个?做说做惯乞丐懒做官,看来还是自己自在啊。
刚才刘远还羡慕两人出走时的威风和排场,现在看来,自己大不必妒忌别人,无论做什么,目的是让自己吃得更饱、穿得更暧、活得更滋润,坐拥万贯家财、怀抱绝色美女,没有束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才是理想的生活。
不到二刻钟,八个菜盘空了七个,只有那碟红烧肉还有一块色泽光亮的、层次分明、闪着异样光泽的红烧肉,突然一声轻响,两双象牙筷子相撞了一下,两双筷子同时向那块红烧肉,就这样相碰上了。
看到就要挟到的红烧肉被人截了,崔刺史心一怒,猛地一抬头,正想看看是个不长眼的家伙敢自己堂堂刺史大人抢吃的,没想到一抬头,看到崔敬正一脸冷冷地看着自己,吓得崔刺史冷汗都出来了。
尼玛,吃得爽,都忘了这不是在府衙,坐在对面的,不是自己同僚或下属,是自己本家的族叔,堂堂工部尚书大人,此刻正一脸不爽地看着自己,很明显,对自己敢跟他抢吃生气着呢。
“那个~~~那个我饱了,三叔请慢用。”崔刺史连忙“谦让”,把自己那己经挟住红烧肉的筷子悻悻松开收回。
崔敬这才得意地笑了笑,把最后一块红烧肉挟起,放入嘴里,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喔~~”
吃完后,崔敬舒舒服服打了一个嗝,十分满意地放下筷子。
虽说这食材普通,但是非常美味,崔氏叔侄吃得非常满意,特别是工部尚书大人崔敬,刚才吃了吃了那么多果汁、点心,现在又吃了那么多的美酒、佳肴,面色有点像嫣红,脸上一直带着笑意,不时用手摸一下吃得点滚圆的肚子,心里高兴极了。
很久没有吃得这么痛快了,记得上一次是视察河务时碰上洪水,困在一座小山上二天二夜,后来下山时,一个人就把一只烤羊吃了大半,吃得那一个叫痛快。
吃完后,有婢女送上热毛巾、水盆,并细心替两位官老爷把衣服上的菜渣子拿走,这一顿简单又美味的大餐才算完成。
号称千杯不醉的崔敬有了几分醉意,又坐在沙发上,睁着微微有些发红的眼睛,饶有兴趣地看着有点拘束的刘远,嘴角带着二分笑意。
这改良过的天府香,酒精浓度大约有四十度,和大唐那些只有二十度,也就是和啤酒差不多,很多甚至还没啤酒的度数,诗所说什么“酒逢知己千杯少”这样,也不算夸张,喝下去,一会就变成尿了,一撒尿就没了。
那时斗的不是谁的酒量好,而谁的胃大,能装得多。
有几分醉意的崔敬就那样盯着刘远看,哪有什么什么官威,分明就是长者看晚辈的目光,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可是现在崔敬也越看刘远越满意了。
长得相貌堂堂、有采、有才华、能赚钱、会享受生活,活得比自己还要滋润,最重要的是,他看过刘远的资料,刘远成长的道路上,没有背景、没有贵人扶持,一句话来说,靠的是自己的两手白手起家,饶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商人,可同样是一个出色的工匠、力压北方第一才子的风云人物,以他还没成年就有如此理想和追求,非常难得。
崔敬扣心自问,那种环境,就是换作自己,也做得没刘远出色。
其实,最令崔敬满意的,是刘远对家族的态度。
在争夺家产时,刘光夫妇的所作所为,不像一个兄长,反而像一个强盗,在兄弟富贵时夺产,可是一有难,为了划清界线,连弟弟都驱出宗族,行为极度不齿,可是最后刘远还是把他轻轻放过,以德报怨,有能力也不追击报复。以家族为先,可在玉满楼陈昌设计陷害时,出手又非常果断。
恩怨分明,这些作为,和崔敬“凡事以家族为先”的意念很相符。
烂泥是扶不上墙,但是,一棵好的苗子,扶起来那就容易了,一块美玉,只要稍加雕琢,就能散发属于它的光彩。
“尚书大人,刺史大人,准备不足,粗茶淡饭的,让二位委屈了。”刘远谦虚地说。
崔刺史笑着说:“不错,不错,越是简单平凡的东西,方是最能彰显厨艺,看来本官以后要多点往这里跑,蹭饭吃才行了。”
“刺史大人能来,无任欢迎,那是小人的幸荣。”刘远连忙应道。
崔敬则是笑骂道:“你小子,吃用倒是舍得花费精力,把这些心思放在学问上,定能有更大的成就。”
骂作小子,这相对来说,这是一种亲近的意思,能得到尚书的笑骂,这可是一件很值得让人羡慕的事情,刘远听到也心生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是,是,尚书大人所训极是,小的一定用心读书。”刘远连应接收崔敬的善意。
忙活了一整天,有他这句话,值了,到时有人要打自己的主意,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毕竟自己和尚书大人这么亲近。
崔敬瞄了一刘远一眼,稍稍坐正,笑着对刘远问道:“刘远,听说你被驱逐出金田刘氏,可有此事?”
不会是替自己报仇吧?
刘远心里一凛:千万别,自己费了那么多的心思,为的就是把家族“那座大山”搬掉,这样自己没人管,可以自由自在,再说那一票势利又贫苦的族人,带给他,可没什么帮助,有的只是麻烦。
“尚书大人,过去的事,己经过去,小人不想再提此事了。”刘远连忙应道。
一个小小的金田刘氏,小得可以说是忽略,崔敬自然不会有兴趣理会这些事,听到刘远没有家族在后盾,没拖没累的,这样反而更好,到时招他入赘的机率也就越高。
“嗯,原来是这样,哪你可有婚配?”崔敬淡淡地问道。
一旁的崔刺史心一凛:三叔终于出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