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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血良人 作者:予言,苏青瓷(晋江高积分vip2013.02.08完结,江湖恩怨、灵异神怪)-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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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的场景仿佛是一幅唯美至极的画,白鸽扑腾着翅膀在他身后起飞,掠过上空的时候,几片洁白的羽毛飘落下来。
  殷歌有些懵懂的盯着那个男子,不知道是不是幻觉,他的瞳孔里仿佛有一丝狡黠的神情一闪而过,而他的唇畔也扬起一抹淡得如同水波的微笑。
  殷歌羞赧的低下了头,暗想:他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呢?难道是来自比西域更远的地方?
  “敢问姑娘芳名?”
  “我……”殷歌顿了顿,努力思索在小说里面大家闺秀是怎么自称的,“我是说妾身芳名叫殷歌。不是鹦哥,是殷歌。”
  郑文彦公子微微一笑,“是个好名字。殷姑娘的绕口令也念得也非常顺。请坐。”
  “那啥,郑公子,坐就不必了。我想有点误会,我没有参加初选和复选,只是最后那支箭已经松了,我一碰它就自己掉下来了。还有可能插回去给其他人试试吗?”
  郑文彦摇了摇手里的纸扇,“难道姑娘不觉得这是一种命定的微妙的缘分吗?”
  “和您有缘分的肯定不是我,我只是恰好碰掉了箭而已。”
  “你当真不想被选中?”郑公子微微眯起眼。
  殷歌忙不迭点点头。
  “唉!”郑公子仰天长舒一口气,顿了顿,他又用尖尖眼角瞄了一眼殷歌道:“既然姑娘不愿意,我也不强求,毕竟是在下唐突在先。但是,可否请殷姑娘帮一个忙呢?”
  “说来听听。”
  “……二楼的那些姑娘,提起来就伤心。我不愿意娶口鼻歪斜,鼻毛外露,斗鸡眼的女子,着实影响我的心情和胃口。能否委屈姑娘,对外我就宣称已经找到‘意中人’,而姑娘保持沉默,适当时候配合一下我,我定会重谢。”
  “如果我不同意呢?”殷歌试探性问了一句。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挡箭牌啊,做人不带这样的啊!
  郑文彦扇子一收,唇畔荡起足以迷倒世间万物的微笑,“那我只能娶二楼某个长相委婉的姑娘,而我的下半生将在痛苦中度过,我的英俊外表会在折磨中消损。每当回忆起往事,我会因为当年某个姑娘拒绝帮一个小忙导致我终生痛苦而怨恨。也许在我临死时……”
  “够了够了,我明白了,举手之劳,我会帮忙的。”临走时,殷歌还不忘补充,“事成后公子记得把纹银包丰厚点。”
  看着殷歌消失在三楼的楼梯转角,郑文彦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一位女子从外面栏杆处飞了进来,平稳的落在地板上,竟没有发出多大的声响。仔细一看这个女子正值妙龄,面容娟秀,竟也是一等一的美人。她施施然走来,替郑文彦斟了一杯热茶。
  “主上,这个姑娘顶有趣。”
  “哦?”郑文彦声音微微上扬。
  “出尘自跟随主上以来,没有哪个女子看到您本人后,还可以立即拒绝您的要求,可见这位姑娘非常难摆平。”
  郑文彦轻吹开茶沫子,“我喜欢有挑战性的东西,只要被我盯上的猎物,没有放过的道理。”沉默一刻后,他又问:“她呢?”
  虽然问得含糊,出尘却心领神会,“她受重伤,已经逃走,有四人去追她了。”
  郑文彦只顾喝茶,并没露出特别的表情。
  顿了顿,出尘又道:“主上,出尘有一事不明白。”
  郑文彦用眼神示意她说下去。
  “您为何不直接劫走殷歌姑娘?”
  郑文彦没有回话,他似乎在思索着什么,手捏住茶杯盖,那双紫瞳也逐渐收紧了。
  话说结束了“茶馆‘意中人’”的活动,茶馆又照常营业了,高老板可不会放过任何捞钱的机会。由于殷歌和苏咏清表现优异,老板放了她们半天假,殷歌和苏咏清欢呼雀跃的跑出去游玩。
  一直到黄昏时,两个人才手拉着手往家的方向走。
  “那郑公子当真惊为天人。”
  “那是当然。不过小清你不必难过,郑公子以后肯定还会出现的,他还指望着我帮忙呢。所以你绝对可以看到他的样子。”
  “啧啧,你居然答应了帮他这种忙,那会毁了你的名声耶,以后整个容美镇都知道你是订婚的女子,谁还会过来求亲。”
  “那正好,省得过几天又有被爹娘打败的武林人士过来找我求亲。你也知道我不在乎什么名声不名声的,反正我都不会嫁人……”
  “不会的!一定会好起来的。”苏咏清急忙道,气氛一下子沉闷了许多。
  殷歌马上转移了话题,“哎……还是银子比较重要,银子最可靠。下次我爹娘回家万一没有足够的盘缠可怎么办,那不是会风餐露宿,异常可怜吗。所以身为他们骄傲的女儿,我应该努力挣钱。”
  两人正说着,忽然听到殷歌家的院子传来一声巨响。殷歌脸色大变,和苏咏清一起冲进院子。
  空气里漂浮呛人的尘土,殷歌忍不住咳嗽了几声。只见西边墙壁破了一个大洞,露出红砖,石灰剥落。殷歌不禁勃然大怒,这又要花多少铜板才能补回来啊!
  在烟尘弥漫中,一个人从那个洞钻了过来。不知为何,殷歌刚挂回脖子上的琥珀突然又热了起来。
  “哎呀呀,这墙壁怎么脆弱得跟豆腐一样,一碰就坏了!”肇事者居然没有丝毫愧意,一开口抱怨起殷歌家的围墙来。
  灰尘终于散了,而殷歌她们也看清楚了那个人。那个家伙一头乱发,脏得看不出本来的颜色,身上穿着粗布衣服,除了满身补丁外,要命的是裤腿还一条长,一条短。走近一看,他脸上满是胡渣,皮肤黑黑的,特别醒目的就是那道疤痕,从左脸眉骨一直拉到左面颊。
  “你是谁?”殷歌警惕起来。
  苏咏清却从殷歌身后钻了出来,“我说楚大哥,你在干什么?把殷歌家的墙壁都弄坏了。”
  “你认识他?”殷歌瞪着苏咏清,她怎么不知道小清还认识这号人?小清交友真广泛啊并且良莠不齐。
  苏咏清捏了一把殷歌的脸,“楚大哥不是一直住在你家隔壁吗?”
  “啥?”自己家隔壁不是住着刘大娘夫妇吗?每当爹娘回家后,刘大娘总跑来借酱油,偷偷瞅自己爹爹,还以为她不知道。什么时候隔壁冒出来一个邋遢的小伙子了?难道是刘大娘失散已久的儿子?
  “我只是想钉一颗钉子,结果才敲了两下,墙壁就破了个大洞。殷妹妹,下次记得把墙壁修坚固点。”那个“灰人”笑嘻嘻的对殷歌说道,殷歌见他逼近,下意识躲到了小清的后面。那啥,他的长相外表也太可怕了吧!
  “去去去,你少欺负我们家殷歌,这墙是被你弄坏的,应该你来补。”
  “好吧,殷妹妹快做饭吧,我饿死了。”那人依旧一脸痞子笑容,大摇大摆推开殷歌家的房门,走了进去。
  “我的天啊,这是哪里来的人,小清,告诉我,我是在自己家吗?为什么他看起来更像主人?”殷歌手指发颤的指着还在摇晃的大门。
  “哪里来的?从他娘肚子里蹦出来的呗。算了,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楚月轩一直就这个德行,你就当救济灾民,煮饭时候多煮点了。好啦,你快去做饭吧!我也饿了。”苏咏清说完拍拍殷歌的肩膀,也和楚月轩一样大模大样走进了那扇门。
  殷歌觉得他们两个好像万恶的地主,而自己则是长工。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就嚣张的使唤她,随便的把她家当成自己家。还有小清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明明是刚见面呀。这样有特色的人,自己定会过目不忘,可是自己压根儿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
  殷歌摇了摇脑袋,正好瞅到了墙壁上的大洞,她的疑惑立即被怒气盖过,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屋子,瞪着大大咧咧的楚月轩道:“你弄坏了我家的墙壁,你必须在明天给我补好!不然我告你娘亲去!”
  只见楚月轩促狭一笑,“殷妹妹,你真凶,不就是一面墙嘛,我明天给你补上就是了。”
  听到这话,殷歌才平息了怒火,明儿一定要监督他修补好墙壁。算了,她也有些饿了,还是先去做饭吧。
  殷歌走到院落中,将那块发烫的琥珀再次拽了下来。那是一块透着淡淡红光的泪滴形状的琥珀,它有好闻的松香味,这么多年过去了,香气居然从未变过。琥珀中央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符号,有点像一条龙。
  殷歌不知道,为什么琥珀在最近老是动不动就发热,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怪事。而琥珀是怎么得来的,她早已忘记。其实她的记忆一直是有残缺的,就像是今天,她完全不记得认识楚月轩这个人,但是听小清的口气,他们应该是认识的。她不敢去问小清更多的消息,她认为楚月轩不存在她的记忆力,又是一次记忆的残缺,万一让小清知道,她会非常担心自己,所以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里殷歌心里一片黯然,她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琥珀,朝厨房徐徐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嘻,哈哈哈。我又爬上来了。看我多么的勤劳啊(读者:你丫都休息了大半年了!)点一点:收藏此章节


☆、误吞夜光石

  又是一个清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殷歌像往常一样从噩梦中醒来,其实准确一点说,她不觉得那是噩梦,那只能算一个忧伤诡异的梦。
  杂乱的浓烈的色彩,顷刻吞噬了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那些涌动的大朵大朵如同云彩的颜色充斥了整个世界。
  她在世界里下坠,飞速的下坠,却永远不能落地。
  这片地方连风不存在,只剩下大片大片诡异的色彩,她想嘶叫,可是嗓子发不出声音,她双手乱挥,但是没有任何供抓住的东西哪怕是一丝流云。
  胸口如同被火灼烧,痛得无法呼吸。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它像是穿过那些云朵,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正因为它经过的路途太远,以至于到达她这儿时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音色,变得浑浊不堪。
  那是一个非常沉闷的声音,她听得出来它夹杂着凄婉、痛苦和孤寂的情感。她想对这个声音说话,给声音的主人一些温暖,可是却始终听不清它在说什么。于是她无法回答。但声音主人的疼痛却传达到了她的内心,胸口又再度灼烧起来……她总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做那种奇怪的梦,毫无理由,连她自己也忘记了从什么开始。醒来的时候胸口总觉得特别的压抑和悲伤,好一阵子她都无法摆脱那种情绪。
  除了做诡谲的梦,殷歌认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以来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除了爹娘给她偶尔带来一些“惊喜”。
  “啊哈哈哈哈哈……”殷歌刚准备打水洗脸,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壮的身影从天而降,停在了墙头。那个人一身侠客打扮,腰间别着一柄剑。
  “敢问阁下是?”殷歌被那道笑声吓到,嘴角有点抽搐。
  “我来找容美镇的殷歌姑娘。”那位大侠声音如洪钟。
  “正是小女子。”
  “哦,在下乃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狂笑侠沈冲,因前几日和神鹰侠侣过招败北,依约来完成誓言。我是过来找殷歌姑娘提亲的。”
  殷歌痛苦的捂住了额头,自从她十五岁后,就不停的有被爹娘打败的江湖人物,来向她求亲。算起来这是第六个了。殷歌瞅了一眼大侠的胡须,嗯,就像贴在脸上的杂草,殷歌又瞅了一眼大侠的头发,嗯,头发油得可以跌倒苍蝇。爹娘的审美水平她一直不敢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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