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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底当代丐帮-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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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我们的思维,包括媒体的思维都过于简单了:送一个流浪的孩子回家,并不像送一个迷路的孩子回家那么简单。后来,小曹在一次谈话中无意透露出:并非他表叔、表婶执意要赶他出门,而是他觉得,在家乡呆着或学一门手艺,并不是他想要的归宿。
  “我就是学会了,做醋做酱油也没什么出息。表叔、表婶说,还是大城市好,有吃的有玩的,让我混好了再回去。”我们几个记者以为,送小曹回去,学一门手艺,是为他找到了一个“前程”。而在他,在他家乡的亲人看来,到城市里来才是一种令人羡慕的前程。
  小曹的回来令我再次陷入对他前途的迷茫思考之中。接下来他该怎么办?是让他继续这样漫无目的地流浪,还是为他寻找另外新的出路?早在两年前,我曾让他尝试学做小买卖和干街头擦皮鞋的营生,但都是没做多久,他认为没有出息、怕丑和没有自由而放弃了。我那时认为,对出外已达8年之久的小曹来说,流浪已成了他的天性,无拘无束的生活已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你很难用一种简单的方式,在很短的时间里去更新他固有的生活形态和观念。他已经习惯了自由。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无能为力,我对于他,永远只能是一个旁观者,要想介入和改变他的命运,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更多的是徒劳而无济!
  小曹回到武汉以后,继续他闲适的流浪和乞讨生活。在冬日有着阳光的午后,我常可以看到他和一帮丐友在洪山公园的草坪上晒太阳。见到我他会很兴奋地打招呼,然后把一帮朋友介绍给我。我们的谈话总会落脚到他的未来——
  “要是有一份工作就好了,可惜不会有人要我,我的腿不行。”小曹边说边摸着自己的右腿。
  有没有这样的一种工作,可以让小曹去做——不需要任何技能,只靠上肢简单操作就能够完成?2001年正月刚过,小曹回到武汉恰逢一个月的时候,这个机会降临了。我的一个叫胡刚宝的朋友,在广州开一家工艺钟厂,有200多号工人。春节回家过年期间,我打听到他准备扩招工人,就跟他讲曹月旺的情况。他问,是不是《南方周末》报道的那个小孩?我说是。他说,让他来吧,在我这里的流水线上做手工活,先试用两个月,看能不能做得了。我连说谢谢谢谢。
  我在洪山公园找到小曹,把这个消息告诉他。小曹连说:“太好了,太好了”“这都是真的吧,这不是在做梦吧!”“这下我有工作了!我可以像城里人一样上班挣钱了!”他咧着嘴笑个不停。
  2001年2月28日,农历2月6日。我给小曹买好一张武昌至广州的火车票,塞给他100元钱,然后带他找一处公厕把脸、手、头发洗干净,又买了点路上吃的面包。傍晚时分,我把他送到武昌火车站,踏上南下打工的旅途。
  小曹到了广州之后,打给我一个电话,说“胡老板”对他很好,专门给他买了床垫和被子。晚上他和工友们睡高低床,很舒服;白天就在车间流水线旁坐着给产品上螺丝,也不用动。“胡老板”说干得好,一月可拿七八百块钱。“我不要那么多钱,能有饭吃,一个月有100块工钱,我就很满意了!”小曹在电话里很率真很知足,说起“胡老板”三个字,语调中透着亲密和感激。
  我原想是到那年春天或夏天,在工作不是太忙的时候,请假去广州看一下想象中已成为现代化工厂工人的小曹,顺便请他的老板、我的老朋友胡刚宝,多多关照他一下。我甚至幻想那时的情景一定让自己很有成就感。然而这后来仅仅成为一个想象。
  2001年4月的一天,我念及广州的小曹,拨通了胡刚宝的电话。一通寒暄叙旧之后问起小曹,电话那头胡刚宝突然提高了声音:“他没跟你联系吗?他十几天前就回武汉了!”
  “什么?”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刚开始他还听话,后来就嫌拘束,跟住在一起的工人合不来。后来他说不想干了,要在广州流浪。我想这样不行,让他回武汉,派人送他到火车站,走时还给了他半个月的工钱。”
  “他什么时候回的?”
  “应该快有20天了吧!”
  这一切令人猝不及防!和胡刚宝通完电话,我赶紧跑到洪山公园去找和小曹相熟的那些乞丐。一位老乞丐对我说:“那个瘸腿赖子(指小曹)吗?他不在这里,前几天还有人说在汉口滨江公园看到过他!”
  我又跑到汉口滨江公园、中山公园、武胜路等乞丐比较集中的地带。我希望能碰到小曹,或能打听到他的下落。不为别的,只想亲口问他一句:为什么会离开胡刚宝那家工厂?我甚至以小人之心去猜测:是不是胡刚宝或厂里的工人们嫌弃他身患残疾的缘故?
  然而终于没能邂逅小曹。我只有等待。
  不简单的乞丐世界
  时间一晃到了7月份,武汉进入火炉般的夏天。一个烈日当空的午后,我正在外面采访,手机响起。一听,是久违的小曹的声音。
  “记者,我出事了!”电话里的声音急促而紧张。
  “慢慢说,怎么回事?”
  “航空路的两个赖子,说要下我的胯子(武汉方言,意为‘打断腿’)!”在流浪汉这个群体,他们习惯用“赖子”来称呼对方,“他们中有一个赖子丢了10块钱,非说是我偷去的,说见我一次打一次!他们现在到处找我,要打我!”
  我立即赶往汉口。在航空路立交桥下的转盘广场里,我看到了久违的曹月旺。他穿一件很脏的旧T恤衫,下面是一条浅灰色、污迹斑斑的永远要穿在身上的长裤——为了遮挡右边的那只残腿。他比过年时瘦了许多,黑了许多。
  在航空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正门附近的一处花坛,我们找到了小曹所说的其中一个流浪汉。看到小曹搬来“救兵”,那个约摸20多岁、自称叫“黑哥”的流浪汉连说:“没事没事,可能是一场误会!”
  小曹说他认识这两个流浪汉有一个多月了,晚上睡觉的地盘是其中一个“老大”的。“老大”30多岁,和“黑哥”都是靠捡破烂和捡饭吃为生。
  解决了“挨打”的问题,我追问小曹离开广州的事:“是不是那里的人嫌弃你,对你不好?”
  “不!不!他们对我很好。”小曹忙解释,“是我自己受不了,那里管得很严,白天要一直坐在那里工作,每天都做一样的事,很拘束。后来一想,还不如到外面流浪的好,可以自由自在想做什么做什么。
  “我知道你一定会生气的,你已经给了我很多机会,可每次我都失去了。从广州回来后,我没脸见你,不想让你知道我是个没有用的人!记者大哥,从今往后你不用管我了。我想了,我这辈子命里注定就是这样了。”
  我良久无语。我问小曹:“你不是说过,以后你还要开着奔驰车在大街上跑吗?”
  小曹叹了一口气,说:“我以前觉得自己很有用,只要有机会可以赚很多钱。这次之后,我是彻底知道了,我干什么都不行!”
  2001年那个夏天的下午,面对小曹,我又一次有了无能为力的感觉。他再次让我强烈意识到,对一个已经习惯了流浪的人来说,流浪或者说自由,已成为他生命中的第一天性,这种泛自由意识深入他的骨髓,并形成与融入社会所必须具备的规矩、规则意识格格不入的强大抗体。他们偶或有加入社会、成为一个正常人的愿望,但真正让他参与到社会中来,这种习惯自由的天性会与外界强加于身的社会属性激烈交锋,单靠他自己凭意志力来左右这场“战争”,往往会是前者胜出,后者败北。
  “其实,当一个流浪汉也挺好的!”小曹居然蓦地蹦出这么一句,“你不要小看那些赖子,很多人都发了财,赚的钱不比上班的人少!”
  小曹这么说让我意外。我问:“哪些赖子都发了财?”
  “那些讨钱的赖子,有的一个月能讨几千块钱!别看他们在城市里给人磕头,给人作揖,很惨的样子,回到家乡可风光了,有的盖了楼房,有的做生意当了老板。我认识一个河南的老乡,比我大,30多岁,把别人的孩子抱着在武汉广场前面要钱,一个月可以搞四五千块钱,天天喝酒吃肉,跟我们炫耀呢!”
  “还有一个老头,也是我们河南老乡,有60岁吧。”小曹打开了话匣,越说越起劲,“他会拉二胡,每天到做生意的地方去卖唱要钱,一个月也搞两三千块钱!他晚上住旅社,天天在馆子里吃。我让他收我做徒弟,他嫌我腿坏,不要我。我要是能跟他学拉二胡就好了,也可以要很多的钱!”
  “其实你们很多正常人都羡慕我们这些流浪的,说我们自由自在的,不用操心上班的事,每天都很快乐。”
  “那你觉得快乐吗?”我问。
  “如果晚上有地方睡,没有收容所的抓我,没有其他的赖子欺负我,我觉得也挺好,至少比在广州上班强,让人管着,多不自在呀!当然有的乞丐是真可怜,像我这样身子残的,还有一些老的,儿女们不管的,他们是没办法才要饭!”
  小曹顿了顿又说:“你知不知道,有些残疾乞丐是假的,他们是有老板的,被人逼着讨钱的!那些老板最黑心,靠残疾人养他们,有的还发了大财!”
  小曹一席话惊得我哑口无言,他的讲述似乎为我打开了一幅奇诞光怪、色彩迷离的乞丐群像画卷。记者的敏感让我觉得小曹周围的那个乞丐群体大有文章可做,不光是他们形形色色的生活状态,还包括他们似真却幻、难以捉摸的心理世界。
  一年以后的今天,当我一身丐相和小曹一起真正走进他的那个七彩迷离的“丐帮”社会,探寻他们生存的真实“秘密”的时候,回想起来,正是那个燥热的夏天的下午,小曹的一番倾吐拨动了我久存心中的那根“流浪情弦”,并最终把它释放为这本书里所记叙的一切作为。
  从记者到“乞丐”
  小曹最终还是小曹。1998年,我在武昌洪山公园第一次认识他时,他是一个蹦跳着去捡路边矿泉水瓶,并幸福地把残水喝干的小乞丐。时过4年,小曹依然在我面前上演着同样的动作,展示着同样的笑容。惟一改变的是他的年龄,他从15岁长到了19岁。还有伴随年龄而变化的身体特征:鼻梁开始隆起,脸上的轮廓开始分明,并长出喉结,那种时而清亮、纤细的童声渐渐褪去。4年来,我和我的同事所做的一些努力除了让小曹长了一些人生见识,对其命运并没有根本性的改观。
  隔三差五,我会在或忙或闲的时候接到小曹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小曹讲的最多的还是他周围的那些乞丐朋友。“我又碰到了那个拉二胡的老乡,他不知从哪里找了个瞎女人,每天和他一起卖唱,逢人就说是他老婆,其实根本就不是的……”“我又认识了一个卖花的女孩,才13岁,她可好了,说要不是我腿有毛病,说不定这辈子会嫁给我!我到她住的地方去过,那里有好多女孩子,都是卖花的,还有一个男的,是他们的头,很凶的,把我撵出来了……”“一个在地上写字的湖南人答应收我做徒弟,他说可以教我写字,很搞钱的,一天可以讨五六十块钱,可是这几天他人不知跑哪里去了。他不会是骗我吧?”
  在小曹的交游世界里,作为同类的流浪汉和乞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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