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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我的领地,除了这里,我什么地方都不去。
司徒狠狠的推了我一把,眼神中全是鼓励和促狭的笑容。
再也无路可退。
脖子上的绳子狠狠的往前拖,我依然忍不住地回头。刚才还安心憩息的地方越来越远,已经不是我能回去的地方了。
现在,欲望才是彻底支配我的主人。
舔舐,抽插,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他的眼前。
被我压在身下的男人眼中全是无奈。
我冷冷的看他,眼睛里干干的,映出来的伤心绝望,分不清究竟谁才是主人。
身后的司徒咯咯的笑着。
那清脆爽朗的笑声直直穿透了我的心。
原来在你的心目中,我和那些粗鄙发泄的牲畜,是一样的。
一样的下贱,一样的可以随意玩弄肆意利用。
阳光太耀眼,再不能直视那蔚蓝的天空,我闭上了眼睛。
我,又失去了自己的领地。
我很长时间很长时间的在外面游荡。
我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落脚点。
梦纵使再美丽,终究也没有必然的归属。
司徒还是喜欢我,就像喜欢任何一只畜牲一样的喜欢我。
我却再不能心安理得的享受这一切。
他的微笑,他的温柔,他的关怀,如同雾中花,水中月。
从来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找不到我的领地,我找不到回去的路。
一头豹子,失去了自己的领地,意味着死亡。
他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充满担忧。
我只能盲目的绝望的寻找。
漫漫的悲哀。
无所归属却舍不得离开。
于是,只能等待。
等待着继续残喘,或者死亡。
原来过了这么多年,我的处境从来都没有改变。
…………
…………
颤抖的坍塌的巨石向他砸过来的时候,我很庆幸我依然待在他的身边。
本能反应,原就是短短的惊鸿一瞬。
我终于又能坦然地将头顶在他的胸口,就像梦醒前千百次做的撒娇那样。
他的眼中全是悲伤,或许还有泪水。
我已经再不能看见了。
豹子,天生只求生存。而要生存,就要为自己的领地而战。
天是那样的蓝,阳光金灿灿的是生命的颜色。
美丽少年向我绽放温暖的微笑:“乖乖,你是我的了。”
他的黑衣在风中飘荡,像是母亲温柔闪动的皮毛。
我笑着扑向他,如果有下一次,我再不拒绝。
第二十二章
我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映入我眼帘的,是沈逸风焦虑的脸。
“杨凡,你觉得怎样?”他焦急的握住我的手。
沈逸风本来雪白的衣服上占了灰尘和血迹,甚至有些残破,白皙的脸上也是黑一道白一道,是说不出的狼狈。
怎么回事,他不是和誉王爷离开东宛了么?为何又会重新出现。头有些痛,我环顾四周,发现是一个自己并不熟悉的简陋草屋。
对了,之前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在地道里快速前进,不知道走了多久,却一直走不到尽头。不是说是东门外五里么?手中的火把快要熄灭,可前方还是一片黑暗。
人对于未知的距离,总会觉得异常遥远。
不知道这个时候,司徒是不是已经尽到他作为城主殉城的“义务”,敌军抓住他,自然不会给他好结果,如果将他押送回爻国还好,最怕的就是,他们抓住司徒,就将他杀头,毕竟他是杀死燕玮的凶手。不过,与其等待敌军的侮辱,我相信以司徒的个性,自裁的可能性,反而更大。
燕玮死后,东宛反而更快破城,不能不让我怀疑,燕玮过于,由于和司徒的纠缠不清,反而保全了东宛,只是他一死,限制再也不复存在。
到底谁是谁非,已无从追究,本就是乱世之中,谁的命运又不是瞬息万变?即使司徒身为东宛城城主,到此时此刻,他也难逃屠城被牵连的命运。
想到这里,我脚步不由得一滞。
我终于意识到,从内心深处,我想让他活下来的希望,远远胜过任他自生自灭的想法。
正在犹豫回去或者不回去的当口,我突然觉得头晕了一瞬,身体也晃了晃。
地震!?怎么会偏偏在这个时候!
还好这个震动并没有带来太大的损害,只不过从地道的上壁落下些许尘土。若这仅是一场小地震还好,如果它是一场大地震的前奏,我在这样的地道里,被活埋的可能性,绝对大得惊人。
将东宛城抛在脑后,我加速向前奔去。可还是没来得及——在我还未奔出五十米的距离,大地开始剧烈震动,我站立不稳,倒在地上,因为向前的冲力,左手手腕和膝盖的地方,大约是磨破了皮肤。
火炬掉在地上,滚了两滚后,终于还是熄灭。
尘土在黑暗中噗噗的下落,夹杂着石块和沙子,我将头藏在手臂中,尽力缩成一团。
被坚硬的石块砸再身上划破皮肤的感觉很不好受,但好歹是没有造成骨折。
只希望我不要被活埋在这地道里,如果这样,我宁愿选择在东宛杀敌到最后一刻。至少那样,我不是默默无闻的被活埋在这土坑里,而别人,连我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其实地震已经停下,可惜它带来的余威依然没有停止。最可怕的事情还是无可避免的发生——我前方不远的地道塌方了,這是我从一阵巨大的石块和裂响中得到的结论。
如今只剩下回城一途,但身后的地道若是也崩塌了呢?
仔细思索以及检查了这里,这条地道距离地面的位置,应该不是太深才对,虽然还未走到出口,不过我相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奔走,我现在的位置应该已在城外,如果前后均不能通过,上面是不是一个比较实际的选择?
我手头并没有挖掘工具,如果用手指,伤害怕会很大,我回到跌倒的地方,摸索找到落在地上的火炬——至少这玩意儿的头是硬的。
必须要尽快离开这个地方,常识告诉我大地震之后还会有几场余震,如果继续呆在这个地方,已经松陷的地道,不知还能不能撑得住。
点燃火折子,四周的情况比我想象的更加糟糕,地道的前后均被封死,我竟如同在一座坟墓之中。只可惜,我不是尸体,也不是盗墓者,不过是不幸落到这个时代一个倒霉的小人物而已。
塌方的部分上层的确掉下不少泥沙土石,我小心的用火炬的柄挖掘着,躲过掉下的石块。
视线所及之处,一片漆黑,这个方位,也是我用最后一点火折子的光辉找到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希望不要是天明,假如这样,我只要一爬出来,被爻军发现的几率,比夜里大出许多。我身上穿着东宛的软甲,身上还满是血污,手无寸铁,被杀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这一天一夜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的让我来不及去消化我的感情。
手里的火炬柄突然一松,我险些没有控制好力道再次跌倒。看来已经挖到地面,我心中一阵狂喜——这老天爷,总算还是待我不薄。
我努力将洞口扩大,也不顾尘土落进我脸上口中,对生的渴求在这一刻战胜了所有的意识,我只知道一点点扩大那洞口……
然后又发生了什么?我又为何会晕过去?
对了!余震就在那个当口发生,虽远远不及主震,对那已经松陷的地道,无疑还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突如其来的震动,使得我从自己挖掘堆起的那个土坡上跌落下去,头重重的砸在一块大石之上,我最后一刻的记忆是后脑一瞬间的剧痛,然后……就是一片黑暗。
第二十三章
既然这个时候看见如此狼狈得沈逸风,一般推论来说,自然是他救了我的性命,只不过我觉得这之间疑问实在太多,估计等下问起来又会头痛不止。
沈逸风深吸一口气,像是做好了被我询问的准备。
“你睡了还不到六个时辰。”他说。
“能不能先给我一杯水。”虽然没有失血,但我昨天开始就是水米未进。
沈逸风估计没有料到我用这样严肃的口吻居然是向他要水,愣了片刻,才慌忙去倒杯水递过来。
“你怎么又回来了?”誉王爷他肯放你走?后面这半句我没有说出口,这本是他们私人事情,不容外人置喙。
沈逸风在这一问之下,倒说出许多,连我没有问的,也一并都做了回答。
“子陵骗我出城,说你也在同行之中,兵荒马乱之际,也顾不上那许多,等我发现你并没有跟来,他们已经破城。子陵叫人将我关在房中,我打晕了两个侍卫才逃了出来。”
沈逸风用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看着我,让我想起过去老在我家徘徊的那只野猫,有一天它叼着一只老鼠放在我面前,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像是要我给它些奖励。没想到沈逸风沈大公子居然也会做出同样的表情,实在让我觉得可爱之至。
我没有说话,伸手将他脸上一块污迹擦去,他将我倒是收拾的妥妥帖帖,自己身上的尘土擦伤,一点也没有处理。
沈逸风别过脸去,我能看到他眼角眉梢之间染上一点红晕。
“你怎么找到我的?”这个问题很关键,因为在那一片旷野之中,找到一个在地下的人,无异于大海捞针,沈逸风又不是狗,我不相信他居然能靠巧合找到我,尤其还是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
“不知道为何,有人给我一份地图,说是东宛城的秘道,让我留意你可能从那里出来……”
“谁!谁给你的!”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大概是用力过猛捏的他生痛,他的眉头微微皱起。
“我也不知道……那人也是托人转给我一封信和这个……你放开我,好痛!”沈逸风拼命挣脱开我的手,向后退了两步,用警醒的眼光望着我。
看来不是司徒,如果是他,绝对不会还余有这等心思,破城之后,我能感觉到他心已死。
我微微有些失落,司徒现在依然是生死未卜……不过,既然这个人知道我会从地道走,而我的逃脱路线只有司徒知道,那么,这个人就算不是和司徒在一起,也多多少少知道司徒的消息。
或者司徒没死,也未可知。但这个人到底是谁?他又如何能将全局掌控于手中?
“对不起,是我太急躁。”我对沈逸风笑笑,掀开被子打算起身。
沈逸风又急忙上前将我按住,道:“我已经煎了些草药,你先休息,等会喝了药再说别的吧。”
不待我回答,他就急匆匆的跑了出去。
东宛城的那场地震,说不上到底是福是祸,爻军在这场地震中亦是伤亡惨重,若他们晚一日攻城,停留在那旷野之中,也不会有次变故,不过这倒是成全了东宛城的城民,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人乘乱逃离了东宛,同时也逃离了屠城的危机。
经过商议,我们接下去的安排,是先到车池城,完成华五的嘱托之后,再前往岩烁城去投靠沈逸风的朋友。
其实怎样安排,对我而言已经无所谓,我到这里来之后,并没有什么目标或打算,一切的一切都来得是那样突然又仓促,只是应付它们我就已经有些应接不暇。
现在反而有了无事可作的惆怅。
到达车池的过程我不想长篇累牍的介绍,毕竟古代的交通实在不发达,再加上时逢战乱,交通工具更为珍贵,如果不是沈逸风带足银票出逃,我们根本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抵达目的地,然后这过程本身——无论借助什么交通工具——都是相当辛苦的一件事情。
一路上时常可以看见举家迁移的平民,以及躺在路边的饿殍。
車池城被称为花城,这是我从沈逸风口中听说,而来到车池城的时候,我才知道,它被称为“花城”,并非仅仅因为它拥有整个这片土地最为繁荣成熟的娼业,还因为这里本身的气候以及广泛的温泉,使得这里的气温极适合多种花卉的生长,我们到这里,真正感觉到花团锦簇眼花缭乱——无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