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珞熙强忍住笑意,接着故意沉下脸,打断她道:“休得胡说,你要毁了我的清白吗?”
玲珑的双腿蜷缩,她的嘴唇翕动着,像两朵绽放的紫色花瓣,颤声道:“不……不是的。”她忽然泪眼婆娑,目光闪动,却只有咬住下唇,一句话也不敢多说。珞熙心中不忍,忙伸手拍了拍玲珑,口气似安慰道:“莫要再胡思乱想了,快些起床!帮我收拾几套男人的行装,记得多准备一些银两,再雇上一辆马车,再过几日我们就要出门!”
玲珑立刻瞪大了眼睛:“出门?去哪里?”珞熙道:“我们要去北松书院,你要扮作我的书童。”听到“书童”二字,玲珑顿时清醒过来,她大声道:“我们要扮成男人?”
珞熙道:“没错,扮成男人!”玲珑神情有些恍惚,眼中充满不解,心想:“若要去北松书院,就这样前往也未尝不可啊!公主明明可以艳压群芳,干嘛非要穿上一身男装?光是生活起居就会有许多麻烦,这岂不是多此一举!”她很想问清楚,但珞熙显然不会告诉她。珞熙见她发愣,催促道:“你怎么还不去准备?”玲珑不甘心道:“公主真要这么做吗?”珞熙双目一瞪:“你很??嗦啊!我今天心情不好,要是再磨磨蹭蹭的,就不必随我去了。”
玲珑惊道:“小的知错了,公主莫要生气,我这就去收拾行李。”她立刻跳下床,身形如风,几乎半刻也没有停留。……北松书院依山而建,闻名遐迩。书院中的女学生也是极有口碑的,都是百里挑一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如同花园中的蔷薇,娇艳欲滴,等待着情人的采撷。相比之下,北松书院的翩翩公子,就像一群狂蜂浪蝶,外表是锦衣华服,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北松书院位于白云山脉中,山下有一处路边摊,专供路人打尖用膳。一阵夏风吹过,风中带着野花的清香。远远传来一阵马蹄声,声音越来越近。只见四个少年骑着骏马而来,高头大马并驾齐驱,一路狂奔着,身后扬起一片尘土。
这些公子不过十六七岁,锦衣华服,眼中充满了高傲与狂妄。其中有一个锦衣公子最为耀眼,他穿着色彩鲜明的长袍,腰间系着碧玉环腰带,他高高扬起银色长鞭,右手戴着蓝宝石戒指。风在吹,长袍迎风飘动着。他潇洒地甩着长鞭,英俊的脸上带着轻佻的表情,凤目里有种勾人夺魄的媚惑,看上去像一只高傲的孔雀。当他经过路边小摊时,见那里坐着许多客人,眉头一皱。他故意在银鞭上加了几成功力,马一吃痛,四蹄狠狠地踏在地上,扬起的尘土带着泥沙几乎全部向客人们溅去,就像刮了一阵黄风,弄得众人灰头土脸。少年们拽紧缰绳,任马在地上旋转几圈。他们放肆地大声笑着,再次扬起鞭子,衣袖翻飞,骑着马飞驰而去。客人们气愤地站起身来,纷纷收拾行装走人。只有两个少年纹丝未动,连目光也没有斜一下。只见一位是公子打扮,穿着普通的粗布青衫,身材不高,其貌不扬。可是这张脸孔上竟有双动人的翦水秋瞳,就像夜空中闪耀的两颗星辰,和他的容貌实在太不相衬。一位是书童打扮,脸颊圆圆,唇红齿白,非常可爱。那位公子正不紧不慢地喝着东西,书童正慢慢地,一个一个数着铜板。店小二见他们还没有离开,连忙停了手中的活,用衣裙擦了擦手,满脸歉意道:“两位客官还是快些离开吧!不瞒您说,刚才那几个公子,都是北松书院的霸王,每隔一些日子,就要出来捣捣乱,看情形他们一会儿还要过来,总之,遇到他们绝没有好事。”书童把铜板收了起来,点头道:“公……公子,他说得有理,我们也快些离开吧!”
那公子淡淡一笑,扬眉道:“无妨,我还想喝一些冰镇酸梅汤,麻烦你再给我盛一碗来。”
店小二接过他递来的碗,叹了口气,只好作罢。公子正是珞熙所扮,她将头发束起,用易容术修饰了自己的模样,扮成了普通的少年,容貌令人过目既望。她胸前裹着白绫,已经出了满身的汗,赶了一天的路程,若是没有喝够冰爽的糖水,她是绝不会离开的。她用一只小碗慢慢的啜着冰饮,碗很粗糙,换在平时她根本不会使用。可她已经一连喝了三碗,依然舍不得放下。正当她喝第四碗的时候,马蹄声又远远传来。果然依店小二所说,几个少年又骑着马跑了回来,笑声和马蹄声几乎是同时传过的,马蹄铁敲在石子上,发出一种非常悦耳的铮铮之声,他们一拉缰绳,骤然停在她们身边,这次停得很轻,连一丝尘土也没有扬起。四位少年跃下马,个个神态傲慢。他们把马拴在树旁,一同坐在最里面的桌子上,并吩咐店小二端酒菜出来。
锦衣少年背对着珞熙坐下,离她距离最近,当珞熙看到少年腰间的银鞭,立刻呛了一口水,大声咳嗽起来。玲珑连忙拍打着她的后背,她却越咳越烈。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这根鞭子正是女帝给她所看画像中的那一根,既然有了银鞭,就一定会有“银鞭公子”。那么这位少年一定是画像中的公子,虽然只能看到背影,但是,珞熙一想到女帝乱点鸳鸯谱的情景,立刻后悔刚才没有离开此地。忽然“砰”的一声巨响,珞熙吓了一跳,咳嗽也忘记了。一位紫衫少年重重踢了脚凳子,看样子心情很糟糕,瞪着眼睛道:“那个岳芙蓉算个什么东西,竟然说看不上我,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容貌尚且过得去,装什么清高?我看她一定是瞎了眼睛!”
众公子笑道:“说得没错。”紫衫少年道:“就连瞎子也应该看得出,我送给她的项链是纯金而制,就连上面的饰物也是名贵的宝石,可她竟把东西都退回来了,是不是太不给我面子?”众公子道:“这种女人应该给她点颜色看看。”紫衫少年道:“没错,我绝不能饶了那个贱货。”众公子忽然来了兴趣:“你要怎么做?”紫衫少年想了想,忽然看向银鞭公子:“这件事只有兄台可以做到,你能否帮帮小弟?”
银鞭公子看了他一眼,傲然一笑:“你要我如何帮你?”紫衫少年谄媚笑道:“银鞭公子乃是夏玑国有名的美男子,自从凤瑾君大婚之后,少女的心思都系在了你的身上,世间的女子都会心甘情愿地拜倒在你脚下,所以,只要你把岳芙蓉迷住,然后狠狠抛弃她,让她尝尝生不如死的滋味就行了。”众公子哄然大笑道:“这小子,居然这么狠!”银鞭公子闻言整了整衣衫,淡淡一笑:“这个,请恕我无能为力。”众公子见没有热闹可瞧,表情立刻冷了下来。紫衫少年诧异道:“为何?”珞熙放下了茶碗,低着头,心中若有所思。银鞭公子慢慢喝了口酒,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情,唇边闪过一丝意义不明的笑,接着道:“你到底有没有想过后果?”紫衫少年摇了摇头,一脸茫然,他接着道:“我问你,岳芙蓉被我抛弃后,她会怎么做?”紫衫少年依然摇头,他再道:“不是我自夸,被我抛弃的女人有两种,她选择自尽的话,倒是耳根清静,若她不离不弃,天天来缠着我,无时无刻不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样是不是很烦人?”
珞熙听到这番话时,眼角忍不住一抽,对他已完全没有了好感,不论他的容貌多么出众,但言行举止却令人不齿,面目似乎也变得可憎了。她在心中暗道:“幸好扮成男子出行,否则就要错过这一幕。”说到女扮男装,珞熙也是认真考虑了很久的,毕竟大多数的男人,在异性面前可以装成风流不羁的浪子,也可以装成温文尔雅的公子,虚情假意,千面千言,甚至比女人还要善变。但在同性面前却永远只有一副嘴脸,珞熙恰恰不想看到他们虚伪的样子。实在很难想象出北松书院的佼佼者,究竟是怎样的人物?这些贵公子如此睚眦必报,将来决不能轻易招惹。此时紫衫少年站了起来,端着酒道:“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大家的情谊才是最重要,感谢大家陪我出来喝酒,我敬你们一杯。”说罢,他仰头将一碗酒喝了下去。众公子拍手叫好,也一同喝下酒去,接着吩咐小二哥再上些酒。店小二缩着身子,慢慢走到这些公子面前,眼睛不安地看着他们,唯唯诺诺地说道:“诸,诸位公子,小店的酒已经卖完了……如各位不嫌弃的话,能不能请诸位喝茶呢?”
这些公子忽然安静了下来,空气充满了不祥的气息。紫衫少年双目一瞪,拍案而起:“你说什么?喝茶?你怕我们掏不起酒钱?”
店小二脸色煞白,颤声道:“小的不敢!”“你不想做生意是不是?”“不,不,只是书院吩咐小的不让多卖,小的不敢准备太多。”“那就是不肯卖给我们了?”“小的,小的真的没有这个意思。”“呸!看来老子不揍你,你是不会长记性的。”话音刚落,紫衫少年一脚把他踹倒在地上,抽出一根黑色马鞭,不停鞭笞着小二的身体。他本来就心情不爽,此刻的不满全部发泄在了鞭子上,打得不过瘾时,接着再补上几脚,小二哥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翻滚着,痛得五官扭曲起来……其他公子不但没有劝阻,反而直呼打得不够狠。珞熙依然坐在桌前,紧紧捏着双拳,努力迫使自己不去看他们,这些公子都是习武之人,纵然她出手相助,也是寡不敌众。何况初到北松书院,这些人物她还不想招惹。玲珑从没有见过如此的阵仗,拉住珞熙的衣角,吓得脸色也变了,眼见再打下去,就要出人命了。珞熙终于忍无可忍了,正要去劝阻,忽然耳中传来车轮辗动碎石的声音。
众人不约而同地回头去看,珞熙也回头看去。一辆奢华的马车转入这条路上,拉车的是两匹汗血神驹,龙脊银蹄,气宇轩昂,四个轮上镶嵌着金色玄石,滚动的时候,空中流溢着金色光芒,车棚挂着双层红色宝幡,窗帘上绣着金线麒麟,下摆缀着一排白色玉坠,说不出的气派。这种马车只有位皇族才有资格乘坐。紫衫少年看到这辆马车的时候,眉头一皱,手中的鞭子也停了下来。马车越走越慢,直到停在他们身旁,车窗忽然掀开。就看到一位银色华服的美男子,他轻轻地笑着,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上弯的弧线,姿容俊美,焕发光芒,笑容令人神魂颠倒。珞熙看到这张脸后,呼吸都开始不顺畅了,她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男人。
上官凤瑾,他如何会来到这种地方?
09 初来乍到
珞熙冷然抬眼,一阵风正好吹过来,车窗前的水晶帘晃动了起来,除了凤瑾君之外,似乎能看到另一个男人的人影。那人缓缓转过头来,目光正好与珞熙相对,正是冷冷的楚逸容,这两个人竟然都来到北松书院,珞熙不由手腕一颤,险些把碗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车夫端出一坛女儿红放在桌子上,恭敬道:“这是凤瑾君送给各位的见面礼。”
几位公子忙点头称谢,凤瑾君与他们寒暄几句,放下帘子,马车再次飞驰而去。
待马车离去,店小二也不知躲哪里去了?紫衫少年也并不在意,忙着跑到桌前,掂了掂女儿红,面露喜色,正要打开酒坛,却被银鞭公子抢了过去,只见他撕开坛口的红纸,反手一到,酒都随着坛口流淌了出去,送入了他的口中,他连喝几大口,放下坛子,舒了口气,赞不绝口道:“酒香浓郁,是珍埋藏了二十年的女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