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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解】
有句古话说,“士为知己者死。”我们不知道鲁庄公是否是县贲父和卜国的“知己者”,但他们是随从,负有保护国君的责任。由于失职(事后才知道并非他们的过失),二人引咎赴死,战死在沙场之上。
无论县贲父和卜国同鲁庄公的私人关系如何,他们忠于职守的一个“忠”,却是感人至深的。出了事故,不是左推右塞,竭力寻找客观原因,而是挺身而出,大胆承担责任,并以生命为代价来表白自己的忠诚和献身精神。能够这样做的人,古今往来大概并不多,如今尤其罕见。
认真想起来,不管社会如何变化,不管事现代、后现代,还是超现代、超超现代,只要人性还在,恐怕不能不讲一个“忠”字。最起码的,要忠于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然后要对得起自己的职责、父母、家庭、社会等等。如果现代化连这点做人的最起码的准则都化掉了,那还不如不要这样的现代化。活著不容易,做人更难,做忠诚的人难上加难。
曾子寝疾(1)
——事于小处见精神
【原文】
曾子寝疾(2),病③,乐正子春坐于床下(4)。曾元、曾申坐于足(5),童子隅坐而执烛(6)。童子曰:“华而睆(7)。大夫之箦与(8)?”卜也!”子春曰:“止!”曾子闻之。瞿然曰(9):“呼(10)!”曰:“华而睆,大夫之箦与?”曾子曰:“然。斯季孙只赐也(11)。我未之能易也。元,起,易箦。”自此始也。曾子曰:“夫子之病革矣(12),不可以变(13),幸而至于旦(14),请敬易之。”曾子曰:“尔之爱我也不如彼(15),君子之爱人也以德,细人之爱人也以姑息(16)。吾何求哉?吾得正而毙焉(17);斯已矣(18)。”举扶而易之(19),反席未安而没(20)。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曾子:孔子得弟子,名参,字子舆。寝疾:病倒,卧病。(3)病:意思事病情严重。(4)乐(le)正子春:曾子的学生。⑤曾元、曾申:曾子的儿子。(6)隅:墙角。(7)睆(huan):光泽。(8)箦(ze):席子。与:表示疑问的语气词。(9)瞿(ju)然:惊惧的样子。(10)呼(xv):同“吁”,叹息声。(11)斯:这。季孙:季孙氏,鲁国的大夫。(12)革(ji):危急。(13)变:意思是移动。(14)幸:希望。(15)尔:你。彼:他。这里指童子。(16)细人:小人。(17)得正:合于正礼。(18)已:意思是可以。(19)举:起,抬起。(20)反:同“返”。没:同“殁“,死去。
【译文】
曾子病倒在床上,病情严重。乐正子春坐在床下,曾元、曾申坐在脚旁,童仆坐在墙角,手拿烛火。童仆说:“席子花纹华丽光洁,是大夫用得席子吧?”乐正子春说:“住口!”曾子听到了,突然惊醒过来说:“啊!”童仆又说到:“席子花纹华丽光洁,是大夫用得席子吧?”曾子说:“是的,这是季孙送给我的,我没有力气换掉它。元啊,扶我起来,把席子换掉。”曾元说:“您老人家的病已很危急了,不能移动,希望能等到天亮,再让我来换掉。”曾子说:“你爱我不如爱那童仆君子爱人是用德行,小人爱人是姑息迁就。我现在还要求什么呢?我只盼望死得合于正礼罢了。”于是大家扶起曾子,换了席子,再把他扶回到床上,还没有放安稳,曾子就去世了。
【读解】
《儒林外史》中的严贡生临死前伸出两个手指,示意为节省灯油要掐灭一根,露出十足的守财奴的嘴脸,吝啬的本性至死不改。曾子临死前要求换掉华丽的卧席,却不是出于悭吝,而是以言行维护他所信奉的“礼”——不是大夫的身份不得受大夫的饿礼遇。曾子的举动与严贡生的守财奴有着质的不同。为了维护自己的信念,他慎终如始,严于律己,直至去世。
曾子换席子的做法不可仿效,但他的精神大可借鉴的。常言说:“正人先正己。”要求别热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否则便不会有说服力。做人的严谨应当体现在遵守规则之上,尤其是细小的事,更能见出真精神。
精神源于信念,信念事对自己所确认的价值和意义的执着追求。没有信念做支撑,可能凭兴之所至地做一些事,却不可能始终如一,不可能在大大小小的事上都表现出完全的一致性。局外人,营营苟苟的人,事不可能理解这一点的。
人在生活中的确应当有精神,不管这种精神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它都会使我们的言行有所归依,有轨可循。
子夏其子而丧其明(1)
——劝诫忠告是爱心的体现
【原文】
子夏其子而丧其明(2)。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③?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4),退而老于西河之上(5),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6),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7)。亦已久矣!”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夏:孔子的弟子,春秋末期卫国人,名叫卜商,子夏是字。(3)女(ru):同“汝”,你。(4)事:侍奉。夫子:孔子弟子对孔子的尊称。洙泗:古时鲁国的两条水名。⑤西河:地名,在今陕西东部黄河西岸地区。(6)疑:同“拟”,比拟。(7)索居:独居。
【译文】
子夏因儿子死了而哭瞎了眼睛。曾子前去吊唁并说:“我听说朋友的眼睛失明了,就要为它哭泣。”曾子哭了,子夏也哭起来,说道:“天啊!我没有罪过呀!”曾子气愤地说:“你怎么没有罪过呢?以前我和你在洙水和泗水侍奉老师,后来你告老回到西河,使西河的人们把你比作老师。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你居亲人之丧,没有可以为人特别称道的事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你儿子死了就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曾子接着反问道你难道就没有罪过吗?“子夏听后仍掉手杖,下拜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太久了。
【读解】
儒家讲“仁”。仁的内容之一是爱人,是以宽厚之心去爱护他人。这个宽厚之心,并不是没有原则的姑息迁就,也不是丧失自我立场地随便附和,而是用德行去感化、影响对方。这种爱法叫做“爱人以德”,用今天的话说,对朋友的真正爱护,是帮助他克服自己的缺点,改正自己的过错。子夏的故事就是讲的这个道理。
儒家的这个思想早已得到人们的认同,并把它当作做人的准则之一。比如俗话说的“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其实便是对“爱人以德”德通俗解说。
忠告朋友告诫朋友,提醒朋友,是爱心的体现这个十分明显的道理,人们在实际中总是想不通,脑筋转不过弯。遇到批评就以为是与自己过不去,甚至是故意作对。可是,如果忠告者不看重你,不关心你,犯得着对你进行规劝和提醒吗?脑筋转弯儿得要从相反得角度去想想,才会得到正确得答案。
子柳之母死(1)
——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原文】
子柳之母死(2)。子硕请具③。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4)。”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6)。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7),请班诸兄弟之贫者(8)。”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柳:鲁国人。③子硕(shi):子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4)粥(yU):同“鬻”,卖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⑤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有实义。(6)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7)家:意思是充作家用。(8)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行。”安葬之后,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子柳说:“不能这样。我听说,君子不惜丧葬之事以利其家,辽是聂我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
【读解】
借机发财,是势利之人的心态。只要机会出现,有利可图,便会削尖脑袋往里钻,管他正当不正当、仁义不仁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
那么,君子就不爱财了?非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是说,君子和小人都爱财,这大概是人的天性。但是,君子和小人的分野在于:一个取财有道,一个取财无道;一个是正当的,一个是不义的。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却也是原则的差别。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凭自己的正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束修”(干肉)。小人则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发不义之财是常事,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记住这个原则差别,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肯定会使自己变得好起来。
成子高寝疾(1)
——生死都要对人有益
【原文】
成子高寝疾(2)。庆遗入请曰③:“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4)则如之何?”子高曰:“吾闻之矣:生有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乎哉(5)!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6)。”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成子高:国子高,齐国大夫。③庆遗:齐国人。请:治理的意思是询问。(4)大病:重病治理纸委婉的死亡。⑤乎哉:表示反问的语气词。(6)不食之地:不长庄稼的土地。
【译文】
成子高病倒在床。庆遗进屋问他说:“您的病已很危急了,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后事该怎么办呢?”子高说:“我听说过,活着的时候要对人有益,死了也不要害人。我纵然在活着的时候无益于人,难道死了害要危害于人吗?我死之后,就找一块不长庄稼的地把我埋了吧。”
【读解】
古人有诗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诗意,不知是否从成子高地事迹化出?即使不是,总有一点是相通的:做人应当替他人着想,有益于他人,牺牲自我,哪怕是死了也要有益他人。
这大概可以算作是一种无私的献身的精神吧,如同春蚕,直到生命终结,才停止孜孜不断的吐丝;正如红烛,直到最后一滴烛泪烧干,才不会再燃烧。倘若提倡人人都像落红、春蚕、红烛一样默默为他人作奉献,自然是很高尚、很伟大的。倘若要求别人作奉献,自己则独享别人的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