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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回去就好,”我说,“你在家陪着丢丢好了。”
“她不睡上一天不会醒的,”吴媚媚说,“每次离家出走回来,都是这样。你就让我送送你,我心里也好受些。”
我没再拒绝她。
回去的路上,吴媚媚一边开车一边对我说,“冒昧地问一下,你在方律师那里做,多少钱一个月?”
“谢谢你的信任。”我说“不过我还是希望,可以做个好律师。”
她看着我,叹息说“丢丢有你十分之一,我就满意了。”
“她还小,”我说,“来日方长。”
她听我这么说,无端端就要掉下泪来,似心中有万千伤悲,不知道找谁诉说,我递给她面巾纸,她跟我说谢谢,我不敢随便说话,生怕再触动她什么伤心之处,像她这种女人,实在是天生娇宠的命,若不是摊到这样的一个女儿,应该没什么烦心事可言吧。
那天我回到家里,已经快中午一点了,正要开门,就听见夏花在里面的大喊大叫声:“你这么在意,那我们分手好啦,我们分开了,你就再也不用痛苦了!”
看来,他们吵架了。
我还正在犹豫要不要进去的时候,夏花已经拉开了门,身后拖着一个行李箱,她泪眼朦胧的看我一眼,就头也不回地往电梯口那里跑去了。
(27)
那是我目睹的,阿南和夏花的唯一一次吵架。
还好,后果不是很严重。事实上,那天夏花还没有进电梯,就已经被我和阿南合力拉回,他们很快回到房间去和谈,留下我一个人在客厅里坐立难安。
不用讲,他们争吵的原因,一定是因为我昨晚彻夜不归。只要我和毒药在一起,阿南心中那道坎就过不去。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好不容易阿南出来了,我正要说点啥,他用手势制止了我,对我说,“你休息一下,我到楼下走走。”
很明显,他不想和我面对面交流这个尴尬的问题。
那天夏花一直在她房间里呆着,没出来。阿南散步回来做了晚饭,也是送到她房间给她吃的。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罪人,只是不知道自己到底犯的是哪桩罪。我默默地吃完饭洗完碗筷回到自己房间,第一件事就是给他打电话,我有满腹委屈以及满腔思念想对他倾诉,但是,他居然没有接我的电话。
我坐在床上,万念俱灰。
差不多夜里十二点,他的电话才回过来,我赌气,也没接他的。还学他把电话开到静音,用枕头把头蒙住,下定决心不理他。没过一会,屋外响起敲门声,我起身开门,是穿着睡衣的夏花,拿着她的手机对我说:“找你。”
算他狠!
我接过电话刚“喂”了一声,那边已经传来暴喝:“不接电话干嘛?”
“刚才洗澡了,我一会儿用自己的电话回你。”我可不想当着夏花跟他吵
“等你三分钟,不然就永远别再打来!”他说完这句,电话“腾”挂掉了。火气还真是不小。
我把电话递回给夏花,她笑着说:“他真急了,你要再不理他,我看他又要直接飞回北京来了。”
“你们没事了吧?”我指指外面,轻声问。
“没事,”夏花故作轻松地说,“两口子嘛,吵吵正常的。你爸也是,一天到晚不是叫我吃这个就是要我吃那个,我也知道他是为我好,但我真的吃不下,烦都给他烦死!”
既然她有心瞒我,我也不想拆穿她。
“过两天我就搬回学校去住了,我要回律师事务所上班,那里比较近,再说我在学校也住得习惯。走了你们可别再吵,不然连个劝架的都没有。”
“哦,”夏花说,“没事,我们自己吵架自己劝,也是乐趣。”
她说完,笑着拉上门出去了。
等夏花出去了,我这才缩到被窝里和他通电话,算他识相,语气软下来不少,还主动解释说:“一下飞机就忙到现在,手机关的静音,没听到你电话,对不起。”
“是不方便吧。”我闷声闷气的说。
“又在找抽了,”他威胁我说,“你给我听好了,以后你再敢不接我电话,我就永远消失,让你一辈子都找不到我。”
“我也可以消失,让你一辈子也找不到我!”我哼哼。
“谁愿意找你。”他说,“得瑟。”
“是你说的哦。”我说,“我试试看。”
“你要干什么?”他开始紧张。
我总算赢回一句,哈哈大笑。
那天的电话一直通到早上五点,整整5个小时,手机早打到没电,只能插着充电器讲下去,其实也没说啥,但就是想聊下去,舍不得挂断。隔着遥远的距离,我觉得我们都有点慌,好像对方随时都会消失在空气里,再也抓不住彼此。
直到挂电话的时候我才发现手机里有一条洛丢丢发的未读短信:
“他让我家破,我让他落花人亡两不知!!!!!!!”无数个叹号,不知道她是不是又在夜店喝高了,打完电话的我累的很快睡着,忘记了回复。
没过两天就开学了,我搬回了学校住,也恢复了去方律师的事务所上班。那些日子真的是超忙,工作、学习、毕业论文,加之对他的思念,折磨得我又瘦了一大圈。
方律师很重用我,重要的案子都带着我。我也开始能拿到固定的薪水,虽然不高,但比起很多还在拼命找工作的同学来讲,我已经足够幸运。唯一遗憾的是他来北京的日子一拖再拖,阿吉的那个店,据说转手也办的不是很顺利。
面对电话那边多少有些急躁的他,我只能安慰他慢慢来。
五月中的一个周末,我忽然接到颜舒舒的电话,约我去喝下午茶。
她有车,所以迁就我,我们约在离我学校较近的一家咖啡屋。几个月不见,她已经俨然混成时尚女妖精,在室内带着墨镜照样倍感自如,脚蹬一双时下最流行的罗马凉鞋,绑带缠到脚踝以上的部位,鞋跟至少有十厘米,碎花短身连身裙露出晒得有些黝黑的小腿,再加上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耸着肩膀,像等着街拍的女明星。
同她相比,我则完全是土鳖一个。
“可别告诉我你今天过来就是为了炫身材。”我打趣她。
“当然不是!”她坐直,终于舍得摘掉她的墨镜,闪亮亮的眼线像长了翅膀似的,飞的我两眼发花。
“好,我要宣布了,你不要笑。”她说。
“不笑。”我一边说已经一边笑起来。
她从随身携带的手包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粉红色贺卡,郑重的推到我面前,上面写着四个闪亮亮的大字——结婚请柬。
啊!结婚!
她拖长声音说:“快——祝我新婚快乐!”
我迅速翻开请柬,她没开玩笑,上面真的写的是她的名字:颜舒舒小姐,孟和先生新婚志喜,欢迎马卓小姐拨冗光临。我的天!
“马卓。”在我还盯着请柬完全没回过味来的时候,她推开茶杯站起身来,坐到了我这一边。刚坐下,她就忽然的伸长手臂,抱住了我。
在她花香型的香水包围下,我有些鼻酸。最近不知道是不是在热恋的原因,我愈发多愁善感,越是喜事,越是唏嘘不已,好像年少时被我按捺的感动神经被刺激了一下,忽然就变得特别发达。
颜舒舒趴在我的肩膀上,用嗡嗡的声音说:“替我高兴不?”
“高兴的。”我老实回答。
“除了家里人,你还是第一个知道的,我也知道有点‘闪了’,但这么多年,忽然遇到一个让自己还算心动的,人家又追得紧,就不想放手了。”
我问她:“他好不好?”
“对我好那是没话说,我要干嘛就干嘛,在家里煮饭烧菜做卫生他一把罩。我带他回老家,连我妈那个挑剔婆对他也满意得很。
“那挺好。”我真为她高兴。
“好是好,还是觉得好像少了什么一样。”她伸长胳膊说,“最近我老想回到高中,在同学之间偷偷摸摸的卖点小玩意,挣点小钱偷着乐,要不就是和我妈吵架,或者和肖哲打架斗嘴,做我的标准傻大姐。但是那些日子毕竟会不来了呀,马卓,我们都要向前看的,是不是?”说完,她掏出手机来,给我看那个叫“孟和”的人的照片,说实话,长相很普通的一个人,微胖,笑起来像憨厚的“多啦A梦”。
“他家是买皮装的。”她撇撇嘴,说,“马卓你结婚的时候最好选冬天,我送你十件皮衣,保证件件质量好,有面子!”
“不结婚也得送!”我说,“这可跑不了。”
“送送送。”说罢,这个傻丫头忽然靠在我的肩膀上哭了,一边哭一边说,“马卓,伴娘我找别人了哦,主要是觉得我没你好看,如果你是伴娘,我会有压力……”
什么话啊,不过我没哄她,因为我觉得这哭声里,更多的是对幸福的宣告和太过靠近幸福的忐忑吧。
“马卓,”她呜咽着说,“你要赶紧谈恋爱结婚啊,要不然以后我的女儿比你的儿子大好多岁,不般配了哦。”
她想得可够远的!
“好啦,”我哄她说,“不要哭了,新娘子要保持漂亮才行,眼睛哭肿了可不好看。”
“不哭了!”她抹掉眼泪对我宣布,“还有件事,肖哲快出国了,你知道吗?”
出国?!
“他本来是放弃了的,在北京单位都找好了。但上星期他突然跟我说那边的导师有一个很大的项目要开始了,很希望他能早些过去帮忙,还特地为他保留了名额申请了奖学金,连签证都很快办下来了。”
“哦,这样。”
“我就彻底断了念头了。”颜舒舒飞快地说,“有些人拼了命也够不上,累都累死了。何况,孟和追我快一年了,家里什么都替我准备好了,我没理由再拒绝了。”
我拍着她的背,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就算心中疑问再大,我也实在问不出口,是不是因为肖哲出国,才是她“闪婚”的真正原因?
我宁愿相信,她真是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另一半,所以才放心交出自己,告别从前的那个她,勇敢过全新的生活的吧。
那天她未婚夫来接她,她在咖啡屋门口转身,挽着孟和的手上了车,那辆红色的小跑车子渐渐远离我的视线,她淡淡的香水味还留在我身上,我忽然想起她第一次和我拥抱,那是在高中,某一次我曾替她解围之后。那时的我是多么不习惯与别人的肢体接触,但她紧紧的拥抱几乎要将我内心隐藏的冰冻融化。我也还记得,那一次在雪地里,她坚定地握着我的手,对我说:“马卓,我们是朋友,我绝不会丢下你的。”不管过去了多久,年少的友情,都像那盏为你等门的灯,永远暖暖地照在心头。
我是真心祝她幸福,在丢失了曾经以为一定会深爱一辈子的爱人后,我亦相信她一定会幸福——在人生的另一端旅程,在与另一个人一生相守的漫长的未来里。
(28)
颜舒舒的婚礼那天,我跟方律师告了假。
他很爽快地准我的假,还开我玩笑说:“你也快点找个有钱人,早点嫁了,不用这么辛苦上班。”
我只是微笑,也许是因为佩服,我对他,始终有敬畏。而他对我的信任和提携,更是我努力工作的动力之一。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么好的机会,我懂得珍惜和感恩,所以愿意以加倍的努力来回报他。
我本来是想带毒药去出席颜舒舒的婚礼,也给她一个大大的“惊讶”,可惜他说要去香港办点事,实在是抽不开身来北京,只能作罢。
我们高中班上的大多数同学今年才大学毕业,所以,颜舒舒绝对是属于早婚那一批。孟和老家在浙江,家底殷实,算得上是富二代,颜舒舒的婚纱,钻戒,全都是一流的。他们结婚以后决定安家在北京,买了一套两百平左右复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