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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卡上的那四个简简单单的字:从此美满。
我准备把鲜花和卡片留在前台,我的心意,她收到就好。
酒店的大堂里有很醒目的招牌: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还有很醒目的指示牌,提醒前来参加婚礼的来宾该怎么走。但就是没有新郎新娘的大幅照片,看来这个奢华的婚礼背后,还有某种低调的因素存在。
我走到前台,那里好像出了什么事,一个戴墨镜的女人正在跟前台大声的交涉:“我现在怀疑她的安全,所以我必须要进房间去看一下。”
领班微笑着解释:“客人在睡觉。。。。。。”
“出了事谁负责?”她喊起来,“快去给我把门打开!”她一面说一面挥手,手一把打在我的花束上,花倒没伤及,倒是她应该是被玫瑰的刺碰到,痛得尖叫起来。
我退后一步,对方已经抢先叫出我的名字:“马卓?!”
竟是于安朵,我完全没听出她的声音来。
几年没见,她出落的越发光彩夺目,长发及腰,高高束起,五官精致的让人不忍细看,深怕一不小心将其看化了一般,她更像一个明星了。乍认出我来,她身子微微前倾,像是要拥抱我一下的感觉,但是这个动作半途而废。她转而低头看着我手里的花说:“千万别告诉我今天你是伴娘。”
2010…5…1 21:06 回复
依如初见a
1位粉丝
701楼
“不是。”我把花拿低一些。“我只是来送束花而已。我今晚的飞机回北京,你呢,是为你爸爸的婚礼专程回来的?”
她皱着眉说:“我都快烦死了。你有时间的话,陪我喝杯咖啡吧。”
我当然不能拒绝。
把花交到前台,跟随于安朵一起来到大堂的咖啡吧,我们找个角落坐下,许久不见,竟然不知道该从何处开始寒暄。记得上次面对面对坐,还是在天中的红楼图书馆里,那时我们都各自守着一份单纯的固执,如临大敌的进行谈判。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的客套和敷衍,简直就快让我不好意思起来。客气的问完彼此的近况后,咖啡正好送到,她低头喝一小口,终于问我:“他回来了是不是?”
“嗯。”我稍犹豫,还是答了实话。
“他还是以前那样?”于安朵笑,“或许我不该问你,其实我已经忘记他很久了,真的。一周前我还在美国,我妈跟我打电话,说她跟我爸离了,我爸要娶夏花。本来这也没什么,我也没打算回来,大人的事随他们去了。但没想到我妈始终想不通,闹着要自杀,还说什么我爸再婚可以,除非把把所有财产转到我名下,不然这婚就别想结,我爸求我回来劝住我妈,机票都给我买好了,我只好回来。可是我帮得了什么忙呢,你看,我妈把自己锁在宾馆房间,理都不愿意理我。其实我知道她不会自杀,就算对自己下手,也会留条后路,他拼了命,也要看到我爸倒霉发臭的那一天才甘心。”
她还是像以前一样,一说起话来,就长篇大论,不给别人插嘴的机会。
看来这家人的事,永远都是那么复杂,连我这个旁观者,都觉得累。
估计她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故作轻松的换个话题:“你恋爱了么?”
我摇摇头。
“他们兄妹俩,都是杀手级别的。还好,我们都算命大福大,躲得快。只有我爸这种脑残的人,才敢伸手去沾。你说夏花这人是不是也脑残,我爸这么大年纪,又是二婚,要结婚悄悄结了不就得了,还非要大张旗鼓的请客,不知道安的是什么心!”
“怎么是夏花要求摆宴的么?”我惊讶。
“她跟我爸说了,要么不嫁,要么就风风光光的嫁。”于安朵摇摇头说。“算了算了,说点开心的,还记得王愉悦么,她也去了美国,比我晚一年吧。刚去没三个月,就认识了个傻小子,两人好的死去活来,后来才知道那傻小子是上亿身家。这下好了,不管怎么说,我以后也算是傍大款的人了。”
说是要说点高兴的,可她的语气听起来,真是惆怅。
我安慰她:“你这么漂亮,以后也一定嫁得不差。”
“没听说过红颜薄命么?”她笑起来,“好久不说中文,很多成语我都忘掉了。好多我以为永远不会忘掉的事情,也都忘掉了,我妈要是死了,我以后就永远都不回国了。所以今天能再见你一面,真是很开心。”
我也被她说惆怅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得去看看我妈了,叫醒她把她也带走,免得她闹事。我们母女俩横竖这样了,成全一对幸福的人儿也算是积德。”她说着,挥手叫服务生买单。
我连忙拦住她说我来,说完又觉得不太妥,这样显得很生疏。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真是很奇怪,曾经是敌人,好像现在刚刚变回朋友就从此相隔两地再不联系。
“也好,”她弯腰向我致谢,“这样我会一直记得马卓请我喝过咖啡呢。”
“快去吧。”我笑着跟她挥手。她走出去两步,我又叫她的名字。
她转身问我:“什么?”
“保重。”我说。
“那是必须的。”她微笑,“你也一样。”
咖啡六十八元。于安朵走后,我买了单,坐着等服务生给我找零钱。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抱歉地说零钱不够了,要到二楼去换了来。反正时间尚早,咖啡还没冷掉。我也有点心思做下来安静看报。报纸是我们当地的晨报,很醒目的地方登着夏花的结婚启示。
还是那一句: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
看来,她是铁了心要让这个城市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要结婚了,她要嫁人了。潜台词或许是:她要开始新的生活。旧人们,都去了吧。
她是要说给他听的么。
如果只是任性,完全不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或者,这真是好的选择。从此有个安稳的靠山,再也不必担惊受怕,所以,她才需要这么大的声势来维护她的安全感。一定是这样的。
付完帐,我走出酒店大门,一阵冷风吹来,我才发现又降温了。南方的冷和北方的冷完全不同,阴冷,冷风吹入脊骨,让人不由得牙关咬紧。我忽然有种错觉,疑心这似乎是什么电视剧的大结局,该扫尽的扫尽,该开张的开张,该重逢的重逢,只是重逢后又告别,各自上路。或许命中注定,这次回来,就为了将过去未洗干净的牌重新洗过,人生就此翻过一页吧。
现在,是我离开的时候了,像于安朵一样,掉头就走,不需要一声再见,因为这是必须的。
然而,就在我准备叫出租车的时候,我看到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它们就停在酒店大门口,车还没停稳,车上的人就纷纷跳了下去,直往酒店冲去。
毫无疑问,出事了。
(12)
我的大学舍友艾咪声称,我有着她见过的最繁复的手纹。
“你的手上全是十字,太可怕了,”她用吃惊的语气说,“而且,最严重的不是这个,你,要不要听真话?”
“说。”
我对手相学说将信将疑,但不妨一听。
“你的婚姻线走向不明。”她说,“不过,事业线倒是很深很正咧。”
大概是回来的这一天经历太多事,临行前,难得的片刻休憩,我坐在家中的藤椅上,一边听着电视机里不断传来电视购物女郎的夸张的声音,一边无聊低看着自己的右手,想着这些漫无边际的事。
人的命运真的可以通过一只手掌开参破?反正我是不信的。
可是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事,却好像早已经注定,结果早就潜伏在那里,不管你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任何呢?
阿南在洗手间里刮胡子,好像还在哼歌,与昨日相比,他心情好像好了许多。我不能确定他知不知道夏花今天要结婚的事,如同我不能确定于安朵的母亲大人会不会把那场婚礼搅得鸡犬不宁,这个世界,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就算我穷追猛打旁观到底,终究是别人的事,干预了也没意思。我们能做的,或许真的只有各自保重。
“我们早点出发,这些东西要打个包。”阿南招呼我下楼。我这才发现他一个人提两个大袋子,里面装的全是吃的。我本来想婉拒,但最终没有。当没有什么好失去的时候,我再也不想拒绝他的关心了。他走在我后面,我不知道为何,频频回头,他看着我笑:“看什么看,是不是舍不得这房子啊?放心吧,卖掉之前会让你回来,把你的东西好好收拾一下,要的我们就快递到北京,不要的,统统扔掉!”
“你真大方呢。”我说他。
“没办法。”他笑,“人要往前看的嘛。”
下楼后,他把车钥匙交给我:“你装一下行李,我去楼上拿点东西。”我照做之后,上了车等他。他一路小跑下来,手中握着一张邓丽君演唱会的碟,说:“很久不听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放出声音来。”
看样子,他又再度依恋上昨天。
林果果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或许从来都没有谁能真正替代。
周日路上车不多,我们很快疾驰到机场高速上,他加快了速度,《何日君再来》响起的时候,他跟着轻轻唱和。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 请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不欢更何待?”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邓丽君的告别演唱会上,也唱过这首歌,那是她生前最后一次演唱会。邓丽君穿着大露背红色闪亮长裙,跟着舞曲的旋律扭动着腰肢,台下一片惊呼,仿佛见到仙女落尘。那时候他和林果果在成都的家里看过这场演唱会,童年的我对音乐还无任何感觉,对爱情也一无所知,所以最最记得的是那条招摇的裙子。长大后某日无聊,自己在网上招来重温,却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她唱过这首歌给我听,”阿南开着车,微笑着对我说,“又一次她喝醉了,我去接她,那时候都半夜了,她坐在摩托车上,在我身后大声唱着,就是这首歌。那时候我不听流行歌曲的,土得连邓丽君都不知道。时间过得真快,你看,一眨眼你大学都要毕业了。”
“人是要往前看的。”我重复他的话。这些年重重复复的回忆,我觉得对他而言太伤神了,或许夏花嫁做他人妇,也是跟他赌这一口气吧,谁会愿意跟一个心里头老住着别的女人的男人呆在一起呢,即使那个女人早就不在人世。
反正我是肯定不肯德。如果他已经有了好伴侣,而且她的事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事”,超过夏花的婚礼,超过我们的重逢,我又何必依恋。
“到北京就开始新生活了。”我故作轻松地说,“我看你需要找个漂亮姑娘谈场恋爱,因为爱情使人年轻。”
“不是每段爱情。”他难得郑重地回应我的调侃,而且更深入地说:“有的爱情史,有的爱情不是。有些人让你恨不得自己可以年轻二十岁,有些人却让你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再年轻。”或许是不小心解剖得太多,他转而笑着劝我:“我已经老了,倒是你,马卓,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才不会荒废人生。”
“别跟我提肖哲。”我警告他。
他哈哈大笑。
记忆里,好像很久都没有见过他这么放松的笑了。如果说,十八岁之前我唯一愿望,不过就是希望他能真的过得快乐、幸福,那么现在我至少有九分把握,我可以做得到的。而且,我一定得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