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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歌1,2,3+后记-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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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我下意识地伸手去摸裤子口袋里的SD卡。那可是我喝了整整三瓶酒才换来的啊。   
“什么不可能。今天中午你没去食堂吃饭,人人都在说这事。”肖哲激动地扶着我的肩膀,把我捏得剧痛无比,“马卓,你告诉我,昨天你去的时候他们是不是在给她拍照片?你不会也被拍了吧?啊?”   
瞧这人,都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面对他慌乱的关心,我只能忍住剧痛,示意他放开我的肩膀。“我需要一台电脑。”我掏出口袋里的SD卡对肖哲说,“我要读这个。”   
“什么?”他问我。   
“看了不就知道了。”我说。   
“跟我来吧。”他说。   
肖哲把我带到了电教室,作为我们老师最钟爱的优等生,他拥有一把这里的钥匙,可以随时过来使用电教设备。这里网路畅通,随时可用。他打开其中的一台电脑,从抽屉里熟门熟路地拿出一个插卡器,接过我手中的卡插进去,当卡上的照片在电脑里显示出来的时候,我差不多快晕过去——哪里有什么颜舒舒,只有几张毫无创意的风景照!   
难道,是在我喝酒的时候被他们调了包?   
这帮狗屎,不要再让我遇到他们!   
肖哲在电脑上搜索了一会儿,很快就找到了那些论坛,我凑过去,看到好几张颜舒舒的照片,果然是昨天拍的,大多眯着眼睛,衣着凌乱,醉态百出。贴子的标题是:校长的侄女,天中的柏芝?(精彩不断继续哦——)   
我不忍心再看,别过了头去,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哭。都怪我没经验,我要是放聪明一点,或许就不会有眼前的事情发生了。   
“混蛋!早知道我收拾他们!好好收拾!”肖哲一拳砸到桌子上,义愤填膺地说道。   
“昨晚酒吧那个,叫大帮。是于安朵的朋友。”我面无表情地说。   
“我早叫她别去惹那些人!”肖哲说,“她就是不听,摆小摊,摆小摊!满脑子拜金主义思想!这就叫做主次不分,把任性当个性!”   
“发这种照片犯法吗?”我弱弱地问。   
“他们早有预谋,下次再发IP地址肯定不会相同。”肖哲说,“颜舒舒这次偷鸡不成反蚀米,报仇报仇把自己给爆料了……”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乱说了?”我每次一听到他嘴里源源不断冒出成语和歇后语就心惊肉跳,忍不住打断他,“你就那么讨厌颜舒舒吗?她对你不错的!”   
他愣了一下说:“哪有?我哪有说讨厌她。”   
“那你去把她找回来。”我不讲道理地说。   
肖哲大概真的被我生气的样子吓住了,把一路拎在手里的麦当劳递到我面前,干巴巴地说:“你午饭没吃,吃吧。”   
我忽然想起那该死的短信来,午饭。面条。十二点半。我睡忘了!抬腕看表,已经是一点一刻。四十五分钟过去了,他会不会真的在那里等我?如果等不到,他会不会很失望?   
也许他已经走了?我情不自禁地掏出手机看了看,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短信。还是,那个短信根本就是一个梦?   
这一两天,确实是太混乱了。   
肖哲还在喃喃自语:“实在不行,我带老爽去找找那个叫大帮的试试?”   
“好。”我不假思索地说,“那你快去找老爽。”   
肖哲和我关了电教室的门一起走出来,眼看着他拐进了教师楼那边。我迟疑了两秒钟,飞速地朝天中大门口跑去。   
是的,我疯了,我要去见他。   
还有十五分钟上课,从这里跑到面馆,需要五分钟,再跑回来,同样需要五分钟。如果我们见两分钟的面,我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可以用来喘气和休息。   
我承认我疯了。   
但我一定要见他。   
然而,当我比设想的速度还快了一分钟到达面馆,一直跑进面馆大门的时候,我却惊呆了,他的确还在那里。但是他不是一个人,坐在他对面的,正是于安朵,她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火柴,巧笑嫣然,替他点燃他含在嘴里的那根烟!   
我们的目光对接的那一刻,本来跑得快断气的我,像是被谁点了穴,立刻就僵在那里了。   
(12)   
几秒钟后,我的大脑恢复了思维。我只有两个选择:第一,滚回学校里;第二,走进去,跟他们打招呼。   
我选择第三种。   
我推开门进去,找了个位子坐下,招呼伙计要了一碗面。我知道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三分钟内吃完这碗面付账走人,为了维护我的自尊,看来我必须付出迟到的代价。   
拉面馆里到处浮着葱花和腌渍的味道,我坐在那里,就好像坐在一块浸渍了多年的咸腊肉上一样绝望。我抽了一双卫生筷,狠狠地将其掰成两段,筷子轻易地断掉,空气中只发出轻微的碎裂声,我却有一种不可控制的冲动,就是用这两支筷子,狠狠地捅瞎我自己的双眼,我简直就是白痴,睁眼瞎,脑残,神经病,愚蠢到家,才会允许自己犯下这样不可饶恕的错误。   
然而,就在这时候,他发现了我,走到我面前,在我对面的位子上,拉开凳子,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他还在抽烟,他抽烟的样子忽然让我觉得他长得极其难看,而且他做了一个非常粗鲁的动作,用夹着香烟的手指指着我说:“马小妞同学,你让我等了五十分钟,这笔账我们怎么算呢?”   
我看到烟灰一粒粒像些微不足道的脏雪花那样撒在桌上,又看了看于安朵故作矜持的背影,冷冷地说:“怎么你的短信是群发的吗?”   
我的笑话浅显易懂,他很配合地哈哈笑,同时叼着烟,还打了一个响指,高声对伙计说:“给我拿个小碟子来。”   
我又依稀在心里觉得,他还是那个不折不扣的小流氓,举止粗俗而不可一世,我怎么就会认为昨晚那一夜会对我和他今后的关系造成什么改变呢?   
我们应该还是永远走不到一起的,至少,我恨透了他现在这张写着得意的臭脸。   
伙计应声送来了他要的小碟子。他低着头,在桌上的小瓶小罐里找了半天,这才抽出其中的一个,倒出一些咖啡色的液体,一直推到我面前说:“送给你,看来你喜欢喝这个。”   
我已经闻到醋的味道。   
“喝。”他命令地说,“别让我灌你!”   
他一面说一面自顾自抽烟,在他的脸上,我看不出任何开玩笑的痕迹。   
替我解围的人是于安朵。她竟然没穿校服,而是一件白色的开司米毛衣。我不知为什么她的衣着似乎永远非白即粉,好像被全世界宠坏了似的。   
她就那样穿着一条粉色蕾丝边配白色开司米毛衣的冰淇淋装婷婷袅袅地走了过来,在他身边坐下,视我若不存在地对他说:“我得去上学了,要迟到了哦。”   
“嗯。”他若有若无地哼一声。   
“你送我嘛。”于安朵撒娇地说。   
“送你?”毒药看看她,把烟头灭了,指着我说,“那得问问她同意不同意。”   
于安朵的表情多少有些尴尬,但她很快调整过来,一张脸仿佛伸缩自如的晾衣架。她伸出手在毒药肩上打了一下说:“讨厌鬼,就喜欢开玩笑,当心马卓这样的高材生受不了你这套。”   
“受用不受用,也得问她。”他竟然当着她的面这样子跟我说话,我觉得我有些受不了。我的面条就在这时候上来了,他掏出十块钱拍到桌上,示意伙计收走它。我的脸又红了,出来得很匆忙,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带。不然,至少跟他拉扯一下,也是好的啊。   
“我得去上学了,要迟到了哦。”于安朵站在那里,把那句话说过来说过去,好像在跳独角舞。   
毒药开始显得非常的不耐烦,他大声地骂她:“你他妈是不是要我给你唱完一首《难忘今宵》才能走出去啊?”   
于安朵扁了扁嘴,终于撒腿跑了出去。   
我看到她还穿着一双白色的漆皮高跟鞋,跟特别特别高,可是她却跑得如此之快,不由得对她心生一种真切的崇拜。   
“吃啊。”他对我说,“看她干什么!”   
“你看我干什么?”我问他。   
“我看你在不在看她,”他说,“我不能看你在不在看她吗?”   
“你能看我在不在看她,”我瞪着他说,“我就能看着她。”   
“那你看她干什么?”他居然没被我绕晕。   
“她漂亮。”我耐心地说,“这个理由合适吗?”   
说完我推开碗,正想要站起身来。却见他把一根抽到屁股的香烟在桌上死死地摁成了一个直立的粉笔的模样,然后把我的碗接过去,把那碟醋全倒进了碗里,又放了一些辣椒进去,对我说:“四川人喜欢吃辣,这样味道一定好。”说着,他把面拌了拌,捞起一筷子面,一直伸到我嘴边说,“这可是我第一次喂女孩子吃东西,来,给个面子。”   
他的表情很诚恳,我心里的某块地方就像嚼着口香糖喝了一口烫水一样,全都碎成了渣。我终于发现他换了一件新外套,全黑的,像机车手的外套,有点酷。是的,我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有点酷。虽然他粗俗,流氓,甚至土气,但是他有点酷,这并不矛盾。就在我走神的时候,他把那筷子面条成功地送进了我的嘴里。   
我饿了。   
我接过他的筷子,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那碗面。在我吃的时候,他一直饶有兴趣地看着我,对我说:“昨晚你睡着了,你知道我看着你,想起什么了吗?”   
“不知道。”我说。   
谁能知道他想什么,那才是怪事。   
“我想起我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东北女人是要你的钱,上海女人是要你的情,而四川女人,”他停了好一会儿才公布答案,“——要你的命。我觉得,这话一点也不假。你说呢?”   
我吃掉最后一口面,放下筷子,冷冷地说:“知道就好。”   
“马得瑟!”他伸出手打我的头一下说,“给你点面子,你还真能得瑟呢!”   
他又替我起新名字了,真是不服也不行。   
“周末去艾叶镇。”他对我宣布说,“夏花说了,做火锅给你吃。”   
“是不是真的啊?”我一转眼又高兴地说。   
“她还说想你了。女人真是肉麻。”   
我有些急:“你都给她说些什么了?”   
“我们的一夜情。”他满不地乎地说。   
“胡说!”我骂他。   
他一脸无辜的样子看着我说:“我也没撒谎,我又没说我跟你上床。”   
光天化日之下!他居然说出这样惊世骇俗的话来,我直接就伸手过去,出手虽快却渐渐慢下来,因为不知道到底该捂住他还是在他嘴上直接打一下。他并没有躲,我的掌心终于碰到他温热的唇,吓得又赶紧缩了回来。他却又用力地把我的手扯了回去,用威胁的语气对我说道:“当然,如果你着急,那一天也不会太久了。”   
这一次我觉得不只是脸,我浑身上下的所有皮肤一定都全红了,就像醉酒的颜舒舒,一棵在烈日下暴晒至晕倒的傻高梁。   
但捉弄完我,他却自顾自地笑起来。   
就在此时,天中的上课铃已经远远地响起,我像是受到了某种本能的召唤,身体里严肃的分子就在那一刻全部重回我身上,我受惊般地站起身来,对他说:“我迟到了。”   
“第一次?”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他笑:“那就索性逃课,我带你出去玩。”   
我摇摇头。   
“那我要是不准你去上学呢,你觉得你走得掉么?”他很臭屁地问。   
“你不会的。”我说。   
他用略带一丝狡黠的目光看着我。没答话,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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