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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做父母的都是这样。”仲蘅有感而发,他自己还不是莫名其妙去读了四年的哈佛。
“不过这样也好,还好我妈让我读了那么多书,”洛湄闭上眼睛伸出手臂,拥抱迎面而来的风。“否则我哪里懂得要提升剧团的水准,好让剧团不至于被淘汰而生存不下去呢。”
无论何时何地,洛湄总是不忘她的目标。仲蘅不由得摇头笑了,然而洛湄却蹲了下去在沙滩上翻捡贝壳。
海边吹乱了她扎在后脑勺的马尾,她索性把一头直长发放下,霎时一片柔丝般的黑瀑让她绾在耳后,衬着她美好的侧面,自然中绽放着亮丽,清雅中流露着灵黠……他的心骚动着,涨满了怜爱的情绪,他的感觉随着她的手指而移动,渴望去抚摸那一片水般柔软的发丝。
仲衡叹了口气,依然无法解释自己的感觉。他不是没谈过恋爱,女孩就算不为了他的外表,冲着他的家世倒追他的更多,从台大到哈佛,他谈过无数次恋爱,然而最后总是无疾而终,他并不能说所有他曾经交往过的女孩子都势利或好名好利,可是……多少总有那么一点。
直到他遇见了洛湄,她自然不修饰的美丽,不矫揉做作,率真坦诚,而且不贪他的地位、名利;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执着。在这个功利的社会,很难找到这样的女孩了。
几年来,他从未对一个女孩有过这样的感觉,也没有人像洛湄这样,那么鲜明的霸占他心中的某个角落。
“喂!”洛湄开心的笑着,招手喊他。“你看我捡到好漂亮的贝壳呢。”
他倏然从自己的思潮中醒来,含笑走向她。
洛湄把贝壳塞到他手中,一个扇贝,一个珊瑚。海风吹得她有点冷,她打算把原本绑在腰际的衬衫解下来穿上。
然而倏地一阵风袭来,洛湄手没抓紧,那件薄薄的衬衫就这么被风一卷而去,她惊呼一声,急忙伸手去抢,可是那风像个调皮的精灵,刮着、卷着,就是始终不肯把衬衫还给她。
“我帮你。”仲蘅喊着,把贝壳又塞还给洛湄,奋力追起那件衬衫来了;然而风像恶作剧的小孩,一会儿把衣服刮向空中,一会儿又带它在沙地上滚,仲衡追了老远,那衬衫还是依然固我,耍弄着疲于奔命的他。
“算了,不要追了。”洛湄忍不住在一旁大笑,一边往他身边跑去。
终于,那衬衫被吹落在几块大岩石的中间,被卡住了。
“再飞吧,我看你能飞多远!”仲衡咒着,双手攀上岩石,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把衬衫取了下来。
洛湄追过来,正好看见他穿着名牌衬衫,昂贵的西装裤手脚并用的在岩石上攀爬,只为了她那一件买的五百八的衬衫。
洛湄的心里霎时又是感动又是歉疚,当仲衡终于把衬衫递还给她,口中还歉意满满的说:“对不起,脏得不能穿了,我再买一件给你好不好?”
洛湄心中一恸,鼻头酸酸的,眼眸中有点不正常的分泌……她只得使劲眨了眨眼睛,低下头来以免让他看见她激动的表情和心情,默默接过衣服仍然系在腰中。
“没关系,洗一洗就好了。”
天知道,就算脏得洗不掉,真的不能穿了,洛湄也要把它留起来当作纪念。
仲蘅就算再聪明也猜不到这种属于女孩的微妙心思,他皱了皱眉,打趣道:“你真的还要?”
“你那么辛苦捡回来,我当然还要。”
洛湄抬起头来,她晶晶亮亮盈着水雾的眸子反射在他的太阳眼镜里,可是他看见了她的泪珠,也看见了她的心,她是喜欢他的,无庸置疑。这让仲蘅的心彻彻底底的撼动了,他梦幻似的抬起手来,温柔的轻抚着她的脸庞,然而下一秒,他的唇已经贴在她的嘴上了。
“喂——”
她的惊呼让他的唇齿吞噬,火热的吮吻让她脑中霎时一片空白,她除了昏还是昏,除了脉搏飞跳之外还是飞跳,在她还没感受到任何其它精采时——
突地一声狂嚣的机车引擎声从他俩身边窜过,把两人惊吓得自动分开。那是部重型机车,就这么嚣张狂野的驶过沙滩,飞溅起一片浪花,惹得骑士身后的女伴尖声大叫。
然而不管是仍处于半昏厥状态的洛湄,还是被中途打断好事而面有怨色的仲蘅,在意外与讶异之中,却似乎都能感受得到那两人的快乐——某种疯狂的快乐。
两人忽然有默契的对看一眼,洛湄的眼里有羡慕,仲蘅则跃跃欲试。
“羡慕什么?”他哼一声。“我们也有车。”拉着洛湄不由分说朝车停的地方走。
“你发神经啦?!”洛湄笑嚷,却仍然被他拖着走。
他把洛湄塞进车里,然后加足马力,便往沙滩直奔。那速度与方向简直就像坐在云霄飞车上往水里冲的感觉,吓得洛湄瞪大了眼睛大叫,然而车却在轮胎冲进海水时紧急转了个弯,在海滩延着海岸前进;海水从身边卷起浪花,重重打在车子的屋顶上,噼哩叭啦的,扬起一连串又刺激又兴奋的音符。
接近两百万的名车拿来这样糟蹋,洛湄心中喃喃想着,她这辈子连两百万叠起来有多高都还没见过;不过这种狂嚣的举动却让她开心不已,一种从来没试过的、放肆的快乐。
她不由得转头看仲蘅,仲蘅取下太阳眼镜的眼眸中反射不出她的笑容,她却在他眼底看见与她一模一样的愉悦和欢乐。
“你会不会游泳?”
“你说什么?”
洛湄还来不及弄清楚仲蘅的意思,他就将车调了个头,重新面对海洋,直直往海里冲去——这回他不紧急转弯了,车子于是就这么冲进海里,停在浅滩上。
“你疯了。”
洛湄傻眼的呢喃自语,却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像个小孩般的四处张望,原因是他们现在整部车连人带车全沉在浅海里,海面上只浮出一个车顶。从前面的挡风玻璃,旁边的车窗看出去,全是碧蓝的海水,很疯狂,却是让人叹为观止的经历。
“你疯……。”洛湄傻傻地又说了一次,然而这回她没说完,因为仲蘅的唇已经贴上她的。
他抱紧她,他的唇又湿又冷,但他的舌却又软又甜,这个吻跟刚刚一样热情,所不同的是,这回不会有人来打扰了。
洛湄对接吻还是个生手,她没有灵巧的舌与唇,只是慌乱的承受他的吻;然而在困惑与迷失中,她开始感到一阵阵曼妙的感觉融入了她的细胞……在他诱惑与温柔的拥吻下,她本能的学会反应、学会分开唇瓣,让他饥渴的舌长驱直入的探索、品嗜,挑动她内心深处那股炽热的火焰。
薄薄的衣物隔不住两人焚炽火热的躯体,洛湄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盆火在焚烧,可是偏偏脚底下一片海水的冰凉,是啊,这才叫做水深火热,可是洛湄迷蒙中却感觉脚下的水位一直往上升……。
洛湄终于明白刚才仲蘅问她会不会游泳的原因了。
第五章
星期一一早。
每个上班的人免不了有周一症候群,然而仲蘅却有法子整天喜气洋洋的上班,甚至连开完那狗屁倒灶的一月一度员工会议,他居然还可以哼着歌走出会议室。
别人了不了他是不知道,不过林桑是老狐狸一只,绝对不可能不了的。一个男人可以失常到这种地步,只有一个原因,肯定是谈恋爱了。
不过别人谈恋爱都没什么,仲蘅谈恋爱就严重了。一来仲衡是他老爸交代给他带到台南来学做生意,不是来台南修恋爱学分的;二来仲蘅的家庭背景特殊,自然他发晕的对象也很重要;三来,如果林桑没猜错,仲衡的对象是简洛湄那个唱歌仔戏的小旦。
这还能不糟吗?这还能不严重吗?你说,你说!
于是快下班的时候,林桑敲开了仲蘅办公室的门,拉开椅子,一副认真长谈的打算。
他老人家先从今天的天气湿度谈到早上的会议,中午的午餐谈到下班后的打算,于是就扯出洛湄了。
“看你的样子,晚上是要去约会吧?”
仲蘅微微一笑,不否认也不承认,但是他的眼睛早背叛了他,下意识一瞟桌上的某张字条,那上面是洛湄的电话,他准备要打电话约洛湄出来吃晚饭。
林桑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冤孽啊。
“是那个戏班的女孩吗?”林桑试探的问。
这又没什么好不承认的,仲蘅很大方的点了头。
“老弟呀,”林桑一副前辈样的拍拍仲蘅。“如果你只是玩玩,那就当我今天什么也没说。不过话又说回来,既然是玩玩,也不必找个唱戏的,你要什么样的女人我去给你找,看是要性感小野猫,还是幼齿的,统统包在我身上。”林桑还很够义气的拍了拍自己那干干瘪瘪的胸膛。
林桑的那些莺莺燕燕……仲蘅一想起上回饭店事件就要头疼,还不如让他死了先。
“多谢林桑的好意,”仲蘅回答得迅速极了。“不过我对洛湄是真心的,所以林桑不必担心了。”
真心的?办公室里的冷气开得刚刚好,可是林桑却流了满头的大汗。
“老弟呀,不是我要触你霉头,那女孩是个唱歌仔戏的……你好歹听我一句,要谨慎哪。”
仲衡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怎么林桑今天讲的没有一句是好听的?不过他还是心平气和的跟林桑解释:“其实不瞒你说,我当初知道她在家里的戏班唱戏,也是一样要晕倒,可是后来跟她相处之后,发现她真的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而且唱戏又怎样呢?就比我们没水准吗?”
“不是比我们没水准,”林桑这回这口气叹出来了。“只是你父母肯定会觉得她不够水准。老弟呀,你要是普通人我今天就不跟你讲这些,偏偏你爷爷当过台湾光复时期的官,你老妈是××大学校长的女儿,你谁不找偏偏找个唱歌仔戏的当女朋友,是想在家里闹革命呀?”
这几句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仲蘅突然感受到强烈的使命感与压力,虽然口中仍在辩驳,但是力量小了很多:“我哪想闹什么革命?只是谈场恋爱罢了。”
不过说归说,仲衡不是笨人,自然也像霎时被丢进北海道冰封的湖一样,立刻从爱情的暖潮中清醒,除非他有办法把洛湄藏着永远不让家人知道,否则一想到把洛湄介绍给家人——
他的眉头立刻打一百个死结。
林桑眼见他的话仲蘅就算听不进十分也吸收了六、七分,顺水又再推了一把。
“老弟,今天你才刚从哈佛毕业出来接你老爸的事业,青年才俊哪,所有的一切才都开始,你就搞个天翻地覆的恋爱出来,这对你的未来实在不太好呀。”
未不未来仲蘅倒是不担心,横竖他从小到大的未来都有家人像红地毡那样铺得好好的,他像王子那般走过去就行了;不过这也正是问题所在,万一每踩一步他老爸就雷霆大怒,他老妈就哭哭啼啼,那他跟洛湄哪还走得下去?
林桑又是长长一叹,体谅的再拍拍仲蘅的肩,真心劝道:“老弟,上帝创造人是公平的,你看你既年轻又帅,家里有地位也有钱,简直就是人神共愤……既然如此,你总得付点代价,凡事也得考虑考虑家人,没有什么事都那么自由,随心所欲的。”
这样的话实在叫仲衡要沮丧到拿头去撞墙,原本飞翔在爱情的天空一下子跌落深层地狱。是啊,林桑讲的他都明白,也都相信,奇怪他当时一头栽进洛湄的灿亮灵动的眼眸中怎么就没想到呢?
爱情是让人盲目的,让人迷惑的,让人痛苦的……仲蘅才享受到一点点爱情的甜美,那苦涩就先奉送了。
林桑摇摇头,自己该劝的也劝完了,至少在仲蘅老爸面前他有得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