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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你和我一起上路吧。”
“没门。”
“那我们先结婚总可以了吧。”
“没窗户。”
“你还欠我三个条件呢。”
“不记得了。”
四王爷府的大门前,我钻来躲去,想要甩开宏雨进宫去,奈何经过这几个月的训练,丝毫不懂武功的宏雨居然身手大进,我几个轻盈潇洒的转身居然仍是没能甩掉他。猛然间,我一转头,在几乎鼻尖相对的距离面对着他大吼道:“你烦不烦啊,不许再缠着我!”
“好啊,那我们结婚吧。”完全不理会我威严的怒吼,明丽的笑容漾起在他的眉宇间,看的让人气的牙痒。我真想一脚把他踢飞到世界尽头,可是一想起上次我小小的踢了他那一脚后,他竟连着五个晚上趴在我床头不停的念着“我爱你”的痛苦时光,伸出去的右脚又硬生生的收了回来。我冲着他龇牙咧嘴,横眉怒目,他却笑的更加灿烂靓丽,好像我的愤怒就是他笑容的动力来源。
“纳命来”突然,一声凄厉的女人的叫声在宏雨身后响起。我伸长脖子,穿过他的肩头,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向他直冲了过来。我认真的考虑了一秒要不要拜托这位看起来身手不怎么样的大姐帮我解决掉宏雨,又转念一想,被活着的宏雨纠缠总比被他的鬼魂缠身要来的好一些吧,于是左臂猿展,猛地推开了仍旧呆立在原地的宏雨。
可惜我这一推推的早了一点点!只听那女人继续喊道:“轩辕云裳”
什么,原来不是要杀宏雨,而是来杀我的?早知道就不用推开宏雨了,简直是白白浪费我的力气嘛。哎,女人啊,你永远不要指望她们能一下子说到重点内容。
我轻轻侧身,刀尖在我胸前擦身而过。右手轻抬,顺势打落了她手中的匕首。随着尖刀当啷一声落地,早有许多家丁一拥而上,死死的把那女人压在地上。
“轩辕云裳,你还我弟弟,还我丈夫来!”虽然身体无法动弹,女人仍是扭动着身体,恶狠狠的叫嚷着。
我奇道:“我是想过于光天化日之下抢人没错,可是第一我抢的是民女,不是民男,你见过强抢民男的恶霸吗?第二,我根本没抢成……咳咳……这个暂且不提。反正你丈夫和弟弟绝对不是我抢的,凭什么要我还啊?那边倒是有个像苍蝇一样烦人的男人,要不把他还你?”
“你装什么傻!”女人抬起头,凌乱的头发分开,露出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喷射着怒火的双眼夹带着凌厉的恨意射向我。
“你是”我拉长尾音。
“你终于记起我是谁了。”她恨道。
“谁啊?”玩断句谁不会啊?我终于扳回了一城。旁边一个家丁悄悄凑上来,小声道:“这是前两天从天牢逃出来的前大王妃,王爷不记得了?”
“谁不记得了!”
还好我反应快,立刻回答道,“我那是故意考考你们的记忆力,好像还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糟糕,勉强合格吧。”几个家丁深深的低下头去,只有肩膀在不停抖动。我的随身太监小章子回过头去,努力装出一付不认得我的样子。
我清咳了两声,说道:“把她交给……嗯……你们看着交吧。咦,宏雨呢?”
突然想起刚刚被我英勇保护的人还没来向我感激涕零一番,我回过头去,四下寻找起来。旋即,视线在接触到他的瞬间凝结了。靠在石狮子上的他双目禁闭,披散的黑发散落在石狮狰狞的嘴边,已经失去了意识。
我几步抢到他身边,一翻他的眼皮,又抬起手腕来把把脉,这才长长的舒了口气:“没事,是头撞到了石狮子上,一时闭过气去了,睡一觉就好了。”
结果宏雨这一睡竟然足足睡了三天还未醒!
三天中,我不停的在他床前焦急的踱着步,一边急急的在原地转着圈,一边自言自语的说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小章子递上一杯茶,温言劝到:“主子先别急,王妃吉人自有天象,不会有事的,您别太担心了。”
我拨开茶杯,怒道:“我能不担心吗?他再不醒过来,我岂不成了误诊的庸医!这可是我一辈子最大的耻辱!势将成为我今生最可耻的失败!这怎么行!”
我冲到宏雨床前,揪起他的衣服,拼命摇晃着他的身体:“醒过来,你给我睁开眼睛!你想害我一代名医的名声扫地,是不是!你是成心还是故意的?你给我醒过来!”
他的身躯随着我愤怒的动作前后摇摆着,长长的睫毛在雪白的脸颊上微微抖动着,轻轻掀动的眼帘几经挣扎,终于缓缓的,缓缓的打开了。
“哈哈,醒了,醒了!”欣喜若狂的我第一次主动冲上去,紧紧抱住了他。没办法,谁让是我那一推害他受伤的呢,这次就当是我疯狂免费大赠送好了。
“呵呵,嘿嘿,我就说你吉人自有天象,不会有事的嘛,偏偏小章子还急的吃不下饭去,在你的床前转来转去的。真像傻瓜,我就要他别担心嘛……”心底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我高兴的喋喋不休。
忽而,一只玉手抵在我肩头,轻轻推开了我。我不解的看着宏雨,那双清澈的不染丝毫俗尘的眼睛犹似初见时的仙女姐姐,却没有了属于宏雨的跳动调皮的光芒。
还是那个熟悉的嘴角,我却找不到了只属于我的笑容,纵容,娇丽,明艳。他轻启双唇,毫无表情的问道:“你是谁?我不认得你啊。”
你是否有过行走在大街上,一块大石头突然从天而降砸在头上的经历?
如果你有,就能体会到现在我头疼的程度了。
我张大嘴巴,眼睛眨啊眨,似乎眼前的宏雨是妖怪变成的。
突然,我豪爽的仰天长笑,用力的拍拍他的肩膀:“你不认得我?哈哈,这个笑话很好笑,不错不错,可以参选‘本朝最有暴笑价值’的笑话了。”
“可是,我真的不记得你是谁啊……”他缩起身体,迷茫的眼神像个迷路的精灵。
如果他真是精灵,我一定会扯着他的翅膀把他揪在手中,晃到他记起我是谁来。可既然他没有翅膀,我只得勉强以衣服作代替品,抓住他的后衣领,比我还高大的身躯被我揪离了床铺,随着我手的愤怒动作不停摇摆着。
“混蛋,你玩够了没有?只不过是轻轻的磕了下头,你就敢忘了我是谁!”激烈的摇晃在一通发泄之后渐渐停了下来,我用哀怨的眼神难过的望着他,“你真的认不出我了吗?不记得我是谁了?”
宏雨摇摇头,我的脸白了。
“不记得你爱我的事情了?不记得你向我求婚的事情了?”
他再次摇头,我的脸绿了。
“还有要带我去吃新开张的烤鸭店的事情也不记得了?还有你说离开前要把你的大厨留给我的事呢?江南游的许诺呢?送我很多很多钱的事呢?不会全都不记得了吧?两件,不,一件也好,全都忘了吗?”
他低头沉思片刻,终于喃喃的轻声道:“听你这么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了……”
我伸长了脖子等着他后面的话。
“但仔细一想,还是不记得了。”
我狠狠的把他扔回了床上。什么我永远爱你,此志终身不逾,什么你是我一生最重要的守护,只不过是和石狮子碰了个头,他竟然就已经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了!
单单是忘了我也就罢了,连他许诺给我的东西居然也忘了!天理何在?公道何在啊!
砰的一声巨响和小章子的尖叫打断了我的气恼,原来刚刚我扔下宏雨之时,他的头又亲吻上了坚硬的床柱,再次昏迷了过去……
第二次清醒之后,宏雨的身体很快康复了,可是他的记忆却回到了来中原之前的时间。关于我的一切,都不再存在于他的记忆中了,在他面前的我已经是一个彻彻底底的陌生人了。他的钱袋,不再让我自由使用;他的厨子,不再让我随便支使;他的生活,不在以纠缠我为中心。
四哥说,反正他就要回穆兰国去了,就算忘记了这里的一切又有何干?
他当然不可能知道答案,连我这个天才都不知道的答案他又怎么可能知道?可是,当我静静凝视着不再爱我的宏雨时,我只知道有一个声音在不停呐喊:我要他记起我来!我要我要!
于是我翻遍了所有的医书,寻找有关失魂症的治疗方法。书上说,有两种方法最有效,第一种就是用充满往日的回忆的物品触动病人的情感,唤醒病人的记忆。
这的确是个好方法,而宏雨也确实送给过我不少定情之物。玉佩啦,玉扳指啦,玉扇坠啦,玉玲珑啦,玉如意啦,玉镯啦,玉镇纸,玉暖枕啦……
问题是,这些东西已经都被我卖掉了!
这也要怪他送的都是些价值连城的东西,如果送我硬纸作的或是石头刻的之类不值分文的东西,我顶多是暴打他两拳,然后把东西扔掉而已。只要负责打扫卫生的下人不要太过勤快,说不定现在还能从垃圾堆里翻出来。所以说,这全部都是他的错!
第二个方法就是用突然的外力作用来刺激病人恢复记忆。
这倒是个通用的好方法,于是我勤快的开始了治疗。
考虑到宏雨娇嫩的身体,我顶多是在他下台阶时从十阶以上的地方突然把他一脚踢下去,或者用只有碗口粗的棍子从背后冲着他的头温柔的敲上两敲,要不就是以我雪白粉嫩的拳头迎面一拳砸去。好在我武功高强,力道一向拿捏的很好,除了让他肿了一头大包,多了一身擦伤,黑了两个眼圈外,没受什么伤。
可是宏雨的记忆仍旧没有恢复,更糟糕的是,他现在越来越怕我了,只要我的身影一出现在五尺开外,他立刻溜的比兔子还快,自然也就比我追的还快了。
又过了三天,已到了宏雨启程回国的日子。由于对外是宣称四王妃病故,来送行的人只有我和四哥。我摆出抱狗狗的姿势想要抱别宏雨,他却如惊弓之鸟般一溜烟钻进了车里,放下了所有的车窗帘布。而四哥在一旁早已没礼貌的开始了狂笑。
我发现最近自己真的给他带来了不少乐趣,而且还是免费的!要不要考虑收费问题呢……
吱吱的木轱辘不停作响,在雨后松软的地面上压出两道深深的沟壑,尘土扬起在长长的车队之后,刺目的阳光不停晃动在我眼前。一瞬间,我真想冲上去随宏雨一同离去。可是,我的脚就象是生了根似的难以移动。我不会随他离去的,更不会为他的告别而伤心难过,因为,在远去的车队里,离去的只是我从不相识的宏飞—穆兰国的第六王子。而我的宏雨,讨厌我看其他女人的宏雨,为我在朝中的安危担忧的宏雨,准备我喜欢的食物给我的宏雨,大大的钱袋随便我用的宏雨,不停的送能当很多钱的定情之物给我的宏雨,还有像块牛皮糖时时缠在我身边说着爱我的宏雨,都已经永远的留在了我的心灵深处。虽然我天才的头脑中每一寸空间都无比珍贵,可从今以后我会无偿为他整理出一个小小的角落,永远珍藏着他的笑容,为我而笑的笑容。
“游戏结束了。”
幸灾乐祸的声音传入耳中的同时,我愤怒的转过身去,望着声音的主人。
“宏雨已经不再爱你了。云弟,我说过的话你还记得吗?我可是委委屈屈的待在他后面排了很久的队了,别说你不记得了啊,别说你也玩失忆啊?”四哥整整笑皱的衣衫,夸张的张开双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