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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曦宇,你的神情……很不一样。”
曦宇喝一口苏打水,睨著他朋友打量他的目光。“怎么说?”
“好像这不只是好玩的事,你像是认了真了。”
曦宇思索片刻。“我不确定。我想,不妨说Vicky给我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感觉?老天,曦宇,你见都没见过她呢。Vicky是她的名字?”
曦宇点点头。
“是个洋妞啊?”
“中国人。她祖籍江苏。”
“还有呢?”克强兴味盎然。
“关於她的个人背景,我知道的不多。”
“你不是说你很了解她了?”
“我了解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和观点。她很感性,很敏感,这是我的感觉。她也很坦率,言谈之间,可以感到她不是个虚浮的人。”
“或许因为你们互不相识,她很放心你,不必有所顾忌,自然可以畅所欲言。”
“或许。”
领班过来为他们点菜,但曦宇心不在焉,没有细看菜单,便要了当天的特餐。
“一样。”克强对领班说。
“你今天这么客气啊?”曦宇调侃他。
“我今早早餐吃到要去你那之前的半个小时才散,胃还是满的呢。你请客,我几时客气过?何况你现在是银行家了。”克强揶揄回去。
“你还不是为自己铺後台?来到美国你敲我,等我回台湾,你跑得掉吗?”
“你这句话说了多少年了?我可告诉你,你当真要回去时,要先预约啊,否则我未必一定有空陪你。”
“风流一如当年啊?”
“和当年比逊多啦。你呢?我看你除了工作,似乎快没有半点生活乐趣了。”
“那得看你对乐趣的诠释了。”曦宇答道。
“十足学究口吻。当心呀,别提早步人中年危机了。”
“喂,老家伙,别忘了你我同年。”
“咱们俩还同月同日呢!”
这是真的。他们是否因此结为莫逆,曦宇就不大记得了。那段平时疯狂玩乐,尽情享受青春,考期便熬通宵,熬得脸色发青的黄金岁月,仿佛是若干世纪以前的事了。
大三寒假,曦宇的父亲调职美国,不久就办了手续把全家接了来。曦宇剩下的大学学业是在纽大完成的,随後一人负笈去了英国牛津深造。他父亲既是这家银行在美国纽约分行的总裁,又是投资股东之一,曦宇念的是经济,自然而然在修完学校教育後,进入了银行。
他最初并未藉父亲在董事会的权势,由基层做起。自办公室收发员到今天的总经理,完全靠他的努力和敬业,及他的专业经验和学识。认真说起来,他的黄金青春年华在离开台北那一年就结束了。
“除了你这位电脑笔友Vicky,”克强说,“曦宇,你没有亲密的女朋友吗?”
“老天!”曦宇呻吟,“我走到哪,只要碰到熟人都要问这个问题,我父母更是快把这件事当庭训了。”
“你是独生子,戈伯伯和戈伯母著急是情有可原的。”
曦宇掀掀眉。“我来猜猜,你今天早上是和戈伯伯、戈伯母吃早餐?”
克强举双手做无辜状。“我一大早下楼,正好在饭店大厅碰到他们。”
曦宇十分惊讶。“他们几时到纽约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他随口胡猜,不料竟一猜就中。他父亲两年前退休後,和他母亲搬去了山明水秀的奥勒岗,他和他们仅偶尔通电话联络。
“前天。他们在你答录机留了话,你没回。我们凑巧住在同一家饭店。”
“哦,我这两天都忙到很晚才回去,太累了,没听答录机。”
他没说出来的另一个原因是,他一回到家就直接进工作室,打开电脑呼叫Vicky。
到底是多年知交,克强立即洞悉了他不完全算藉口的藉口。
“我大学毕业後到加州柏克莱,一个人待了几年,曦宇,那时你去了牛津。我要说的是,我了解寂寞的滋味。那种惟恐自己赶不上别人,拚老命K书用功,连睡眠时间都不够,却仍有时间感到寂寞的滋味。”
曦宇朗笑摇头。“你认为我对一个不曾谋面,奇异地在电脑上认识的女人著迷,是因为寂寞?你错了。”
“还有什么理由?”
是啊,什么理由?当夜回到他位於马里兰海滨的房子,坐在阳台上,望著光鲜灿丽逐渐西沉的夕阳,曦宇也如此自问。
他可以想出好几个Vicky吸引他的理由。
他以前私生活过得多彩多姿时,认识和交往的女人当中,可有哪一个为她们养的鸟或宠物命名?没有。Vicky的老爷闹钟都有个名字呢。
“我叫它铜锣。它响起来真有锣鼓喧天的气势,所以通常它响一声,我就赶快起床,免得吵得左邻右舍不安宁。”
“你用的是什么闹钟啊?”他问她。
“是我父亲的闹钟,它可能比我父亲年纪还大罗。铜锣老虽老,却精力充沛得很,它从我读小学就移交到我床头,负责叫我起床上学了,它是我的忠实老夥伴。”
这世上曦宇只认识一个嗜藏老旧东西的人,那便是他母亲。以前每当母亲又把他们父子扔进垃圾箱的东西捡回来,他们总会嘲笑她捡破烂,她不以为意,照样当宝贝的收藏。
两年前,当父母准备迁去加州,曦宇帮忙打包行李,赫然看到母亲几只古老的木箱其中之一,里面整整齐齐藏放的,竟有他在台北读高中时穿的制服,以及他满十八岁时,父亲送给他的第一套西装。一架奥林匹克袖珍相机,一只早已停摆无法修复的手表,是他考上大学及他二十岁生日时收到的礼物。
最最教他动容的,是母亲打开一块她亲手刺绣的手绢,里面包著他自六岁开始换牙起,掉下来或拔下的每一颗牙齿。她甚至能清楚说出哪一颗在他几岁时掉的。
曦宇刚上大学头一年,曾不理会父亲的严斥和母亲的好言相劝,自以为潇洒不群的留了一头过肩长发,情愿一再被学校处分,就是不肯剪掉。後来一连遭警察取缔,由於父亲身分特殊,他们没有像对其他蓄著长发的青年,当场在警局就为他剪发,只通知父亲带回去严加管教。
父亲到後来对他置之不理,母亲到警察局来,流著泪,握著剪刀,剪掉了她自年轻就留著的父亲钟爱的乌溜溜长发,然後保他出警局,一句责备的话也没说。
回到家後,曦宇自己拿了剪刀,跪在母亲跟前,请她为他剪发。那一束头发,母亲也留著,包在另一条绸绢裹。
那天唏宇看见它,忆起青年时荒唐的盲目执著,觉得好笑,大笑了一阵。
“妈,真是的,你留著这个干嘛?”
“哎,别丢,还给我,这是有纪念意义的。”
“什么纪念意义?太尴尬了嘛!”
最後他当然还是顺了他母亲,由著她把它又包好收回去。
现在他再次回想,往事历历,母亲当初的苦心和爱心,而今的一番用心,在他胸臆间填满了温情和感动。其实他除了蓄长发那一点可谓叛逆的行为,曦宇一直以来都是品学兼优的好青年,没有其他不良习性。
电话响了,他起身进屋。
是他母亲打来的。
“我们回来看到你留在柜台的留话了。工作很忙是吧?”
“还好。妈,你们怎么突然来了?有事吗?爸还好吧?”
他父亲有高血压,以前住纽约时,定期去一位熟识的医生朋友那检查。假如他们专程来是为了找那位医生,表示他父亲健康情况出了问题。
“我很好。”他父亲在另一支电话上回答他。“许庚年过七十大寿,寄了邀请卡给我们。”
“你爸爸拿这个当理由。其实他是想念你,想来看看你。”
“啧,好像你不想你儿子,不想看他似的。”
“你是一家之主,你发口令,我们才会有动作呀。”
“我们?你儿子现在才是发号施令的人哪!”
父亲埋怨,却掩不住他对继志有成的儿子的骄傲。那口吻和他舆母亲的亲昵斗嘴,令曦宇微笑起来,他不由自己的想起他和Vicky无拘无束的对谈。
“爸,妈,你们明早要是没和别人约好,我去饭店找你们,我们一起吃早餐好不好?”
“哎,来到这以後,给人三餐请来请去,吃得我的胃都要翻过来了。”他母亲说,“要是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我和爸爸去你那,吃个家常早餐。”
“他要上班呀!”他父亲的反对并不真心。
“其实我正有这个意思,但是怕你们来来去去太麻烦,好久没吃妈做的家常菜了。”
“看吧,你可是自己给自己找差事做了。”他父亲高兴的数落妻子。“带奇。сom书你出来享福的,你偏有福不享。”
“曦宇,你想吃什么?稀饭?”母亲不理丈夫言不由衷的嘲弄,急切地问。“咸稀饭好不好?你从前最爱吃了。”
“我现在还是很喜欢,妈,只是吃不到了。”
“可怜的儿子,我们明天一大早就到。你不用担心,该带的我都带齐全了。”
曦宇一点也不意外。他父亲则在那假装惊惶地叫起来。
“你什么?妈妈,你该不会在行李里带了米吧?”
“何止是米?我还带了虾米、香菇、乾葱,姜都切好了片,还有栗仁、百果……”
“我的天!”他父亲呻吟。
曦宇大笑。
“爸、妈,其实你们不必住饭店,我这多得是空房间”
他还没说完,母亲马上接下去。
“对啊,你买了新房子,我们还没有看过呢。”
“你看过曦宇寄给我们的照片啦。”
“照片不算数。”
“妈妈,你真是的。他明天还要上班,你去到那又煮又弄的,他还得招呼我们。他身为总经理上班迟到,如何以身作则管理底下的人?”
“爸,我”
“你爸说得有理。那么,爸爸,我们就不去儿子那了,明天直接”
“曦宇,你有空房间是吧?”父亲问。
曦宇忍住笑。“多得很。我的房子很大。”
“那我看就这样吧,我一会儿去结帐,你挂了电话就开车来接我们,省得你妈明早天不亮就要拖我起床。我看哪,她说不定今晚尽想著那锅你爱吃的稀饭,觉也不会睡了,会拿著她那大包小包虾米、香菇,跑下去跟饭店借厨房,好明早给你端过去。”
“嘿,你想早点见到儿子,别把责任往我身上推。”
“那你是不去啦?”
“我绝不会荒唐到去跟人家借厨房的。曦宇,妈把煮稀饭的材料寄给你,我教你怎么煮。”
“曦宇,别浪费时间了,你开车过来吧,我这就去退房。”
“爸爸,这可是你在猴急哟!”他母亲十分得意激将策略成功。
“你这个慢郎中要是不赶紧去收拾东西,一会儿儿子到了,看谁急啊!”
曦宇放下电话,笑著套上一件羊毛外衣,然後他看看表。接父母来他这後,差不多就是他和Vicky每天通话的时间了。
她是和他一样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同住呢?她有没有兄弟姊妹?她和家人之间是否亲密?她提过她的老爷闹钟;她爱啃她的书本的鸟,博士;她那只善解人意的小狗拇指,可是她从来不曾说过她的家人。
曦宇有一股迫切的需要,想进一步了解她,了解她的一切。他也想和她分享关於他的事,他的生活点滴,包括他父母刚才那段有趣的对话。
但是她认为他是一台神奇电脑,电脑再怎么神奇,也不会有父母吧?
有何不可?曦宇脑中灵光一闪,几乎迫不及待想立即坐下来打开他的电脑。
第二章
“你的父母?”时雨怔了怔。
是啊,他们今晚来我这过夜。
时雨眨眨眼睛,但萤幕上的确写著她看见的话。
她今天稍早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