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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小千充满戒心的看著她,争辩道:“曹姑娘,令尊被请去曹庄三天了,都没有一点消息,你竟还无关痛痒?”
“我担心什麽?家父医术高明,被请去叶庄也不是头一次。”曹敏娟轻松的说:“据家父诊断,叶老爷根本没什麽病,只是籍个名目找家父去聊聊罢了。”话中有话,流动的眼波中闪动几许羞涩与得意。
没想到这位饱食终日的千金小姐完全不知民间疾苦,容小千自问穷归穷,可穷得有骨气,不免瞧她不起,口没遮拦的讽刺道:“原来你有作人家姨太太的嗜好,可不知是排名第三十八,还是已排到四十九去了?”
“你说什麽?”
容小千扮个鬼脸,哼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哇,十分精采耶!”风蝶影为容小千鼓掌欢送,连楚少玦也忍不住会心一笑,气得曹大小姐破口大骂下逐客令。
“走就走,神气什麽?”她可不懂什麽叫忍气吞声,马上反击。“不怪你暗恋村老虎,“母老虎”合该配公老虎嘛!”
“你再胡说……”眼看有人在门口指指点点,曹敏娟都快气哭了。
风蝶影还要再说,楚少玦一对秋星般的寒眸望向她,她马上鸣金收兵。本来嘛,凡事需适可而止,只是她常常忘了而已。
走出药铺,那匹可怜的马正被人围攻,指著马鼻骂主人。原来她不信邪,在前村市集里看中意这匹烈性甚强的马,马贩子说她骑不来,她丢下银子骑了就跑,一路而来也没出啥岔子,听说叶家村住了位高明大夫,於是骑马入村来,谁知烈马突然发起性子横冲直撞,撞倒了张三的面饼摊子,踢翻了李四的水果摊儿,吓哭了张嫂的心肝宝贝,骇得汪婆将一块上好的猪肉抖手掉落泥沟里……把一个平静的村子搅乱得鸡飞狗走、东家骂西家叫,不讨回公道怎行?
风蝶影顾著办“正事”,取出几块碎银将人打发了去,牵了她的倒楣马,半分不耽搁的追上了她内定的“长期饭票”。
“哎,你等等嘛,楚大哥。”她改口改得可顺了。
虽说童音亲切可爱,楚少玦依然听得鸡皮疙瘩全冒上来。
“你跟著我做什麽?”
“你不是要去叶庄吗?正好我们同路。”
他眼中露出质疑之色。
“真的呀!”在他的眼光下,她非但不瑟缩,更迫切的找话来说服他。“我爹生了一场怪病,找来许多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看著母亲每日以泪洗面,我怎麽也待不住,求人不如求已,就自个儿跑出来寻良医。听人说这里有位很高明的大夫,姓曹,我就来啦!不巧,他给人请去叶庄,而你也要去叶庄,我正好和你一起去,亲眼瞧一瞧是曹大夫的医术高明,还是楚大哥较好?那麽,我爹就有救了。”
楚少玦左右看不到一条清澈的溪水,没处洗耳朵,筒直难受得很。自幼及长,不曾有人亲密的黏在他身旁,这小姑娘没被他的冷淡吓得却步,还左一句“楚大哥”右一句“楚大哥”,怎麽她不嫌肉麻吗?
“楚大哥,你怎麽不说话?”小蝶很体贴的代他回答:“我明白没有人喜欢被比较,像我,最讨厌长辈们拿我和洞春姊作比较,一味要我多学学她,哼,全是一些小鼻子小眼睛的三姑六婆!没水准外加没眼光,看不出我的优点有一马车那麽多!你们当大夫的也是同行相忌的吧?我可没有看轻你年纪轻的意思,只是想多见识一下,增广见闻罢了。”
“姑娘……”
“我叫风蝶影,小名叫小蝶,不许叫我蝶儿,那是我最讨厌的。”
又一个“最讨厌”,她的小世界中有多少个“最”呢?还有,她竟敢打断他的话。
“风姑娘……”
“叫我小蝶吧!楚大哥。”又来了。
他忍耐的轻咳一下。“我不是你的大哥。”
“我知道啊!所以我在“大哥”之上加个“楚”姓,以示区别。江湖儿女不兴忸怩之态,你不会在乎我这样尊称你吧?”
该死的,她竟先开口堵住他的话头。
堂堂七尺男儿岂能教小姑娘取笑你忸怩!
改弦易辙。“你今年贵庚?十五?十六?”
“你眼光不好,我十七岁了。”小姑娘就怕被人说小。
“十七也罢,十六也罢,叫我大哥不成体统,叫大叔吧!”
“大叔?!”风蝶影诧异得双眼发光,乐得上上下下一再打量他,嗯,真是愈看会满意。“你凭哪一点作我大叔?一没胡子,二没皱纹,小腹也没挺出,怎能叫大叔呢?不行,不行!这一叫我可理亏了,你是最佳丈夫人选呢!”
楚少玦听得右脚伴上左脚——差点跌跤!
生平第一次,他被吓住了,被一个乳臭未乾的小姑娘的话给吓住。
“你疯了!”
“我没疯,我是在抬举你呢!”
小蝶儿兴奋得两颊红扑扑,追不及待地想要展翅飞向他。
“我,风蝶影向上苍宣告:决定要跟著你!”
他掉头就走。他需要服两颗宁神丹,或者找一条乾净的河流(小溪的水不够洗),不然乾脆开一帖哑药强灌她喝下去,教她从此不能再胡说八道……
最後,他什麽也没做。
只是不断地提醒自已:那是一个小疯子!无药可救的小疯子!
他不曾救过她,当然更是从来也不认识她。
很好,就这麽办。
他洒开大步,愈行愈远。
第三章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著去赶集,我手里拿著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歌喉不甚高明,就用吓死人的音量来补充。“不知怎麽哗啦啦啦啦,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
“闭嘴!”
楚少玦再也冷静不了,恨不能将耳朵塞住。
“原来你听得见啊?不早说,害我唱这麽大声,现在口好渴哦!”风蝶影倒来嗔怪他。“人家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你听见了也没鼓掌,也不大声叫好,害我以为你耳朵失灵,愈唱愈大声,真是辛苦。”
唱作俱佳?大珠小珠落玉盘?哈,她真是味著良心说瞎话!楚少玦这位堂堂君子遇见“疯小蝶”,险些把教养抛在一边,恨不得把她捉起来先打一顿屁股再说。
“没错,你的歌喉称得上是“大猪小猪落玉盘”——那些大猪、小猪听见你的歌声都情愿自杀,给人吃下肚算了。”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原来我的歌喉有此神奇功能,能教猪只自动奉献性命,再也不需屠夫们动刀,那正好可减去他们杀生的罪孽。”
楚少玦不知气好还是笑好,天底下有人比她更会瞎扯的吗?
风蝶影更是得意。她一直想诱他开口,终於成功了。
她怎会连自已歌喉不好这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呢?想当初段拂一片诗情画意,十分羡慕神往姜夔诗里的意境:“白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萧。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还真个自作一曲新词,教她低声吟唱,他就和著调子妇唱夫随的吹著洞箫,光是想像,就有说不尽的萧洒快乐!结果,她初试啼声便教他掩耳不迭,大叹“孺子不可教也”。最後,他还真把到一位名叫小红的歌妓,一偿“小红低唱我吹萧”的宿愿,而且在她面前炫耀,分明在暗示她很差劲。那年,她十四岁,便下定决心到死都要讨厌段拂!再丑再笨的男人都可以嫁,就是绝不能嫁给瞧不起老婆的男人。她年纪小小,脑筋可不糊涂,讨厌段拂,绝对有理。如今,她的歌喉不也派上用场了吗?哼哼,段拂那只笨驴竟然敢取笑她,用一种看到白痴的眼光看她,活该被她三振出局。楚少玦明显也不欣赏她的歌声,还说她的歌声难听到“大猪小猪落玉盘”,她却丝毫不介意,因为这是事实。他没拜托地展喉,是她自愿的,他没当她是白痴,只是点出一个事实。不似段拂拜托她时轻声细语,最後却无礼的拂袖而去。虽然花霞一直说她对段拂的偏见太深,但这绝对不是偏见,而是事实。风蝶影,一个有理想、有原则,并对自己的理想和原则顽固到底的小姑娘。既然她看准楚少玦是她的理想夫婿,有什麽理由不死缠到底,跟上了他呢?她怎麽想也想不出一个理由好说服自已放弃他。想得愈深,愈感觉到楚少玦真是一个幸福的男人,被她这麽痴情的小女子看到,焉能不额手称庆!对她“爱、爱、爱不完”!
真美的远景,不是吗?
“我说楚大哥……”
咦?人呢?
“可恶,你竟走得老远,”楚少玦显然不与她“志同道合”,她不过才幻想那麽一下子,他就走得老远,招呼都不打一个。哎,男人嘛,总是粗心大意些,不容易摸得清女人的心思,不过,没关系,日久生“默契”,总有一天他会懂她的心。
“楚大哥,等等我!”
她手里拿著小皮鞭,朝空嘎的打了一鞭,娇口数音吆喝吆喝,真有说不出的快意。呀嗬,不管他跑到天涯海角去,且看风家擒拿手,三两下将他手到擒来。
“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她又在唱了,这首歌想来已变成她的招牌歌了。
楚少玦只有充耳不闻以保清静。
这丫头真够招摇的,买了两串铃当挂在马脖子上,叮叮当当、叮叮当当,这还不够,外加过分的魔音传脑,简直教人无法忽视她的存在,可以吵死人。
这对清静惯了的他,可说是一种酷刑。
假若他施展轻功,不是可以把她老远抛在後头,教她望尘莫及吗?话虽不错,奈何她已知晓他的目的地是叶庄,他先行一步的结果,必然是:她嚣张的直捣虎穴,大声嚷嚷要他们交出“楚大哥”。那种画面,不是“丢脸”两字可以一笔带过的。
“……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遇见了一个你,哈!我还……”
她是唱上瘾了吗?
“请你不要再唱了,可以吗?!”他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她大为扫兴的长叹了一声。“我很难得唱得这样顺呢!而且只为你一个人唱,你却要我闭嘴,不嫌太残忍了吗?”
这是哪门子歪论?
“叫你闭嘴,是对你残忍;不叫你闭嘴,却是对我自身残酷。”
“那好吧!我们各退一步。我闭嘴不唱可以,但你必须补偿我,带我上叶庄,不许再把我抛在後头。”
楚少玦不胜骇异的对她怒视著,居然有人敢和他讨价还价,还是一个姑娘?!天地倒转了吗?阴阳调位了吗?现代的姑娘都是这副教男人退避三舍的德行吗?他虽然闯荡江湖多年,却极少接触女子,以至不知如何和风蝶影这种“异类”相处。
“风姑娘……”
“叫我小蝶吧!楚大哥。”
他不予理会。“你家人没告诉你男女授受不亲吗?”
风蝶影微嘟嘴,心想:他想教我知难而退。她深呼吸,张大嘴。“我有一匹小烈马,天天骑著它……”
他忙掩耳。“够了,够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泰山崩於前而色不变”——修养到家;他一直以为他已练得一身铜筋铁骨刀枪不怕。呵呵,直到今日风蝶影的出现,他才讶然发现,他也有受不了的时候,也害怕著一种独门兵器——她的歌声。
最可怕的暗器,最具杀伤力的兵器,他都可以令对方投降,唯独她是不行,他没法子把她的声带割下来。
“好吧,你可以去。”人生难免无奈啊!
她却嘻开一张笑脸儿。“我们共乘一匹马吧!”大方的和他分享。
“我喜欢走路。”他不是登徒子。
她立即跳下马儿,和他左右相伴。“我们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