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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闭塞的环境下,外来人要到周德兴家附近踩点,搞清楚左邻整天在家的老婆婆是个聋子,右邻全家外出走亲戚的情况,而不引发任何人的注意,难度相当高。
张紫萱垂下眼睑若有所思,片刻之后长长的睫毛动了动,“看来断案除了现场的小环境,所在地区风土人情的大环境也干系匪浅呢。”
“举一反三,孺子可教也!”秦林竖起大拇指,呵呵直乐。
张紫萱白了他一眼,“别光得意了,还是想想怎么办案吧,要说熟人哪,恐怕这兖州府城里好几万人都是周德兴的熟人呢!”
“唉……”秦林叹口气,开始挠头了。
在京师大地方断案,有大地方的难处,在兖州小地方断案,也有小地方的难处。
兖州城不大,城里城外的居民几乎都互相认识、互相知根知底,熟悉周德兴家附近情况的潜在嫌疑人,绝对不止一个两个。
“好吧,老牛你带去人去调查这锤子和尖刀,看看有没人知道是谁的,或者是哪家店铺制造和售卖的。”秦林说着,又朝陆远志招招手:“咱们再去趟现场,我还想看看昨晚发现血衣灰烬和捞出凶器的地方。”
“我也去!”徐辛夷兴致勃勃的跟在秦林身边,做出小鸟依人的样子,惹得校尉弟兄们肚子都快要笑痛,徐大小姐温柔可人的时候可不多啊。
张紫萱抿嘴微笑:“我就留在府衙读书吧,兖州府有些地方志,读起来倒也有趣。”
青黛同样不会去,比起破案缉凶,她对治疗活人的兴趣更大。
从府衙去河边,沿河走是捷径,一行人很快来到了昨晚发现血衣残迹和凶器的那段河岸边。
初春时节岸边生长着浅浅的一层小草,地面有许多杂乱无章的足迹,深浅不一、新旧各异,经陆远志指点,秦林很快看见了那堆衣服灰烬,昨晚校尉们就用布把它围起来,以免被风吹散了。
“嗯,是新近才出现的,否则早就被春风吹散了。”秦林蹲下来仔细观察:见那些残片虽已烧成灰烬,仍能分辨出纤维的质地,与纸片截然不同,属于某种纺织品。
在这个时代,因为没有大规模机械纺织工业,布匹的价格还是相当高的,除了江浙一带有成规模的机户,绝大多数的地方都是使用自己家织的农家土布,“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来的可不容易。
衣服穿烂了,人们也舍不得丢掉,大户人家赏给丫鬟仆人,普通百姓会打上补丁继续穿,或者改小了给孩子,即使烂得不成样子,还能彻底抓碎之后填成棉絮,谁会一反常态的把衣服烧掉呢?
所以突兀出现在河边的衣服残片,即便是在灰烬残片上不可能检出血迹,人们也可以毫不迟疑的断定,这就是凶犯所穿的血衣!
“烧得还真干净啊!”秦林苦笑着叹了口气,这些残片烧得很透,看样子还被什么东西搅拌过,碎成了灰烬渣渣,既看不出本身的颜色,也瞧不出原来的式样,想从衣服找凶手的可能性恐怕不大。
陆远志在旁边也看得郁闷无比,胖乎乎的手抓着头发,嘟哝道:“这凶手也真够小心的,这片河滩地是块凹地,晚上很少有人来,附近又有几座坟茔,烧火也不会引起别人注意……”
说着说着,就见秦林忽地一下站起来,把陆远志吓了一跳。
“哈哈,我想到你们昨晚有可能忽略的东西了!”秦林眼睛亮闪闪的,指了指那堆灰烬。
“忽略的东西?”陆远志想了想:“是指脚印吗?的确。这是软质的河滩地,但昨天夜里找到这里的时候,刚刚下了一阵子春雨,所有的脚印都模糊不清了……”
“我知道昨晚下了点儿雨,今天起床时看见外面台阶有点湿。”秦林笑着摇了摇头,指着灰烬堆儿:“但我不是指的脚印,而是另外的东西,你注意到灰堆周围那些痕迹了吗?”
陆远志定睛细看,确实灰烬附近有不少棍子划过戳过的痕迹,尽管下过雨,也还能看出来,那些戳的痕迹呈半月形,看得出来,棍子差不多比大拇指稍微粗一点儿,也许是树枝,也许是秸秆什么的。
“秦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陆远志欢喜地叫起来,凶手用一根树棍拨弄灰烬,好让它彻底的烧成灰,以免某些部分没有烧透,泄露了他的秘密。
的确,凶器都丢掉了,但这根树棍呢?
很少有人知道秦林能搞指纹识别,那么凶手对这根棍子也许不会那么谨慎,就随手扔在附近,只要找到这根棍子,很有可能在上面取到有用的指纹!
毕竟雨水对指纹的破坏,远不如泥沙那么厉害,另外昨晚的雨也不大,更增加了找到指纹的希望!
一声令下,所有的校尉弟兄都投入了寻找工作,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在附近所有地方,寻找一端带有烧焦痕迹的棍子。
“这里有一根!”有两名校尉高兴地喊道,他们找到了一根发黑的柴火。
很快另外的校尉弟兄也叫起来:“这里也有一根!”
所有的棍子都被集中到秦林跟前,由他用指纹刷采集指纹,众位校尉弟兄则满怀希望地等待着,等待秦少保再一次像以前那样审阴断阳,将凶手绳之以法。
时间慢慢地过去了,有嫌疑的棍子一根接一根的通过了“审查”,可无论秦林怎么宣传政策,它们就是不肯坦白交代,竟连一枚有用的指纹都没有取到,或者只取到了几枚小孩的脏手印……明显是用树棍打架玩耍时留下的。
“难道凶手把烧火棍也扔进河里了?”陆远志懊丧的叹口气。
“应该不会吧?”秦林打量着,灰烬离河边有几丈的距离,料想正常的行为模式,应该是先走到河边抛弃作为凶器的锤子、尖刀,再过来一点儿在凹岸底下焚毁血衣,用棍子拨拉灰烬。
难道最后凶手又走到河边,扔掉了棍子?秦林想想,觉得以普通的犯罪心理而言似乎说不通,隐藏抛弃凶器,焚毁血衣,都是常见的行为,可连烧火棍都要扔掉就不寻常了,毕竟很少有人知道自己能从棍子上提取指纹啊。
带走棍子的话,就更说不过去了,有那必要吗?
秦林抓了抓头皮,觉得这次的案子实在有点古怪,罪犯的行为似乎很不合常理……
第709章 聋婆婆的提示
“喂、喂。”徐辛夷地喊声把秦林从沉思中唤醒,大小姐双手叉腰:“我觉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调查走访一下案发时的情况,也许陆胖子这些笨蛋忽略了的,你一看就发现了什么呢。”
陆远志哭丧着脸,心说大小姐您还真是快人快语啊,咱这脸丢的一不过也是,通常大家伙儿忽略的情况,秦哥却一眼就从中看到了藏在迷雾之后的真相。
秦林点点头表示同意,这里作为抛弃凶器和焚烧血衣的现场,看样子是不大可能提供更多的线索了。
一边通过胡同走向案发第一现场,同时秦林在心里面把案情理了一遍,可以确定有三个环节:
首先是案发之前,凶手很熟悉案发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应该是了解到左邻只有聋子老婆婆在家,右邻全家外出的情况,才痛下杀手的;然后是案发当时,凶手在死者周德兴家门口进行袭击,用铁锤砸击周德兴头顶,然后将他推进堂屋,用刀来回切了七八下,几乎把他脖子都切断了;最后是逃脱过程,凶手逃离周德兴家,通过少有行人的偏僻小巷,来到河边洼地的第二现场,抛弃凶器、焚毁血衣之后逃之夭夭。
确定的环节之外,又有三个疑问:
其一,为什么凶手不在周德兴家外进行袭击,而选择在他家门口?在外面背街巷子里采取打闷棍的方式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更容易逃走吗?
其二,为什么屋里的灯罩上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黑灯瞎火的堂屋里,当然不可能准确的切断周德兴的脖子,如果当时灯点亮了,是怎么不留下指纹就取掉沙织灯罩将其吹灭的?如果屋里的灯自始至终没有点亮,是有帮凶为他提供照明吗?
其三河岸洼地的第二现场,为什么找不到凶手拨弄血衣灰烬的烧火棍?凶手难道懂得指纹原理,所以把烧火棍也丢进河里冲走了?或者他根本就是无意识的一个丢弃动作?
揣着这些疑问,秦林试图从犯罪行为学角度予以解释,但总觉有几处自相矛盾,难以说通。
周德兴家离河边不远,经过一条偏僻小巷就很快来到了现场,尸体被搬到了府衙的殓房,房间里空留下许多血迹,给人某种难以明言的诡异感觉。
陆远志和徐辛夷都想尽快破案两人再次仔细的检查现场,一寸一寸地查找遗漏。
秦林看似谩不经心的翻弄着这家的各种东西,心中则快速地思考着,他有种隐隐约约的感觉,似乎这次从一开始自己的侦破思路就走上了歧途……
“这么多治跌打损伤的膏药?”秦林拉开衣柜,在叠得整整齐齐的花布棉袄和绣花比甲上,发现了一叠膏药,他皱了皱眉头。
徐辛夷漫不经心地道:“还不是紫萱妹妹下令打了周德兴几十大扳,这是他医治棒疮的呗。”
秦林笑笑,将膏药重新放下,又拿起一只漂亮的铜壶:“咦,这个铜壶的底部有凹陷的痕迹,像是用力撞过什么东西,缝隙里还有点儿黑黑的东西,很像干涸的血。”
“啊,秦哥你说那个壶啊。”陆远志抬起头来:“昨晚我们也发现了,但是印子比较旧了,血也是旧痕不会是昨天命案时留下的。”
家里面有点血算什么呢?鼻血、切菜时刮破手指的血、小孩玩闹弄伤的血、乃至女性每个月都会来的……无论如何,这陈旧的一点印迹,不会和昨天的命案有什么关系吧?
陆远志和徐辛夷终于结束了搜索,胖子昨晚连夜查案,没有休息好这会儿累得呼哧呼哧直喘气徐大小姐的精神还不错,拍了拍双手:“什么都没发现,秦林你说现在怎么办?要不,咱们再去问问隔壁的聋子老婆婆?”
陆远志撇撇嘴:“那老婆婆聋得天上打雷都听不见,找她有什么用?”
“也是啊。”徐辛夷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皮,她也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可仔细想想,就觉得不大可能有什么新发现吧。
秦林稍微想了一会儿,挥手道:“且慢,去她家里看看,好歹是邻居,也许她知道点别的东西。”
聋子老婆婆有六十多岁了,大约是独自带大儿子的艰辛,加上儿媳早死、儿子鳏居的无奈,她看上去足有七十多岁,身子佝偻下去,满头银发,脸上皱纹好像包子褶。
这位老婆婆在案发当时,算是附近唯一的“在场者”了,偏偏她耳朵聋得厉害,完全等于没在场,真叫秦林小郁闷一把。
“老婆婆,嗯,你聋了是吧?”秦林摸了摸鼻子,求助地看看旁边有点惶恐的卖蒸糕小贩,不知道怎么和老人家交流。
哪知那位传说中的聋子老婆婆,居然慈眉善目的笑起来:“这位后生,老身知道你说的什么,有什么话你就问吧,老身虽然聋了,却没有哑巴。”
秦林张口结舌,徐辛夷也目瞪口呆,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如坠梦中。
小贩忙不迭地解释:“小人的老娘聋了十多年,只要面对她说话,就能从嘴形知道你和她说什么……娘啊,这位是钦差大臣秦少保!”
“青菜大葱秦烧包?”老婆婆点了点头:“哦,原来是你的朋友,你卖蒸糕,他卖菜包子。”
秦林绝倒,好,我还卖人肉叉烧包呢!
徐辛夷、陆远志和众官校笑得直打跌,看来老婆婆看唇形辨声音的本事,准确率还走过得去嘛,至少字音是大部分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