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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不是打算要送我进少管所吧?”我冷笑着问。
他不再理我,而是坐到沙发上抽烟。烟灰缸没有了,他扬声叫伍妈,伍妈慌慌张张地从书房里跑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躲在里面给优诺打电话来着。我真的不知道,那一天,要是优诺不来,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刀片是怎么回事?”Sam说,“你怎么会把刀片握在手里?”
我说:“我一直没走,一直站在那里看他抽烟。其实我当时心里在想,我看你有什么鬼花样可以玩。我说什么也要陪他玩到底!没过多久后麦子就来了,她一进来林涣之就问她人找好了没有。”
第十章飞翔的速度(5)
麦子看看他,再看看我,说:“你们呀,一大清早哪有那么多气怄?”
“我问你人找到没有!”他吼麦子。
“要找也要上班时间啊!”麦子说,“现在才几点钟,一家店也没开门。”
我当下就明白他是让麦子找人来替我弄头发了,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真的眼泪都快要笑出来了,我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因为我头发的颜色,他居然可以这样的兴师动众。
“开个理发店吧。”我笑完后建议说,“你瞧这房子大得可以,你可以在一楼开个理发店,随时供你使用。当然开酒吧也行,对你来讲也比较实用哦。”
我终于成功地激怒了他,这么多年,我就这一次赢了,他拿起桌上的一把杂志,把它卷起来要揍我,杂志打在我身上,其实一点儿也不疼,不过我还是习惯性地躲,就在这时候看到了一楼楼梯堆杂物的地方放着的一个小刀片,那是伍妈清洁地板的时候用的,我爱吃口香糖,吃了就乱吐,那些东西必须要用刀片才可以刮得掉。
我走过去,迅速把刀片拿到了手里。
他吓了一跳。脸色灰白极了。
“然后你就把刀割向了自己的手腕?”Sam问。
“是的。”我说。
“可是,七七,你觉得你真的赢了吗?”
“不。”我的眼泪流下来,“我说,Sam不不不。”
Sam残忍地替我分析:“七七你听我说,这些年你一直生活在自己营造的阴影里,你认为如果没有他你会活得更好,但其实,你又离不开他的庇护,这是一个你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对不对?”
我拼命地摇头,泪水飞溅。
“就是的!”Sam提高声音说,“他是你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你最怕的就是失去他,命运既然安排你们生活在一起,那就要心安理得地与他相知相融。”
“他并不在乎我。”我说。
“你怎知他不在乎你?因为他的夜不归家?”Sam说,“可是七七,他有他的责任,但你也不能全怪他,如果你从来不说出你的需要,他怎么会知道你的需要呢?”
“我好困,Sam。”我全线崩溃,“我不想再说下去。”
“那就睡一觉吧。”sam替我拿来一张彩色的毛毯说,“我把空调调低一些。”
“对了。”眼睛快闭上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问他,“在你这里睡觉是不是也要收钱?”
他想了一想,笑着对我说:“你心疼他的钱?”
“钱是最无用的东西。”我说,说完很快就入睡。我在梦里竟然遇到暴暴蓝,她穿着一件很卡通的睡衣,拿着一本书翻到最后一页对我说:“瞧,七七,这就是你的命运。”
说完,她转身离开。
我一路追去。烟雾茫茫,她很快不知去向。
我醒来,有人握着我的手,是优诺。她说:“七七你醒了?我听到你在喊暴暴蓝。”
“结局……”我喃喃地说。
“什么结局?”
“暴暴蓝要给我的结局,我没能看清楚。”
“呵呵,都像你这样她出书了想卖不火都难!”优诺起身,把灯扭亮了,对我说,“Sam有事先走了,我五点钟来接你的,看你睡得很香,于是没叫醒你。”
“现在几点?”
“七点。”
天,我竟然睡了这么久。
我支撑着要坐起来。优诺从包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我说:“瞧,我今天下午买了什么好东西给你!”
是一只漂亮的手镯,我好喜欢。
“路过藏饰店的时候看到的,我买了两只一模一样的,你一只,暴暴蓝一只。”优诺说,“这镯子宽,戴上它,别人看不到你的伤口。”
我接过来:“优诺,暴暴蓝说得一点儿没错,你就是一个天使。”
“嘿嘿。”她夸张地转过身,“有没有看到我的翅膀?”
“有。”我说,“金色的呐。”
第十章飞翔的速度(6)
“走吧!”她伸手拖我,“我们该回去啦。”
我跟随优诺出来,在医院的门口,一辆车缓缓地驶近,在我们面前停下。
是林涣之。他又换了新车,真是有钱。
“坐啊。”优诺把前面的门拉开,招呼我。
我还是自己拉开了后面的门,坐了进去。优诺有点无奈地把前门关上,也进了后门坐到我身边。
“饿不饿?”林涣之问。
“圣地亚。”我说。
按我以前的经验,他一定会答应我,谁知道今天他却说不,他说:“不,我们回家吃,伍妈烧了我爱吃的猪蹄。”
瞧,像没事一样。
这场战争算是又结束了。我看着手腕上的纱布,失败地想,我哪里有赢呢,输的不知道有多彻底。
优诺捏住我放在膝上的手,她的手温暖,让人安慰。
车子到家门口,优诺跳下车对我们说:“我不进去啦,还有事情要办呢。”
“哦。”林涣之又往车里钻说,“那我送你。”
“不用啦,你和七七快吃饭吧,我约了朋友,就在附近,步行过去也不远。”
说完,她翩然远去。
我和林涣之进了屋,伍妈已经下班,饭菜放在桌上,果然有猪蹄。我很饿,于是自己盛了一碗先吃起来,他也坐到桌边,对我说:“去,给我拿个大碗来盛饭,今天我饿了。”
“你自己没手吗?”我扒着饭问。
他拿眼睛瞪我。
得得得,吃人嘴软,我只好进了厨房,拿了个斗大的碗来给他。
我们很久没有这样两个人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跟我说复学的事,说这不许那不许,像个老太婆一样的啰里啰嗦。我听着,不回嘴,我知道如果回嘴,必又是一场战争。我才算恢复一点儿精神,要再来需要重新充电,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样好。”他看着我,忽然说。
“什么好?”我不明白。
“我说你的头发。”他说,“女孩子这样才可爱。”
他极少夸我,我本能地跳起来,说:“我吃饱了,我要上楼去了。”
“女孩子这样才可爱。”好像平生第一次听到他夸我,是什么让他改变,我有些弄不明白。
夜冷清。和往常一样,陪伴我的只有一台电脑。论坛上有暴暴蓝的贴:这周搞不定俺就自杀。看来要当作家不容易,她正在被煎熬。
我没有跟贴,没有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就像优诺说的,这样子,可以给她一个惊喜。我想像着见到暴暴蓝的时候样子,像我这样拿不出去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傻到说不出话来。我把优诺送我的手镯拿出来,戴到没受伤的右手腕,想起她温柔地对我说:“这样,别人看不出你的伤口。”
我心里细细的东西在流动,她是那么细心的一个好姑娘,不嫌弃我,给我安慰。
我忍不住给她发短信:“你在哪里呢?”
她没有回,可能是没听见。我只好打电话过去,听到那边嘈杂的声音,她用欢快的声音对我说:“七七呀,来了几个老同学,在清妹这里玩呢。”
我等着她邀请我,但是她没有,她只是说:“七七累了就早点睡,不要玩电脑到那么晚哦。”她忘了我睡了差不多有一下午。
我倒到床上,睡不着。
暴暴蓝有她的事业,优诺有她的世界,只有我,一无所有。
恍恍惚惚,好像听到林涣之出去的声音,又好像不是。我在床上辗转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出门。林涣之房间的灯开着,我吃不准他在不在家,于是偷偷地拿上我的背包,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开了门,打了车,直奔大学城。
怕优诺看到我,我从后门进,后门是我上洗手间时无意发现的。门锁着,我便从窗户里爬了进去,穿过一个小小的走道,就到了热闹喧哗的大厅。其实我从窗户一跳进去就听到了优诺的歌声,她在唱一首我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歌:
第十章飞翔的速度(7)
当太阳照亮心上温暖了每个梦想总会想起凝视我的那片云是不是路正远是不是会改变我的心一如从前当灯火渐渐熄灭忍不住多看一眼那条最初到最后的地平线带我走过旷野,带我走出黑夜给我爱,给我思念记得我们有约,约在风雪另一边所有的心都睡着,还有我们迎向蓝天记得我们有约,约在日出那一天就在誓言的终点,以爱相见……
我敢说,我从来没有听过那么美丽的歌声,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无与伦比的迷人笑容,见到她唱完,在热烈的掌声中从台上跳下来,我准备悄悄走过去蒙住她的眼睛,用她的话来说:给她一个惊喜。
但是我的脚步却在瞬间停住了。我看到优诺在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坐在他对面的人,是林涣之。
林涣之在笑,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温柔的,放松的笑容。
然后,他们碰杯。
我的眼睛忽然有点湿,优诺真的是个天使,我看到她金色的翅膀,在酒吧迷离的灯光下不停的招摇。
而我,注定被锁在原点,今生今世永远无法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