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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春天里,整个都是浪漫的味道,浪漫不再是少女心头的玫瑰花,变成了手心里的一句话,他愿意让你闭上眼睛在手心里轻轻的写上一句话,不用听,不用看。你都觉得手心是热的,心头是暖的,整个人都变得心花怒放了。浪漫,不是说亲爱的你嫁给我吧,他会说我不会爱你一辈子,只是有生之年我愿意与你不离不弃。我不能许诺让你住上百平的房子,不能许诺给你多少金银珠宝,只想无论贫穷富贵都能拉着你的手彼此觉得:有你,真好。这个春天里,我开始写爱情,写在三月里的第一篇文字里,只因为:这个春天,地铁里有一种春天的味道,这种味道叫——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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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拉出嫁(结局)
10
我只是一眨眼,落叶成泥,红花细软之间只剩下一幅画,画轴轮转,瞥一眉眼,看的,是那段迷失的青春年华,我忍不住的回眸,望一望,总是望不到边缘,突然想起,这些年来,记忆里残留的不是没有休止的念想,而是在岁月的长河里,那奔赴不止的斑驳中曾经有过的五味杂陈。有些幸福,有些痛楚,有些缅怀,有点感伤。二十七年来,我一直在想我的生活。那些跟成长有关的童年,少年,青年以至到中年。在一处安谧的漩涡里,一直在思索,我想要追求的幸福生活是什么?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在异乡漂泊着,廉租的房子,微薄的薪水,没有休止的奋斗着,开始一段钱包从鼓到憋,口袋里的钞票从有到无的过程,当我们追求的生活品质和残酷的现实形成巨大的反差时,我想一个清醒的人能做到的不过是不断的反省和成熟,在曾经稚嫩的肩膀上覆上重担,在自我意识的空隙中填补一些挫折和磨难,从未经世事经过摔打和磨练到最后,围绕在头脑里的将是更多的理性。
我所生活的每一天都将面对选择面对困惑,我一度为自己的害怕而自责,或许是考虑问题往往太多周全而忽略了一些事物逆转的机遇,在有限的时间里,我滋生了对未来生活的恐惧感,我倾尽所有的为家人买了一个房子,在我认真筹划着要兼几分工,完成学业,偿还贷款的时候我无法料想的身体状况出现了,一切都开始成为未知数了,不是吗?乐观的人总是觉得日子可以边走边看,而我却总是超前的感到悲观甚至是有一丝无望。到现在,我清醒的觉得我是多么的不理智呢,人生几何,又有多少世事无常呢,暴风雨总有过去的时候,何况生活给了我那么多。我就想着,一切都在眨眼之间,总会过去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呀,给了我多少追寻的味道,关于爱情,关于幸福,关于我的生活所有。
关于这场婚礼,对很多人选择了沉默,结婚登记的前一天,沈图带我到他家乡的县城最大的珠宝行去选戒指,我看上了那枚镂空花纹的金指环,而他则瞄上了附近的一枚金莲花,我说它是莲花,他却笑说那是玫瑰,五个瓣,三棵蕊,金光闪闪。他问我:喜欢吗?我说:你喜欢的我都爱。就这样,他从钱包里取出了仅剩下的一千块付了款,小心的将这枚“玫瑰”戴在我右手的食指上。不是说婚戒要成双成对吗,他说什么自己都不要,他说我戴着就好了,这是他对我爱的承诺。
去民政局的那个早晨,沈图早早的起床,整理了自己的西装和衬衫。他说:亲爱的,我们去买衣服吧。我问:哪有钱买衣服呀。他说:今天是我们登记的日子,要拍结婚证的照片,当然要穿好看一些呀,我跟哥拿了钱去给你选件外套吧!就这样,我跟着他去了街上,千百惠的店里,他为我选了一件水粉色的小西装,拍照的时候,长发遮挡,西装也只是露了半截的领口,那天下午,我们手上各自多了一个红本本,写着两个人的名字,贴着两个人的照片,他笑着对她说:老婆,多好看啊!
为人夫,为人妇的日子,你情我愿,恰到好处。回头看相识的日子已近七载,年华易老,岁月横流,都说爱情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沈图和我却浑然不知,习惯牵手,习惯拥抱,习惯小打小闹的彼此呵护着。一切都只为习惯,他说他是前世欠了我的,于是在某个因工作晚归的夜晚,他在厨房里摆弄锅碗瓢盆,在洗衣室里跟粗布麻衣说着悄悄话。我说,我值得被他爱,许这世间再无这般好的女子了,姑且委屈着嫁了他吧。说是说,但我从心底感动,没有人会比他更适合自己了。
嫁了,嫁在桃花夭夭时,山花烂漫候。管那些俗情事理如何呢,听的见的心也彷徨,看不见的眼也无伤,人在爱情里,不过是我眼里只有你,你眼里只有我罢。像亲人一般的,牵着肠也挂着肚。很多事总是可以如此了然,倘若待字闺中,维拉从何处晓得人情常故,幸福的概念该是多么模糊,像不懂事的小姑娘想的都是那边花枝招展的日子,茉莉花的裙子,桂花的香,迪奥的香水,NIKE的鞋,生活本就这般流俗吧,只是非深即浅。而他呢,未曾成家立业的男人肩膀扛得几分重几分轻呢,想必都是那一指婚书成就的男儿泪,笑也轻弹,苦也轻弹。对家,终归是好的。
爱,就是不经意的在手指尖,无心的时候你便觉得那是肌肤碰触,当你小心察觉的时候就能感动那是一种暖流,流到彼此的心坎里,挥之不去。在爱的世界里,我们都是学生,父辈都是老师,而生活就是我们的教科书,学得好不好就看你所追求的界限了,大若天,那得有齐天大圣的腾云驾雾,小若沙,应勇于承受生活之重。话在口,理在心,彼此懂得便好。
那个女孩的故事
维拉是典型的80后,典型的南漂,典型的蚁族。在她身上,或许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无论是在她的生活里,还是与沈图之间的爱情。我想写这个故事想了很久,酝酿了五年的时间去写她五年的生活。故事没有太多炫彩的情节,你可以把这本书理解为一部纯爱作品,也可以理解成为励志小说。总是,它是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维拉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一个人。在给故事结尾的时候,她和沈图结婚了,物欲横流的年代,她们的婚礼,没有礼堂,没有婚纱,没有钻戒,没有房子,这样的裸婚在平凡百姓那里或许并不多见。我曾经写过他们之间的一个爱情故事,《因为爱情》很短,但足以囊括之间的情愫。很多人会问:维拉为什么会嫁给沈图,我想在这个故事里,人们会找到答案。
1
婚后一年多,女儿已经五个月了。
公司里即将成为新郎的同事说:我老婆天天让我陪他逛街,买衣服,买戒指,她那戒指都有三个了,还要买!
说到这的时候他问我:你结婚都买什么了?
我笑而不语。
另外一个同事马上要当爸爸了,他说:我老婆结婚我给她买了五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金戒指就买了两个,我自己什么都没要,让她戴个够!”
片刻,即将成为新郎的同事问我:“你们当初为什么不办婚礼呀?”
我说,“省钱啊”
“要是我老婆也说不办多好……”他笑。
2
婚后半年,我带他回了娘家。
他不在身边的时候,妈妈低声叹气说:“你看你结婚,没聘礼、不办酒席也就算了,婚纱照都不拍,连个金项链都没有,村子里哪个出嫁的闺女都比你嫁的好。”说完,她还在叹气!
我赶紧说:人家想给我买了,我舍不得,这不是攒钱都寄给咱家了吗?”
“那钱不都是你挣的嘛!”妈妈看着我,似乎很伤心。
“你爸听说你就这么结婚了,哭了三天,到现在心里的疙瘩也解不开”她又说。
“妈,他对我挺好的,再说穿金戴银有什么用啊,我不稀罕!”
“也不知道你图他什么?”
我说,“对我好呗。”
3
去他的家乡领结婚证。
那天,在他们老家的寨子里。
他的大伯对我说:“孩子,嫁给阿龙,苦了你了。”
“他命苦,妈妈离开的早,爸爸又没了,没读几年书,但这孩子心好,你别嫌弃他。”大伯语重心长。
“大伯,我不会的。”
他的叔家表弟从远处走过来,看着我,叫我一声小嫂子。
表弟的孩子已经两岁了,自己开了一家木材厂。手指上戴了很粗的金戒指。
他在我身边烤炭火,笑着说:嫂子,我哥用什么办法把你追到手的呀?”
“去问你哥呀!”有点羞涩不想回答他。
围着烤炭火的人们都跟着笑了起来,他们似乎都很好奇!
4
认识的第一年,我们只是数面之缘的朋友,我在桂林汽车站送他上车。他上了车后又从座位上走到车门口。远远对我喊:“你毕业以前不要谈恋爱行吗?”
我笑着跟他点头说再见。
他去了广东打工,每天给我打一个电话,也不说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生日的时候收到他的礼物,两件连衣裙。还有他自己用的手机,他写信说手机给我用,方便以后他找我。
到后来,他每天都去话吧里给我打电话。天长日久,我习惯了听他的声音。
又是一年,我的生日。他突然打电话:你出来,我在学校门口。”
走出校门,看到的他捧一束玫瑰花,很腼腆。
很无知的问他: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他笑而不答。
伸出手指数一数:11朵。
他说:是一心一意。
那天,他牵了我的手。
5
快毕业那年,宿舍里的同学对我说。
“咱们班的男生都说谁以后娶你做老婆就知足了。”
“当初那两个同学都说喜欢你,你怎么谁也没答应呀?”他们又说。
”不喜欢怎么答应呀。”
“不喜欢你也不用躲着他们呀!”他们笑我,说我不该不理人家。
毕业三年后我曾经对他说了这些。
自己边说边摇头:选了哪一个都不会像现在这样辛苦!
他笑:你和他们没缘分!
6
八年的时间,从相识到相恋再到结婚。很长。
我们,在一起,很少交流,熟悉而又陌生。
下班之后各自做自己的事情。我去上课,或者读书,用电脑码字。
他煮饭,洗衣服,用剩余的时间看电视。
凌晨十二点,各自入眠。
我,喝酒。喜欢文学,爱书、爱旅行。瘦,心静,不喜吵闹,不吃肉,脾气不好。
他,抽烟。不懂文学,不看书。善良,干净、喜欢热闹,吃苦耐劳,爱吃肉、轻易不发脾气。
身边的人都很不解:你怎么会嫁给他呀?
或许答案只有一个:因为爱情。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生活中的维拉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用一位大学校友的评价来讲:“此女子纤瘦中透出倔强,才华横溢但有些性格孤辟,很安静但又给人书生气四射的感觉,她酒量很好,喝酒的时候眼睛深处有种别人读不到的忧伤,在她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她的彷惶和无奈,但她不管是在家庭的变故,工作的压力,生活的重任,爱情的迷离扑塑中,都始终坚持自我,她是一支与寒冬抗衡的腊梅,一朵世人皆浊我独清的池莲,一支铿锵盛开的青春玫瑰!她是蝎子座,孤辟安静,内心倔强,追求完美。”我想:这样的评价恰到好处。
谨以此书献给在迷途中奋斗着的80后。献给世间纯粹的爱情,献给蚁族,愿每个人执着于理想,做生活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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