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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散人写的那些东西,打发时间还是可以的,虽然剧情很俗套,但是他讲故事的水平不错,还有些小才华,其实我倒是认识这个玉散人,他还是太学学子呢。”曹薇如此评价道。
荀粲一听曹薇还认识玉散人,顿时就来了兴趣,若他没有记错的话,这玉散人算是开了小说之先河啊,若没有他先在《旦榜》上连载小说,加上荀粲暗中用自己的权势为其推广,那现在这个小说娱乐业的发展,根本就没有这么繁荣。
第五百二十二章 本该如此
“哦?你怎么会和他认识呢?”
荀粲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个小说家的兴趣,或许是因为玉散人在他的小说中,把荀粲描写的特别高大全的缘故,让某个实则心里十分阴暗的家伙有种暗爽的感觉。
“我认识他,他当然不认识我,也是一次偶然吧,那个家伙在他的圈子里吹嘘自己写的东西,虽然看起来好像对自己的作品无所谓的样子,但只要听到别人的赞赏,他都会非常快乐。”
曹薇很随意的诉说着,倒也显得十分中肯,并未表现出太多的褒奖或是鄙视,“我在福纸楼里,也常常见到那人,他总是来购买自己的作品,那种得意的模样,让人很难忘,好像那个人叫吴顺吧,是富商之子,在那些寒门圈子中,很有人缘。”
荀粲知道了这个姓名之后,就暗暗记住了。
随后他与曹薇两人共进晚餐,倒是显得极其契合,仿佛是天生的夫妻一般。
在曹薇走时,荀粲忍不住脱口而出道:“薇薇,做我的正妻如何?”
荀粲的问题显然十分唐突,他其实与曹薇之间相处的日子,极其短暂,但是直觉告诉他,在这个女孩面前,其实也无需伪装什么东西,她能包容他的一切阴暗,而不像其他女人那样,只看到他那完美无比的外在。
而荀粲虽然看不透这个一脸迷糊的女孩,但他却感觉到,自己的想法,还不如就这样直接的表现出来,哪怕这句话说得,貌似毫无诚意,就跟吃饭喝水那样简单似的。
不过曹薇在瞬间就能感受到,这是荀粲一生中只会说出一次的东西,哪怕用这样轻描淡写的语气,但是若她错过的话,那她也会毫无意外的出局。
哪怕荀粲的一见钟情蕴含的情感再炽热,他也不会慷慨的给出第二次机会,因为这就是荀粲,她所彻底了解的荀粲。
“本该如此。”
曹薇回眸一笑,那明艳的俏脸上的迷糊神情完全消散,仿佛洞察了一切。
她回答的速度也极快,没有一丝一毫女孩的矜持,一点都不怕被别人看轻,她的语气中倒是蕴含着一丝激动,显然她对荀粲能问出这个问题,表示很欢迎。
等到曹薇离去的时候,荀粲才仿佛舒了一口气,他的心里,饱含着一种充实,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比起肉体来说,丝毫不差,他觉得自己真的沉溺到了那种付出爱意的行动之中。
他想把曹薇娶为正妻,一直陪伴在自己的身旁,这样他才能永恒的付出自己的爱意,至于这种炽热的爱情,会持续多久,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荀粲却非常清楚,这样的爱,不是永恒的,再热烈的爱,在时间的推移中,也会变得倦怠,但是明明知道结局,却依旧会义无反顾的这样做。
而曹薇的心思,他却一点都不懂,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回应自己的感情,这个看起来十分迷糊的女孩,其实是大智若愚,她明明非常了解自己,甚至也可能明白,自己毫无缘由的爱,是非常突然的东西,持续时间肯定不会太长,可她却甘愿当自己的正妻。
荀粲想了一会也没什么头绪,不过他也不在意,等到自己丧失热情的时候,便用对待其他女孩的方式,对待曹薇就行了,反正做那些事情,都是很娴熟自然的。
翌日,荀粲依旧过得悠然自得,不过心中却已经把娶曹薇之事提上了日程,只待什么时候娶妻的欲望最强烈时,便上门提亲,没错,他现在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喜欢依着自己的性子来,这样才能保持他那时刻愉悦无比的姿态。
荀粲觉得,自己遇到曹薇之后,就仿佛完全惑溺在她的一颦一笑之中了,昨日她回眸一笑,仿佛使他的世界满树花开。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纯粹的喜欢一个女孩,没有任何的缘由,甚至摒弃了肉体的欲望,他都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是因为玩腻了以前那种直接的方式,还是因为什么其他的原因。
总之,这让他有一种莫名高尚起来的感觉,他都觉得这很有讽刺意味。
突然想到那个名为“玉散人”的小说家,荀粲的心情变得愈发愉悦起来,虽然从未见过那个家伙,但是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近日整个人都莫名其妙的缘故,或者说看谁都顺眼的缘故,导致他很想见一见这个小说家。
既然这个玉散人敢在小说里,将自己这个荀粲写成了主角的后台,若是现实中自己也成为这个玉散人的后台,那会是怎样有趣的情景呢?
荀粲随意利用暗阁的底层人员,去向这个有趣的家伙,下了道想要见他一面的邀请,这绝对是属于他的殊荣。
自从洛阳成为魏国的帝都之后,随着整个国家的稳定,它的发展也显得极其迅速,尤其是当各种新奇的发明兴起时,便更加推动的商业的发展。
洛阳的商业较长安更为发达,富商巨贾频繁贸易于三市。南市百行各业,共有三千多家铺子,甍宇齐平,遥望如一,榆柳交荫,通渠相注。珠宝店、书局、麸行、奴隶市,重楼延阁,互相临映,招致商旅,珍奇山积。北市东连漕渠,天下舟船集于桥东,常有万余艘船人,填满了河路,商贾贸易,车马堵塞市间,无论是胡商,还是西域商人,都云集在这里,多出售香料、珍玩,采购丝绸、茶叶、肥皂等商品,旅店、酒食店也多处于这一带,鳞次栉比,将洛水南北的两市连成一片。西市与南市相仿,不过更偏重于批发,主要客户是其他各地的商贾。这里的“市”只有到了日中时分才开,当然,开在各个坊里的小货摊儿不受此限。洛阳的每个“市”都有四个门,吴顺来这市中购物,在这南门处,他一瞧坊门打开了,便立即加快了脚步,也不知是想要买些什么东西。虽然刚刚开市,可以因为一天里只能开半天的市,所以刚刚开坊,早就做好了准备的商贾们就卖力地吆喝起来,招揽着刚刚走入市场的洛阳百姓。李家漆器什物铺,王家花果铺子、萧氏纸墨笔砚、刘家炭薪、陈家酒庄,牛羊肉铺,一路行去,绣旗招展,掩蔽天日。其间还有许多由胡人开设的珠宝坊和香药铺子。各种各样的人,官绅士子、淑女佳人、大家闺秀、胡姬番女,贩夫走卒,国人胡人,参差其间,骑马的、乘车的,步行的,各行其路。放眼望去,美女很多,就算不想买东西,在里边随便逛逛,瞧瞧美人也是很养眼的,但是“满城尽是大馒头”的旖旎景像你在这里是看不到的。因为开胸装只有两种女人在两种地方才可以穿,一种是命妇贵女、使相千金,可以在府邸和宫闱中穿。另一种是歌伎舞伎,可以在青楼妓坊中穿,其他女子连穿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穿到大街上现眼了。
由此可见,魏国的寻常妇女,还是非常保守的,所以别看那些荀粲搞出来的奇装异服非常的超时代,但却只是在闺中流行,而且是上层阶级喜欢玩新奇调调的家伙,真正敢将那些奇装异服穿出来,绝对会遭到围观的。
也正是如此,得以保存了古代的那种古风古韵,不过由于科技早就超越了原本的三国时代,便导致整个三国时期的民俗风情,往隋唐时期靠拢了。
不过在文化方面,则像是两晋时期,清谈的风气很浓,以道家经典为尊,儒家反而被压制的厉害,汉朝的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已经过去,这个时代由于开放了言论,仿佛又恢复了百家争鸣的辉煌时期,其中荀顗起了很大的作用。
而小说家的崛起,无疑就是个很好的例证,原本它早就属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之一了。
其实道家哲学算是中国思想的浪漫派,儒家则为中国思想的经典派。确实,道教是自始至终浪漫的:第一,他主张重返自然,因而逃遁这个世界;并反抗狡夺自然之性而负重累累的孔教文化;其次,他主张田野风的生活、文学、艺术,并崇拜原始的淳朴。
道教一种游戏的游戏姿态,而儒家则为工作姿态。这使你明白每一个中国人当他成功发达而得意的时候,都是儒教徒,失败的时候都是道教徒。道家的自然主义是服镇痛剂,用以抚慰创伤了的中国人之灵魂者。
无疑,在这种真正的言论自由的黄金时代,道家文化更加有市场,因为它如此的浪漫而奔放,再加上有何晏、荀粲这种倡导道家玄学的大名士,便使得这样的文化愈发风靡起来。
而这又是乱世渐渐稳定之时,人民的伤痛尚未过去,文化中自然也会有种逃避现实的感觉。
不过此时洛阳的繁华,倒一点都没有乱世的感觉了,反而有种纸醉金迷的味道,当然,比起建邺来说,它还有些差距。
吴顺来此购物,却又碰到了之前偶遇的熟人。
一个完全看不出性别的少年。
第五百二十三章 义气
这个少年,自然那个名为韩洛的家伙。
吴顺本来正欲进那胡人开的珠宝坊中挑选一些好看的饰物,以送给自己那年芳十四的亲妹妹,她马上就要及笄了,一想到等到十五岁的妹妹就可以嫁给其他男人时,他的心,便会隐隐作痛,他才不会告诉别人,他其实是个妹控呢。
吴顺的妹妹名为吴媱,若说起容貌,其实也只能用平凡二字来形容,不过性格倒是颇为刁蛮,当然,她的刁蛮,仅仅是针对他这个亲哥哥,而在其余朋友眼里,倒是个知书达礼的好女孩。
但吴顺却一点都不介意妹妹的不可爱,反而依旧深深的宠溺着这个妹妹,他对妹妹的爱,非常纯粹,并不奢求获取怎样的回报,大约在付出自己的兄爱时,便能获得无上的满足感,哪怕妹妹总是对他又捏又掐。
不过若是对他无比傲娇的妹妹,难得一次软软甜甜的喊他“哥哥”的话,他一定会心中大呼着“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可爱”,然后再无比开心的接受妹妹的称呼。
或许他的妹控之魂已经无可救药了吧,吴顺常常这样嘲笑自己,但对妹妹的宠爱却依旧不减。
吴顺的身边,除了有几个家丁之外,当然还有一些损友,他们的出身和吴顺大抵相同,但身价却比不得吴顺,所以这些人对吴顺而言,应该算是帮闲一样的存在。
吴顺一见到韩洛,这心里就有些腻歪,好像吃了苍蝇一样,上次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就把他写的小说讽刺得一无是处,让吴顺这个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的大神小说家,郁闷了许久,总觉得像韩洛这种一边看还要一边骂的读者,当真是让人恶心,尤其是考虑到对方还有看盗版的可能性。
韩洛见到吴顺这一群人,倒是一眼就找出了为首的吴顺,心说这个富商家的公子还挺有势力嘛,居然有这么多人隐隐以他为首,也不知赵姐的麻烦,他能不能解决。
于是韩洛便大方的走上前去,主动和吴顺打招呼道:“吴公子,真是巧啊,居然能在这闹市中遇到你。”
吴顺见韩洛如此热情的对他打招呼,心中觉得有些诧异,上次怎么看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挑刺的存在,很没礼貌,却没想到这次居然主动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