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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帮我,好好照顾阿初,带着她,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那样我就放心了。”
“少帅,你这是……”顾均成迟疑着。
“我早就已经料到,会跟她有今天,只是,我还存着一丝妄想,既然是错,又何必一错再错呢?”
顾均成感到无可奈何,长叹一声,蓦地,他又想起了什么,问道:“你说,林夫人有可能知道秘方,那么,现在的二少爷也有可能知道了。”
刘付慕年诧异:“此话怎讲?”
“你还记得锦初经常戴的那支发簪吗?”
“记得。”
“发簪是被二少爷拿走了。”
汽车在火车站前方的广场上停了下来。顾均成率先从车里钻了出来,随后打开另一侧车门,锦初提着箱子从车里下来。
乍一下车,日光有些晃眼,锦初抬手挡了挡眼睛。身边是往来的人,那座名叫颖宁火车站的陈旧而古老的建筑,永久地站立在那里,在它的身边,无时无刻上演着悲欢离合的戏码,一出又一出。
“走吧。”顾均成把箱子接过来,跨步往前走。锦初一步一步地跟在他身后,望着他的背影,有一丝的茫然。
他们决定回宁远,回到那个远在记忆中的地方。也许正因为太过遥远,反而觉得不真实,没有归属感。不过她坚信,等她回到那条街,那座宅子,那些远走的记忆一定会回来的。
上了台阶,冰冷的过道就在那里等着她。踏进去的时候,她终于还是回了头。身后是陌生的人,不会再有,那一张熟悉的脸。一阵怅然若失的感觉浮上心间,挥之不去。阴差阳错地来到这个地方,终于,到了离开的时候,这一次,不会再有人阻拦。
隔着窗可以看铁路两旁边,盛开着如云霞灿烂的樱花。
真好看。她想。忽然一阵风吹过,荡起了满天的飞花,纷纷扬扬犹如雨下,美得令人窒息。锦初伸出手,樱花一片一片地落入掌心,轻得像羽毛。她轻轻地握住它们,置于鼻间嗅着清香的气味。
更多的樱花飘落,悠悠荡荡地在天空中飘忽。
“哥哥,我要留在颖宁。”她连想都没想,那句话就冲口而出了。话一说完,内心却觉得无比的轻松,这才是她心底的声音。有些事,既然逃不掉躲不掉,就随缘好了。命运自有它的安排,一昧地逃避,只是懦弱和在乎的表现。
是的,说不在乎,也只是假装不在乎罢了。
“行,你要去哪里我都答应。”他回答,目光是淡然的。他知道,不管如何选择,都逃不过命运的轮回,即使现在离开,谁又能保证再也不回来了呢?这里不仅有她的牵挂,也有自己的牵挂,新月。
于是,他们在一个偏僻的弄堂里住了下来。弄堂的墙角边,也长着几棵高大的樱花树,大片大片的樱花盛开着,有粉色,也有白色。锦初喜欢这个地方,第一眼就看上了,不顾它的简陋,坚持租了下来。
很多的晚上,她会倚在窗前,在月光下看着树影婆娑,听风轻吟,那些不愉快的过往,好像也随风而散了。
有时候会觉得是一场梦,触手枕边空空,才惊觉不是一场梦。
但这些都是后话了。
林静昭自从上次在明湖搁下那番话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倒真狠得下心,放着她这个姐姐,真不要了。如果不是顾均一直都在,锦初几乎要被这些诸多的烦事给弄得全线崩溃了。只是,她不能崩溃,她咬牙坚持着,寻了一份在学堂教书的工作。这工作一个月也没几个钱,但到底是熟练的,做起来也不算难。大部分家用,都是靠顾均成,他这一年来走南闯北,结识了不少人物,很快在一个名叫大世界的舞厅找了一份侍应的工作。虽然这份工作常常要到三更半夜才能回来,可薪水却是极高的。
锦初对于他的工作还是存有疑虑的,不过,既然这是他的做法,自然也有他的道理,所以也就没有过问。
在秋意泛黄的季节里,锦初单独去了一趟刘付新月的墓地。
那时山上的秋草都已经显出一片荒凉的颜色,风是狂野的,肆意的,使劲地摇晃着一切。秋芦苇在风中、在日光下来回地摇摆。唯独那一方寸之地是干净的,整齐的。石碑前刻画着的名字,还是跟昨日一样的苍劲有力。一束洁白的雏菊花静静地摆在石碑前,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静谧。雏菊盛开得正灿烂,从折断处可以看出是刚掐下来的,新鲜的。
也就是说,刚有人从这里离开。那么,会是谁呢?锦初心里隐隐想到一个人,却又不敢确定,于是,她抬头四处张望,四周是无人的山野,空落落只有风在歌唱。
锦初蹲下来,用手轻轻的抚摸着石碑的纹理,冰凉的触觉让她恍惚。新月。她在心里念着那个名字。活着是承受,死亡会不会就是解脱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她捡起地上一根粗而硬的树枝,开始在墓地旁边的地上挖坑。土很结实,是黄泥,挖起来很费劲,她不紧不慢地挖着,双手渐渐觉得吃力,可她仍不肯停下来,直到地上被挖出一个半臂深的坑,方才罢手。她打开自己带来的包袱,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装的是宋灵的遗物,当初她并没有完全交给刘付慕年,当初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念想,如今想来,有些想念,还是放在心里,一个人默默地怀念最好。她把盒子轻轻地放进坑里,再把泥土一点一点地撒上去。盒子一点一点地消失在她的眼前,最后没有了踪迹。
不管生前如何风流,死后不过是柸黄土。
锦初屈膝跪在地上,望着新土说:“宋灵,以后他也会经常来看你,你一定会很开心吧?”她又转过去对着另一头说,“新月,有宋灵陪你,你不会孤单。你们一起,好好的。你们好好的,我也会好好的。你们都是了不起的人,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包括自己的性命,而我却做不到。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是太没用了。不过你们放心,我会学着让自己变得强大,我会努力让自己爱的人,过他想要的生活。”
隔着茫茫的秋草,刘付慕年默默地站在一棵树的后面。锦初的一举一动,全落进了他的眼里,他却始终没有勇气走出去,靠近她。也许,这才是他和她最合适的距离。
“你打算,就这样一直躲着她?”顾均成看了一眼锦初,朝刘付慕年问道。
“那你觉得除了这样,还能怎么办?”他反问道,对于他来说,能这样远远地看着,已经是巨大的幸福和满足了,他又岂敢祈求更多?
顾均成苦笑,当事人都觉得无所谓了,他又何必自作多情?再看刘付慕年,思念无不一一在眉宇眼梢流溢,何苦来哉?
日子就这样像流水一样从指尖,从滑过去,反反复复。
锦初领着孩子们读书,读到又是一年秋风到时,便会立在窗前,望着窗外飘落的叶子恍神。
曾经的日子渐渐在走远,生活平静安逸得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
关于刘付慕年的消息,已经听不到了,他就像是凭空消失在她的世界里。偏是这样,她就越是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明明离得那么近,却连一面都没有再见过,甚至,没能好好地告个别。
然而,有些不应该的东西却在悄悄地滋长,一日比一日张狂,预告着它的存在,预告着它带来的毁灭又或是重生。
好几次,锦初坐着人力车路过大世界,都会停下来凝望一阵,用有限的想象力去想象着里面那个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世界。
天气开始渐渐变凉,锦初带领着班里的学生搞大扫除。学生们一个个干得热火朝天的,锦初也亲自动手,又是提水,又是扫地,一帮人打打闹闹嘻嘻笑笑倒也不觉得累,直到锦初从井里打来一桶水,晕倒在半路上时,他们才惊慌起来。
水洒了一地,打湿了锦初的衣服,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学生也顾不得男女之别,立时抱起她就往学校附近的医馆冲了进去。
当大夫告诉锦初,她肚子里已经怀了孩子时,她才真正地明白,她和刘付慕年,这辈子都注定是纠缠不清。
“大夫,能不能给我一些药?”她问道。
大夫闻言,问道:“我会给你开一些安胎药,以后要注意身体,不要干重活。”
“不是的。”锦初红着脸小声地把自己想要的药说了出来,大夫顿时惊诧,他郑重地说,“你考虑清楚了?这样做是有危险的,要不你先回去跟家人商量商量?”
“不用了,我,我跟丈夫已经和离了,所以,这个孩子不能有。”锦初咬牙还是把实情说了出来。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个孩子,是个祸根。将会是刘付慕年和自己之间的一个难题。她不希望,因为孩子的原因,让自己和刘付慕年陷入尴尬的位置,尽管孩子是无辜的。
“这,这……”大夫闻言,也不好再坚持了,他包了一些药,交给锦初,末了,仍然觉得有些可惜,“药我给你了,但是如果有什么不良后果,你可得考虑清楚了。”
“谢谢大夫。”锦初谢过大夫,便转身离开了医馆。
大夫望着她的背影,摇头叹惜:“又是一段孽缘啊!真是大人造孽,孩子受罪。”
锦初是专门挑顾均成不在家的时候熬的药,尽管如此,熬了几个小时,草药苦涩厚重的味道还是飘满了整个屋子,久久都不能散去。她把药倒到小碗里晾着,然后坐在桌边托着腮发呆。
做这一切的时候,她的心是空的,脑子也是空的,她什么都不敢去想,也不愿去想,因为,她要亲手摧毁自己和他的孩子。可她没有办法,这是命。
她颤抖着手端起药碗,那一瞬,她终于有了一丝丝的犹豫。她盯着黑如墨汁的药水,心一点一点地变得柔软,接近崩溃。眼泪滑进碗里,只激起小小的涟漪,又消失不见。
门砰地一声被推开,顾均成皱着眉走进来说:“什么味道这是?”
锦初心一慌,手里的碗几乎就要被抖出去,她手忙脚乱地只记得赶紧喝完它,于是快速地凑近碗的边沿,苦味进入她的口腔,她的脸几乎皱成一团。
顾均成见状,意识到不对劲,迅速不前,把碗夺了过来,摔在桌上,大声地质问她:“你在干什么?”
“喝,喝药。”她有些心虚地说,眼睛都不敢往他那边看。
“什么药?”他继续问。
“就是普通的药,最近觉得精神不太好,所以才让大夫包了些药安神。”她说。
“真的?”他显然不信。
“真的。”她确凿地说。
“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锦初,我不是第一天认识你,你哪句话真哪句话假我能分得清,老实说,这药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你到底想干什么?还是你根本放不下他,想要自己了决自己?”
“没有!”她说着,抬起头,眼泪就直直地涌了出来,“我已经很努力地去忘记他了,可是,可是我怀了他的孩子,如果我还怀着他的孩子,我怎么才能够忘记他?你说呀,你说!你告诉我我怎么去忘记他?”
顾均成愣住了。她怀了顾均成的孩子。这大概是隔陔在他和她之间最大的障碍了。
“对不起,锦初,对不起。”他语无伦次地说着,捧起她的脸,轻轻地抹去她眼角的泪痕,可他越抹,眼泪就掉得越多。
“哥哥,你告诉我,我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