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猝不及防地被问起,刘付慕年怔了片刻,一个遥远而模糊的面孔掠过脑海,他的眼睛有一刻的呆滞,却拿捏不出她为何要在这个分别的时刻提起。“你认得宋灵?”
没错了。锦初无法抑制地悲伤,不知道是为了宋灵还是为了自己,“是,我认得她。宋灵,她让我告诉你,她很喜欢你,可惜偏偏天意弄人,你和她终是有缘无份。当初,她为了救我,死在了张大帅的大宅院里,却留得我在世上苟且偷生。真是讽刺啊,她一心想要嫁给你却无果,而我,”她哽咽了一下,几乎要说不下去了,“而我却偏偏嫁给了你,我真不知道,如果她在泉下有知,会不会怪我?”
“宋灵她是个善良的人,她不会怪你,这些都是冥冥之中早就已经注定的。”
“那你喜欢过她吗?”她盯着他,眼里隐藏着几分期许。
“我跟她,只是朋友。我从来不知道,她喜欢我。”他低声解释着。
她的眼睛黯淡下来。心一点一点的变凉。是的,大约在他的心里,没有让任何一个女子停留过,包括宋灵,包括自己。但是没有关系,有些感情注定是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她拉起他的手,一根一根地掰开手指头,把包袱交到他的手里,握紧。“少帅,这是宋灵唯一留下的东西。我现在交给你了,你可以不喜欢她,但是,你要记得她。她是宋灵,一个爱你的人。”
说罢,她轻轻漾出一抹凄婉的笑,就连眼角都带着凄意。
刘付慕年低下头,久久地望着手心的照片,心潮澎湃。
“应该说的,我已经说了,我也要走了。”锦初把话说得很平静。一些话卡在喉咙里,徘徊着,她犹豫了半天,还是没有说出来,既然决定要走,那么,就让以前的一切都随风散去吧。
“去哪?”他下意识地问了句,问完又明白过来了。
“去上海,找我哥哥。”她说完,良久都没有听得他的回答,心中黯然,拎起箱子从他身边越过。
“决定了?”他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
“是。当初你和我结婚,不过就是一场骗局罢了,事到如今,也没有必要再演下去了,我也没有理由,再留在这里。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也让我学会了懂得了很多,以后,你我各不相欠,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她背对着他,看不到他的表情,更不知他是什么样的心态,怔了片刻,室内仍是一片沉默,每一秒都过得那么冗长。良久,仍是等不到那一句话,就连告别,都显得那么的苍白和无力。
林锦初,你真傻,他都那么明确地拒绝你了,你还在期待什么?她仰起脸,望着天上的云朵,把眼中的盈热逼了回去,继而转换成一抹笑,笑得苍凉。
“少帅,保重。”她说着,大步地踏出房门,决绝得没有一丝的留恋。
“嫂子。”刘付新月忽然从门后冲了出来,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有震惊,有诧异,有不舍,有不甘,还有难过。她拦住锦初,红着眼睛,“嫂子,你这是要干什么?”她又转过头去搬救兵,“哥,你杵在那干什么呀!嫂子她要走了,你快说话呀,你哑巴了?”
刘付慕年依然直着身子,默不作声,像一座千年雕塑。
刘付慕年的沉默堪比刀刃,明晃晃地划在锦初的心上,丝丝地疼。她莞尔,轻声说,“新月,谢谢你这么久以来,都把我当亲人一样看待,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更何况,我还有自己的路要走。”
“我不懂,为什么你一定要走?是不是哥哥他欺负你了?我帮你教训他!”
“不关他的事。我们早就说好的。以往一切都是假的,你以后不要再喊我嫂子,从头到尾,我都不是。”
“啊?”刘付新月怔了怔,一时找不到措词,只好说,“那你走了,顾均成回来找你怎么办?”
“我现在就是要去上海找他。”锦初说:“事情总是会按着它原有的轨迹前行,不会因为一个改变,而改变。”
“你说的这些我都不懂,可是,现在外兵荒马乱,你一个女人,要是出了事怎么办?”
“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自己的,这二十多年来,没有你们,不也照样活得好好的嘛。”
“嫂子,可不可以不走嘛?”
锦初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刘付慕年僵硬的身影,摇了摇头。
刘付新月纵然不舍,也深谙无法挽回:“嫂子,不管怎么样,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我嫂子,不会再有第二个了!”。
“我知道。”锦初笑了笑,真是个好孩子,“以后要听话,不要惹你哥哥生气。要好好照顾自己。”
“嫂子……”
“保重。”锦初咬牙,阔步离开。
刘付新月看着锦初的身影消失在日光之中,陡然转身上前使劲摇晃着刘付慕年的胳膊,“哥,你到底在搞什么鬼?你为什么不留嫂子?我才不相信你一点也不喜欢她!”
“喜欢又怎样?她本来就不应该留在这个地方。”
“为什么?我真想不明白,喜欢就去争取啊,你现在这个样子像什么?简直就是个孬种!”
“喜欢就是要让她过得更好,你还小,跟你说这些你也不会懂。”刘付慕年说。
“哥,我不小了,我已经长大了。”刘付新月。
“长大了,你就更应该懂事一点。”
“是吗?哥哥,恐怕你还没有我心儿清吧?”刘付新月闻言,沉默了片刻,声调忽然变得低沉,“哥哥,我跟你做了十几年的兄妹,我了解你,你做事向来有分寸,总是有你的道理。你让嫂子走,是怕连累了她?怕给不了她幸福吧?哥哥,你总是为别人着想,为天下着想,可是,你为什么就不为自己着想呢?有些东西,你也应该得到啊。更何况,就算她离开你,难道就能比现在更好?”
刘付慕年低头注视着她:“新月,你真的长大了。”
“哥哥。”刘付新月伏到他的怀里,嘤嘤地哭了起来,“娘不在了,嫂子也走了,你又成天那么忙,我一个人孤零零,家不成家的,心里难受。”
“傻孩子。”他揉了揉她的头发,拥紧了她。窗外的天很蓝,日光一寸一寸地往下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天渐渐变成青霭色,街灯依次地亮了起来,锦初提着箱子,孤零零地走在熙攘的街头上。路人步履匆匆,彼此擦肩,谁也没有时间认真地看她一眼。迎面而来的风冷得刺骨,刮在脸上像刀子一样。她只觉得冷,下意识地抱了抱自己的胳膊。
街口的大树底下有卖馄饨的摊子,老伯支着一个简单的灶台,几张桌子和椅子,便成了一个谋生的小档口。馄饨在锅里翻滚,腾腾地冒着热气。
锦初坐了下来,老大娘马上过来招呼茶水。
不一会,一碗热气腾腾地馄饨就上桌了。锦初抄起筷子吃了起来。她吃得很慢,很慢,馄饨咬在嘴里也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她不觉得难过,也不觉得悲伤,只是眼泪却拼命地往下掉,掉进汤里,止也止不住。她低着头,几乎把脑袋埋到碗里去。
就在这时,邻近的位子起了争执声,锦初抹净泪痕,抬眼望了过去。一个斯文白净的年轻男子正操着一口生硬的口音对老伯道:“对不起,我真的忘了带钱,我这就回去拿钱还给你。”
“不行,我哪知道你走了还会不会来?想白吃白喝,哪有这么容易。”老伯不肯。
“我真的会还钱给你。”男子十分尴尬,不停地鞠躬。
“我们是做小本生意的,今天你忘带钱,明天他忘带钱,个个都这样,赶明儿都不还了,那我们不就亏本了?我们可赔不起。”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一定会还的。”男子脸涨得通红,大冷天竟冒出汗来。
锦初看男子穿得体面,态度又诚恳,不像是骗子,也许真的是一时大意忘了带钱。于是她走了过去,把钱放在男子手上,冲他点了点头。男子不胜感激,十分窘迫地看了一眼她,转身把钱交给老伯,做完这一切,他才舒了口气。老伯收了钱却转过头提醒锦初,“姑娘,你别看他穿得体面,越是这样的人,越是可疑,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到处都是,尤其是拆白党。你一个孤身女子,还是小心点。”
男子不服,辩白道:“老板,你怎么说话那么难听?”
“算了。”锦初想息事宁人,“别计较了,他也是为了我好。”
“谢谢你刚才替我解围。”男子把视线转移到锦初身上。锦初笑着点了点头,抬脚就想走。
男子快步追上锦初,追问:“小姐,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住哪里?”
锦初转身,一脸防备地看着他。
他怕她误会,赶紧澄清:“小姐你别误会,我不问仔细点,怎么把钱还给你?”
“一碗馄饨,能值几个钱,你别放心上。”锦初说着,继续往前走。
“不行,我要是不还,不就真成骗子了吗?”
锦初想了想,说:“那好吧。那明天还是这个时候,还是在这里,我在这里等你。”
“好,那明天见。”男子轻快地回答,笑着注视着锦初。
锦初站了一会,又问:“听你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
“对,我是日本人,来自横滨。我叫三岛枫田。”男子介绍着。
锦初有些惊讶:“那你中文说得很不错。”
“当然,这些年我一直都随父亲住在中国,入乡随俗,多少都学会一点。”三岛枫田有些得意。
锦初笑了笑,说:“我还有事,要先走了。”说罢,她走了几步,忽然听得后面的人在问,“小姐,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锦初回头冲他喊:“我叫林锦初。”于是,她看到三岛枫田立在寒风中,微笑着点头,那模样就像是一个得到了糖的孩子,满足。
锦初很快便寻了一处简单的客店住下。此时已经是月华如练的夜晚。晚风恻恻,撩动着素色窗帘,茫茫的夜色就像是用墨汁浓淡相宜地画下了这天与地,宁静而深远。
锦初放下箱子,唤伙计打来热水,洗漱了一番,方才觉得轻松不少。
她慢吞吞地做着这一切,像一个迟暮的老人。好像只有这样一点一点地不让自己空闲下来,就不会觉得孤单,也不会觉得悲伤。收拾好一切,她躺到床上,扯过一床被子把自己裹起来,这才觉得暖和不少。
她注视着窗外的那一弯明月,正在一点一点地西移。
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会消失?换上太阳炙热的光?
她忽然想起自己以前听到的一个故事。
太阳和月亮互相爱慕,可它们都有着各自的使命,它们永远都没有办法再见对方一面,渴望在黎明与黄昏能见上一面,为着这一个执念,它们日复一日地轮回着,始终没有停止过一天的脚步,哪怕明知道是徒劳。
她心里很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答应三岛枫田留下来,何尝不是为了心中对刘付慕年的那一点执念呢?
也许不会见到刘付慕年,可毕竟在这里还能呼吸着相同的空气,注视着同一轮明月,吹着一样的风。
“娘,如果你还在就好了,你一定会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才好?我要怎么样才可以不想他?娘,我很讨厌现在的自己,好没出息!”她在心里默念着,大抵是因为存了心事,这一夜她睡得极不安稳,时常从梦中惊醒,却偏偏又不记得做了什么梦,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