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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艳 返回
舞樱雪
文案
不是她待客傲慢,而是这同志怪男意淫她的修哥哥在先,不能怪她推荐Rainbow咖啡给他难堪,而那同志的麻吉也是个怪ㄎㄚ,竟偷溜进吧台后看她画服装设计作业,甚至大剌剌地批评指教;他是哪根葱啊!
就算拿出品牌设计师名片延揽她去上班,她也不会被唬,照样拿鼻孔哼他──结果,他真的是毕业服装秀的座上客耶!
被他慧眼识英雌的总监母亲录取后,她尽心努力地做个称职的助理,还贴心顺意地装傻让他把,可他居然胆敢在外面搂金丝猫喝花酒,还宿醉到不知人事没来公司!
哼哼,她火大地告诉他娘──老娘不干了!叫她儿子自己看着办……
序
当你看到这个序的时候,就代表你、你、你……又看了我的新书,又捧了我的场,感恩啦!
堂堂进入新系列,真的很高兴,照原先的计划,这个系列设定为五本,不过呢,这次的设定不是富豪之家,换换胃口,换个有味道的咖啡馆,边闻香醇的咖啡香气边看浪漫的爱情故事,这样也是挺有意思的。
本系列以平家大姊平心和青梅竹马方修月所开的一家咖啡馆为中心,串连起五段爱情故事。既然如此,咖啡馆的名字就非常重要喽,该叫什么好呢?想着想着「Cest la vie」(法语:这就是人生)跳进了脑袋中,前面加个Cafe,念起来也觉得很有节奏感,几乎接近完美,剩下来的问题就是中文名称该叫什么?
这一点就花了不少时间琢磨了,最后决定把它翻为「傻乐为」,不但接近法文发音,而且有人生就该欢喜做、甘愿受的意思在里面,有些事情看在别人眼中,也许会觉得很傻也说不定,但是不要紧,重要的是要乐在其中,做得高兴,决定了,就叫做「咖啡傻乐为」,怎么样?很不错吧?我个人倒是挺沾沾自喜的。
现在的女孩子很多都是聪明又有主见,这本《花之艳》的女主角平家小妹平遥就是这种聪明女,偏偏碰上一个在阴盛阳衰环境中长大的服装设计师李奕青,其实他也不是花心啦,就是习惯性地接受女性的关怀与好意,结果就容易招惹桃花,造成误会,她呢,就跟现在的好样的女性同胞一样,就算爱上了,也不想委屈自己,干脆想个办法治治他的毛病,顺便教会他跳火圈了,唉,男主角你就认命地跳吧。
到新月网站的留言板区,看见读者问起《专情总裁旧情人》那本书最后面所引用的歌词「漫漫人生终于不必再等,不会感到彷徨~」是哪首歌,还怀疑起是我掰的。嘿嘿,我没那么棒啦,要真能写歌词的话,早就马上去兼差赚钱了,正确解答是:林忆莲的「放纵全部的爱」。虽然旧了点,但还是条好歌,参考一下。收到了吗?
感谢读者大人的发问,如果有什么问题或指教,请别客气,随时候教,您的讨论就是我的福气,谢谢啦。
喔,对了,顺带一句,这本书中也有引用几句蔡依林的「爱情三十六计」,觉得那条歌挺适合做这本书的主题曲,您觉得呢?
前言
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朵花,每一朵花都是独一无二的,以其独特的姿态绽放,展现其娇艳花色……
第一章
和街角的三角公园隔着小巷道,红色炼瓦、白色落地窗后是一间咖啡馆,不算柜台,不过才八张小圆桌,跟时下流行的大型连锁咖啡厅大异其趣,不过小归小,却散发着迷人的独特风味。
特别是那站在柜台后,煮着咖啡的二十五岁年轻男子。
男子的五官深邃立体,鼻梁窄而挺直,长方形脸蛋带点棱角,却还不致过于锐利,稍长的前发随意散落额前,发色明显比一般人浅,再加上那双琥珀色的瞳眸,就算他故意把原本白皙的肤色晒黑,也很容易看出他是个中西混血儿,而且是俊得可以的混血儿。
他熟练地将黑色琼汁注入温好的纯白咖啡杯中,修长的手指托起大圆托盘,迈开轻松脚步往窗边的熟客走去,送上咖啡之后熟络地交换几句家常。
落地窗前,男子颀长的身形一览无遗,一双令男人羡慕、女人垂涎的长腿率性地踩着半旧的运动凉鞋,卡其色的休闲长裤略显宽松,结实精瘦的胸膛套着Size正好的白色T恤,黑色工作围裙潇洒地挂在他的颈肩,随性的打扮带着几分散漫,又自有其味道。
聊到开心处,男子不时爽朗地仰头大笑,一张俊容闪着比夏日骄阳还要耀眼的光亮。
嘿嘿嘿……如果他知道隔着巷道、公园的树下,有两个无聊男人正在偷窥他的话,他就不会笑得这么开心了。
「很正吧?」
唐正眼中流转着爱的光芒,躲在公园树下,隔着一段距离偷看爱慕的人,那种既腼腆又兴奋的神情和暗恋中的少女差不多,只可惜和他三十出头的成年男子形象很不搭轧。
李奕青一脸尴尬,不知道该答对、还是不对。
他是哪根筋不对?竟然在偷窥男人?
唉,谁叫阿正这家伙是个只爱男人不爱女人的同性恋,在寻找伴侣的路上比普通人辛苦很多,虽然努力求爱,却老是碰一鼻子灰,他这个同事兼好友总得尽尽朋友的义务,在帮忙加油、打气之外,还硬着头皮陪着做这种蠢事。
碎碎念完了之后,李奕青以专业的眼光仔细打量咖啡馆里的年轻男子。无论是外貌或气质都有其独到之处,难怪向来挑剔的阿正会惊为天人。
「他叫方修月,根据古代民间传说,月亮是由七宝合成,人间常有八万两千户给它修治,所以叫修月。怎么样?连名字都超棒吧!」唐正一脸兴奋地解说。
「我的天哪,连这个都调查得这么清楚?!」李奕青受不了地翻了一个大白眼,只差没口吐白沫,看唐正兴味勃勃地还想再说下去的样子,他先打断他的话,拉着他往咖啡馆走去。
「热死了,进去喝咖啡、吹冷气,我再听你慢慢说。」
唐正倒吸一口气,头摇得跟波浪鼓一样。「那他不就听到了?不行!还没弄清楚就表白,万一他不是,不就糗大了,我不想被他讨厌。」
李奕青没好气地斜瞪他一眼。「上次在吓跑我的助理之前,为什么不弄清楚他是不是再跟你求爱?害得他拉紧裤带,连夜辞职。」
「我以为他是嘛,不然我也不会出手。」唐正伤痛犹在地轻啐一口。那种见鬼似的嫌弃眼光,让人好受伤。
李奕青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怪只怪上帝把灵魂装错躯壳了,害他多吃了那么苦,而且还有苦说不出。
「那种容不得异类的人跑了就算了,只是害苦了我,没有助理,一大堆琐碎的事情弄得我烦死了。」他什么都有,就是没耐心。
「谁叫你这只滥情鱼,没事老爱招蜂引蝶,连窝边草都惹,搞到后来没办法用女人当助理,只能用男人,粗手粗脚的你不要,长得抱歉的你嫌碍眼,当然找不到助理可用喽,这可不能怪我喔。」唐正白了这只感情随波逐流的双鱼座一眼。
李奕青不以为然地瞪回去。「咦?奇怪了,听你的口气这全都是我的错?」
「难道不是吗?」
唐正上下溜了他一圈,论长相,他比方修月差些,论体格,他就胜出许多,宽阔的肩膀、厚实的胸膛、有力的双臂,再加上剃锐的浓眉和炯亮的双眼,走的是阳刚路线,也难怪跟磁铁一样强力地吸引着女性的目光,坏就坏在他不懂得拒绝,总是在有意无意之间招惹桃花。
大门推开,响起一串轻脆的风铃声——
「欢迎光……」
方修月爽朗的迎客声在抬头看见唐正的那一秒钟中断了。
这个客人来过好几次,如果撇开他那双老是盯着他看的眼睛,还算安份。
因为方修月混血儿的外貌和过高的身高,从小到大,不知招惹多少莫名其妙的仰慕,也许别人求之不得,但他却觉得麻烦,曾经困扰过,最后终于学会了不理会他人的目光,
开了咖啡馆之后,他更要面对形形色色的客人,有些小女生摆明了是冲着他来的,偶尔有几个跟这个客人一样,虽然是男人却对他「兴趣」浓厚。面对这些不请自来的错爱,他一律不予响应,不论男女、一视同仁,保持着礼貌的安全距离,生意照做、钱照赚。
如果,这个客人只是安份地远观,那他倒是不介意-,但是,今天竟拉着同志一起来,两个大男人毫不掩饰地勾肩搭背,一屁股坐在柜台前,笑淫淫地看着他,就算他想装作没看见也装不下去。
这……实在……有些超过他的忍受范围了!方修月的嘴角抽搐。
「修哥,怎么了?」
柜台侧边直通厨房,而在厨房做功课的平遥发觉他僵在柜台边,纳闷地探出头来,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在他和客人之间转了一圈。
方修月转身把她拉到墙边,把音量压到最低,伤脑筋地说:「上次跟妳们说的就是这个,这次他还拉人一起来看我,实在……有点……挡不住的感觉。」
平遥恍然大悟,再仔细地打量客人。两位男士都长得挺称头的,特别是个头较高的那一个,年纪大约二十九或三十,长得英挺帅气,气质也很不错,实在看不出来是个同性恋。
难怪同学们老是叹道:这年头,帅哥全跑去当Gay了,没剩几个给女人享用了。现在连她也忍不住叹道:唉,真是可惜,真是浪费!
「姊不是说了,如果你不爽的话,赶客人也没关系,她不在乎,我也赞成,免得你失身。」她笑着提醒修哥。
「失妳的头啦——」方修月佯怒,轻敲顽皮的小妹一记,看她一脸兴奋地准备赶人,他反倒冷静下来。
如果这家咖啡馆是他一个人的,那么他会毫不考虑地把麻烦客人轰出去。钱?他才不在乎呢!可是这是和平心一起经营的,虽然她说没关系,但他可不想让她因为他而遭受损失。
他认命地长吁一声。「算了,说不定人家真的只是来喝咖啡而已,是我反应过度了。开门做生意,总是会遇到奇怪的客人,要是看不顺眼就赶人,不用多久就关门大吉了。」
「修哥,我来。」
方修月和平家老二平明从小学到高中都是同学,加上两家父母也很合得来,平遥从有记忆以来就有他的存在,他就跟亲哥哥一样亲,她可不希望他被骚扰,特别是被男人骚扰。
她俏皮地眨眨眼,纤手飞快地抽起菜单,轻盈地一旋身,便将菜单送到客人手上。
「欢迎光临,请问点什么咖啡?」
唐正失望地接过菜单,假装没事地翻阅。
之前几次,方修月不介意的爽朗态度让他心生希望,以为他并不排斥,可是今天他退却了,隔着柜台,就那么一公尺的距离,感觉却好遥远。
果然,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站在他面前,他明知爱意却有意闪躲,爱到痴迷却不能说爱他。
直接面对面,再加上方修月的反应,李奕青很快就理出头绪——方修月并不是阿正的同类。
他甚感同情地瞄了好友一眼,忍不住暗叹一声。看来又是阿正自作多情,空惹余恨罢了。感叹过后,他把视线落回菜单上。
「傻乐为咖啡馆?好奇怪的名字。」
「不奇怪,「Cest la vie」是法语「这就是人生」的意思,取其谐音「傻乐为」,是认为人生就该欢喜做、甘愿受,别人眼中的傻事,自己做得快乐就好了。」平遥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