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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雄赋-第4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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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为之吧,再见。”许子衿咬着嘴唇半天,憋出这么一句话,然后逃难似的上车。

黄江陵带了三个人送许子衿去沈阳机场,丰田缓缓离开杏花村,许子衿回头凝望,泪如雨下。

萧云始终站在原地,眼睛直盯着汽车,直到消失在远处的拐弯,才用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她很特别,她可能比天底下任何一个女人都要聪明,但她从来不会表现出来。”苏楠也在眺望着许丫头离开的方向,无比赞赏道。虽然只跟这丫头相处了不到48个小时,可她已经完全喜欢上了这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女孩,在此之前,她已经想好了很多种跟这丫头见面时的可能性,但惟独没有想到会如此的平静,如此的柔和。

萧云没有说话。

“身世沉浮雨打萍。”苏楠低声呢喃,侧过脸凝视着萧云,似乎已经知道了这些天萧云在苦恼什么,慢慢牵起他的大手,柔声道,“昨天晚上,许丫头跟我睡,我们聊了很多很多话题,我跟她说了我们是怎样相识,然后相爱的,她也告诉了我你小时候在云浮山的生活。七,我真羡慕她,能够在最美的年华与你在一起,而我也感谢上天,能够让我现在跟你在一起。”

“傻妮子。”萧云笑着刮了刮她的俏鼻,因为雪下得有点大,就替她戴上了羽绒服的帽头。

“你也要离开了吧?”苏楠望着他的黑亮双眸,轻声问道。

“嗯。”萧云点点头,没有否认。

“去哪?”苏楠强忍着不将那股不舍表现出来。

萧云回头,透过茫茫苍雪瞟了一眼远处笔直站立、仍未离开的纳兰锦玉,轻声道:“北京。”

第二十二章 最美的惊喜

大年初八,北京。

这座千年古都多肃然,即便满城都是红装素裹,灯笼高挂,盈满了新年的喜庆之意,但只要你踏进其中,就会清晰感受到流淌在这座城市血液中的政治因子。皇城脚下,连呼吸都透着一股权力的味道,让人很压抑,幸好前两天的一场大雪,稍除了一些阴暗气息,纯白的雪花点缀着全黑的世界,形成一个分明美丽的画面。

位于天安门广场和紫禁城之西,静雅的西绒线胡同内,有一所庄严瑰丽的小楼庭院。

这座庭院式的四合院是清朝康熙皇帝第二十四子诚恪亲王之后裔溥霱的府邸,经多年的精心保养,直至今日依然保留着昔日宫殿高雅富丽的建筑特色:青砖灰瓦、雕梁画栋、宫灯木床,配上院内的古槐、风荷、柳树、桃树和银杏,历史的厚重气息萦绕其间。虽然距离繁华熙攘的西单仅有咫尺之遥,但因其传统而古朴的风貌,神秘而尊贵的气质,让人恍如回到当年皇家金盏玉碗的古意中。

这里原本是一家名叫“中国会”的高级私人会所所在地,接待过无数外国元首和各界名流。据说当年法国总统希拉克在北京签署《中法联合声明》后,神秘消失了数小时,而事实上,这位对中国文化研究颇深的法国总统,正是抵挡不住四合院的诱惑,跑到了中国会感受华国王府生活去了。

就因为其声名斐外,地位特殊,所以可不是谁都能进来的,只为这一小撮人服务,即便你有钱,很有钱,要是没有名气,也只能望门兴叹。曾经有一个做不锈钢生意的广东老板,带着300万元会费来到这里要求入会,但经审查他并非名人,而是想通过入会,交结名人做生意,就被拒之门外,他不死心,一咬牙一跺脚将入会钱数增加到3000万,可会所愣是瞧都没瞧一眼,就将他打发了。

因此,如果你能走进这家会所,那么恭喜你,因为你已经处在这个国家金字塔尖了。

但就是这样一家背景雄厚的会所,却在两个月前被一个神秘买家买下,并更名为“名流会。”

当时消息一传出,整个北京城一片哗然,议论纷纷,其震惊程度不亚于“天上人间”被查封。

走进名流会的长征吧,扑面而来的是它雍容华贵、大气而精致的宫廷风格。

老式的桌椅,霓虹的灯笼,精致的台灯,贵重的王府摆件,价值连城的紫檀木屏风,加上普罗旺斯的葡萄酒和恒温储藏的古巴雪茄,一切的一切,低调内敛,却掩藏不住其中透出的奢侈的、浪漫的、神秘的贵族气息,难怪这里的会员经常说:名流会的一切都是古董,只有人是新的。

此刻,长征吧聚集了不少名人墨客、公子大少,都在把酒言欢、轻谈浅酌。

在一个昏暗角落,坐着三个儒雅如兰的男人,抽着雪茄,品着洋酒,很有世出名门的味道。

“这中国会究竟是被谁拿下的,本事儿那么大,连我都不知道?”坐在最右边的一个青年开口道,他的名字叫郑龙生,芳龄二十九岁,京城有名的高干子弟,父亲郑说道是国家经济动员办公室主任,正部级干部,清华大学的天子门生,可郑龙生没有继成他爸的书卷气,好舞刀弄枪,打遍京畿一带,不少不知好歹的公子哥都被他的拳头教训过,他长相也异常彪悍,身高足有一米九,体重也直逼两百斤,足以让绝大多普通人硬生生生出窒息感来。

“据说背后有公子党的影子。”坐在中间的那个青年含着淡淡的笑意道,相貌与郑龙生天差地别,面容清逸,身材消瘦,斯文如书生一般,生的贼好看,唇很薄,眉如剑,双眼温润有神,自有一股安宁味道,便是此时品着洋酒,看上去也是如此吸引人。他叫田野狐,年纪是三人中最年长的,三十二岁,也是京城赫赫扬名的纨绔子弟,父亲是军委办公厅副主任田重光,性格圆滑,手段世故,在军队的威望很高。而田野狐除了继承他父亲的这些优良传统外,还基因优化,更加阴鸷,更加狡狯,所以,有更多的人愿意得罪郑龙生,毕竟顶多是挨一顿揍,但要是得罪了田野狐,那将会生不如死,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阴了一道,永生不得翻身。

“我擦,连黑龙团都不敢进北京发展,这公子党就这么胆大妄为?”郑龙生一脸的不屑。

“你没听过公子党新任大公子的奇闻异事吗?据说这个人本领通天,而且有吉人天相,怎么弄都死不了,连青城都搞不定的人,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彪悍啊。”坐在最左边的那个公子哥终于说话了,裂开嘴一笑,阴森酷寒。他样貌一般,也没有什么特别令人眼前一亮的气质,年纪也最小,二十五岁,可却是三个人中最残暴的,犹如一头暗夜中伺机而动的豹子,总是静静窥视着被狩猎的猎物,然后等时机一到,就张开血盆大口,将猎物的骨头咬碎。他叫朱王道,父亲是重庆警备区司令员朱枯藤,从小就用战场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理论教育儿子,才养成了朱王道如狼似虎的暴戾性格。

“什么他娘的彪悍,老子打的就是彪悍!”郑龙生一脸狂妄,那口气,绝不是打肿脸充胖子。

“得了吧,郑龙生,你丫也就欺负一下白面秀才、无胆匪类这些个善主。”朱王道邪魅而笑。

“放你娘的臭屁!你少给老子卖狗皮膏药,我在北京卫戍三师干仗那会儿,你小子还不知道在哪个娘胎里呢。别以为你丫拿刀捅过几个人,砍断几条胳膊,就是孔夫子挂腰刀——文武双全了。”郑龙生的暴脾气一上来,就像漏底的豆子筒,什么话都会往外倒,好在他还知道身处何地,声音尽量压着,没有惊扰到旁人。

“靠,你少给我咬文嚼字,咱大老粗一个,靠玩嘴皮子不好使。”朱王道没有跟他一般见识。

“嘿嘿,认输了吧?”郑龙生得意笑道,跟争强好勇的毛头小孩没什么大的区别,幼稚。

“想我认输很简单,哎,龙生,你瞅见那边那个单身女孩了没?”朱王道指了指右上角。

郑龙生循着他的手指望过去,看到三桌开外,有一个女人孤独坐在那里,点头道:“看见了。”

“漂亮不?”朱王道不怀好意道。

“贼漂亮了。”郑龙生两眼放光道。

“咱说好了,如果你能过去搏红颜一笑,咱就服你,以后以你为榜样。”朱王道夸下海口道。

“当真?”郑龙生惊喜道,他已经不止一次被朱王道奚落只会欺弱怕强了,今儿就要争口气。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朱王道拍拍胸脯道。

郑龙生大喜过望,立即起身,端着一杯葡萄酒就往那个女人而去。

他身材魁梧,样貌俊朗,平时泡个妞简直易如反掌,曾创造过一天换五个女友的惊人纪录。

可惜,不是所有女人都是外表主义,至少这个女人不是,她冷冷地回绝了郑龙生的搭讪。

任凭他说得天花乱坠,她的反应只有一种:一脸冰霜傲气,回答只有一个:这里不欢迎你。

郑龙生没想到这个女人软硬不吃,自己反倒吃了一个闭门羹,只得灰溜溜地走了回来,沮丧。

而朱王道一开始还一脸同情,偶尔从嘴角喷出一口气,但到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笑。

“笑个屁啊,那个女人是尊石佛,厥屁股望天,有眼无珠!”郑龙生不服气道。

“龙生,都说女人是衣服,那件衣服,是你穿不起的牌子,你就认了吧。”田野狐淡笑道。

“那个女人你认识?”郑龙生有点惊讶道。

“嗯,她就是甄青衫的未婚妻,纳兰葬花。”田野狐淡淡道。

“啥?”郑龙生吓得下巴都快掉了,要是这周围有甄青衫的人在,自己就得吃不了兜着走了。

“龙生,你太有种了,佩服佩服,从今儿起,咱就以你为榜样了。”始作俑者朱王道忍笑道。

“滚你的乌龟王八蛋。”郑龙生狠狠骂了一句自己的损友,一股后怕从脊梁骨一直凉透盆腔。

“唉,你说为啥哥就没有甄青衫那种命,可以一尝芳泽呢?”朱王道嗫嚅道,凝着纳兰葬花。

“啧啧,你丫也就是以猪为王道而已,还像癞蛤蟆吃天鹅肉?”郑龙生不失时机地打击道。

“嗯,我以后就以你为王道了。”朱王道反戈一击。

郑龙生一愣,气绝,他又不是那种口若悬河的人,只得闷闷将那杯葡萄酒一干而尽。

“纳兰葬花是咱小学初中高中的同学,曾经在学校跟她无数次擦肩而过,衣服都快擦破了,也没擦出火花来,真是失败啊。”朱王道撑着下巴,一脸的花痴状,瞅着纳兰葬花那沉鱼落雁的清丽容颜,心里一种惆怅感油然而生,虽然他知道这朵花自己是永远无法采撷的,但凡是男人都有一种征服欲,自己想得到的,却有心无力,失落也很正常。

“这女人太完美,能入她法眼的牲口,肯定是凤毛麟角的,你知足吧。”田野狐笑着安慰道。

“那也是,我得不到,别的男人也得不到,扯平了,哈哈。”朱王道心理平衡不少。

可忽然,一个男人却坐在了纳兰葬花那一桌,而这个男人既不是甄青衫,也不是纳兰锦玉。

朱王道眉头猛地皱了起来,眼神冰冷如棺,嫉妒之心悄然升起。

“我不是说这不欢迎其他人坐的吗?”纳兰葬花正在低头看着一本杂志,对不速之客冷声道。

“不好意思,其他桌都坐满了,我实在找不到位置了。”来者带着几分歉意道。

而听到这把声音,纳兰葬花的瞳孔倏然睁大,身子开始不自觉地有些轻微颤抖,缓缓抬头。

六主无神。

是他,真的是他。

有半年光景没见到他了吧?哦,好像还没有,只有五个多月,可为什么自己觉得这五个多月比五年还要漫长?忽然想起了晏殊的《清平乐》:“春来秋去,往事知何处。燕子归飞兰泣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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