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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日仙。”
“是他?”
“你认识?”
“认识倒是认识,前两年还见过一面,在外公的家里,他当时还送了我一句话。”
“什么?”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嗯?完了?他没再说什么了吗?”
“没有。”
“哎,大师说的话,永远是有头无尾,偏偏让人欲罢不能。”
“放心,我会让外公派人找他的,解铃终须系铃人,等找到他,小七哥的身份就昭然若揭了。”
“人海茫茫,上哪找去?更何况是这么一位神秘莫测的人,就算倾尽所有,也可能水中捞月。”
“那怎么办?”
“见一步行一步,人生如棋局,总向我们索取新的答案。”
“也只能这样了,不过有一点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我外公认他做干孙子?仅仅是靠山?”
“同样是一着引蛇出洞。”
“不懂。”
“人啊,不是说你不偷鸡就不蚀米的,只要你仓库里有米,黄鼠狼、耗子也隔三岔五惦记着。”
“哦!你是想让小七哥的敌人知道后,出于忌惮,而兵行险着,更加迫不及待地现身反击。”
“正解。”
“衿姐姐,我觉得你比半日仙还要神秘莫测。”
“乱说。”
“哎哟,疼,不许打我的头……哎,也不许掐我的脸!”
“记住,以后在他面前,绝不能说这样的话,听见没?”
“听见了。”
“乖。”
“他今晚不回来?”
“嗯,通宵加班。”
“你信?”
“信。”
“衿姐姐,你在他面前,真伟大。”
“可惜,我在爱情面前,很渺小。”
夜深,人静。
第五十五章 晴朗的夜晚,却下起了雨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曲终人散,众人各奔东西。
嵇少康最终未能如愿以偿,捧得美人归,那两个女人在坠入深渊的前一刻惊醒,让他追悔莫及。
一辆玫瑰色的凯迪拉克行驶在返回市区的公路上,吴醉音的座驾,一百零八万,穷奢极侈。
段笛的驾驭技术让人叹为观止,再颠簸破损的路况,也四平八稳得如履平地,真是个称职的心腹。
夜幕旖旎,点点繁星闪烁,仿佛在窥视着黑暗下人们的一举一动。
八杯茅台,吴醉音的酒意甚浓,意识尚算清醒,倚靠在近窗户的后座椅上,那抹嫣红在妆淡精致的脸庞肆意挥洒,醉眼半睁半闭,显得迷蒙,视线始终停留在外面一闪而过的夜景上,一手托着腮帮,一手在玻璃上一笔一划地写着什么,指尖轻柔,纤细得似乎天生就是绣花抚琴的,也许是因为娴静无声的缘故,让人顿生一种理性过于泛滥、感性无迹可寻的隔阂感。
此时的她,早已卸下那套居家女人才会中意的休闲服饰,换上了一套平常穿的价格不菲的纪梵希职业套装,端庄典雅,这才是常态。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工作狂,说宵衣旰食夙兴夜寐,一点也不为过,上班八个小时,常人就已经身心俱疲,可在她眼里,不足挂齿,她可以连续作战十六个小时,依然意犹未尽。
她的世界,很枯燥,也很单调,一首歌可以循环播放一百遍,没有几个知心朋友,异性朋友更是乏善可陈,骆陨石这个小圈子算是不大不小的奇迹,而那群整日在她面前曲意逢迎的男下属,千方百计谄媚讨好,不是畏惧她的权力,就是觊觎她沉鱼落雁的姿色,俗不可耐。因此,她只在有工作安排、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跟他们接触,其余时间一律闭关锁国。段笛算是离她最近的一个,当然,这是指物理距离,心灵?遥不可及。在业余爱好方面,她也是一个珍稀动物,除了一手俊逸娟秀的钢笔字,几乎没有其他附庸风雅的喜好,声音虽然娇柔动听,但没有音乐天赋,歌声难登大雅之堂,更别提琴棋书画这些雅人清致的玩意了。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隐没在座椅另一端的萧云忽然念起了一首诗,武则天的《如意娘》,写给唐高宗的情诗。
怔怔出神的吴醉音一愣,慢慢回转身子,凝视着他很久,柔声问道:“你能看出我在写什么?”
“运气。”萧云微微一笑,清净如竹,也不打算卖弄一下文采之类的,淡淡一句就一笔带过了。
“你的运气真好。”吴醉音望着这个在她眼里不成大器的年轻人,饶有意味的说了这么一句。
可不是吗?年纪轻轻,却是名满天下的黄达人干孙子,如果真的铁了心从政,混个厅级,不足为奇。
“遇到烦心事了?”萧云并不在意她的揶揄,微笑依旧,问候真诚。他的的确确属于那种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人,谁对他好,会始终铭记于心,即便是虚与委蛇的套近乎,他也不介意,更不讲究对方的身份地位,鸡鸣狗盗之辈不排斥,怀瑾握瑜之士也欢迎,很少青面獠牙对人,也很少摇尾乞食求人,不因胜利而骄纵,不因名节而倨傲,不因失利而沉沦,不因落后而浮躁,这样的人,百年一遇。
“没有,工作上有点阻滞而已。”吴醉音减弱了几分成见,浅浅低笑,将几根散发捋到耳后。
“除了工作,你的世界就容不下其他东西了?”萧云皱眉道。
“不工作,哪来饭吃?”吴醉音露出一副看似无辜其实面具后泛着冷笑的表情,她不喜欢不劳而获。
“人如果只靠吃饭活着,那饭就不叫饭,而叫饲料了。”萧云扯开嘴角淡然一笑。
吴醉音微微一震,沉默下来,并不是因为被他的一家之言一击即中,而是不想卷入无谓的口舌之争,她有着自己认可的一套处世哲学,在道德上明镜高悬,在生活上洁身自好,在工作上披肝沥胆,在为人上虚怀若谷,在行事上谨言慎行,时刻提醒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要怨天尤人,要想出人头地大有作为,必须亲历亲为,闻鸡起舞。
她不想辩驳,可萧云却有点不依不饶的意思,继续轻声道:“富人很少拥有财产,而是财产拥有他们。”
“你在关心我?”吴醉音忽然想透了,很诧异抬头,盯着他,似乎很不习惯别人的这种关怀。
“不可以么?”萧云挑挑如刀双眉,笑容温柔得就像海边夜风轻抚细沙,让人陶醉。
“为什么?”她有些警惕之意,下意识地调整了一下坐姿,将修长诱惑的美腿往边上挪了挪。
“因为你是我的朋友。”萧云仿佛没看见她的神情变化,一如既往的慵懒,双手枕在脑后坐着。
“只是这样?”她略感错愕,静静地望着萧云,眼神透着偏执,如同看待一样标本,那是一张貌似永远没有杀伤力的脸庞。在她眼里,朋友两个字,就等同于利益,《菜根谭》中有一句:鱼得水逝,而相忘乎水;鸟乘风飞,而不知有风。她认为这是朋友间的真实写照,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所以她只相信自己,不相信任何人,包括那些曾爱过她、救过她、帮过她的一切人。
“不然还怎样?”萧云安静望向窗外郊区夜景。
“你转过头来,认真看着我,觉得我怎样?”吴醉音忽然吩咐道。
萧云很听话,盯着她酒醉微醺的脸庞,说出辛弃疾《清平乐》中的一句:“醉里吴音相媚好。”
吴醉音对于他这个再恰当不过的评论,心里震惊,面上平静,一针见血道:“既然这样,不想追我?”
“不想。我知道你看不上我,说实在话,我对你的兴趣,也不大。”萧云耸耸肩,坦白道。
吴醉音微微一怔,随即转过头,看向窗外,嘴角却偷偷勾起一抹了微笑,灿烂得千娇百媚。
男女之间,如果不想进一步发展,最好的做法就是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不然终有一天会自食其果的。
“听说你要去乌鲁木齐?”萧云忽然想起了这个事情,刚才在福临门吃饭的时候,听骆陨石提起过。
“嗯,要在那边开一家新店,竞争对手少,市场大,当地政府也支持,前景还不错。”她心情很放松。
“东厥分子活跃猖狂,你不怕?”萧云问道,紧盯着她,美艳,冷媚,骄傲,真是个噬人的妖精。
“怕。”吴醉音也不作任何隐瞒,直率袒露心迹,这个年轻人的坦诚,让她也逐渐放下重重戒备。
“那还去?”萧云不解道,跟她这样孤芳自赏的女人打交道,还真得有铁杵磨成针的耐性才行。
“如果不去,是不是我就不怕了?”吴醉音微笑道,直勾勾盯住他。
萧云愣了下,这句话还真是反驳不了,只好悻悻作罢,望向窗外,轻声道:“万事小心为上。”
“你在关心我?”吴醉音轻声问道,那张涂有少许闪粉的粉嫩嘴唇显得晶莹剔透,格外诱人。
“是。”萧云直言不讳。
“东厥分子活跃猖狂,我这一去,你不怕?”吴醉音尽显妖精本色,轻声细语,像情人间的挑逗。
“怕。”萧云简明扼要。
“那还不拦着我?”吴醉音努努嘴唇。
“如果我拦着,是不是你就不去了?”萧云索性闭上了双眸,根本不想就这个假命题进行深入探讨。
媚眼如丝却冷入骨髓的吴醉音愈发笑得璀璨,刚才的坏心情一扫而光,问了句:“回家?”
“送我去丹青巷。”萧云半天才慢吞吞挤出一句话,头靠在座椅边沿角落,似乎快进入了梦乡。
段笛透过后视镜看了看蒙头大睡的萧云,又看了看自己的老板,没有说什么,专注于开车上。
风驰电掣了近一个小时,凯迪拉克终于停在了丹青巷路口,萧云也适时醒来,推门下车,挥手再见。
路上行人稀少,吴醉音静静看着那个孤寂却伟岸的身影渐行渐远,蹙了蹙眉,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沉默了十分钟,段笛忍不住打断她略显沉重的思绪,轻声问道:“吴总,我们接着去哪?”
“这里离西江很近吧?”吴醉音随口问了一句,收回视线,靠在椅背上,揉了揉有些发紧的太阳穴。
“五分钟路程。”段笛对宁州城所有的地理位置都熟稔于心,她曾经花了两个月时间,兜完整个宁州。
“我想到江边呆呆。”吴醉音合上了那双早已疲惫的眸子,加上一些酒精的作用,此刻竟有些发晕。
段笛掉头技术纯熟,窄窄的地域也能轻松处理,一踩油门,直奔江边而去,不到五分钟,就到了。
吴醉音不让她作陪,一个人拎着小包,晃晃悠悠走到江边,安静趴在栏杆上,欣赏对岸的辉煌夜景。
思绪飞扬。
那年夏天,你说要带上我远行,无论天涯有多远,你凝视着我,眼神中透着执着与深情。
如今的夏天,昨日点点依旧,怎么不见了你的踪影?我还活在你编织的梦里,而你已逃离我的世界。
心绪离魂,忆故人情深,归思难收。
吴醉音痴痴一笑,使劲甩了几下头,停下来时,紧紧抿着嘴唇,神情坚毅,不曾有丝毫的颓丧哀伤。
断断续续清哼完一整首田震的《野花》,她从小包里掏出一个价值上万的手机,诺基亚Vertu,据说是在没有任何噪音污染的伦敦郊外一个偏僻的乡村里生产的,纯手工加工组装,由打造劳斯莱斯汽车的同一批工匠负责,可谓奢侈至极,她很享受这台手机由于高贵而带来的精神愉悦,但令人有些吃惊的是,手机里头空荡荡的,只存了一个号码,她用触屏快速手写了一条短信:他是黄达人的干孙子。
发送成功。
很快,那个号码就回复了一条短信。
她查看,浑身一颤,霎时泪眼婆娑,花容失色,死死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