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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未梳,散乱在身后,衣衫不整,穿着单衣披着外褂,下巴布满了胡髯,更显得落拓失意。他仿若天之骄子的弟弟,竟会变成这般教人心疼的落魄模样!
宇文逆天移动着仿若千斤重的脚步,两眼无神地瞄向触目惊心的坟头,还有那随风摇曳、令他烦躁的白色幡旗。
他忽地跪在坟头,望着碑石上刻着“邵预卿”三个大字,心脏不断地撞击着胸口,冷凝了血液,他只感到眼前一片昏暗,难忍椎人灵魂的刺痛。
“怎么会这样——”
他如野兽般发出教人哀恸的悲鸣,低沉沙哑地喃着,用双手捂住眼,掩住淌出的泪水。
他抓住他了,他明明已经抓住他了,为何还会让他坠落断崖?
他明明抓住了他的袖角,尽管只是那么一瞬间,他仍是记得手中的触感,还记得那温热的气息;他不敢相信这个世界如此广袤,他竟然再也见不到他,再也感受不到他的气息,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他怎会抓不住他?
天啊,他跨越了阴阳的交界,走进他触摸不到的世界,他们所订下的鸳鸯契,他要如何履行?
他为什么不握住他的手?为什么不握住他的手?
“我不信!”
宇文逆天突地抬头,双手紧握成拳击向坟前的黄土,毁天灭地地激迸出慑人的巨响,天地仿佛亦为之动摇。
“逆天,你不要这样!”宇文透连忙擒住他。
“我恨!我恨!我偏就是要逆天,我就不信老天能奈我何!”他发了疯似的甩开他,浑身散发出肃杀之气。“我改变不了世道,我可以改变我的命运,我可以选择我的去留!”
鸳鸯不独活,既然顼卿已然不在了,他也不想苟活在这世间!
他运足了掌劲往身上几个大穴拍下,一连三掌。
宇文透连忙自他背后抱住他,制止他自残的举动,然而他方才拍下的数掌却已让他呕出一大口血,神志虚无缥缈地飞掠前世今生,想要追寻那抹令他生死相许的身影……
“逆天!”
“啊”
在梦的边缘,宇文逆天穿透了遥远的时空回到现实之中。
他不断地喘息着,赤裸的结实胸膛不断地剧烈起伏,几欲忍不住那压迫胸膛的窒闷,任由冷汗沿着背脊滑落。
已经过了十年了,他仍然无法从那蚀魄断魂的痛楚中恢复。他忘不了他,始终忘不了。
那时候倘若不是大哥护住他的心脉,只怕他真是已赴阴曹和顼卿履行鸳鸯契了。
没有死过,他不知道是否有神鬼,是否有魂魄,更不知道走入黄泉是否能找到顼卿的身影,但是他现下活着却不一定会比较好,只因他仍是夜夜受无情的噩梦所折磨,时时告知他所犯下的错,让他明白这世间并非如他所想的那么简单,并不是他想拥有什么便可以拥有。
顼卿始终不再回来了,他已经永远地离开他身边了。
他再神通广大,也找不出当年到底是谁泄露了他和顼卿之间的事,更不知道到底是谁到尚书府通报了这件事的。
但即使查到了又如何?
沧海桑田,人事已非。
宇文逆天无神的寒眸直视着眼前的黑暗,失焦的眼眸见到的不是这房内的摆设,而是十年前的记忆,是十年前的绚丽回忆。
“逆天?”他身旁的人仿佛感觉到他的不对劲,掀开被子坐在他身旁。
“我吵醒你了?”宇文逆天慢慢地转过头去,在昏暗的空间里注视着身旁的男人,只是淡淡地笑着,没有太多的情绪起伏。
“你怎么了?”孟仕振用双手抱住他,然才触及他微凉的肌肤,便被他客气地拉开双手。“逆天?”
“你继续睡吧,我想到外头走走。”
宇文逆天只是对他淡然一笑,然而透着吊诡的月光,却让他轻易地发现,他的眸子里没有半点温度,比起自己当年遇上他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从邵顼卿过世后,宇文逆天脸上的笑不如以往那般张狂,少了霸戾的豪情,少了扭魂的邪气,即使笑着也不代表开心,但是他脸上始终带着笑。
在他心中只有一个邵顼卿,没有他孟仕振,他见识到他的无情与冷漠,知道他脸上的笑是更伤人的武器。
宇文逆天披了一件薄衫,开了门径自往后山走去,压根儿不在意身后的人如何想他;他一开始就说过了,他不需要任何陪伴,是他自愿跟上来的,遂他无须负责他的情绪。
他想跟在他身边就跟,不想跟就离开吧!他一点都不在乎。
宇文逆天在寒冷的天气中直往后山走,在邵顼卿的墓前盘腿坐下,望着四下暗沉的天色和窒人的宁静。
只因顼卿在这里,他才愿意在这里。
当年,或许是因为他真的发了狂,遂爹才会把这书院买下,将这家书院交由他全权处理,也不再逼着他成亲。
只有待在这里伴着顼卿,他才能感觉到完全的自在。
这里有他们当年的回忆,那甜蜜而椎心的回忆在他眼前一幕幕飘落,历久弥新,他没有一刻忘记;但是时光却不曾停留,顼卿的时间停了,他的却还不断地往前走,他走在这个没有他的世间好久、好久了。
好痛苦!
“顼卿”
他将脸枕在碑石上,低低地唤着心爱的人,胸口发烫、眼眶发热,但是他再也流不出泪、哀号不出口了。
“顼卿,我们生错时代了,倘若我们生在现下,说不定就可以像我的侄子那般幸福,能够深情相拥,能够挣得开俗世的枷锁。”他呜咽似的喃着,将脸靠在碑石上,仿佛是偎在邵顼卿怀里。
一个人的孤寂快要把他击垮了,忍耐了十年,仿佛已经到了极限。
他很累,真的很累,却找不到一个可以真切包容他的人,除了顼卿以外,其他人他都不要。
“顼卿,你知道我那个傻侄子的脾性就跟当年的我一样吗?”也不管身边只是一块冰冷的碑石,他仍像十年前那般与他闲聊着(奇*书*网。整*理*提*供)。“这群年轻人真可爱,那个傻气的安之凤居然还自喻成梁山伯与祝英台,硬是要欺上迅羽。梁祝的下场一点都不好,真不知道那个傻孩子怎会爱上那戏码……”
他厌恶那种被世俗压迫的恋情,却对墓开化蝶的戏码极为羡煞;他一直等着这墓头可以为他打开,但是他等了十年,好遥远、好漫长的十年,仿佛要耗尽他的生命似的。
“顼卿,你质疑我对你的爱吗?否则你为何不愿邀我化蝶?还是因为那只是一个神话,根本就没有那种事……”
若不是答应爹不再喝酒,说不准他已经醉死在酒缸里。现实的人生太残酷,倘若不用一点酒麻醉过分清醒的脑袋,清醒的时候总会让他不自觉地想自残,活着便成了最折磨人的煎熬。
“化蝶也好,双飞也罢,我还在等着你的鸳鸯契,你要到什么时候才打算履行这分契约?”
鸳鸯契啊鸳鸯契,这是顼卿订下的盟约,当初他还觉得好笑,现下却徒留空洞的契约供他吊慰。
曾经想过要忘了他,但他却麻醉不了自己、欺骗不了自己。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他坐直了身子,桀骜的眸子里是教人不舍的悲恻,口中仍喃喃自语着:“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谁复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他是个武人,是个只懂得习武的粗人,向来瞧不惯文人的矫揉造作,但是他偏爱上了顼卿,愿意与他共研学问诗词。
但是现在只剩他一人……
好累,这样漫长的人生,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耗得尽?
他在等着坟开同枢、化蝶双飞……
第二章
冷风飒飒,牵动凤凰山上赏景人潮的袖角乌丝,尽管煦日微现,仍稍嫌寒意,走在山径上的人潮,莫不缩颈遮面,惟有闲步在山径上直往山下小镇走的宇文逆天昂藏挺拔,似乎无觉寒意。
或许是武人之质比常人更壮实了些,寒意对他而言,仿似不存在一般。
他眯起勾魂的旭眸,垂下浓密如扇的眼睫挡去凛冽的风,任由单薄的衣袍和冠起的乌发在风中飘扬,仍是执意往山下走,一步急过一步,仿佛在逃,逃出心底的恶魔。
昨儿个的梦太真,令他心神不宁地亟欲逃离那个充满邵顼卿气息的地方,甚至踏出了十年来不曾离开的凤凰山。
一直待在那个地方,太痛苦了。
他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竟松开了手,竟然没能救他,亏他习了一身武艺,竟然连个人都救不了……
深深的愧疚纠缠着他,他痛苦地度日如年,而这样的日子才过了十年。
宇文逆天仿若游魂似的徒步走下山,空洞无神的魁眼失焦地瞪视着山脚下繁华的市集,看着熙来攘往的人潮,无意识地勾起淡淡的笑,脚步不曾停歇,然而他却不知道停留的地方在哪里。
能够让他停下脚步的地方,到底在哪里?
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吆喝声不断的市集,走进了胡同尾,他冷漠的眸角瞥见三两个少年正把一个少年围在一隅拳打脚踢的,倒在地上的少年看起来狼狈至极,不仅脸已挂彩,就连身上破旧的衣袍也已经有多处被撕裂。
他仍是走着,对于周遭的事情视若无睹;他只是停不下脚步,然而那群少年却挡住了他的去路。
“喂,滚开!”带头的一名少年怒扬着眉,恶声恶气地道。
宇文逆天没有答话,只是静静地瞅着他。他无意干涉,更没有兴趣介入,只是偏巧走到这儿来,希望他们能挪个地方罢了。
“你挡到我的路了。”他的嗓音是冻入人心底的冷。
“嘎?”少年闻言不禁挑高了眉,很标准的地痞流氓样,只是他还太年轻了些。在横眼扫视过宇文逆天单薄的装扮和无神的双眸后,他笑得更狂妄。“喂,他说要咱们走开,你们说该怎么做?”
另外两个少年将那名被踢得狼狈不堪的少年推开,晃到宇文逆天面前,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他的穿着。
“这家伙不错,身上的东西还挺值钱的。”其中一个指着宇文逆天腰间所系的缎带白玉说。
“那咱们该怎么做?”带头的少年笑问。
“那当然是……抢!”仿若已经失了王法,三两个尚未及弱冠之年的少年,一鼓作气地冲至宇文逆天周身,两人抓手,一人则动手扯着他腰间的缎带。
宇文逆天微蹩起眉,膀子一收,随即将擒住他双手的少年震出几丈外,而正对着他腰上缎带下手的少年不禁傻住,瞪着一双眼,手仍挂在他腰上,却忘了自个儿到底是要逃,还是继续努力以赴。
宇文逆天轻挑起眉,一把揪起他的衣领,将他整个提高地面。
然他身上的衣袍禁不起他这么一扯,刷的一声,只余一块破布残余在他手中,而少年人已掉落在地上,颤巍巍地直往一旁退,口中还念念有词: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相当经典的求饶方式和台词。
宇文逆天连睐他一眼也没有,径自再往前走,然走不到几步,又有一道身影挡在他面前。这一次,他的眉峰已不悦地拢起。
“谢谢这位大哥的救命之恩,小弟寻千佾没齿难忘。”
宇文逆天眯眼一睇,发觉原来是之前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少年;他一身残破,手中仍抱着誓死护卫的书,不知怎地,他突然发觉他有点眼熟。
他紧抿着唇,不发一语地推开他,再次往前走。
他原意便不是要救他,不过是几个孩子碍到他的路罢了;救他是无意,更不需要他的感谢。
“这位大哥,外头天寒地冻的,你只穿了这么一件衣袍在外头走,难道你不冷吗?”寻千佾跟在他身后,担忧不已地扯着他随风飘扬的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