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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迭-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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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那我明天再过去。”

过会儿林婧明洗完澡出来,严华刚好看完一本杂志,“你要拿什么去给团长?”

“没什么,照片啊,他们上次比赛的照片。”林婧明一边擦头发一边说,“上次比赛他们叫同学帮忙照相,胶卷没照完留着,今天去爬山照了两张没胶卷了,跑去买胶卷的时候顺便洗出来了。有五张是团长的,想拿过去给他。”

“照片?”严华走过来,“看看可不可以?有没有舒偃?”

林婧明捶了她一拳,“没有!”

“我知道了,你把团长的照片拿回来,想趁机制造机会和他接触!”焦晓月宣布,“我早看穿了你是这样的女人,自己口口声声说张凯皑很帅,结果迷恋的是别人。”

“喂!你们干什么啊!”林婧明居然脸红,拿毛巾捂住脸,“你们还是不是我死党?怎么能这样说我?”

水珠顺着她的发丝和毛巾一滴一滴滑落,她雪白的皮肤红起来连脖子都红,让焦晓月三个人都呆了一下。还是第一次看见林婧明脸红,这个丫头又招摇又粗神经又自大又直率,第一次看到她害羞的样子。沈盛茹和严华面面相觑,都傻傻地去看焦晓月,焦晓月连连挥手又是打哑号又是抱头又做口型说她不是故意的,怎么知道随口胡扯一下子说中要害?谁知道这个直接得不得了的大小姐突然想出这种古老的把戏追男生?

她半天还不敢把毛巾拿下来,沈盛茹翻白眼:再这样下去林大小姐倒追蔺霖的浪漫爱情故事还没有发生,她就把自己闷死了。对严华做个眼神,严华心领神会,“啪”的一声关掉了宿舍的日光灯。

宿舍一片漆黑之后,林婧明终于敢把脸上那块湿毛巾拿下来了,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肩上左右两边各自搭上一个人,沈盛茹的声音在她耳边爆笑,“老婆啊,我怎么没有发现原来你还是这么单纯可爱,畦哈哈……笑死我了……”另一边耳朵是焦晓月的声音,她捏着她的脸,“婧明啊,我突然发现你还真是纯情少女,纯情得不得了,原谅我以前都以为你是豪放女………哈哈哈……”

“很好笑吗?有什么好笑的?”她的脸还是热的,用力地推趴在她身上的两个无聊女人,“你们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婧明。和隔壁宿舍某些经常去宾馆的女人相比,你实在太纯情太纯情了。”严华手里握着一卷东西敲她的头,凭感觉是她刚才正在看的杂志,“像这种万年不遇的未受污染的花朵,我们应该好好把她保护起来,你们说是不是?”

“你们干什么啊?”她只会说这句,要强好胜的林婧明恼羞成怒起来杀伤力不大。

沈盛茹摸摸她的头,叹了口气,“老婆,你真是太纯情的小孩了。

太纯情?林婧明呆呆地看着身边几个笑得很诡异的女人,不期然想起蔺霖说:“花雨夜,雨夜花,婧明是个爱做梦的小女孩。”她聪明的脑袋转了几转,“你们在笑我很傻很不现实吗?”

“不是。”焦晓月说,“我们是觉得像你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太纯情而且不白痴,这种女人很少见啊。”

“你们就都比我成熟世故?”她白眼,“追男生的时候还不是一个比一个花痴!”

“不一样啊。”沈盛茹两个手肘都压在她一边肩上,笑着叹了口气,“人越长大,那种很纯粹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就变少,到了现在,你要我认认真真地喜欢谁,不去想他其他的许多条件,只因为这个人的某种气质去喜欢,我已经做不到了。”她捋林婧明的头发,“老婆,你比我虔诚。初恋都是很虔诚的,我很羡慕你到了二十岁有一次认真的初恋,既不会太天真,也不会太世故。”

“婧明,”焦晓月也叹了口气,“我现在的男朋友是我第三个男朋友,凭经验说,我希望你们都能一次成功。谈越多次恋爱,当然男朋友是越来越现实越像可以结婚的对象,可是那种谈恋爱的心情就越来越少,到现在我和男朋友分开也不想他,在一起也不会特别开心。”她又叹了口气,“我相信人恋爱的心情只有一份,我在初恋的时候用掉百分之八十,然后恋爱这种事就很难让我激动了。说实话,我和男朋友在一起还不如和你在一起开心。”

林婧明拍拍压着她头的几只手,她不知道哪只手是谁的,但是都很温暖也很让她感动,“我觉得……和凯皑在一起才是对的。”她低声说,然后有点鼻塞的声音,“可是我真的不爱他。”她扑进沈盛茹怀里,声音哽咽了,“我喜欢蔺霖,没有办法……可是不管我怎么告白他都不要我……”

“好老婆别哭别哭,老公帮你好不好?别哭。”沈盛茹安慰她,“要不我们现在就去团长的公寓找他?今天晚上月黑风高……啊……不是,今天晚上花好月圆,气氛比较好。反正现在九点多也不是很晚,我陪你去团长公寓楼下好不好?”

“不好。”林婧明闷闷地说,“被你们知道了,丢脸。”

“你不去了?不去照片怎么办?”严华故意问。

她趴在桌上,“照片明天再说。”

“我开灯了哦。”焦晓月从林婧明肩头爬起来,去开灯,“明天的事我什么也不知道,也绝对不会问,除非你自己要告诉我,否则我绝对什么都不知道。”

“就是就是,我也什么都不知道。”沈盛茹跳回去看动画,“总司……我来了……”

严华“啊”的一声想起来,“对了,婧明,你编辑打电话找你,问你的稿子什么时候改好?”

“稿子?”林婧明茫然地眨眨眼,“什么稿子?”

“就是你大半个月以前写的那个什么那个男的杀死那个女的的那个稿子嘛,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啊——”严华拍手想起来,“伤唇!你那个‘伤唇’。”

“伤唇?”她老早忘了原来自己以前是天天写稿的?“懒得理他,不改。”

“不改就不能登了,我记得你编辑气得半死,叫我要给你说你这是在自毁前程,稿子不能那么写。”严华边说边吃花生,一点在乎的样子也没有,“叫你要对自己的稿子负责,他很看重你,要你不能这么散漫。”

“不改。”

“不改就算了。”严华吃完花生吃苹果,闲闲地说,“反正我通知完了。”

“婧明啊,你有没想过,你如果不写稿子,又不去论坛上解释清楚你和蔺霖和张凯皑的事——”焦晓月爬上上铺去抱她的笔记本电脑,边说,“以后你的名声会很难听啊。”

林婧明怔了一下,她是真的怔了一下。她从高二年开始写稿子投给杂志,然后刊登文章,大一开始上网发表网文,出稿和享受赞誉已经是习惯。想起在路上、在酒吧别人议论起她的口气和眼神,让她不寒而栗,“可是越解释越难听啊,稿子也是……又不是我不想登,我觉得《伤唇》没什么好改的。我就是想写一个男人杀死他心爱女人的故事嘛,要我改了情节那我还写什么?”

“说真的,婧明你还有心思写文章?”焦晓月说,“你现在满脑袋都是团长吧?”

她又呆了一下,“我很久没写了?”

宿舍里三个人异口同声:“半个月没写了!”

“我已经半个月没有听见半夜的键盘声,幸福地睡了半个月,你如果重操旧业,我们会很哀怨的。”沈盛茹哀怨地拉开一边耳机,转过头来说,“我觉得你还是追团长比较重要,那毕竟是终身幸福……对于我老婆来说幸福远远比事业重要…”

“你们真的觉得,我和蔺霖在一起会幸福吗?”林婧明突然冒出这样一句。

宿舍里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算了,当我没问。”她很识相地低头。

“至少,会曾经幸福过。”沈盛茹望着天花板,“会曾经比很多很多人都幸福过,我记得妖精和我说过:你们两个站在一起就像在恋爱。”

“但一定不会有好结果是不是?”她低低地叹了一口气。

“不知道。”沈盛茹也叹了口气,“谁知道呢?”

蔺霖在家里上网。

他开始没有看见校内论坛的帖子,倒是转着转着在闻风看见了对“落雁”不满的人在冷嘲热讽,说她终于惹出天大的事情出来了。顺着消息来源倒回去找,才看见校内网那些议论吵闹得天翻地覆的帖子。他没像婧明宿舍那样就看校内,而是一下搜索了许多文学网站,不出意料很多帖子借着竞兰自杀这件事打击落雁,批评她的人品,批评她的文风,进而牵扯出许多宿怨出来。“落雁”两个字在网上成了火药桶~样,Fans和踩她的人各执一词,吵得天翻地覆。

这对她影响很不好。

婧明本是个写浪漫奇幻的写手,故事没有什么深意,但看了让人心情愉快。白衣侠客仗剑江湖,红妆小妹穿越时空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巨龙化人,白衣侠客除魔的那种简单故事。她是仗着年轻和偶像化主角成名的写手,这一次大家打击她先从文笔说起,而后说她的人品,再说她小说的致命缺陷;说别的也就罢了,说她文章没有深度、文辞华丽、情节单薄,婧明却是无以反驳的。这本也不是什么特别严重的事,本来女子文笔就天性偏柔,偏擅写人物,但和竞兰自杀牵扯在一起,本来是纯讨论文章的事情变成了对婧明人品的严厉指责,把对文章的不满变成对婧明的不满,使她本来好坏参半的名声一下子变成了林婧明人和她的文章是千夫所指,一无是处。

这对林婧明的“落雁”来说是很大的伤害,网络写手最珍贵的是名声.就好像贞洁烈女最珍贵的是节操,失去了大好名声几乎等于什么都没有了。他移动着鼠标,她两年来写下文字打下的江山,就这么一朝丧尽了吗?因为……她喜欢了他?点开闻风给落雁的留言板,上面多了许多疑惑和咒骂。他的手指缓慢地打击着键盘,打了“Fenrir”的用户名,按下密码——他登陆了,相隔两年再次登陆闻风……相隔他发出那个“自刺一剑,刎颈而归”那个帖子两年零五个月以后再次登陆闻风……

Fenrir这个用户名下面没有弹出任何短信,当年他就选择了屏蔽短信的设置,如今更没有人发言给他。登陆闻风,今夜闻风的人太多,他刷新了两次才进去,在相关落雁的帖子下面回了一句:“落雁的文字流动性很好。”

那帖子刷新得很快,一下子两个人回帖,一个说:“我居然被这种女人骗了。”另一个人说:“我一早就不喜欢这种没脑的文章,果然这个女人不是什么好货色。”他再刷新一次,这下冒出一个女生的帖子反驳:“落雁姐姐的文笔很好,我很喜欢。”如此刷新了三次,版主漠漠回帖了,他说:“Fenrir?冒名吗?”

他引了那个帖子,而后打了个“^…^”。

漠漠立刻在下面回了一串惊叹号,“Fenrir,终于回来了?”

他没再回帖。

但那帖子下面一串开始在询问“Fenrir”是谁,知道是谁的已在尖叫疯狂回帖,有些人闭嘴了沉下去,有些人开始顺着那帖子的意思说落雁其实也是蛮好的……他看着,勾起嘴角笑笑,让“Fenrir”挂在论坛上,他不关电脑,躺回床上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

已是夜里0:52,他不想睡。

眼前浮起的是一行慢慢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语言:我爱蔺霖怎办?

越来越爱怎么办?

嘴角依然勾着那丝微笑,他的目光移到电脑边一具古筝上。他其实学的乐器是古筝,但兼修了钢琴,如今古筝几乎就要被他废弃,如果不是昨天恰巧拿来伴奏,他恐怕已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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