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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灵没死成。
她的确是在炕上躺了很久也等了很久,然后腕子上的鲜血越流越慢,最后就粘稠的糊住了伤口。偏巧此时金山来了,敲了一阵门后不见希灵开门,他不耐烦,一脚把房门踹了开来。
然后掀帘子进了里间一瞧,他对着满炕的鲜血,大叫了一声。
希灵还清醒着,扭过头望向金山,她看他面目模糊——除了陆克渊,她看谁都是面目模糊,都和她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金山拿来了刀伤药,厚厚的往希灵的伤口上撒了,然后用布条子把她的手腕层层包扎起来。
到了这个时候,他反倒是对希灵要刮目相看了。在这之前,他一直以为希灵只不过是陆克渊手里的一个小玩意儿,充其量不过是感情好。他没想到他们会是百日夫妻似海深,原来当今这个世道上,真还有能以身殉夫的烈女。
“你这是图啥呢?”他盘起一条腿坐在炕头,看希灵也是个怪物:“你这么点的岁数,为了个半老头子自杀,是不是不值呀?刚看见你俩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你爹呢!”
希灵远远的坐在炕里,很奇异的,她没有感觉到疼痛,皮肤木木的,心也是木木的,金山说的话,她都能听见,然而听不懂,像是一滴水落在了干结的土地上,需要好一会儿,才能慢慢的吸收。
吸收了,也不想回答。金山怎么能懂她和陆克渊的感情?怎么能懂得他们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已然胜却人间无数了,所以,对着人间,就不留恋了。最好的人,最好的爱,她已然见识过了。
窗外有人喊报告,是个小副官隔着房门向金山说话:“师座,大夫来了!”
金山没动地方,回头对着门吼:“等你把大夫找来,她都死硬了!用不着了,我把她救回来了!”
话音落下,他却又变了主意:“你还是进来吧!让大夫看看,我救得对不对!”
房门一开,一个白胡子老头走了进来。对着金山施了一礼,老头望向了炕上的希灵。金山欠身伸手抓住希灵的一只脚,也没言语,直接把人拽到了炕边。
希灵任凭老头子查看自己的手腕,又看伤又号脉,心中一点情绪也没有。直到老头子忽然嘀咕着说了一句:“师长大人,恭喜恭喜,尊夫人像是有孕了啊!”
希灵慢慢的抬眼望向老头子,开口发出了嘶哑的声音:“你说什么?”
老头子像是被她的眼睛吓到了,顿了顿才又开口说道:“从脉象看,夫人的确是有孕了啊。”
金山看了看老头子,又看了看希灵,也傻了眼:“你、你有孩子了,你自己不知道啊?”
希灵茫然的摇了摇头。
金山似乎万没想到希灵能怀孩子,希灵自己也很惊讶。
她瘦,小,贫血,虚弱,无论如何不像个能生会养的女人,然而前两年刚生了个活蹦乱跳的小耗子,如今又怀了新的小生命。低头看着自己细细薄薄的腰和窄而单薄的胯骨,她只感觉不可思议。
金山让小副官开汽车送她去了趟西洋医院,经过了科学的检查,希灵确定了那条小生命的存在——只有一个月多一点大。
这是陆克渊留给她的小生命。
两只手腕骤然爆发出了剧痛,她坐在那还残留着血腥气的炕上,忽然痛哭失声。这一回是嚎啕大哭,哭到撕心裂肺,哭到不能自制。多想把这个消息告诉陆克渊啊!多想让他知道自己有了孩子啊!想得一颗心化成了血,要从眼睛里流出来了。
然而,很快的,她硬生生的止住了哭泣。
用手帕胡乱的擦了把脸,她跪在炕上,一次又一次的深呼吸,要让自己的心情尽快平静下来。
现在她是有责任的人了,她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第四十三章 大雪无痕(三)
希灵知道自己这不是第一次当妈,可当初是怎样生养小耗子的,如今回忆起来,竟是一点印象也没有,连生小耗子时是什么样的感觉,她都记不清楚了。
没了印象,也就没了经验。她也不知道应当如何保护这条小命,于是就凭着常识,一举一动都加了小心。
几场大哭,生生的把她哭瘦了一圈,她的脖子细成了一把,下巴也尖得可以戳人。换上一件黑布棉袍,她算是给陆克渊带了孝。棉袍絮了很厚的棉花,然而穿在她身上,看着只显空空荡荡。
金山敬她是个烈女,所以不介意让烈女白吃自家一口干饭,但是让烈女血流成河的在自家生孩子,那他可不干,不说别的,至少,他嫌晦气。
于是希灵就早早的搬到了金家那条胡同口的一间小院子里。这院子距离金宅有短短的一段距离,真有了事情,跑去求援是不麻烦的,因为中间还隔了几家,所以她就算生了孩子,那血光也绝影响不到金山的头上去。
希灵现在是一点也不敢挑剔了。她所求的就是有饭吃有房住,因为要平平安安的把孩子生下来。为了肚里这个孩子,她再不敢傲。金山有时候让人给她送俩钱过来,她立刻千恩万谢的收下来,收下来了也不乱花——洋装皮鞋全被她戒了,她得到一点余钱便立刻攒起来。没有在金山的庇护下活一辈子的道理,况且金山今天可怜她,愿意供着她吃供着她喝,兴许过几天这怜悯心淡了,把她撵出去自生自灭,也不是没可能的事情。
闲来无事的时候,她坐在炕上晒太阳,同时自己找了些柔软的碎布头,想亲手缝些小衣裳小裤子预备着,然而两只手虽然生了一副灵巧模样,可是一捏起针线,就笨成了脚丫子。粗枝大叶的缝了一气之后,她发现自己把那东西缝到自己的棉袍上了。
皱着眉头叹了一口气,她抄起小剪刀,费了不少的力气,才把那件不像衣裳也不像裤子的东西拆了下来,并且险些把棉袍子剪了个窟窿。
“这哪行呢?”她想。
对于自己,她还是比较了解的。她不擅长针线活,而且勤也不能补拙,因为脑子里好像少长了这根筋,手指头一捏针,针就要在指肚上打滑。把几块好些的花布卷起来打成小包袱,她伸腿下炕,穿上棉鞋向外走去。这院子里有个一天来两次、负责给她洗衣服做饭的老妈子,据老妈子说,两条街外有个老婆子,专门给人做婴孩穿的小衣裳,做得既好,还花不了几个钱。
希灵按照老妈子的指点,想要找那个老婆子去。现在她还没到显怀的时候,然而即便是迈过高一点的门槛,她都要提前扶了门框,生怕自己绊了摔了。自己肚里揣的是个宝贝,她决不能让它出丝毫半点的意外。
独自走在满是积雪的胡同里,虽然风冷,但她还是慢慢的走,在两条街外找到了老婆子的家,她放下了布和钱,然后又慢慢的走了回去。
半路上,她看见有人卖冰糖葫芦。她怀了孩子也没反应,不馋酸也不馋辣,但是今天这人的冰糖葫芦实在是做得好,鲜红锃亮,表面还撒了白芝麻。于是她忍不住,掏钱买了一串。卖糖葫芦的小贩子还以为她是个半大丫头,逗孩子似的从顶上取下一串递给她:“姑娘,给你一串最大的!”
希灵笑了一下,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小口,然而糖葫芦冻硬了,她没咬动,只在上面留下一点小白牙印。后方这时响起了汽车喇叭,她连忙退到了路边。
两辆汽车一前一后的开了过去——刚开过去,后一辆汽车却是忽然停了。车窗打开来,一张白脸伸了出来,上一眼下一眼的打量希灵,同时发出疑问:“是你吧?”
希灵也是一愣:“东哥?”
叶东卿没变模样,只是头发剃得更短了,看着越发英姿飒爽。一脸疑惑的盯着希灵,好奇战胜了前嫌,她又问道:“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你怎么变成这样了?白子灏呢?”
希灵攥着糖葫芦,告诉她道:“我和白子灏早就分开了,我后来又找了个男人,我是跟他来奉天的。”
“你又找了一个?”
希灵一点头:“嗯。”
叶东卿审视着希灵的头发和衣裳:“你……你又找了个什么人啊?”
希灵惨笑了一下:“他死啦。”
叶东卿似乎是闲极了,在她的眼中,此刻的希灵也是惨极了,对待这么惨的一个小女人,她发作了男子气概,就没法再记恨她了。
两辆汽车都是她的,汽车里除了汽车夫和她之外,就是莺莺燕燕。她自居为男子,想要消遣的时候,当然是要找女子。
让两辆汽车把女子们运送回家,她就近找了家馆子,领着希灵进去要了个雅间。随便点了几样热汤热菜,她打发走了伙计,开始饶有兴味的打听天津情形。听说容秀嫁了白子灏,她很惋惜:“哟,挺好个姑娘,怎么就跟他了?”
等到得知希灵的“男人”,就是陆克渊,她越发吃了一惊:“他?你跟他?”
希灵无视了她的一切惊讶,看到热汤上了来,她便起身给自己盛了一小碗,吹着气慢慢喝。糖葫芦太硬,被她在进馆子前扔掉了。
叶东卿意犹未尽,继续问她:“你说你又怀上了?”
希灵一点头,然后抬眼看着她答道:“你不会又想要我的孩子吧?这孩子和白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要了也没用。”
叶东卿哑然失笑:“我和白家也没关系了,我还要他的孩子干什么?只是没看出来,你还挺能生。”
希灵面无表情的继续喝汤:“我也没想到。”
“有没有想过,将来怎么办?”
希灵出了会儿神,最后摇了摇头:“不知道,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
叶东卿毫无食欲,只将希灵从头到脚的又打量了一遍,末了就感慨万分。她在自家过着随心所欲的生活,并未感觉光阴流逝得如何快,哪知道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白家都变成那样了,希灵都变成这样了。若不是希灵这张面孔颇有特色,她坐在汽车里,绝对认不出这个裹着大棉袍穿着大棉鞋的女人,会是当初那个洋娃娃一样的摩登小妞。
希灵喝了一碗热汤,又吃了几口菜,混了个饱。看出叶东卿是没有揪着自己算旧账的意思了,她松了口气。而叶东卿看她就知道吃,毫无往昔的灵气,也有点惋惜,类似贾宝玉看见丫头嫁了人,从珍珠变成了鱼眼睛。
☆、第四十四章 旧友(一)
叶东卿拥有男子汉的灵魂,最看不得楚楚可怜的小姑娘,要是这小姑娘偏还有几分姿色,那么她就更要慈悲为怀了。
希灵虽然一味的只是吃,很有沦为鱼眼睛的征兆,但叶东卿在和她分别之前,还是给了她一些钱。到底是多少钱,她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平时本没有带钱的习惯,这一卷子钞票,还是她偶然从裤兜里摸出来的。
希灵把钱接了过来,抬头问她:“你不恨我啦?”
叶东卿听了这话,感觉很可笑:“你以为我一直在记恨你啊?你也配!”
她这话是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