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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美没有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如他所料,她的确是爱上了他这个人。可让她去向何养健求婚,却也是他打错了算盘。春美活了二十多年。到目前为止,没有打算和任何人结婚。为什么非要结婚呢?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吗?
春美只想享受爱情与性,对于坟墓毫无兴趣。直到她发现自己的月事迟到许久还没有要来的意思,这才有点慌了神。回想起自己这些时日和何养健的所作所为,她一言不发,直奔了医院去。
结果,她发现何养健在自己的肚子里种下了一粒小生命。六神无主的跑出医院,她在咖啡馆里坐下来,用一杯热咖啡烫了烫自己的手和嘴唇。然后掏出小圆镜照了照,她给自己重新补了一层口红。
虽然搞成了未婚先孕,但春美并没有天塌地陷之感,只在心中默默盘算:“要不然,我回上海去,想法子把它弄掉好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开始回忆几家诊所的电话号码,可是一个也没回忆起来。
“但是,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她又想起了自己一位偷偷打过胎的女同学——信仰宗教的外国医院不肯给女人打胎,给再多的钱也无用;那种黑漆龌龊的小诊所,女同学又不敢去,最后还是在一家日本医院里解决了问题。问题解决得惊心动魄,那女同学几乎死在了医院里。
一想起那位女同学的历险记,春美就感觉浑身发冷,当即又要了一杯热可可。
“其实结婚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她退一步想:“反正他也管不了我。”
她的确是有这个“不服管”的自信,因为她娘家有钱有势力,而何养健只是个破落户。开当铺的小老板在这个社会上属于什么阶层,她不知道,也懒得懂。反正要是让她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夫妻二人势均力敌,恐怕她将来就没法子继续再去享受浪漫了——让她在坟墓里守贞是不可能的,一辈子只对着一个男人生活,那怎么受得了?
这样一想,破落户也有破落户的好,况且带着何养健这样的丈夫出去交际,也实在是一件得意的事情,他是多么的高大英俊有风度呀!
这么一想,似乎结婚也不是太坏。春美喝了一杯热可可,太热了,又要了一杯冰镇果子露降温。思维很缜密的考虑了一番,她不考虑母亲,也不考虑何养健,更不考虑肚子里的小生命,只考虑自己一个人。婚姻本是一件人生大事,但是对于她来讲,因为对于爱情和婚姻都不甚在乎,所以这桩人生大事就降级了许多。
“大不了就离婚好了。”她想到了最坏的情况:“离婚了当然是比较没面子,不过可以出洋到国外去躲一躲,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去哪里呢?听说巴塞罗那很好玩……”
从结婚想到离婚,从离婚想到了环球旅行,春美捎带着又吃了一块奶油蛋糕,然后满嘴甜蜜的起身回家去了。
到了第二天,她直接去见了何养健,告诉他道:“达令,我怀孕了。”
何养健听了这话,并不很惊讶,因为照着他们在床上那个狂欢的劲头,春美怀孕也是正常的事情。
春美又道:“达令,怎么办?”
何养健沉吟着,不回答。
☆、第七十四章 联姻(一)
何养健和春美隔着一张桌子相对而坐,春美都问到“怎么办”了,分明是要他给一句话出来。可是何养健抬眼看着春美,却是实在不想说出那些该说的话来。
因为春美也完全不是他理想的妻子。理想的妻子是什么样的?他无法太精准的描述出来,美不美的不是太重要,五官端正就好,重要的是要有好的出身,要有好的教养,总而言之一句话,得是个正正经经的大小姐,要能“配得上他”。
他所要的,春美一样都没有,春美倒是挺美,不过这多出来的美。他又不稀罕。
同样是勉强的娶,他在心里想,还不如当初娶了肃希灵,当时若是娶了肃希灵,自己也不会再遭后头的大难,兴许现在已经……
下意识的摇了摇头,他把那并不存在的锦绣前程晃了出去。然后收回心思面对了前方的春美,他开口问道:“你有什么打算吗?”
春美叹了一口气:“我有什么打算?这个孩子,要么生,要么不生,难道我还有其它的选择吗?”
何养健答道:“若是要生下它的话,就总要给他一个健全的家庭。”
春美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这到底算是什么态度。
何养健沉默片刻,又道:“可是我这样子,又怎么能给你和孩子好的生活呢?”
春美笑了一下:“你的样子怎么了?你自食其力,很好呀!”
何养健平平静静的答道:“春美,你在娘家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我不忍心让你跟我受罪。其实,我本打算等我的事业有了起色之后,再去向你求婚的。”
春美一听他的确是有向自己求婚的打算,稍稍放了心。伸手握住了何养健的手,她说到:“达令,我有钱,我并不在乎你的事业有没有起色。如果你是为了这个不肯向我求婚,那实在是没有必要的。”
何养健还是不松口。含笑问她:“难道让你嫁过来,做我的当铺老板娘吗?”
春美答道:“我可以出些资本给你,你去开公司做总经理,我不就是经理夫人了?”
何养健低下头:“可是我受之有愧……”
春美现在正是爱他的时候,所以有些巴结,听了这话,她故意一撅嘴:“除非,是你不爱我,不想娶我。”
何养健很腻歪的暗叹一声,然后抬头说道:“我当然爱你。”
如此又过了几天,这天希灵听见陆克渊问自己:“何养健什么时候和春美好上了?”
希灵惊讶的抬起头:“何养健?和春美?”
然后她低下头,重新回复了平静,冷笑一声:“何养健堕落如斯了?”
这话说得陆克渊没法接,他不能阻止希灵讽刺春美,也不便帮着希灵讽刺,只好闭了嘴。
其实陆克渊自己也并不介意春美嫁人。只是金婉心被春美气了个人仰马翻,哀哀的向他哭诉了许久——春美这个丫头,说结婚就结婚,而且还不能等,因为怕两个月后肚子变大,会被人看出端倪来。她不同意让春美嫁给个蹲过大牢的当铺老板,结果春美立刻就劈头盖脸的还给了她一车的难听话。她被春美气得寒了心,当场表示自己不管她了,她爱嫁谁就嫁谁去。春美如了意。心情立时变好,没过几个小时,就娇声娇气的又对她喊起了“妈咪”。妈咪揽镜自照,发现自己被女儿气出了一条细纹,越发恼火,坚决的不理她。
金婉心同意了,春美也同意了,然而何养健那边却又推三阻四上了。这可不能完全怪何养健,是希灵在后头给他出了主意——她让何养健去接近春美,为的可不只是气一气金婉心,现在时机到了,她终于也出了手。
她让何养健去向金家要钱,要来的钱,她与何养健五五分。
何养健听了这话,感觉希灵有点不要脸:“我为什么要分你一半呢?”
希灵反问道:“如果没有我,你以为你会有这个敲竹杠的机会吗?”
然后她又道:“这只不过是第一步而已,你和我合作,将来发财的机会还有得是,可你连这一点钱都舍不得,那么……”
后面的话,余音未尽。
何养健也不是吃素的,问她:“你不怕我去向陆克渊告你一状?”
希灵告诉他:“那你就彻底完了。我了解陆克渊,我不放弃他,他是不会放弃我的。”
何养健信她这话——人家夫妻两个闹家务,只要没撕破脸皮,那就终究还是夫妻,陆克渊也就不能真把希灵怎么样。
“你这么干,就是为了分些钱?”他问希灵。
希灵一摇头:“当然不止。你等着瞧吧!”
说完这话,她扬长而去。而何养健依了她的指示,只说自己最近经营有了困难,春美一听,果然就真拿出了几万块钱给了他。
他自己留了一半,给了希灵一半。希灵那钱怎么花,他且不管,他给自己添了几身新西装,然后花钱买通了几家报馆,让他们在报纸上登载自己即将和吉田春美小姐结婚的新闻——春美在中国长大,一直是自称姓吉,然而到了何养健这里,何养健撺掇着让她改回了日本姓氏。
春美一点也不在乎自己姓吉还是姓吉田,横竖写出来都是方块字,又不能给她增添异域风情。但是在旁人眼里,吉田和吉可就大不相同了。何养健娶了吉田小姐,这几乎等于一场中日联姻,尤其是吉田小姐美丽摩登,出身豪阔,这就越发的值得记者们一写。而且还另有一节:吉田小姐的叔叔婶婶如今就在天津,并且那位叔叔还是在华日人中的一位要人。
于是,何养健并没有花多少钱,就这么轻而易举的重新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之中。旁人不明就里,全都以为他这是攀上了日本人,从此是有日本势力的人了。
而春美的叔叔,本来一直认为春美只是个侄女而已,万没想到她会忽然和何养健那样一个人结婚,把何养健的历史翻来覆去研究了一遍,吉田叔叔双眼一亮,觉得自己是发现了可造之才!
☆、第七十四章 联姻(二)
何养健这些天忙于自己的人生大事,每天心思沉重,恨不得连饭都不吃。这一日他稍稍得了闲,便早早的从铺子回了家,想要休息个半天。
结果回家之后,还没等他安安生生的喝完一杯热茶,门口伸进了个小脑袋,正是玉恒又来窥视他了。
他懒得说话,只拍了拍大腿。玉恒夹着他那只瘪老虎,立刻就跑过来爬到了他的大腿上。他一手搂着玉恒,一手端了茶杯继续喝茶,茶很香,玉恒也很安静,他便感觉十分惬意。真尝到了“休息”的滋味。
将一杯茶喝到了底,他忽然说道:“今晚自己睡,好不好?”
玉恒回头看他,眼巴巴的:“你又要走吗?”
何养健解释道:“不是,叔叔晚上在家睡觉,但是今天给你铺一张小床,你自己睡,好不好?”
玉恒干脆的答道:“不好。”
然后他抱着布老虎转向前方,不看何养健了。
何养健看着玉恒的后脑勺——看来这一次,自己是非和春美结婚不可了,玉恒一听家里来了客人,就必要仓皇的躲到后院去。所以春美到目前为止,对于玉恒都没什么印象,只知道他是何养健的朋友的孩子,那位朋友在一户公馆里当差,平时不能回家,就把孩子扔在了何养健这里。
现在他是个光棍汉,别说带个孩子,就算带只猫带只狗睡觉,只要他自己不嫌,那就不会有人干涉。可将来若是和春美结了婚,他自己琢磨着,起码在开始的时候,两人总是要同床共枕的。那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两人中间再夹着个玉恒。所以从长远看来,还是现在就让玉恒学习独睡比较好。至于玉恒自己愿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