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待会儿要去打球。」乔可恬笑。
「又去?早上不是才在学校练过吗?」
「可是难得礼拜天,不出去玩很可惜嘛。」
「整天往外跑,功课做完了没?」乔羽睫板起脸,端出母亲的架子,「你们导师前几天打电话给我,说…最近成绩又退步了。」
「哎唷,人家才退步一咪咪而已。」乔可恬耍赖地吐吐舌,「是老师太紧张了啦。」
「数学考五十分叫作退步一咪咪?」乔羽睫拆女儿台,「还有社会跟自然,听说也是不及格?」
「只是小考嘛。我发誓,段考一定会用功读书。」
「念书要从平时做起,考试前临时抱佛脚有什么用?今天不许…出门了,乖乖留在家里温书。」
「啊--不要啦--」乔可恬哀号,「人家已经答应同学要教她们打棒球了,不能食言啦!」
「我说不行。」乔羽睫还是这么一句。
「拜托啦,妈,做人别这么绝情嘛。」乔可恬拉住母亲的手臂摇晃,「我答应…,晚上回家一定念完书再睡觉好不好?让我出去玩啦!妈,妈咪,亲爱的漂亮妈咪。」小女孩一声声撒娇地唤着。
乔羽睫听了,噗哧一笑,实在拿这鬼灵精的丫头没办法。
「好吧,要去可以,先帮妈妈晒完这些衣服。」
「Yes;madam!」乔可恬立正站好,俏皮地行了个童军礼。「我就知道妈妈最善良最温柔了。」敬完礼后,她眨眨晶亮的眼,不忘送给母亲一句甜言蜜语。
「…啊,」乔羽睫俯下身,捏了捏女儿圆圆的脸颊,「就一张嘴甜。」
「所以说妈妈真聪明、真厉害,帮我取对了名字。」乔可恬继续甜言蜜语。
不简单。这孩子长大后绝对一流的,不把男人哄得团团转才怪。
乔羽睫又好气又好笑,「…啊,怪不得…干爹那群棒球队的孩子全听…的话,原来…都是这样哄人的啊!」
「才不是呢!我干嘛要哄那些臭男生啊?」乔可恬不屑地撇撇嘴,「我是以实力折服他们。」
「实力?」
「打棒球的实力。」乔可恬得意洋洋,「老实说,像我棒球打得这么好的女生,全台湾『寥寥可数』啦!」用罢成语,她又朝母亲讨好地笑了笑,「我这句成语用得很不错吧,妈。」
乔羽睫笑。「…可别拿这个去…干爹面前现,只不过一句普通成语嘛,如果…连这都不会用,他不气死才怪。」
「呵呵,其实干爹早就快受不了我啦,他老说我的国文程度有够差,丢他的脸。」
「…还好意思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嘛,人要勇于面对自己的缺点--啧,我太帅了,居然又用了一句古人说的话,Yes!」乔可恬双手一拍,振臂鼓励自己。
见女儿这宝样,乔羽睫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这十几年啊!要不是有这小女孩,她真不知自己的人生是否还能刷上幸福的玫瑰色。
她笑着,如银铃般清脆的笑声传出小小的院落外,惊动了-辆慢慢驶过的白色跑车。
跑车似犹豫地停了两秒钟,然后才静静滑过爬满藤蔓的木门前,在斜对面一扇华丽的雕花铁门前停下。
乔可恬好奇地跑到门口张望,「哇!妈,…来看,好棒的跑车!是法拉利耶,今年的新款,我上个月才在杂志上看到的。」
连哪一款她都知道?乔羽睫摇头,不得不佩服自己的女儿。
别的小女生是捧着八卦杂志当追星族,只有她女儿拿棒球跟汽车杂志当宝贝。
「咦?他开进外公外婆以前的房子了耶。」乔可恬惊喊,回过头来看着乔羽睫,「妈,中介公司真的把房子卖掉了!」
「当然要卖掉。」乔羽睫应道,「房子空空的没人住岂不浪费?」
「可是外婆不是说她考虑要买回来吗?她不是说,可能要从温哥华搬回来住吗?」
「她不会搬回来的…舅妈又生了一个小贝比,…外婆好高兴,才舍不得离开呢!」乔羽睫笑,「她只是说说而已啦,大概在国外住久了,想台湾吧。」
话说八年前,她父亲因病去世,母亲便决定把这里的房子卖了,移民到温哥华跟他们两姊弟一起住。
当年这栋三层楼高的别墅是让一位富商买下来送给他情妇住的,如今两人闹翻了,房子也再度转手。
花了几个月重新装潢,看来新屋主终于入住了。
「好可惜哦。我偷偷去那间房子里看过一次,里面好大好漂亮呢,花园里还有秋千,好棒哦。」乔可恬赞叹。
「怎么?…不喜欢我们这间房子吗?是不是觉得太小?」乔羽睫问女儿。
「不是啦,我当然还是喜欢我们这个家啊,人家只是觉得好奇,不知道是什么人搬进那里住。他在这附近工作吗?」
「我想应该只是买来当渡假别墅吧。」
「嗯,我想也是。」乔可恬点点头,忽地一拍手,「妈,…说我们要不要去拜访新邻居?」
「拜访邻居?」乔羽睫一愣。
「对啊,表示一下礼貌嘛。」乔可恬笑容满面。
乔羽睫望了女儿一会儿,「我看主要是想满足…的好奇心吧!」
「嘿,被…识破了。」乔可恬不好意思地摸摸头,「人家真的很好奇嘛。」
「好吧,过几天我们去拜访一下。」乔羽睫点头,晾完最后一件衣服,「…约了同学几点打球?」
「糟糕!」乔可恬惊呼一声,看了看表,「迟到了!」她喊,跑回客厅背起早就准备好的背包,「我走…!」
匆匆向母亲道别后,她立刻跳上脚踏车。
「小心点!」乔羽睫追出院落,对着女儿的背影高喊,只见她拚命踩脚踏车,与风争速,一下子便不见人影。「这孩子……」她略微无奈地叹息。
她摇摇头,转身走回屋里前,忍不住往斜对面的豪宅瞥了一眼。
在阳光映像下,那仿欧洲风格的屋宇显得格外金碧辉煌。不知道是什么人搬进了她从前的家呢?
听说几个月前就有好奇的镇民不停向中介商打探,可对方却说买主坚持不许对外透露他身分。
好神秘啊!该不会是某个孤僻老人,躲到这儿来隐居吧?
她随意猜测着,却没太深思这问题,耸耸肩,进屋,关上门。
他买下了这间宅邸。
十多年前,他只能在屋外徘徊远眺,不得其门而入的宅邸,如今他支票一签,大大方方进驻。
从前怎么也不敢奢望走进来的豪华宅邸,如今他买来当渡假别墅,一年也许住不上几天。
多有趣!凌非尘薄唇一扬,似笑非笑。
有时候这世界的倒错吊诡,这世事的变化多端,真令他备觉讽刺,也以此自娱。
一个当年人人喊打的穷小子,现今摇身一变为功成名就、冷酷无情的大律师,只要手腕一翻,便可能牵动整座小镇的命运。
他真的期待,期待镇民们明天在活动中心见到他时,脸上的表情。
是震惊?不屑?抑或担心害怕?不管是哪一种,肯定精采绝伦。
他笑了,啜了口勃根地红酒,闲闲躺落沙发,看着对面墙上一幅意境悠远的水墨画。
说实在,他个人并不是太欣赏中国的水墨画,太温文,不够犀利,他自认没有那种谦冲的品味去领略其意境。
要不是看上这幅画拥有无限的增值潜力,他不会买下它。
不过既然买了,他就预备好好削上一笔,台湾和日本分别有一个收藏家对这幅画很感兴趣,而他有把握,周旋于两造间,最后的胜利者绝对是他。
高超的谈判本领,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具备,而他的委托人,最欣赏的就是他这一点。
所以当「双城集团」的老板吴清发在这桩游乐园开发案遇上棘手问题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希望他能说服那些不肯让出土地的顽固居民。
「随便你用什么手段都可以,总之我明年初一定要动工。」吴清发设下最后底线。
为了某种原因,他毫不犹豫地接下这案子。但因为忙别的诉讼案,他让事务所内一向与他默契良好的莫语涵先来了解情况,她来了几天,遇上曾与她有过一段情的男人,结果落荒而逃。
他承认,要求她先行前来这个小镇是带着点私心,因为他很想知道,她跟那个曾与她有所牵扯的男人重逢后,会是怎样一种反应。
他在做一个小实验。
不过,没想到那么尖刻倔强的语涵,面对年少时期不成熟的爱恋,也只能宣告投降,黯然逃回台北。
她的反应令他失望,却也更坚定他回来小镇的决心。他不会跟语涵一样,他告诉自己,经过这么多年,再遇到当年令他魂牵梦萦的女人,他不相信自己还会动心。
他不会的。因为他对那个女人只有厌恶,只有恨。
而且他相信,她对他,也只会是满满的恨。
两个彼此憎恨的人,在重逢时,会是怎样一个景况?他发现善于嘲弄的自己,竟然颇有兴趣。
高举酒杯,凌非尘将杯中物一仰而尽,接着站起身。
面对占满玄关半面墙的玻璃镜,他挑剔地审视镜中的形影。服贴的短发,俊雅的五官,一身名牌休闲服,帅气清爽。
他走出宅邸,对花团锦簇的园子视若无睹,拉开铁门,以一种闲逸的步伐缓缓走入暮色。
夕阳西斜,将他修长的影子拉得更长,来到之前曾开车经过的藤蔓木门前,他停下来。
那时,院落里传出笑声,而他立即认出是她的声音。
没想到她住得离他如此之近。这些年来,他从不允许自己去打听她的近况,直到几个月前中介商与他接触,他才知道乔家早在多年前卖掉了房子,移民温哥华。
他一直以为她在温哥华,后来才辗转听说她又回到了小镇,语涵回台北后,又告诉他,她有个女儿。
她结婚了?那她是跟老公、孩子一起搬回小镇的吗?他真怀疑,在当年他那样毁坏她的各节后,镇上还有哪个男人敢娶她?是哪个白痴?
他冷酷地掀了掀唇,伸手,按铃。
没人响应。他又按了一次,这回过没几秒,一道轻柔声嗓穿过门扉--
「来了!请等一下。」
他静立等待,没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绷紧身子。
匆忙的脚步声传来,跟着,木门咿呀开启。
怎么一点警觉心都没有?居然问都不问就开门了!他拧眉。
「哪一位?」她从阴影中走出来,霞光一下子染上她容颜,为那清丽的小脸增添几许妩媚。
他的胸膛,毫无预警地被什么猛撞一下。
她还是这么美……不!她甚至更美了。褪去了少女的娇气,如今的她,完完全全是一个成熟的妇人。
虽然只穿著简单的白罩衫与碎花长裙,可那细致的肌肤,那窈窕的身段,以及她全身上下隐隐约约透出的母性气质,让夕照下的她美得像一首古诗……
该死的!她居然还是让他自惭形秽。
她抬眸,巧笑倩兮,「请问你是……」唇畔笑痕一敛,她眨眨眼,瞳光在一瞬间沉黯下来。
她认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