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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大赛,对于这些侍女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事,众人一听,便有几个主动请缨道:“若是公子觉得为难,不嫌弃我们,我们愿意参加花魁大赛。”
沈傲心头一喜,这就好办了,只要她们肯,其余的事,沈傲来解决,他在侍女们面前来回逡巡,最终目光落在一个娇小的侍女身上,走到那侍女的跟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娇小的侍女算是中上之姿,在人堆中并不是很起眼,唯独胜在身段极好,远远看去,有一种让人忍不住想要呵护的冲动。
小侍女抬眸看着沈傲,脸上升出一丝红霞,道:“奴家叫腊梅。”
沈傲不由地皱起眉头,道:“腊梅这个名儿不好,要取一个好听的艺名,从现在开始,你就是万千男人的梦中情人,令汴京大少名妓黯然失色的小美人,取什么好呢?”沈傲沉吟了很久,突然眉眼儿一亮,道:“有了,就叫颦儿,颦笑的颦,令人一想到这名儿,便能想象到那梦中的美人儿莞尔一笑,万种风情,哈哈……就这样决定了。”
沈傲一下子信心百倍,眼前这个小颦儿,比起春哥、曾哥自然是更胜一筹的,春哥都能成神,颦儿为什么不能?
他一下子牵住颦儿的手,眉开眼笑地道:“随我来,我有话要和你说。”
说着,又嘱咐目瞪口呆的周恒:“你,去买些布料来,我们要准备裁剪些衣衫,在花魁大赛中用。”说罢,又看向吴三儿,道:“吴三儿,你在这里等着,待会我还有事要吩咐你去做。”
沈傲的一番话交代下来,很有大将的风范,交代完事情,便拉着颦儿的手,一路上了二楼;留下那背影让周恒看的目瞪口呆!
表哥太不仗义了,拉着美人儿上了楼,却叫他去买布料,这算是个什么回事?
周恒心里不平衡,却只能有苦难言,懊恼地摇摇头,伸手向吴三儿道:“三儿,支点钱来,我去买布料。”
众侍女一听,噢,原来这周少爷竟是囊中空空,一个个窃笑起来。
等沈傲拉着颦儿下来时,已过了一个时辰,颦儿羞红着脸,徐步下楼,谁也不知沈傲对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只是她走路的身姿,似是多了几分怪异。
沈傲板着脸,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在颦儿耳边又嘱咐了几句,拍着她的香肩儿,低声道:“你记住了,往后就这样走步,至于其他的,你不必理会,从今日起,你就不要出来做活了,就在房里呆着,除了邃雅山房的人,谁也不要见。”
颦儿嫣红着脸蛋道:“知道了,公子,颦儿一定听公子的话。”
沈傲很满意地点点头,邃雅山房的侍女素质还是不错的,很听话,沈傲教起来也轻松,有了这个,他的信心更足了,教侍女们各自回去先歇息,将吴三儿拉到一边,道:“三儿,花魁大会距离现在还有几天?”
吴三儿道:“快了,还有四天。”
看来时间有点紧凑啊,沈傲掐着指头算了算,花魁大会恰好是在旬休日,这倒是正好方便了自己。
不过话说回来,旬休日是监生们的假期,也是官员们的假期,花魁大会既然举办,自然是离不开达官贵人们捧场的,若是将会期放在其他的时候,筹办者肯定是吃亏多了,这种事,自然是越热闹热好,当官的都在当值,你这花魁大会举办的下去吗?
沈傲道:“好极了,那我干脆就再告假两天吧,反正唐大人开了口,说是什么时候病好了再去进学,现在不是病还没完全好吗?”
沈傲患的是穷病,人一穷,什么病都来了,所以得把这病治好了,再去上学。
沈傲微笑着看着吴三儿,眼眸中闪出诡异之色,低声道:“从明日开始,生意上的事暂时交给吴六儿来做,他不是一直在后院里帮工,负责茶房和厨房吗?明日叫他到前堂来;我们现在主要做的,就是炒作。”
“炒作?”吴三儿不理解。
沈傲笑着道:“意思就是把颦儿的大名散布出去,要让她家喻户晓,汴京城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都要对她生出印象;而且要让人产生颦儿是绝世美女的印象。”
吴三儿知道沈大哥的点子多,虽然听得似懂非懂,却连连点头:“沈大哥怎么说,我怎么做就是。”
沈傲笑道:“容易得很,最新一期的邃雅诗册什么时候出?”
吴三儿道:“就是这几日,不过要等雕刻成册发卖的时候,只怕还要再等十天左右。”
沈傲收敛起笑容,板着脸摇头道:“来不及了,我现在加上几首诗上去,你尽快让他们连夜印个几十本出来,明日就发卖。”
“明日就卖?只卖几十本?”吴三儿不解地望着沈傲,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几十册有个什么用?只小半柱香的功夫,就卖完了。
沈傲别有深意地道:“这几十册只是个噱头,就说是珍藏VIP版,把这几个月的精选诗集都加进去,我想个办法,今天多写几首进去,明日一清早就卖,不要耽误了。”
吴三儿点了点头,不再多问了,便是道:“我为沈大哥研磨吧!”
笔墨纸砚送了过来,宣纸一摊,沈傲蘸墨,提笔开始写了起来。
吴三儿一边碾磨,一边屏息在边上看着,上面的字他倒是认得,这一看,顿时便了解沈傲的心思了。
沈傲的第一首诗叫《邂逅颦儿有感》下面的诗句是: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喘气微微。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扶柳。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
吴三儿这些时日印制诗册,对诗词的格律倒是有那么点儿了解,忍不住道:“公子,这词儿倒是写得极好,只是既不像是诗,又是似词牌,是不是有些不妥?”
沈傲哈哈一笑,道:“就是要惹起争议才好,有了争议,才叫炒作。大家在争这诗时,就不由得将颦儿的音容相貌记住了,这就叫潜移默化。”
吴三儿听罢,似懂非懂的样子,但是他对沈傲是有信心的,想着便随着沈傲一块笑了起来。
随后,沈傲又作了几首诗,全是凭着前世的记忆摘抄的明清时期作品,写的仍然是颦儿,什么一笑解千愁,什么美人姗姗来诸如此类。
写完诗,搁下笔,沈傲伸了伸懒腰,道:“这只是炒作的第一步,只是要叫大家对颦儿有个初步的印象,等印象有了,我们再下猛药。”
“猛药!”吴三儿眼皮儿跳了跳,沈大哥的手段他是知道的,他说是猛药,那一定是极猛的了,只是不知沈大哥的葫芦里到底卖了什么药。
不过,这个时候,吴三儿倒想起一件事来,便道:“沈大哥,我们只卖几十本诗册,如何能引起许多人争议,是不是赶着多印几本?”
沈傲摇了摇头,道:“不必了,再多印,又能有多少。别忘了,我们的VIP珍藏版诗册一出来,那些小贩必然会大肆抄录,不用两个时辰,就会有数千上万本这样的盗版诗册出来,这些人虽然可恶,不过这一次却算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盗版确实很给力,正版一出,无数手抄本、盗印本就会出来,不出一日,文人墨客们便都悉数能收到诗册,管它是正版还是盗版,最终这些人会看到沈傲的诗词。
眼下一时情急,沈傲也顾不了许多了,炒作的第一步必须迅速的完成,至少在文人之中,要产生一点儿印象,等他们由诗词产生了印象,才是沈傲真正大炒特炒的时刻。
第131章 大杀器
一大清早,薄雾还未散去,万物尚未苏醒,邃雅山房已经打开门。
两盏红灯笼一挂,门丁们抱拳站着,接着那大门之上,一张红纸告示贴出,顿时引得一两个卖炊饼的小贩过来看。
“高级会员VIP珍藏绝版诗册?”
这名字倒是够响亮的,居然还是限量的三十册,让人顿然萌发出一种抢购的冲动。
小贩的消息最是灵通,半时辰不到,书商便将三十册诗册抢购一空。
再过一个时辰,各种的手抄本便流传开来,这种消息传得本来就快,再冠之以VIP、绝版、珍藏这样的字眼,自然让附庸风雅之人来了兴致,可惜正版已经抢购不到,唯有四处搜寻手抄或盗印版,纸质虽然差了些,可是热情却还是有的。
到了中午,由于街头巷尾的议论,手抄本的价格竟也高达一贯之多,买涨不买跌原本就是人的心态,更何况茶肆、酒楼里已经议论纷纷;皆是热议这本绝版的诗册,若是再不入手,出门还好意思和人打招呼吗?
这还只是第一波,最大的争议,还是在沈傲的那首邂逅颦儿有感的诗上,这首诗很奇怪,既没有诗的格律,又不参照词牌,可是乍一看,这不知是诗还是词的东西写得真不错。
于是在街头巷尾,文人们分为两派,一派捉住这诗的阵脚,大肆贬低,将这诗说成狗屁不通;而另一派却是坚决力挺,从歌赋讲到唐诗,从唐诗讲到今日的各种词牌,争辩不休。
要争辩,沈傲的诗词是一定得要记住的,否则又争个什么?所以只半日的功夫,几乎所有人都记住了沈傲的那首诗,自然而然,会有人发出疑问,这个颦儿是谁?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喘气微微。”
世上真有这样惹人怜爱、娇媚百态的美人儿么?
这倒是奇了!
沈公子又是在哪里邂逅了这位楚楚动人、惹人怜爱的女子?
大家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大宋朝,性取向还是很正常的,纯爷们、铁血真汉子什么的在这里绝没有市场,大众情人仍然是那种我见尤怜的小美人儿,因此,这首诗里所描述的颦儿,让不少人怦然心动。
沈公子好艳福啊只是不知他的言辞是否有些夸张?
起了这个念头,争议的焦点又转到了颦儿身上,这个叫颦儿的美人儿,是否确有其人,沈公子据说与蓁蓁有染,都没见他为蓁蓁作一首诗词,为何见了这颦儿,反而将颦儿化作了天仙,落在笔下。
这种八卦,非但是文人之间泛起争论,就是那些寻常的贩夫走卒,也津津乐道极了;诗词他们不懂,但是美女却是所有人都可以参与讨论的,只一天的时间,这个颦儿,便藏入许多人的记忆之中,反倒将近来花魁大赛参赛的各家名妓一时忘了。
所谓潮流,其实就是如此,有心人推波助澜,街头巷尾议论纷纷,你若是不识趣,在大家口沫星子满天飞的谈论颦儿时,大呼一声烟雨楼的春娘也很美艳,只怕非得被人青眼相看,然后被人淬一口吐沫,很是高雅地骂一句:‘俗不可耐’。
炭盆里火光跃跃,将铜盆儿炙的通红,天气已经转冷了不少,就是穿着冬衣,靠着炭盆儿也多了几分彻骨的寒意。
汴京的寒冬有一种干燥的寒气,沈傲有点不太习惯。
他盘膝坐在火盆旁,随手捡起几本书百无聊赖地看着,而这期间,每隔一段时间,就有邃雅山房的小厮出去打探消息再回来向沈傲汇报,现在沈傲已经可以确认,他的炒作第一步总算是成功了。
沈傲将手中的书重重放下,坐在一边昏昏欲睡的周恒惺忪地抬眼,看到沈傲胜券在握的样子,望了望窗外的天色,道:“表哥,到了什么时辰?”
沈傲道:“快到正午了。”
周恒伸了个懒腰,抱怨道:“大半夜的叫我去买布料,害得我跑了七八家店,不知拍了多少门,累死了,诗册卖出去了吗?表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