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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天骄-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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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让预备传令,火速前进。萧云寒对沈让道:“万事小心,救出百姓,也决不能惊动李固渡的大队金兵。”

沈让点头,萧云寒继续道:“不如命人率一百骑绕行至侍御林以东埋伏,再命人率八十骑从侧面堵截,形成包围之势,赌杀逃兵,也防止敌人前往李固渡报信。”

沈让道:“不错。”当即便分派三队,按照云寒的计策行事,自己和萧云寒带了一百余骑,从正面,向侍御林行进。

约莫还有一二里地,沈让命全队下马,命十余人牵马随后,萧云寒笑了,看不出沈大哥如此心思缜密,下马,是恐金人听到马蹄声,打草惊蛇。可步战的风险便大多了,沈让真的有这个把握?萧云寒握紧了剑柄。屏声静气。

于侍御林驻扎的一队金人,为首的是金国骑兵五十夫长蒲辇,一员粗壮猛汉,他向来自负,加之此处距李固渡不远,自是疏于防范,毫无顾忌,为所欲为,不过此人武艺十分厉害,使一杆眉尖刀,一人对付二十余宋兵,不在话下。

他们刚从附近的村子抓来了六十名汉人俘虏,男的劈柴点火,老弱洗衣做饭,年轻女子便供以士兵调戏。四十名金人在此,好不逍遥。有人唱起了金国的歌曲,笑闹声传来,沈让突然产生了个奇怪的念头:不知道金人,会不会想家。

雪住了,略微起了风。空气,却似乎更加凝重。萧云寒突然热血沸腾起来,金兵营地就在眼前,她的脑海中一下闪过萧凌的脸。萧大哥,我要用金人的血,来祭奠你的在天之灵。和沈让暗使眼色,拔出刀剑奋起向前,再次兵分两路,从两侧冲入金营。

金兵仓猝抵挡,来不及上马,顿时大乱。

“不许放箭!不许伤百姓分毫。”沈让大声道,一边砍杀出去。蒲辇“蹭”地站起身来,举刀怒吼:“谁敢动我金兵分毫!”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在更。。。。亲们表扬一下勤劳的端木8。。O(∩_∩)O吼吼

43

43、所谓止戈 。。。

一名兵卒愤怒道:“休得狂妄!还我父母兄弟来!”拔刀便冲上去。沈让怒吼:“混蛋,给我回来!”沈让认识他,相州人,叫姓李,名佑宁,沈让很早便想过,这名字大约是保佑平安的意思吧。很好的寓意,就如同唐时的长安,希望王朝长长久久,希望百姓平平安安,可惜,总是事与愿违。李佑宁一家一十三口,尽数被金人所掳,受尽屈辱而死,他从进营那一刻开始,就下定决心,有一天一定要血刃仇人,可惜李佑宁曾是一介书生,弱质彬彬,习武时间不久,明摆着是送命。

萧云寒在砍杀间猛然回头,却看见李佑宁已被蒲辇拦腰砍作两段,顿时心头一震,一个不留神,金人的刀刺入她的左肩,她愤怒地挥剑,刺入敌人的咽喉,血雾弥漫。伤口鲜血涌出来,她向后退一步,一时不能适应。她虽经过了十年的磨练学习,虽杀过人,闯过金营,触摸过死亡的底线,可她从未像现在这样,真实地触及了生命的质感,凉薄,脆弱,残忍,这就是战争。

她红了眼,不顾一切地向蒲辇冲去。她拔剑没有丝毫迟疑,蒲辇挥刀一挡,云寒被震得手臂发麻,刀伤迸出鲜血,可她的剑却穿透了蒲辇的大刀,直直地挺在蒲辇眉心,蒲辇弃刀向后退去,心中一惊,此少年竟有如此本领,不禁心生佩服,再不敢掉以轻心,他顺手抄起一把插在金兵尸体上的刀,直劈云寒面门。金人果然不及汉人,空有蛮力,萧云寒侧身闪躲,蒲辇一刀不成,再补一刀,横切萧云寒咽喉,云寒身体向后一仰,蒲辇落空,云寒顺势飞起一脚,直中蒲辇胸口,高云寒一头的彪形大汉竟然向后退了数步。

沈让已绕至蒲辇身后,他使双锏,奋力一击,正打在蒲辇头部以下肩颈交界处,这一击力气极大,骨骼断裂的声音,脊骨尽断,蒲辇无声倒地,一双眼睛瞪得很大,似乎还在奋力拼杀,他保持着最英勇的样子,以身殉国。

身后的兵士们一拥而上,埋伏在周围的骑兵包抄过来,除了四名俘虏,其余金人全部被杀,战士们杀红了眼,萧云寒在这一刻才明白,这些英勇无畏的骑兵中间,不知道有多少,是背负血汗深仇的,她自己所负的仇恨,简直微不足道。

她颓然地向后退了一步,一脚踏上了一条软绵绵的手臂,仓皇跳开,地上散落着四肢和头颅,她不能习惯这种感觉,在早上,彼此谈论着理想信念的朋友们,半个时辰前还坐在一起喝水休息的骑兵们,在上一秒钟还是年轻的芬芳的生命,竟然转瞬间,就成为她脚下冰冷的尸体,她突然胃中一阵抽搐,她跪下来干呕,身上的数处伤口拼命地疼痛着,她扔掉弓箭,用剑支撑着自己站起来,向前走去。这对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来说,终究是太残忍了,年长几岁的沈让则很镇定,颇有大将之风,他指挥着众人抬走了以李佑宁为首的二十几名殉国的战士,简单埋葬,在坟前下跪。萧云寒也跪下,这是一场短暂而漫长的吊唁,云寒的心里,倍受煎熬。她突然觉得萧云飞的不易,萧家的孩子,皆是十几岁就随父出征,只怕没有一个像自己这么没出息。

带着战利品和战俘,骑兵返回相州。并于元帅府进行封赏。

萧云飞终究是担心的,看到萧云寒回来,心下感到安慰,可看到她颓然的目光,心里为之一震,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永远也忘不了,自己初次上战场时的情景,他第一次看到漫山遍野的尸体,他拼命地呕吐,父亲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忍受不了,就只有死路一条。”年少时的萧云飞不能解,他在战场上,没有报国的意志,只有生存的本能。

可沈让却面不改色,萧云飞在心中苦笑了一下,康王说的不错,这沈让,确实是为战场而生的。

康王心里有所顾忌,因为在萧云飞的坚持下,他已同意不给萧云寒任何赏赐,他知道怕是那句该死的诗惹得祸,可最终听了萧云飞的建议,云寒太年轻,需要磨练。

于是沈让超迁三官,升为寄理保义郎。萧云寒没有得到任何封赏。他一面替云寒忿忿不平,一面又不知一路上心思细密从容镇定的萧云寒为何事而变得一蹶不振。

萧云寒回到城东街大宅养伤,萧云飞不理会她,可一连三日,萧云寒竟然不离房间半步,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萧云飞怒了,自己当初也没有没出息到这种地步。萧云飞提了荆条,走进萧云寒的房间,将她扔下床去,萧云寒重重地摔在地上,肩上的伤口触及,殷红的血透出雪白的里衣来,她抬头看他,那种虔诚和认真让萧云飞心悸,他压低了声线怒吼:“你究竟想怎么样。”

萧云寒看了一眼门外,什么时候又下雪了,飘飘悠悠的,在窗上形成灰色的斑点,迷迷蒙蒙的,她低声道:“我不想回军营了。”

萧云飞怒火中烧,将荆条无情地抽在她的脸上,“你再说一遍!”

萧云寒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衫,端端正正在萧云飞面前跪下:“大哥,你打吧,我真的不想再回去。”

萧云飞抬手,荆条恶狠狠地抽在她的背上,原先未愈的伤口裂开,血沁出来。怒道:“你必须回去!明天就回去!不!立刻就给我滚回去。”

萧云寒不语。

荆条没有留情,在她身上留下一条条触目惊心的血痕,可是她咬了唇,一言不发,一动不动。萧云飞打累了。萧云寒依旧保持着固执的姿势,只是那衣衫,不知何时,已经殷红一片。她的面色惨白,除了那条鲜红的印记,如同刀刻的疤痕一样在她的面颊蔓延,汗水浸湿了发线。她似乎精神有些恍惚了,可依旧咬着牙跪着。

萧云飞扔下荆条,问道:“原因。”

萧云寒忍着痛吃力道:“云寒不解。”

萧云飞道:“说。”

萧云寒不支,一只手撑在地上,微微喘息,她皱紧了眉头。云飞看着,没有苛责她,他心知她身上伤已不少,便容她缓了片刻。

许久,云寒才抬起头,道:“师父说,学武是为了止戈,止戈是为了天下太平,可是这话对么?”

萧云飞在椅子上坐下来,道:“对。”

云寒吃力道:“可是止戈的代价,就是杀人么?杀人,就能天下太平么?”

萧云飞觉得头痛,这种无知的问题。他简洁道:“对。”

萧云寒淡淡一笑:“所谓天下太平,无非是百姓安居乐业,黎民不饥不寒,可如今战争使得民不聊生,哀鸿遍野,这样就真的是天下太平吗?就算真得以统一天下,这代价,我们付得起吗?”

这话在萧云飞心里,掀起细小的涟漪,这孩子,想得太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额。。。两点了,端木准备觉觉了。。。

亲们安安。。。这两章没什么意思。。写完下章就写好好那边的。

好好那边现在比较传奇。。

好梦。。

44

44、初见公孙 。。。

萧云飞站起来,走过去,云寒抬头看他,目光深不可测。云飞淡淡道:“记着,唯武止戈,也许很残酷,可是战争,却是避免战争的最好方法。”

萧云寒没有说话。

云飞道:“就如同你一样,战争的责任我们必须承担,每一个汉人都要承担,因为我们不能失去我们的土地,不能失去我们的亲人,不能终身为亡国之奴,因为我们要生存。”

萧云飞微微地笑了:“天下太平,不只是没有人流血,而是每个人,都能在自己的土地上,有尊严地活着。”

萧云寒不语,疼痛让她有点恍惚,

萧云飞道:“每一个上过战场的人,都会为此困惑,我也不例外。”

萧云寒有些吃惊地看了他一眼。她突然想起了很早就离开萧家的三哥,会不会,这就是他对这个问题的选择?

萧云飞道:“跪着想清楚,然后去休息。”说罢转身离开。

萧云寒见他走了,便伏在冰冷的地上,寒冷让她的疼痛缓解,让她清醒。

大风。暴雪。好好策马狂奔。他行了数日才到了珏山脚下。一路走来,竟然已都是金国的土地,金兵见他会说女真语,并没有为难他。

好好却暗自忧心,一路上见多了被金人摧残过的村庄,他开始担心那个叫公孙莫迟的人是否还安好。

大雪封山。他弃了马,独自上山。山并不太高,却崎岖地很,走了半日,疲惫不堪,寒冷侵蚀血肉,只是心却安了,正是因了这崎岖的山路,山腰上破落的农舍和零落的小村都还完好无损。行至深山,更加幽寂,大雪弥漫着,除了风声和白雪压断树枝的声音,什么都没有。好好膝盖以下,裤腿竟全部湿透了,在寒风里,等待着凝固成冰。他双腿麻木着艰难前行,跌倒在雪地里,然后爬起来,一寸一寸向山的更深处挪动。

这座山,双峰,他花了大半日绕过一座山峰,行至幽山之最幽处,疲惫不堪地笑了。因为他看到了一间破屋,颓壁上挂了一顶灌满雪的破帽子,这屋子破的简直连屋顶上的茅草都没有了,露出屋内的房梁,一般人见此,定会会觉得这是弃屋,就算不是弃屋,屋内的人也早冻死了。可它不是。因为好好亲眼看见一个人,倒挂在房梁上。

好好笑得更开心了,此人若不是公孙,谁是公孙?

公孙是个小老头,白面皮,草莓样的鼻子,和好好一的宽眉细目,穿的很单薄,灰色的布袄,打补丁的棉布裤子,双手还插在袖筒里,两脚勾住了房梁,在风中微微摇晃。他也看见了好好,可是他的眉毛却纠结在了一起。

他想,这少年多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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