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无良某鸡 - 在我一生最猥琐的时候遇见你-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清淡的烟雾萦绕在指间,他看到远处人行道上有三三两两的情侣嘻笑着行过,十指紧扣。 
  记得刚开始恋爱的时候,她就老喜欢把他严严实实的抓在身边,片刻不离。他打个电话,发个信息,她都要以怀疑一切的目光审视个半天。有一次他被她弄烦了,故意板起脸说道:“林涵,你怎么就这么不相信我呢!” 
  她看他半天,确定了他真的生气了之后,换了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哭丧着脸,说:“家谦啊家谦,这方圆百里的谁不知道你程家谦是支潜力股啊!和你在一起我压力有多大你知不知道啊,眼看咱离法定结婚年龄还长着呢,夜长梦多你知不知道?夜长梦多啊……”说到这里,她突然一改先前惨兮兮的样子,灵光一闪:“不如这样吧家谦,咱们不如趁早先把婚给结了,然后等到了年龄再去把手续给办齐全你说好不好啊?” 
  ……亏她想得出来!家谦实在忍无可忍了,伸出手在她头上敲了个爆栗,大声呵责:“林涵,你知不知羞!我什么时候招惹过其他女人了!” 
  她摸着被敲痛的额头,委委屈屈的说:“是是是,我也知道你程家谦是再世柳下惠,面对美色引诱坐怀不乱啊,”他点点头,知道就好。“可、可是……”她继续说,“可是家谦你是一多么嫩根小水葱儿啊,我怎么可以眼睁睁的看着你就这样掉进火坑里去,被那群狂蜂浪蝶就这样吃干抹净呢!”说到最后,竟然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前半句还勉强听得下去,后半句就……家谦哭笑不得。 
  那个时候年少,他好像没有对她说过,他其实是很享受她那种紧张兮兮的追问。那个时候,也真的想过一夜之间长大,然后拉着这个想嫁给他想疯了的女人去民政局,签下一生一世的诺言。 
  可当初那个恨不得立刻就收拾包袱嫁给他的人呢?现在她在哪里? 
  “先生,先生。” 
  思绪被蓦然打断,他不由得有些恼火。回头。 
  看停车场的老头被这个年轻人的眼神吓了一跳,结结巴巴问:“先、先生,你你是掉了什么东西吗?我看你站在这里好久了。” 
  家谦怔了怔,伸手抚额,声音异常苦涩:“对,我掉了很重要的东西。” 
  老头的样子迅速从惊讶转为同情,关切的问:“那您掉啥东西了?不见多久了?” 
  不见多久了? 
  他抬头看着一片漆黑的夜幕,喃喃道:“不见了十年了。” 
  “……啊?”老头使劲的挖了挖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家谦收回目光,向他苦笑一下,“十年了。” 
  然后不理会老头不可思议的眼神,他坐进车内。 
  银灰色的宝马车缓缓驶上公路,他握方向盘的手有些抖。 
  当初说一生一世的那人是谁? 
  可如今始乱终弃的人又是谁? 
  林涵,林涵……   
  PART 5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徐志摩《偶然》 
  脑子里就一直回荡着这首酸诗。 
  我躲在阴影处看着家谦从车子里出来,叫我的名字。我看着他抽了一根烟,跟看车的老头说了几句话,然后再次钻进车内,发动车子。银灰色的宝马优雅的转身,缓缓驶上公路。 
  直到他消失不见,我还是没走。我沿着墙根慢慢坐下来,摸出一支烟。细小的火苗在寒风中哆哆嗦嗦,我好不容易才点着。狠狠的吸了一口,再吸一口,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 
  我不敢回“怡红”,不知道在这个阴冷潮湿的蹲了多久,直到双腿麻木,把兜里的烟都给抽光了之后,一架尾班飞机轰鸣着从我头上掠过,瞬间只剩下一个一闪一闪的小红点,消失在夜空之中。 
  不知道家谦是不是坐在这架飞机上。 
  我站起来拍拍屁股,朝相反的方向走去。 
  算了吧,忘了吧。 
  拖着沉重的步伐,我回到我的小破屋。 
  打开水龙头,热水哗哗流出,淌过我刚刚被寒风吹得皱得紧紧的皮肤,渐渐舒缓,渐渐松散,渐渐崩溃。 
  我胡乱的洗了把脸就睡下了。 
  被冷风吹了一晚上的头巨疼,我突然发现枕头太软,床太硬,滚了好几滚都睡不着。于是我翻身下床,打开抽屉,拿了几粒巴比妥类干吞下去。然后翻箱倒柜的终于在角落找出来一包不知名的香烟。 
  我坐在床沿又开始抽起烟来。 
  其实我已经好久没吃镇静药了,只是刚刚离开家谦那阵子,每天晚上都睡不着,后来才慢慢发现,巴比妥类+香烟是最好的安眠药。我也知道巴比妥类比较危险,特别是对我这种比较粗心的人来说,不定哪天我神经短路,塞多了几粒到嘴里,那就真是长眠不醒了。 
  可事实证明我的担心纯粹多余,因为直到我戒掉吃镇静药这个习惯,我还是那么生龙活虎的。是啊,生活要继续,我要吃饭,我要工作,我要挣钱,我要把“怡红”发展成全城第一妓院,谁有空天天叽叽歪歪的怀念来啊感叹去啊的?因此,很多时候,即使那疮疤还在,可你只要不刻意的去揭开它,竟也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有。 
  巴比妥类是戒掉了,可香烟却戒不掉,我也没有刻意的去戒。因为我固执的认为,离开了家谦,我总要在我的生命中留下一些什么,这跟有些人交一个男朋友就去打一个耳洞是一样的道理。可打耳洞啊纹身啊之类血淋淋我又怕疼,因此只好以这种无关痛痒的形式来纪念我的家谦了。 
  其实我觉得爱情和烟瘾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首先它不致命,你看过吸毒吸死的还没见过抽烟抽死的吧?除去那些抽得引来山火自焚的傻逼,你别跟我说抽烟肺癌!现在干什么不得癌啊?你吃菜农药致癌,吃肉蛋白质致癌,你放个屁他空气质量监测局还说什么其中有害气体含量超标了,难道你还不呼吸?致癌的东西多了去了,不差抽烟这一样。 
  爱情也是如此,现在的人越来越功利,越来越浮华,一对恋人可以顺顺当当的结了婚,三五十年的不离婚就不错了,你还想有个爱你爱到和你殉情的人?做梦! 
  可就是这么一样看似可有可无的东西,你无聊的时候会想起它,走着走着路会想起它,睡不着的时候会想起它,开心的时候会想起它,不开心的时候也会想起它。看不见,它却深深的根植在你内心深处,摸不着,却无论如何割舍不去。 
  就好像周星星说的:我真的时时刻刻都会想着他,有时候撒尿都会突然间停一下,然后想起他,心里甜甜的,跟着那半泡尿就忘了尿了。 
  这才是最可怕的。 
  想到这里的时候,一包烟已经抽完了,我还是没有睡着。 
  “嘀嘀嘀……”床头幽暗的电子钟叫了三下,凌晨三点了。 
  左边邻居呯呤乓啷一阵过后,准时响起巴赫的《圣母颂》,曲调悠扬神圣,净化人的心灵。 
  可惜我没这么走运,在圣母还没来得及搭救我的时候,右边适时响起了哥特的死亡音乐,暴烈的电子贝斯把我脆弱的小心肝儿震得四分五裂永不超生。 
  二手楼就是这个样子,邻居素质都高不到哪儿去,大部分居民都是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但我这两位邻居嘛,相比之下就有点特别了。我的左邻丫是一先锋诗人,天天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逢人便谈马列主义然后大叹生不逢时,否则必会大有一番作为云云。为了避免被他抓住,搞得我现在连到个垃圾都要在猫眼上先观察个半天,确定了那厮已经倒过了以后才敢“嗖”的一下窜出去倒。 
  我的右李没接触过,但在他的服装打扮上我也猜到八九分,就是那种所谓的摇滚青年,留着火红的鸡冠头,黑色摩托皮夹克、身裹紧身黑衣、脚蹬尖头皮靴,手上脖子上叮叮当当挂着大堆的纹路复杂的银饰,常年一张苦大仇深的脸,好几次我晚上回来都看到这厮在楼梯口午夜梦徊,差点没把我吓得滚下楼梯去。 
  俩都搞艺术创作的热血小青年无论品味抑或志向都无一相同,可偏偏这作息时间却是出奇的一致,白天睡觉晚上工作,有规有律的。本来这样相安无事的也不错,可偏偏这两孩子暗地里谁也不服谁,在这音乐上较上劲了。 
  沟通无效后,我天天晚上左耳哥特右耳巴赫的入睡,灵魂在天堂与地狱中,天使与魔鬼间不断徘徊又徘徊。 
  李萧萧曾经问过我,问我为什么我手里握着一间这么大的怡红还要住在这些贫民窟的地方。我说也许是我天生草根命吧,我喜欢听楼下的师奶们为了一毛几分钱跟卖菜的小贩争吵半天转头又为儿子女儿弹钢琴的兴趣不惜一掷千金;我喜欢看楼上任性的小媳妇生起气来丁零当啷的摔锅盆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又为老实木讷的丈夫结好领带再三叮嘱跟单位的同事要好好相处;喜欢看对门无儿无女的老头子每每晚饭后抽着旱烟坐在弄堂口,对着天空吧嗒吧嗒吐出几口烟圈,然后突然扯着嗓子来一句:“哟喂,猛回头避雨处风景依然……” 
  那个时候弄堂前车来车往,入冬的斜阳如痴如醉最后只剩昏红一抹,苍凉的长音娓娓,转瞬吞没在周围的喧嚣中。一切平凡而世俗的画面中充满着生活的智慧与哲学。 
  看着这些与我一样努力地,勤奋地生活着的人,我就会觉得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充满激情。 
  同样是深夜睡不着觉,比起一个人面对无敌豪华海景,华丽丽的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泪流满面。我更愿意在我二楼狭小的阳台上,看着楼下那群同样彻夜不眠的男人搓麻将,啤酒瓶的叮当碰撞声与洗牌的“哗哗”声还有那些漫天飞的脏话儿都让我感到倍儿亲切,让我感到在这些不眠的夜里有这样一群人陪我一起失眠,真好。 
  于是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探出脑袋,向下面大吼一声:“喂!丫吃诈糊哪!”然后引来一片嘘声。 
  生活的琐碎与繁杂确实如一帖良药,让我们忘掉一些事情,一些不愿意再想起来的事情。 
  可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在命运交响曲中都可以安然入睡的我今天却怎么都睡不着了,房间里烟雾萦绕得我都快窒息,我推开窗子,清冷的空气一下子灌进来,我看到冬夜凌晨的城市大马路延伸得很远,我想起几个小时之前我和家谦手拉着手在那些整齐排列的路灯下走过。 
  我想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可我趴在窗台上想了半天愣是想不起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吃多了巴比妥类有副作用了,还是一什么美国科学研究报告上说的,人对比较悲惨的往事总是趋向于忘记。 
  其实我脑袋瓜子以前挺好使的。真的。 
  高中那会儿高一高二都让我给玩儿去了,高三一年发愤,就愣是让我考上了H大,那可是名牌啊,名牌您知道不?我说我的脑瓜子好使你现在相信了吧! 
  好吧好吧,我承认,家谦在里面还是扮演了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的。 
  我从来都不知道家谦严厉起来会这么严厉,特别是临近高考的两个月里,我上课打个盹他过后都得训我半天,我当时就暗暗下了决心,以后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