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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课业有多繁重,半夜熄了灯,我打着手电,躲在被子里也要回信。
三年高中,我们的信攒了一大口袋,随便抽一封来看,都忍不住要笑出声。
真正见面反而很少,有次周末趁着回家,我们相约见面,在初中校门口,相隔许久,小杰还是那么黑黑瘦瘦,笑容腼腆。我们互相打量,笑嘻嘻开玩笑,沿着大街溜溜达达走着、聊着,话题无边无际,有一搭没一搭。小杰突然说,你知道吗,那些信我都攒起来了,好大一袋。我说,一样啊,你的每一封信都在,当然要攒起来。
他站住,回过头看我,那一刻笑得很灿烂,眼镜下的大眼睛亮闪闪的。
我也突然很感动,想想几年时间飞快溜走,攒下的信已经那么多,我们都已经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久得像有一辈子了。小杰笑着说,要保存好喔,以后谁要是出名了,就把这些信出版成书信集,到时读这些信的人,不知笑成什么样。我说去你的,谁要出名啊。
他偏头看着我说,谁知道呢,你写作文这么好,以后说不定会是一个作家。
我哈哈大笑。
高中三年就在一封封书信记载的欢笑烦恼里过去了,单纯的少年时代也过去了……那些夏日知了吵吵闹闹的午后,窗外的梧桐树,绿得凉悠悠,教室顶上的吊扇摇摇晃晃,黑板上粉笔的印子还留着上一堂课的数学方程式,生物老师却在展示着他的草履虫图片……
我进入了大学时光,小杰继续无所事事地悠闲生活。
我一头扎进大学的图书馆,开始读教授们列出的长长书单,迷上在影视课上放映的文艺电影。我想分享自己在读的书给小杰一起看,他一听外国作者那么长一串名字就提不起兴趣。
他也推荐他在玩的游戏,让我一起打游戏,那个时候网络刚刚兴起,游戏开始颠覆世界。
我哪里有时间去玩游戏,看书都看不过来,紧接着大三开始实习便是迈入社会的开端。
和小杰的通信渐渐变少,内容渐渐变短,终于有一天,提笔觉得乏味,不知可以说什么。我的生活,他的生活,似乎各在一个星球。
几年间,我们一起读了那么多书,那些嬉笑怒骂,针锋相对,字里行间建立起来的友情,纯粹得像书里的世界,天马行空,高来高去,一旦落到现实里,却让人无所适从。
联系自然而然荒疏下去,即使有了网络,有了Email和QQ,我们每天上QQ都能看见对方在线,却没有什么可聊的话题,他的回答似乎永远都是,等一下,我在打游戏。
过了好久,有一天,他突然说要来学校看看我。
我在校门口等他,他远远走来,懒懒散散的样子,穿件格子衬衣,模样一点没有变化,还是那个初中男孩。
他看着我,很错愕,好像看见另一个人。
我只是留长了头发,化了淡妆,穿着裙子和带一点高跟的鞋子,这是一个初入职场的实习生很平常的打扮。
坐在一条长石凳上聊天,对面是修建于民国时期的老教学楼,第一任校长的雕像掩映在树丛间,小杰望着这些,神往地说,你们学校很美啊。我问他要不要逛逛。他摇头,想想又说,如果可以,你帮我从图书馆借点书来看看吧。
他从未这样生分客气地和我说过话。
我问他想看什么类型的书。
他似乎被这个问题问住,怔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要看什么,很久没有看书了,突然不想打游戏,就来看看你,看到你又觉得想看书了。你在看什么,看完就借我随便看看吧。
那天他心不在焉地,时不时沉默,没待多久就说还有事要走了。
我想着,下次吧,反正还要帮他借书。
互道再见时,我们还是一样大大咧咧挥挥手,都笑嘻嘻的,却像有一个声音,隔在中间小声地叹了口气。
有些改变,不可逆转,无从挽留。
在图书馆找了几本或许他感兴趣的书,发信息问他几时来拿,他说过几天吧。
这一过,到现在已经十年,我们没有再见过面。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失去联系的,起初只是淡了联系,偶尔问候,渐渐连偶尔的惦记也被一天天高速变化的生活冲淡。总是在高节奏的生活中,从住处到工作,从邮箱到手机号,变动更新如家常便饭。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行走的路越来越远。
那些遗落在路上的时光,某一天想起回头去找找,早已不在。
我们争先恐后地改变,生怕被这个善变的时代丢下。
那些手牵手,同路而行,一起走过时光的小伙伴们,每到一个分路口,各有各的方向,总不能牵着小手走完所有的路——记得幼儿园时,老师带小朋友们出去玩,用一条长长的黄色带子把排成队的小朋友拴成一队,一个接一个,谁也不会走丢。
可人生是一场自由奔跑。
有人快,有人慢,有人左转,有人右拐,跑着跑着小伙伴们就跑丢了。
一年年的时光流去,不会刻意想起,也从来没有忘记……就像和小杰的那些信件,多少年没有打开来看,一直在那个口袋里,不用真的打开,也还是记得那些深夜拿着手电筒写信的快乐。
小伙伴们,如今,你们一个个奔跑在哪里呢?
此刻身边,和我们一起跑着的人,也是在从前一个个不同的路口,切换了方向,偶然或是必然与我们相逢,跑在了同一条路上。于是我们继续奔跑,结伴或独自,相逢又道别。
再见,那些注定不会再相逢的小伙伴们。
即使不再相逢,我们说过悄悄话,有过小秘密,熊孩子们的快乐时光,少年的烦恼青春,这些时光里真正的宝藏,不会被偷走,永远永远都是我们的。
第十六章 曾经爱过这些人——80女花痴笔记
2014年的春节,似乎大家都在谈论一个来自星星的“叫兽”。连我远在意大利,从来不看韩剧,也被微博里铺天盖地刷屏,刷到对“叫兽”不能和女神接吻这种细节都知道了。
然后,某天我看见一条微博圈我,是个读者,说她在百度百科上搜索“薛晋铭”这个词条被震惊了。我一好奇也去搜,这个名字是我长篇小说《衣香鬓影》三部曲里一个迷倒诸多女读者的人物。百度百科他的词条一看,不知是谁,把六十多万字书中关于他的正面、侧面描写,各种细节,全部挑出来编辑成了人物档案,考据推断出了他的生平、爱好、经历、亲缘关系……
谈恋爱,对男朋友也没有这么热烈和上心吧。
谁没有爱过一些来自二次元的男人呢。
爱能跨越时空、种族、性别界限,跨越一下次元也很正常。
以前这叫花痴,现在叫“我是某某的脑残粉”。
还在小学的时候,班上女生就几乎个个都有一本秘密的小笔记本,抄满了某个明星的档案资料、歌词,贴满花花绿绿的明星不干胶贴纸。90后不知见没见过那种不干胶,那个不干胶的年代,没有明星微博,明星也不会和粉丝互动,一个个都遥远得真的像天边的星星,能得到一张印着他剧照的不干胶贴纸,就能让粉丝幸福陶醉好久。哦,那时的粉丝还叫作追星族。严格来说,追星族追的是现实中的明星,更多时候,我们追逐的星在另一个次元,是书里剧里的角色。
在那幸福的脑残粉时代,我也曾经爱过这些人——
《倚天屠龙记》的杨逍
《大时代》的丁孝蟹
《包青天》的展昭
这三位并列为我初中时代的三座大山,不,是三座奥林匹斯山上的男神。
前两位都同样是迷倒了天下女子,却爱上一个把他往死里整的女人。所以他们只能负尽天下人,却被一人负。这种角色设定,就奔着一个虐字。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他们都是一个江湖、一个时代的极端强人,然后绝望痴心地一头扎进爱情,被自己的深情溺死在悲剧命运里,敲碎一地女人心。
展护卫在剧中谈过几次恋爱,都不得善终,最终命运不是和锦毛鼠去相爱相杀,就是和开封府里的男人们去相濡以沫……不知道说他什么好,反正吧,那一身黑衣清俊,红衣制服诱惑,时不时受个伤,中个毒,吐个血,苍白个脸的展护卫,无论搁在当年还是现在,都是尤物。
另一个尤物,走出了反深情的另类路线。他也总是很深情,却是跟不同的女人深情,上一集还在和盐帮帮主海誓山盟,下一集你还在为程帮主的“从此萧郎是路人”而心痛,他已经一转身去和那个要杀他报仇的侠女拥抱滚黄沙了……对,他就是那个比清宫戏里什么阿哥皇帝都早火好多年的四爷,乾隆啊。
剑眉星目,风流倜傥,这八个字,的确是为郑少秋度身定制的。
美人如玉剑如虹,也是为他的角色度身定制的。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具妍态,今夜吾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谅不至令吾徒劳而返。”——比《戏说乾隆》早很多年的《楚留香》,同样的脸,同样的俊美倜傥,无论书中角色还是剧中扮相,都是一代巅峰。
倜傥是不受年龄限制的一种气质,六十岁也有六十岁的倜傥。
看前几年秋官演唱会上,举手投足仍倜傥。
与张天爱一段对唱之后,王子装扮的秋官亲吻了张天爱公主的手背,已不年轻的公主笑对已不年轻的王子,柔柔说:“谢谢你,让我做一回你的公主,你永远是我的王子。”
《决战玄武门》这部更早的戏,经典之处,还不是港剧黄金时代的苗侨伟、汤镇业、黄日华、翁美玲同台飙戏,而是又美又虐的剧情,永不落伍的角色配置,简直是丧心病狂地要击碎观众的心——苗侨伟的秦王李世民,英俊雍容狠辣;汤镇业的李元吉,俊美阴毒变态;黄日华的江丰,江湖屌丝奋斗励志模范。三人同抢一个痴情哀怨苦恋薄幸秦王李世民的女人。
经典中的经典,是李世民为皇位亲手杀死心爱女人的那一剑。
悲情而美丽地死在自己所爱之人手中,这是女人天性中隐秘的献祭情结。
——当遇到生死关头,一个男人没有办法保全自己心爱的女人,怎么办?
电视剧和小说里往往会有三种选择:一、奋起反抗,战之不胜,两人一起死;二、男的放弃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让女的一个人保命独活。女的改嫁个她不爱的人,慢慢苟且一生。或是女的转眼也死掉,两人来生重逢;三、男的一狠心,咬牙牺牲了女人,自己上位,然后一辈子或暂时地痛苦内疚怀念。遇到大男子主义的编剧,这个女人通常是自愿为爱人而死,含笑瞑目,多年之后这个男人寿终正寝或死于非命,临死还不忘当年所负的爱人,大家纷纷洒下同情的泪水。遇到愤愤不平的女编剧,这个女人多半很凄厉,死不瞑目,诅咒男人江山情爱永失,多年以后报应来临……你若是男人,喜欢哪一个选项?你若是女人,又喜欢哪一个选项?
我年少的时候,也觉得秦惜惜含笑血溅李世民剑下,永远活在他的愧疚痛苦中,是一个完美的死法,反正老死床上也是死,不如在爱情中绚如烟火美美地一死。后来我意识到,后半段剧情是女观众的一厢情愿,李世民才不会因为初恋为自己的牺牲献祭而铭记深爱她一生,转身就有了同样美丽又爱他的长孙皇后和妃子们。秦惜惜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