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狼行 by 天空(杀手,强强,推荐)-第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宋辰龙走出卧室就看到桌上的纸条:冰箱里有生记鸡粥。 

  这是买给他的,他知道。他上班相对比较早,而狼的早餐都是于扬起床之后自己做的。大概是于扬今早回来得比较晚,所以帮他准备的是粥,平时都是牛奶和面包。 

  有这样的室友真的很不错。宋辰龙笑了笑,有点苦——于扬不喜欢欠人情,只要在他能力范围内都会尽量还清。所以从某种角度看,这少年真是冷漠无情得可怕。 

  其实说实话,对狼的照顾并不费力。这病人向来少言寡语,甚少麻烦别人,甚至对主动攀谈的人也习惯保持沉默,宋辰龙就从来都没见他叫痛呻吟过。而饮食起居这样的琐事,他也只在于扬在家的时候解决,看得出来,叔侄俩个一样都是自尊心极强的家伙。大约也正因为如此,于扬才格外怕让他独处——这种人宁可死,也不愿过这样日子。 

  但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能维持多久?宋辰龙很怀疑。不过他近来实在没有精力帮人解决心理问题,霍繁遗孀那个六尸命案还悬在那里。 

  六尸啊,其中一具还是警察,是他的搭档! 

  那日走到床边去检验尸体的如果是搭档,是不是成为尸体的就是自己? 

  宋辰龙心中当然怕,但比怕更强烈百倍的是恨! 

  多年的老友就惨死在身边,让他夜夜失眠的情景燃烧着他周身的热血! 

  OK,他不是个好警察,他只要那个凶手,死! 

  对这个案子,警方不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无处着手。做这个案子的,十有八九就是杀霍繁的那人,而这个人不是隐形的,现在至少有两路人马知道他。第一就是出钱雇他杀霍繁的那一伙人;而第二,就是曾经参与江湖追杀令的那群霍繁原部下。 

  目前警方要做的,就是从这一大批人中,找到一个突破口,只要有一个人肯松口就好。 

  隔壁的卧室门响了一下,于扬有点睡眼惺忪的走出来。“宋大哥,早。” 

  “这么早起?”宋辰龙看着他梦游似的脚步,不禁有些好笑,“是不是我吵醒你了?反正也没什么事,多睡一下,我马上就走了。” 

  “叔叔醒了。”于扬笑了笑,低声道,走进厨房,忽然又探身出来:“嗯……对了,宋大哥,这几天我有些事情要处理……晚上请你照应一下我叔叔……很快,很快我就会摆平,不会耽误很久。” 

  他求人的时候,很少看人的面容,只是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更不会用软软的哀求语调,总是淡淡的,带着一种很笃定的“我会报答你,然后咱们互补相欠”的意味。 

  但是这一次,他望着宋辰龙,眼中满是无奈的恳求,身心疲惫的憔悴就明晃晃的挂在脸上。 

  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嗯?”宋辰龙犹豫了一下——这一段他确实忙得不可开交,不过于扬向来把他叔叔视做生活重心,不是实在没辙的话,决不会开口求人帮忙。“好,我尽量。”他点了点头,道。 

  不过这孩子有什么要紧的事要处理?他有点好奇,比他叔叔还重要…… 

  女人。 

  答案只有女人。 

  想来于扬也到了这样的年纪——谈恋爱。 

  从那一天起,于扬果然走得越来越早,回来的却越来越晚。 

  宋辰龙曾经在起夜的时候遇到过刚到家、尚未来得及整理的于扬,身上带着淡淡的女性香水的味道。 

  他沉浸在某件事中,无法抽身。 

  而宋辰龙则沉浸在另一件始终无法脱身,那就是抓来一批又一批的黑社会分子,问讯,扣留四十八小时,再释放。 

  黑道中的事没有人会把它拿到警局里解决,更何况现在金主已死,不管是敌对派系还是那名杀手都已经停手各忙各的,没有人傻到想把他们捅出来,然后给自己找个叛徒的头衔,最终被愤怒的杀手灭口。相比较来讲,警察就算狂怒又能怎么样?大不了给他们扣留个四十八小时而已,会要命吗? 

  不过,总会有人承受不了压力而开口,警方相信。 

  
第四章 

  “叔叔,喜欢哪个节目就叫停。” 

  宋辰龙拿着遥控器,调换着频道。他将狼的轮椅推到了客厅的沙发床旁——每天躺在床上,会疯的! 

  “我随便。”狼对电视节目这种东西有说不出的陌生。在他过去的三十余年生命中几乎就没接触过这玩意儿。不过老实说,每天在床上躺得他很累,他怀疑自己已经开始糊涂了——在他预料之中,这是迟早的事情。从卧床那天起,他的一切功能将慢慢退化,体能也好,思维也好,都不能幸免。就像患了老年痴呆症之类的病症一样,遥远的记忆越发清晰,但是近期说过什么或者做什么他很难想起。想来他也没说过几句话。从前是他自己不愿意跟于扬说话,现在于扬在家的时间愈来愈少,而狼又像是患了嗜睡症一样,常常转眼的工夫就打了一个盹儿,在梦中,会见到那些早已死去的人。 

  现在狼沙哑的嗓音宋辰龙已经相当习惯,其实任何事情真得只要习惯了就好。这叔侄俩个一样很难接近,不过叔叔除了冷漠之外还多了份煞气,真的只有一段日子的相处下来才能自如跟他交流。 

  幸亏他已经残废了。有时候,宋辰龙情不自禁的这么想。 

  哗众取宠的节目辰龙自己就已经看不下去,他不敢想象面前的这个充满煞气的白发男人会喜欢。然而这个时段只有这一种电视可看。他眼角的余光瞟向狼时,发现后者在出神的望着窗口。 

  就像笼中的鸟儿一样。 

  “能不能把我推到阳台上?”那人忽然问道。 

  儿时也养过几条便宜的热带鱼。 

  他把热带鱼放在罐头瓶中,带着它们跟着组织四处飘荡。 

  但不知道为什么,那几条红箭特别喜欢跳出罐头瓶自杀,常常一觉醒来就只能在窗台上找到条鱼干。 

  听别人说,鱼儿看到罐头瓶外的空气也是透明的,便以为外面是更大的鱼缸,所以为跳出来,想要生活在更广阔的空间里。但它们不知道,透明跟透明也不一样。 

  那时狼不明白,里面也是过活,外面也是过活,有什么区别?难道鱼儿也都跟洛彦一样,有一颗不肯受束缚的心? 

  月余的残废生涯忽然就让他明白,过活和过活还不同。 

  鱼儿也懂得屈辱。 

  所以它们宁愿死。 

  如果现在能跳,他也会跳。 

  “这里开阔一点,没有屋里那么气闷。”宋辰龙搭讪道。他感觉自己几乎都能猜到狼心中所想。很悲哀,也很无奈。 

  他真的不知道狼从前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肯定霸气十足。 

  也就是说,跟现在天壤之别。 

  “是。”狼淡淡地道,“如果累了,你先去睡吧,我自己在这里坐一会儿。”停了一下,他想了想又道:“等于扬回来照顾我就行。” 

  “早睡我会失眠的。”宋辰龙索性也拉了把躺椅到了凉台上,“说起来……阿扬怕是天亮才能回来呢。”他笑道。 

  “……”狼也笑了笑,“近来回来的是比较晚。” 

  “谈恋爱就是这样啦。”宋辰龙往后一靠,枕在自己的手臂上,道,“看不出来,这小子居然这么有吸引力……”他叹道,语气中竟然带着自己没觉察的沮丧。 

  那小子像普通的少年那样谈恋爱,而且还很受欢迎,这本是件好事。 

  “……” 

  沉默代表的不知是什么,但肯定,其中包含了一丝惊讶,甚至是难以置信。 

  其实孩子谈恋爱,甚至搞大了人家的肚子,家长也不知道的例子多的是,这没什么奇怪。小孩总会独立。 

  “吓一跳吧?小孩子总是一转眼就长大了。那天看到他跟个女孩子逛街,我也吃了一惊。”当时的那种震动,肯定是吃惊。宋辰龙笃定地想。像于扬这样生性淡漠的男孩,别说是追求女生,即便是被女生倒追他也未必懂得回应,所以看到于扬跟女孩子亲热地走在路上时,心头巨震得忘记了反应。 

  不知怎么,从前竟然认为于扬是不可能谈恋爱的,就算闻到他身上的香水味,也会在潜意识里辩解说可能是酒吧客人的。 

  宋辰龙觉得自己很好笑,“那个女孩挺斯文,很漂亮的。”他说,完了就真的笑起来了。 

  过了一会儿,他听到狼也笑了起来,声音低低的。 

  其实迟早也会有这么一天。 

  狼知道。 

  当然这不是说,狼会很保守的认为一个男人只能喜欢上一个女人,然后结婚生子。他见过男人跟男人在一起,很相爱。 

  但不可能是他跟于扬,显而易见。 

  他跟于扬是什么? 

  不完全的师徒关系,但他们之间充斥的从来都是仇恨。于扬恨狼毁了他的人生,杀了他的朋友;狼恨于扬活活地折磨着他,即便是求他,也不肯放手。绝望,痛苦,屈辱——可以形容他们之间的感情的,就是,只能是这些灰暗的字眼。 

  不彻底的敌对关系,因为他们相互对对方产生了情欲。于扬十七八岁,正是性欲勃发的年纪;狼三十出头,完全受不了撩拨。他们的生命之中只有对方,他们相互诱惑所以相互吸引,最后相互满足。 

  就是这样。不正常的关系,却是正常人能产生的感情。 

  这就是全部。 

  一直以来,于扬求的就是平常人的生活。现在,他对职业已经绝望了,但是,这并不能阻止他对正常感情生活的渴望。 

  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能走进他的视野,他便有可能去接受,去爱。这还有什么可说的? 

  一个文静的,美丽的女孩子…… 

  而对狼自己来讲,他现在还求什么?不过是一死而已!他现在除了这累赘的躯壳之外还有什么?其实从很早以前,他就不知道,自己还为什么活着。 

  他吃了龙方。 

  他草率的作了一个决定,所以让大家陷入了困境。 

  在黑暗中,多少次,他问自己,为什么微笑着对大家说“再见”的不是自己? 

  为什么被吃掉的不是自己? 

  因为他活了下来,所以要活下去。 

  那时候,仇人和朋友都还活着。 

  那他们已经全部死光了之后呢? 

  他还要做什么? 

  他还能做什么?! 

  从来不说,不等于没感觉到屈辱过,就像他从来都没诉过苦,但却不等于不痛苦。 

  如果他自私一点,就该在于扬被催眠师掳走的时候死去。 

  如果他再自私一点,就该在所有同伴死去的时候死去。 

  如果他真的够自私,就该在永远都无法忘记的那片黑暗中死去。 

  他以为自己是孤独的,所以于扬也是孤独的。 

  但其实不是。 

  即便他是孤独的,但也只是暂时的。 

  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有的是机会去邂逅让自己摆脱孤独的人。 

  他跟只能躺在床上,望着寸方天空的废人不一样。 

  他没有像狼想象中的那样,被毁得那么彻底,所以狼也无需那么内疚。 

  有机会的话,他该好好的,为自己打算。 

  往家中返的时候,正赶上上班的人潮。 

  于扬不喜欢凑在人堆里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