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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你们做什么。”洪综坐在她对面,手托着额,“我只问你,那天我看见的那个、那个……”
“那个似雪鸿的孩子?”
“你该称她为左夫人。”洪综不满。
“是啊,她去世都十几年了,您还留着她的尊位,是为了……她有那么美,让您念念不忘,还是为了尊重您的父亲?”
洪综一掌把右夫人打到了地上。
右夫人口角溢血。
阳光照在她的血上,那红色艳如宝石。右夫人呵呵的笑了。笑容令洪逸头皮发麻。
慕飞欢欢喜喜的踏碎朝阳,向简竹报告:“出了新纸了!未城出了新纸了!师父师父!你说那会不会是——宝刀?”
☆、第一章 险遇建屋队
宝刀又一次成为传奇。
当她经过一个铺子时,终于看见铺门口挂上了她曾经的梦想:
宝刀形状的小挂件!
“如果有一天,天下好多好多铺子,都能画上这样的标记,爹爹、艾伯伯他们看见,就知道我在哪里了。他们就能来找我了。”宝刀曾经这样想。
可她如今知道,那只是可笑的幻梦。
白顶天他们,已经全都死掉了。喂了狐君。成为狐君回到人间的祭品。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白顶天他们,只是强盗而已。一寨的强盗,死了就死了,也没什么了不起。
对于阿星、简竹他们来说,白顶天在当武将的时候,帮助君主,镇压民间悼念狐君的活动,后来可能还参与策划了雪鸿夫人的神秘死亡、并追杀过阿星。兔死狗烹。白顶天最后被君主猜忌,不得不逃亡为强盗,重新撞上老对头,以至于死在强盗窝里,真真儿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可说是死不足惜!
然而宝刀脑海里,对他们的印象,不是这样。
宝刀记得白顶天威风凛凛的朝大狗瞪了眼睛,大狗四脚就瘫软了。白顶天亲手把宝刀搀上去:“坐!丫头,有爹在呢,甭怕!”
宝刀还记得白顶天在山坳里跟二娘吩咐:“点子来晚了,我们今晚通宵设埋伏,回不去。你就说宝刀说,我吃过啦!有好酒有好肉,美着哪!她别担心,早点睡。”宝刀蹿出去:“爹你骗人!哪儿有酒肉?”白顶天脸顿时就黑了:“这丫头怎么来了?谁负责看她的?拎回去拎回去——好闺女,闺女心肝肉,你别哭,爹一会儿就回去,听话,啊……”
宝刀还记得山下有队伍来了,白顶天振臂一呼:“兄弟们跟我来!”人精马壮。呼啸冲腾,那士气、那热情,让小小宝刀的血都沸起来。
——如果说,她的血。还有沸腾的能力的话。
她手冷脚冷,都是因为血气冷。以前她还能表现得很有希望、很有力气、很有奔头的生活。现在她简直懒了。
看到铺子门口的刀形小挂件,她也就是站着看看。
“瞧啊!”张大佬以为她没注意到,特别指出来给你看,“那挂的,就是宝刀姑娘你啊!”
“什么意思?人家把我拴了绳子挂在那儿?”宝刀淡淡道。
“呃不是……”张大佬不知这小小少女身上出了什么事。以前看到她,觉得糯糯软软的,像刚蒸出笼的软米糕,没事都想戳一指头玩玩。如今,她还是软软的。然而神气变了。张大佬想招惹她两句,往往自讨没趣,自己都尴尬起来,为了把话题继续下去,只好虚张声势、表现出更大的热情。“宝刀姑娘,你是被当成吉祥物了啊!吉祥物!”
“哦?”
“是啊!您能从沙漠里面回来,而且立刻又掀起新的商业旋风,这简直是——”
“那他们应该把沙屋建筑队供起来才是。”宝刀道。
在画城雪沙腹地,宝刀艰难跋涉着,遇见了一支队伍。
画城里最常见的队伍,便是商队。
然而深入那样的腹地。商队也不多了。若有人烟,几乎都只是为了深入那里开采矿石。有队伍来往,也不过是运出矿石、运进食水的。
那样的队伍,遇见旁边有落难者,根本就不会出手援救、只会出手掠夺。
掠夺落难人,说起来是很残忍的事。可是……
可是如果你也生在那里,时不时可能会被人啃一块肉去,你也正是踩着人的皮、肉、骨、血往上爬。在开采矿石时,你终于找到了一块质量良好的石头,它可以抵你一生的嚼用。转身。却见你的同伴向你举起钎子,想用你的一生、去换他的一生。你是这样挣扎着活到现在,混到一份还算轻松的差使:采购!一块人头那么大的黄金,换一车肉食、脱水易储存的蔬菜、还有水,远远运回矿点,一路想吃就可以吃、想喝就可以喝。这是多美的生活!路边忽然看见一大块肉,抵得上半爿肥猪了。肉里还有血,能放一坛子。半爿猪、一坛水……对,是血,不过喝起来可以解渴、又比清水有营养,所以可以卖到很贵……视情况而定,应该可以换拳头那么大一块黄金了!
你以前,拼死拼活一个月、十个月、一年,没撞上运气,忍渴忍饿,也不过攒下指头那么大一块金子。
如今半路就可以捎上拳头大金子的食水,你拣不拣?
唯一要费的事儿,就是弯个腰,伸出手,把那“食水”的一点点小挣扎掐灭了……
杀人?对!当然是杀人。
杀人有什么特别的?
杀有什么特别的?
杀蚂蚁、杀蜘蛛、杀小甲虫,孩子都能办到。你也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很特别的。对吧?
重点不是“杀”有什么不好。只要常见、而且必要,你就可以接受它。人类就是这么容易适应。
正常情况下,宝刀在画城腹地艰难跋涉,遇见一支队伍。她身上没有佩戴足够保护她的标志,而且现在画城本来就在动荡中,各种势力都没以前控制得那么严。队伍里的人会很愿意把她拣成运送的“食水”之一。
幸运的是,宝刀遇见的乃是建筑队。
沙里的人要居住,住的是沙屋。就像阿星曾遇见的那样。
阿星遇见的沙屋里的居民,斤斤计较、毫无礼貌,想拿阿星奇货可居,最后被阿星报复得生不如死,终教何四大慈大悲搞死了。
宝刀遇见的则是螺胶筑屋队。
不知其他城池的建筑队,拉的最贵重材料是什么?画城里的沙屋建筑队,拉的最贵重材料是螺。
螺本身倒也不贵。就算千里迢迢运进沙漠里,运费也仍然算不上特别贵。毕竟螺小嘛!体积重量都小,运起来算方便的。
——如果只运死螺,那运起来就真的很方便了。
问题在于,建筑队拉着这些螺,是要让它们分泌螺胶,好把沙子胶在一起,做沙屋的。
若是直接运胶,不如运活螺。
要运活螺,就必须把它们储藏在水里!
画城的水有多珍贵,这些螺就有多珍贵。
建筑队把水分成很多份,把螺也储藏在几个皮袋子里,袋子里放湿絮,隔一段时间,把水注进去一点点。胶螺不像鱼那样需要全身浸在水里,所以用湿絮就足以保全它们的生命,这一点还算好。胶螺需要环境清洁、水份新鲜,所以隔一段时间,就要把陈水绞出来、换新水进去。
一般来说,建筑队的人都喝不上好水。他们得优先保证好水给胶螺用了。等绞出来的陈水,他们再喝。
胶螺在水份不足的环境里,会分泌一些胶,滋润自己的口鼻。于是陈水里也会带一点点的胶,不多,不会严重影响身体正常运作。然而也要小心。如果刚喝完水,立刻紧紧闭上嘴巴,万一那点水里正好螺胶的残留量比较大,把嘴粘住了……
倒也不至于这辈子都不能张嘴,反正嘴唇上要脱一层皮也就是了。
于是沙屋建筑队里呆惯的人,都落下一个毛病。人家沙漠里的人喝完水,都立刻紧紧把嘴抿上,减少水份蒸发。他们喝完了,把嘴张着,晾干半分钟,才敢合上。
宝刀遇上他们时,正见到两个人轮番张嘴。他们见到了宝刀,嘴也不用合上了,“呵呵”笑着朝队长道:“报告!拣到一只小猪。”
队长呵斥他们:“别乱讲!把小姑娘吓着!”然后和颜悦色的问宝刀:“小姑娘您哪儿人呀?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
建筑队长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晓得沙漠深处忽然出现一个小姑娘,大为可疑,非奸即盗,先问一问,以免误得罪了人。
建筑队长之所以是队长,建筑水平还在其次,江湖手段那是必须达标的。
宝刀被他一问,就想哭。眼泪实在太珍贵了,泪腺学会了小气,酸酸的应付了一会儿,没有真的流出泪来。
旁边一位沙工松了口气:小姑娘,还好你没哭!若哭了,怪叔叔我会忍不住扑上去舔的!含盐份的水珠!这玩艺儿可不能浪费哪!
宝刀不久前在沙漠深处,遭遇沙崩。那沙崩本是简竹用符催发出来的,威力不小。幸亏旨在摧毁密洞,除此之外并没有浪费力气。宝刀等三人当时都在洞外,符咒之力往洞里去,威力波及到他们,但并没有直接针对他们。所以他们还有逃生的余地。
也幸亏三人都是练家子,多多少少有点功夫,所以可以抓住逃生的机会。
阿星不但逃生,还跟宝刀、无常君失散了。宝刀之逃生,可是跟无常君一起的。
——她就紧揪着无常君,想不留在一起都不可能。
尘埃落定之后,无常君不可思议的盯着宝刀:“你为什么救我?”
他用的字,是“救”,不是“揪”。
无常君身中奇掌,待逃命时,曼珠沙华怒绽,他实际上已经没有逃生的余力。都是宝刀救了他。
无常君这辈子,被人紧紧揪住过好几次。有时候,是他的敌人想杀他;有时候,是弱小者想求生存,想紧抱住他的大腿。前一种情况,他最后总是能完成反杀。后一种情况,他会镇定的把弱小手掌砍断。
☆、第二章 初识之无
无常君没想到,也有今日,他死期就在眼前,还有人肯揪着他、带他逃跑。
无常君拉开衣服,看着胸口怒放的曼珠沙华。
他已经能感受到死神指尖的凉度。
“为什么救我?”他再次问宝刀。
“啊……你快死时,还到这里想完成对我的承诺,所以我觉得救你一下也好。”宝刀回答。
“……两者之间一点都没有‘因为’和‘所以’的关系好吗?”无常君道。
“哦。”宝刀挠头,“那现在怎么办?”
“既然如此,我也做一件完全没有因果关系的事情好了。”无常君摇头叹息,“可真不像我啊!”
他拽着宝刀的胳臂,一下子把宝刀按在地上。
有那么一会儿,宝刀还以为他要吃了她。
可是他只是把双掌按在宝刀背上,把他自己的生命喂给宝刀吃。
宝刀简直可以看见那透明透亮、灿然的生命力,从他双掌心传到她体内。不用肉眼,她的身体自己看得见。
但那生命力注进来之后,就渐渐归于黯默。
它从他掌内注进来时,还那么灿然。进来之后,她很快再也感觉不到它。
“出了什么事?”宝刀终于能说得出话来,惴惴然问。
半晌没有回应,宝刀回头,无常君仍然保持屈膝盘坐的姿势,已经死了。
这次宝刀很仔细很仔细的对他看了又看。原来死人是这样子的!白顶天他们,就是变成这样了,留下遗骸或者没有留下遗骸……其实区别都不大。重点是,他们都变成了“无”。
一眨眼之前还在,一眨眼之后已经消失无迹。生命说坚韧时,可以无与伦比的坚韧,说消失,也就可以这样消失。
谁决定了“生命”该是这样的东西?何等绝情!!
宝刀第一次想,如果真有神在的话。“神”那种存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