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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婚我也婚 作者:影子说想你(晋江2014-06-09完结)-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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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陪我买家具,我觉得他耐心极好,也很绅士很细心体贴,品味也极好,眼光独到,我在两件东西犹豫不决时他总能给出最好的提议,也很尊重我的决定看法。除了太能招蜂引蝶之外,其他的都还好。下次买东西带上他吧,那我的选择恐惧症也不用再烦恼了,一人在旁,全都搞定!可是,他有时间有精力陪我吗?算了,不喜欢麻烦别人,我们本就该是两个没什么关系的人。
  很期待看他卧室的新造型!在公主屋里长大的王子,哈哈哈!
  今天很充实,累,并快乐着!
Ps:原来风水轮流转真的很有道理,本以为要到旅行才能见到的人,居然自投罗网了,所以本来想要女子报仇十天不晚的我,也只能勉为其难了。
PPs:当老板真好,可以自己给自己放假!
  
  房子是易扬开发的第一个楼盘特意为他留的,位置在远离城中心的郊外,交通不便,但四周环山绕水,空气也新鲜,小区的规划也十分好,都是独立的别墅,但又不需要整齐划一,只要不脱离大的规划,可以自行修改自由发挥的,无论从居住环境还是物业管理方面都是极好的,所以当时他就选了一套,只是他觉得上班有点远,所以一直没想搬过去住,自然也就没装修,  直到年前遇见了她,他知道她会喜欢。那时,他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

  房子从院子到到里边已有的装修,都是他一手设计的,反复修改,并且让易扬用他们公司最好的材料和团队进行装修。当时易扬调侃他说难道要金屋藏娇?要是一座金屋就能把她藏起来,那他前边还用得着如此的费心费神吗!不过他懒得和他解释,只丢出一句“结婚用”炸的易扬三魂丢了两魂半,一副见鬼的样子。他结婚有这么的奇怪吗!哼,没见识!

  那天看见她见到房子后惊讶开心的表情,他自然是开心的。他在留学时曾选修过一段时间的建筑,已经小有所成,但他后边选择了金融,觉得挑战更大一些,当时他的导师还十分惋惜,但他觉得没什么,就算不专功,也能作为一个兴趣爱好,所以他闲暇的时候会弄弄看看,还参与过几处有名建筑的设计,只是这些,除了相熟的朋友,没人知道。而这那些年,他也一心扑在事业上,很久都没再碰过。

  为了他们的新家,他不但重新开始了设计,还找出了当年她留下的那张纸。那张纸的背面,是一幅画。铅笔的痕迹在经历过岁月的洗刷后已有些模糊不清,唯一能看得出来的,是一间房子,房子的外延用类似于篱笆的东西围住,而院里,有一个秋千,一颗大大的树,其他有类似于花的东西,但看不出是什么花。还有就是一个大太阳,一个发光的大太阳,旁边歪歪扭扭的写着一个“家”,有着孩童的稚嫩与天真。

  院里的桂花树,其实A市的气候湿度条件不怎么适合它的生长,他让人种了还多次才成活。他原本不怎么喜欢桂花,觉得他的香味太过浓郁也太过热烈,但她喜欢,说桂花的香味奶奶油油的,说以后一定找个大院子,种上棵桂花,八月,让馥郁的花香飘满整个院子。所以当初他毫不犹豫就选了桂花树。而院里的花,他实在不知道该选什么,就等着以后让她自己倒腾。果然,住进去没过多久,她就兴冲冲的要他给她买玫瑰种子,还要火红色。原来,没有女人是不爱玫瑰的。把它们撒下去后她天天盼天天等,大有想要拔苗助长的想法。只是,一直到她离开他,院里的玫瑰种子换了好几拨,都没能长到开花。
  她真的很喜欢花,带根的可以自己栽种的花。

  在她离开他的一段时间内,他遍寻不到她,只能默默地等待。而这一段时间,他已经让玫瑰开出了花,一朵朵红似火,妖艳娇嫩无比。他对这些事一向没耐心,但他却细细钻研尝试,终于让它们开花,继而他一遍遍在心里呼唤“宝贝,玫瑰都开花了,回来吧”。

  而当她听见他让她选所有的家具时,她眼里的兴奋和有些恶作剧的光芒任她怎么掩饰还是很明显。他知道她在为前一天的事耿耿于怀,那就随她好了。看着她选出来的米奇床上用品、海绵宝宝的抱枕、带有蕾丝花边的hellokitty床罩。。。。。。他当然知道那是她给他选的,他并没有制止她的恶作剧,反而有放纵的意味。东西是她选的,可是最终是谁用的决定权还在他,他有些期待她把自己的房间打扮成公主少女风格了。她的房间他到过,很清新素雅,但他觉得,她是公主,是一生都被疼爱的公主。

  他喜欢和她一起买东西,一起布置他们的家,挑选家里哪怕小到一双筷子一把勺子。
  他一直都知道,在她认定了的人面前,她是很容易流露本性的一面,不会过多的掩饰隐藏自己。

  虽然看似外表冷漠,但很多时候,她与自己母亲一样,还是孩子。
  他喜欢孩子气的她。
  喜欢她只对他孩子气。





第32章 第三十一章
  山芳菲对漆郗有一个很经典很中肯的评价:在外人面前,在商场上,漆郗绝对可以“装”成一只血统纯正百分之百的大灰狼,凶狠、残暴、耐心一流、遇见猎物咬死不放。为什么只能是“装”呢?因为那只是表象,实际的话,她的心太软,软到宁可自己饿死也不会吃掉活生生的小羊。所以公司的事,她只负责决策,执行的话,不能让她沾上边。
  在她们几个面前,她就是只大尾巴狼,把扮猪吃老虎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根本不用她自己出手,就假借自己护花使者的手把她们都给收拾了。虽然她们确是不怕她,可她的护花使者,随便拉一个出来都让她们有得受。
  在她儿子漆嘉义面前,绝对是只灰太狼,只要是漆嘉义的要求,她没有一件是不答应的,绝对的忠诚,给漆嘉义绝对的爱。
  在沈尘风面前,绝对是只螃蟹,想横着走就横着走,想竖着走绝对有人帮她把不掰成竖的,想斜着走的话就用斜着的眼神看她,说她是“横行霸道”显然程度不够,要加上个横行霸道得令人发指!
  但无论这些面中的那一面,到了夏亦清面前,都不是,她就是小白一枚,命运嘛,注定是——被吃掉。

  夏亦清去出差的第一天,漆郗记得了他走之前说过的事,因为有他的电话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二天,漆郗对那件事只有一点点的印象,即使有他的电话提醒。
  夏亦清出差的第三天,漆郗把那件事完全抛在脑后自己逍遥自在去了,不顾夏亦清的电话提醒。
  第四天,夏亦清出差回来了。

  夏亦清洗完澡出来就见到漆郗拿着本书笑得跌在床上打滚,他走过去看了书名《爷亮的不是贱,是杯具》,然后很坦然的在她身边坐下,拿过她的书顺手放在了身边的柜子上。
  “你拿我书干嘛?”漆郗不满。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夏亦清不动声色。
  他居然还会讲笑话?这显然超出她的认知范围。不过也是,他上次的那个冷笑话几乎把所有人都冻住。她继续趴在床上,“讲吧讲吧!”

  “一个人在钓鱼,钓上来一只鱿鱼。然后鱿鱼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求求你把我放了。’那个人说:‘好啊,那我烤烤你吧。’你猜结果怎么样了?”
  漆郗不屑的撇撇嘴:“鱿鱼说:‘你考吧,你快考!’然后那个人就把它烤了。”
  夏亦清把她拉起来抱在自己怀里,摸摸她的头。“我老婆真聪明!”
  漆郗“切”了一声,“早八百年前就听过了,你真落后!”

  “那我再讲一个吧?”
  “嗯,要再是我听过的就把你拖出去喂狗!”漆郗恶狠狠的道。
  “从前有一匹狼,一匹很挑食很挑食也很专一很专一的狼,自从吃了某种肉之后就不再吃其他的,宁愿吃素也坚持非那种肉不吃。有一天,他终于再次找到了那种肉”,夏亦清开始循循善诱,顿了顿,“你猜狼会怎么做?”
  “当让是吃啊,只要脑袋没毛病都会吃,本来就不是吃草的动物,难不成要饿死!”漆郗对这种答案低智商的问题显然不屑。
  夏亦清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老婆你在我的影响下智商又上升了一个层次”,他又把陷阱挖深一点,“那你觉得那块肉会说什么?”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它除了说‘吃吧吃吧’还能说什么,又不是上演狼与肉的异族恋!”漆郗白他一眼,这也太鬼扯了吧,又不是歌听多了!“况且作为肉,即使是被吃掉,也要保有作为肉的气节,求饶什么的就是徒劳,就是丢脸!”
  “你确定?”夏亦清笑得意味深长。
  “当然!虽然我非羊焉知羊的想法,也非狼焉知狼的做法,但这种处境,除了被吃还能怎么办!”漆郗再白他一眼,什么智商嘛。
  
  很好!陷阱已成,连口都被她自己封了。
  “那为夫就不客气了!”夏亦清把头埋在她脖颈间开始啃。
  “这哪是笑话啊!”被骗了,不满。
  “我又没说它是笑话。”啃的时候抽空回答问题,继续吃。
  “喂,等一下!你要做什么?”
  “做,爱做的事!”
  。。。。。。
  然后,漆郗这块肉就被饿了很久的狼吃掉了,吃的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
  惨痛的经验告诉她,对于饿了很久的狼,要时刻保持警惕,千万不要在他面前和他讨论肉的问题,即使你想被吃掉!

  2008年12月28日
  欧洲
  状态:
  有人说:结为夫妇,就去旅行一次。
  我没想到,我们的旅行地,居然是欧洲,那个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地方,而且还是在那个冰雪世界待了一个多月,这是我人生中最开心的时光。
  我们去了阿尔卑斯滑雪,虽然我不会;去了埃菲尔铁塔,由于季节的关系,没看到普罗旺斯的薰衣草花海,但去了法国的酒庄;去了《雏菊》里演绎的阿姆斯特丹;圣诞节我们是在圣诞老人村过的;在London eye 下许了愿,去了徐志摩笔下的康桥;参观了丹麦的安徒生博物馆。。。。。。太多太多,写不下了,55555 
  现在我们已到达了旅行的最后一站——爱尔兰,那个欧洲除英国之外唯一一个英语国家;我终于能听懂他们说什么了。旅行发现,如果作为结婚对象的话,他可以打一百分!所以,我应该是捡到宝了,哈哈哈。。。。。。
  难得早睡,明天会是怎样?期待ing。。。。。。
  PS:就要回去了,舍不得ing。。。。。。

  以前自己曾在欧洲游学过一段时间,想带她去,那些美好的地方。
  他们的第一站,是希腊,那个希腊神话的发源地,去了圣托里尼岛和克里特岛,参观了各种的庙宇神像,看她乐此不疲的淘着各种地中海风情的饰品、杯子、壁画等家里的小物件,心情变得很轻松愉悦。在雅典的苏尼昂海角,她带着他看着汹涌的蔚蓝色海水,心中一片平静。她说:我喜欢神话故事,因为很美好。

  第二站,他们去了意大利。先去了罗马,体验了罗马斗兽场当初的残酷。之后去了米兰,那个时尚之都,还陪她看了场时装秀,本想买下她喜欢那套服装,但她强行把自己拉走了,说买了也不穿,他也只能作罢,看看她平时的衣服,那件过于性感,露得太多。不过她却很喜欢很有地方名族特色异域风情的服装,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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