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此刻的她,可没有半点被勉强的意思,而且,她甚至这般的维护着夜无绝?
再一次,李逸风的心慢慢的冷了,伤了,痛了。
他真的要再一次的放手吗?真的要放手吗?
那一次放手后的痛与悔,还没消去,这一次,他又当逃兵吗?
不,不可以,不管怎么样,这一次,他绝对不能再轻易的放手。
打定了主意,吃饭的动作便快了一些,刚刚脸上的阴沉也快速的消去,换上了平时他惯有的轻笑。
“从这儿到京城,只要三四天的时间,我们快点赶路吧。”吃过早饭,孟冰有些欢快地说道,只是想到眼前的情形,又有些为难。
大家现在的目标都是要去北尊国的,但是夜无绝与李逸风明显的不合,这一路上,只怕矛盾会不断的升级。
先前,她跟梦千寻是坐的辆马车的,如今夜无绝来了,以夜无绝的性格,肯定会让梦千寻跟他一个马车,那她就要自己一辆马车了。
“走吧。”夜无绝已经扶着梦千寻向着自己的马车走去,没有理会李逸风。、
孟冰微微瞥了一下嘴,然后自己上了自己原先的马车,而李逸风亦是他原来的马车。
这么一来,这一行人队伍看起来还真不小。
一行人上了马车后,便直奔着北尊国的京城而去。
他们都没有发现,在他们离开后,客栈二楼的一间房门慢慢的打开,一双眸子一直望着他们离开的方向,直到他们完全的消失。
☆、第107章 他给她一个惊喜☆
一行人,一路行走,虽然赶的不是很快,不过却也没有停,他们赶到了红素城才停了下来,红素城是一个天下闻名的名杰宝地。
据说天下很多的名人名士,都是来自这儿。
进了红素城已经过了中午,因为前方路上没有酒搂,众人便直接的赶到了红素城。
停在了一夜酒楼前。
“这红素可是闻名天下的宝地呀,听说,这儿的人,不管是种田的,还是做生意,不管男的女的,都识字,而且都会做诗,对对子。”进了酒楼,孟冰热情的介绍着,声音中带着些许的自豪。
“这位姑娘说的正是,红素城的人那怕家里再穷,都会送孩子去学院,不是我自夸呀,我们这儿不管男女,每人至少上过五年的私塾。”掌柜的一脸的轻笑的迎了过来,温和的态度,亲切的语气,并不见太多商人的市侩,反而带着几分文人的儒雅。
可见这红素城果真是名不虚传呀。
梦千寻微怔,没有想到这古代还有这般的普及文化的城市,就算是在现代,那怕是九年教育免费,也还有很多的孩子因为太多的原因无法上学。
她从进城,一路走来,的确发现这儿的人都谦和有礼,一片平和。
而从百姓的穿着与城镇的繁荣程度可以看到这儿的百姓的生活水平都不错。
可见,这文化的普及的确是十分的重要的。
“今天恰好是我们红素城一年一度的对联大赛,各位晚上可以去看看。”掌柜的倒不急着招呼生意,而是热情的介绍着红素城的事情。
“对联大赛?”孟冰微愣,那满是笑意的眸子微微一沉,这红素城的对联大赛她是听说过的。
“是呀,几位应该不是本地的人,只怕没有听说过,这对联大赛可是同凡寻常,而且还有着一个十分美丽的爱情故事的,各位若是不嫌我啰嗦,我就给大家讲讲。”掌柜的还真是一点都不着急自己的生意,很显然是想长篇大论了。
“讲来听听。”夜无绝听到他说起爱情故事时,心中微动,原本他是最不相信爱情的,但是现在的他,却是完全的变了。
既然掌柜的说这是有关一个爱情故事的比赛,相比是有一定的讲究的。
他难得的带着她出来,虽然有些急着去北尊国的,但是他还是想带着她好好的玩一下。
“好来。”掌柜的答应的极为的爽快,脸上更多了几分笑意,声音中也是满满的兴奋,其实这个掌柜的实在不适合开酒楼,他应该去说书、
梦千寻无声的笑了笑,不过,说真的这个掌柜的倒是挺可爱的,她现在也想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爱情故事。
一个跟对联有关的爱情故事?!
“我 们红素城向来花灯都做的非常好,每年都有很多卖到其它的城镇的,有很多人是做花灯为业的,据说,以前的时候,有一位小伙子做花灯的技术特别的厉害,无人能 及,但是,他自己却仍就不满意,在别的人眼中,他的花灯已经超乎想像的美丽,但是,他却仍想精益求精。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做花灯,有时候晚上也只睡 一两个时辰,有天晚上,她在做花灯的时候,房门突然悄悄的被打开,一位女子走进了他的房间,她说,她喜欢他做的花灯,所以,她想陪着他一起做花灯,从那以 后,小伙子不再是独自一人,每天都有那女子陪着他,他做的花灯也越来越漂亮,越来越出名。”掌柜的讲的十分的投入,梦千寻却已经差不多能够猜到了结局了。
这样的故事,在现代的书上,电视上,都见到过很多。
一个凡人与仙子的爱情故事,肯定是会被阻拦的。
果然,那个掌柜的脸色微沉,神情间竟然多了几分伤痛,他讲故事讲的实在是太投入。
只见掌柜的再次一脸伤痛慢慢地说道,“可惜,好景不长,那女子竟然是花灯仙子,他们的事情被天上的王母知道了,王母大怒,让人将花灯仙子抓了回去。活生生的拆散了两个彼此相爱的人。”
掌柜的话语微顿,神情间更多了几分凝重。
孟冰的脸上,也隐隐的多了几分伤痛,活生生的拆散了两个相爱的人?
那她呢,她跟蓝宁城呢?
又是谁将她们拆散的?
“小 伙子伤心欲绝,只是,一个是仙,一个是凡人,一个在人间,一个在天下,花灯仙子被囚禁在天下,小伙子根本没有办法见到她,小伙子只能将满腔的思念汇集在花 灯上,他日日夜夜不眠不休,不吃不喝,终于做出一个前所未有的绝美的花灯,让世上惊叹,天人震惊,天上的仙人便纷纷的为那小伙子求情,王母最后终究同意让 他们在一起,不过却是出了一副对联,故意的刁难小伙子,那对联本是极难的,只是说也奇怪,那小伙子竟然一下子就对上来了,众人这才知道,小伙子不仅喜欢做 花灯,而且更是才华横溢,王母既然说出了口,便也不好再反悔,便只能同意他们在一起。”
掌管的的确很适合说书,说到此处,脸上又多了几分兴奋,笑的幸福而灿烂。
梦千寻愣了愣,书上,电视上看到的这样的故事的结局一般都是悲剧收场的,这个故事,竟然是幸福的结局?倒是让她有些意外。
“所以,从那以后,我们红素城便有了今天的这个节日,是花灯节,又是姻缘节,只要在今天的对联比赛中胜出,夺冠的男子,就能够得到今天最美丽的花灯,送给自己的喜欢的女子,就必然会受到花灯仙子的祝福,两人就一定会白头偕老。”
夜无绝的双眸微闪,“用过午饭先休息一下,晚上本王带你去看花灯。”
夜无绝以前的生活中可从来没有这些,以前的他也从来不会为了这样的事情浪费时间,但是现在,他却有些期待了,期待着晚上的花灯节。
“这位公子这么做就对了,一看这位公子就是才华横溢,今晚定然能够夺魁,到时候就可以把花灯送给你家娘子。”掌柜的听到夜无绝的话连声附和道,“你家娘子这么漂亮,就如仙子一般,你们真是绝配。”
掌柜的望向梦千寻时,真心的称赞着。
夜无绝听到这话肯定是欢喜,唇角的笑微微的扬起,从来不在意别人的想法的他,如今竟然只是因为这么一句话,就开心不已。
只是,掌柜的这话听在李逸风的耳中却是分外的刺耳,一张脸也瞬间的变了,阴沉中带着几分受伤。
“掌柜的,那你也得先把饭菜给我们上了呀、”孟冰脸上刚刚的伤痛也已经隐去,又换上了她那灿烂的轻笑,不由的打趣着掌柜的。
她是最喜欢热闹的,所以,这样的花灯她当然不想错过了,那怕她的身边现在没有那个男人,没有可以为她赢得花灯的那个男人,她还是要去凑凑热闹,为梦千寻祝福也好。
只是,她在想,今天的花灯节,夜无绝会去,李逸风肯定也会去,若是他们两个人都参加,不知道谁胜谁负?
“是,是,我马上就去。”掌柜这次想起了还没有上菜这回事,连连吩咐着小儿上菜。
李逸风并没有说什么,只是一双眸子在望向梦千寻时,隐隐的带着几分异样。
今天有这样的机会,他一定不会放过。
用过午饭后,因为要参加晚上的花灯节,所以他们一行人便直接的定了客栈。
夜无绝安排后梦千寻,自己便离开了。
梦千寻以为他太累了,去休息了,所以也没有多想。
连续赶了大半天的路,现在又是夏天,十分的炎热,她也感觉到累,便在房间里休息。
没有想到,竟然睡着了。
当夜无绝喊醒她时,天色已经黑了。
“怎么?还不起来,花灯会都要开始了。”夜无绝一脸轻笑的望着她,声音中带着他独有的纵容。
若不是因为要参加花灯节,他还真不忍心喊醒她。
“你真的要去参加对联比赛?”梦千寻还真没想到他会这般的积极,她以为,以他这般的身份,性格,不太可能去跟那些人一起比赛。
“你说呢?”夜无绝不答反问,只是微垂的眸子中却是隐过一丝异样的轻笑。
他现在还不想告诉她,他准备今天晚上给她一个惊喜。
“其实有些对联还真是不好对的。”梦千寻想了想,也是言不对意,先前吃过饭的时候,掌柜的说过,这里面有很多的对联都是绝对,有很多相传了几百年,都没有人对的出来。
“怎么?不相信本王?”夜无绝的轻笑中多了几分轻柔,话语微顿了一下,然后略带神秘的说道,“很快,你就会知道了。本王会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什么惊喜?”梦千寻双眸微闪,一脸意外的望向他,这个男人竟然懂的这种浪漫?
“傻丫头,现在说出来,还是惊喜吧。”夜无绝略带好笑的望着她,半真半假的打趣着,“到时候就知道了。”
“那么神秘?”梦千寻便没有再问,不过,心中还是多了几分期待,夜无绝给她的惊喜?不仅仅期待,而且惊讶。
夜无绝只是浅笑,没有说明,为了给她这个惊喜,他可是准备了整整一个下午。
“走吧,孟冰只怕等急了。”揽着她,亲密却又自然,似乎已经是多年的夫妻一般。
“千寻,你终于出来了。”出了客栈,孟冰已经等在外面了,看到夜无绝带着梦千寻一起出来,脸上的轻笑中多了几分羡慕,若不是亲眼所见,她真的不敢相信,夜无绝会对一个女人这般的温柔,这般的体贴。
虽然她知道李逸风也是喜欢梦千寻的,但是她更明白,梦千寻的心中对李逸风根本就没有男女之情,相反的,虽然梦千寻在与夜无绝成亲的当天逃婚,但是,对夜无绝却并没有想像中的排斥。
感情的事情是无法勉强的,一厢情愿的感情注定会很苦,很痛,她希望李逸风能够明白这个道理。
她也试着想要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