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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皇太女-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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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我不懂?我不是男人吗?”我赌气反驳。

他略摇了摇头,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就这么走进了屋里。他的房间一进门处,迎面就是桌子,他就那么直接坐了下来,倒了杯凉茶,送到唇边。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一步就蹿了进去,抢他的茶杯,“别喝!”

“为什么?”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你在外面跑了半天,连肠胃也是热腾腾的,这时候喝凉茶,会拉肚子的。”我随便找了个理由解释。回想一下,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那不是正好吗?我上不了场,就只能弃权,小武是当然的武冠军。今天他和赵关打的那一场,证明他当之无愧。而且,这样还不会损伤他的尊严。虽然他会不痛快,但天意难违啊。”

“他一定打不过你吗?”我又被他撩得生气,没提防杯子又让他夺回,就放在桌子上,他的手边。

“他一定打不过我,这你比谁都清楚。”他站起来,对我伸出手。

我呆住了,完全不能反应。

他的目光忽然柔和下来,就像天上的烈日被一朵白云遮住,光线瞬间阴凉昏暗似的,说不清的暧昧与温存。而他的手,像是要抚摸我的脸,最终却拐了弯,把我耳边垂下的一缕头发勾到耳朵后面。

“堂堂太子殿下,要时刻注意仪容。”他的声音凉而软,害我突然感觉有一股热血,从脚底直冲到头顶。

我掩饰羞涩的手段很简单,就是发怒,于是我打下他的手,瞪眼道,“谁都像你那样爱臭美,国子监又不许带宫女,我能自己把头发梳好,穿好衣服就不错了。”哼,在现代时,我听说有的皇帝连衣服也不会自己穿,更不用说这么里三层、外三层的校服了。

“好吧。”公羊潇洒也不生气。印象中,他从没对我生过气,不管我多么暴躁也一样。

随后,趁我愣神的工夫,他把那杯茶一饮而尽。

他喝了!他喝了!我足足呆了十几秒,恨不能让他吐出来。可是,没有办法了。

公羊潇洒宁静的微笑,在他的眼神下我无所遁形。忽然我觉得,他也许知道那杯茶被我做了手脚。那他干吗还喝下去?不不,他一定是不知道的,因为他这个人看不透,所以我疑神疑鬼罢了。

我几乎仓皇的跑出去,回到房间时,引起了阿邦的纳闷,“你怎么了?脸这么白?”

“遇到公羊潇洒了,气的。”我随便解释着,心乱如麻。

在这种心情条件下,时间又似乎变得缓慢,不,简直像停顿了似的。好不容易挨到决赛的时刻,我看到小武孤零零的站在擂台上,更是悔得肠子都绿了。

我是太子啊,行事怎么可以如此卑鄙龌龊。我为了自己的一时之气,居然用这种方法去陷害别人,顺手侮辱了自己的兄弟。我这种人如果坐上龙椅,这样一心为私,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大燕岂不是完了?那还不如就交给公羊潇洒呢。况且,就算公羊潇洒是我父皇的死敌,我也应该光明正大的和他斗,为什么要用这种无耻手段?

还有还有,一直徘徊在我脑子里的一个念头,不管我怎么压,它还是会顽强地冒出来。那就是:公羊潇洒从来没有直接伤害过我。真的,从来没有过。

我心里像长了荒草,伴随着脑筋的糊里糊涂,只不断的,一味的自责、后悔。而当我们出国子馆的时候,公羊潇洒的房门紧闭,也不知道他在不在里面。可惜,我没胆去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观众台上议论纷纷。擂台前的日晷慢慢移动着身影,酉时中本就天色黄昏,就算现在白天还长,也慢慢暗沉了下来。

就在众人等得不耐烦之际,一名校工匆匆走到武比的裁判处,低声说了什么。裁判长就站起身来,一脸遗憾地道,“一字并肩王的世子公羊潇洒,下午吃坏了肚子,如今正在医馆里诊治,不能前来比武,以弃权论。因此,本届大比的武冠军,就是武定国!”

话音一落,有掌声响起,却也有更多的惋惜之声。轰轰烈烈的武比,没想到以这种方式结束,还不如昨天小武和赵关一战。

小武站在擂台上,有些茫然,但更多的是失望和沮丧,这让我更觉得自己做了件大错事。

“纷纷,这事跟你没关系吧?”看我失魂落魄的,阿邦问。

我摇摇头,从小到大,第一次对阿邦隐瞒真相。或者,我怕他会看不起我吧?若这事传到小武的耳朵里,他也会生我气的。我错了。我真的错了。可是,公羊潇洒知道我在他的茶里动了手脚吗?如果知道,他为什么还纵容我。也许我把他看得太聪明,他喝下那杯茶,就当着我的面儿,实际上什么也不知道才对。

神情恍惚的回到住处,我不时走到门边去张望。我很希望能看到公羊潇洒的房间亮起灯光来,可是一直没有。而小武和阿邦还在演武台那里,等着明天战比的抽签结果。于是,我就更心慌。

好不容易,看见有人从国子馆的大门走进来,我连忙惊喜的跑出去,见到的却是赵关。

“你身子没事吧?”我客气着。因为心里有愧,对赵关也失了牙尖嘴利的劲头。

赵关先是一怔,随后就笑起来,“燕太子,是不是想到明天的战比就害怕了啊,态度这么好,是要我明天手下留情吧。哈哈。你这样弱不禁风,又跟你的两个跟班分开了,只怕到时候有得受呢。”他之前被打得像猪头,早就失去了天真可爱少年的模样,而是于狰狞处见可笑。

第三十二章 让我死了吧

但我顾不得他的外形,心中一惊,连忙问,“分好队了?”

赵关点头,“分好了,一共四队。由公羊潇洒、武定国、宋仙华、张书玉领队。”

“公羊潇洒?他没事吗?”我听到他的名字,心头一跳。

赵关没发现我的异常,切了一声道,“能有什么事?吃坏了肚子而已。他武功这样高,只休息一下就完全好了,刚才还兴致勃勃的去看抽签。”

我登时松了一口气。没错,我做了坏事,好在没有坏的结果。也许,以后我可以弥补。但是,心中还是有点迁怒公羊潇洒。他已经好了,为什么不回国子馆,害我担心这么久。

“没想到,武定国竟然那样强,不仅武技,还有兵法。他居然能领兵,明天我倒要好好看看。”赵关继续说着,之前他还伪装清纯无辜,可能后来通过这次大比,被刺激得露出真面目来,如今在我面前都懒得装了。

“我被分到哪一队了?”我抓住了核心问题。

赵关笑了,“你被分到公羊潇洒那一队,我被分到武定国那队,正好可以近距离观察他的韬略。文定邦嘛,也是武定国这队的。”他越说越高兴,忽然露出阴险的模样道,“四队同进十二姑娘山,是要混战的。若是武定国这队与公羊潇洒这队撞上,我是不会留情的,只不知他们是以公为重,还是私底下放你的水。”

我不回话,因为我被新问题震惊住了。

怎么这么倒霉啊,是不是流年不利?我和小武、阿邦分开就算了,为什么会被分到公羊潇洒的队。万一他知道今天我对他做了手脚,要报复我怎么办?我体力这样差,狼狈相难道还是要被他看个满眼?如果我掉了队,不是还要被嫌弃!我的自尊哪,还没战比就碎了一地。

还有,赵关和小武、阿邦在一个队里,就算他们想偷偷照顾我也不成了。若是遇上,难道真要对打?

想了想,我咬紧了牙。

待会儿我要和小武、阿邦说,真不幸遇到,他们必须动真格的。在赵关面前,我连板子都挨了,还在乎什么呢?有时候,竞争逼着人做不愿意做的事,但那也是没办法的。还有,我要提醒小武,绝对不能让赵关摸出真实的底细来。反而,阿邦要探探赵关才是。

正想着,阿邦和小武也进来了。看到两人的脸色,我就知道赵关并没有骗我。而这个死小子居然故意大声对我的两个死党道,“你们不必为难了,我已经告诉燕太子抽签的结果。今天都早点睡,明天卯时就要集合,一起上山呢。”

听他这样嚷嚷,阿邦的狐狸眼就流露出杀气,不过看到我似乎没事,立即就收敛了。别看平时危险来时,小武总站在最前面,事实上阿邦才是保护欲很强的那个。有时候,我觉得他把我当成他的宝贝,不许别人碰的。

接着,我看到公羊潇洒也进门了。大晚上的,他穿着一袭白衣,雪样的高华,刺痛了我的眼睛。而他脸上挂着淡然的微笑,似乎下午的事从没有发生过。

这人,就是这点让我抓狂,因为永远无法知道他在想什么,城府忒深了。不过他的脸色看起来还好,他又早说不在乎武比的冠军,我心里微微好过了点。

“记得,明天穿一双舒服的鞋子。”他忽然说了一句,风度翩翩地回屋了。

小武一脸伤感兼同情地看着我,“要不,纷纷你逃吧?”

“废话,大丈夫宁死阵前,不死阵后,你也别把我看得太没用了!”我吼,挺直了瘦弱的小肩膀。这是说给赵关听的,做给赵关看的。因为我眼尖地看到他的门留着缝呢,还有影子在那里一闪。

不过一个国子监而已,做学问的地方,以现代的说法就是三国中排名第一的高等大学。至于嘛,这样小的地方,却也有如江湖,校园里的江湖。人的纷争和争斗就这么多,利益就那么复杂,真让人头疼得很。

我祈祷明天的太阳不会升起。

但结果是肯定的:太阳不听我的话,第二天一早就高高挂在了天空中。尽管再不乐意,我也死心的认命了。

战比时,为了尽量营造战争的氛围,学子们都是穿戎装的,只是四队的颜色不同。小武那是队是红色,宋仙华那队是蓝色,张书玉那队是姜黄色,公羊潇洒,也就是我这队是黑色。

“太子殿下,咱们比较幸运,这种颜色到晚上比较容易潜伏和隐藏。”跟我一队的某学子对我说,样子还挺兴奋的。

在国子监后门的巨大空地上,四队人马已经整装待发。因为是抽签决定谁能参加,谁不能参加,所以那些没抽中的人还一脸遗憾。若不是昨天赵关知道我被抽中,我恨不能今天找个人换换。对我这种体育差生来说,绕着国子监快步走都要了我的小命,何况还要进山?打仗?野外生存?天哪,让我死了吧!

老天很仁慈,不让我死,非得让我受了罪之后再死。

卯时三刻,曹大祭酒掉了几句书袋后,四队向十二姑娘山进发。黑队是最后一组,红队经过我身边时,小武和阿邦都对有丢过来或同情、或鼓励、或心疼、或者含泪的眼波。当然,赵关的眼神是挑衅的,让我觉得他脸上的青青紫紫真的太少了点,要是能把他眼睛戳瞎,我想必会更愉快些。

我们这些人,都是大燕的未来和希望,全国顶尖的少年,所以战比之前,不止是国子监女院的学生们,连知情的百姓也都来了,就和欢迎军队去边疆打仗那样没有区别,只是以各年龄层的女性居多。

各队的队长站在队伍的最前面,自然是最引人注目的。后面的队伍,按个头大小排列,矮子站在前面。如果我是女生,我的个子算高挑,但和男人混在一处,自然是最瘦小的,所以直接跟在公羊潇洒的屁股后头。

第三十三章 他这是心疼我?

同样穿着戎装,同样套着锁子甲、挎着箭袋,同样戴着皮头盔,顶上垂着各色缨子,同样负重二十斤,提着足有五斤的佩刀,可为什么公羊潇洒就神气得天兵天将,在一群制服男中都能一眼就看到他,而为什么我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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