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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清-第6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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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会允许旁人卖吗?”

第四十八节 赎买(下)

禁止人口买卖在建昌众人看来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尤其是妇女,如果没有儿子,寡妇的所有权都会落到宗族手中,到时候宗族就是把她卖给过路的商贩都是完全合法的;至于父母出卖子女、主人出卖奴仆更是天经地义。因此听到贺道宁的话后,建昌人脸上都露出怀疑之色,这不但违反了习惯法,甚至违反了道德。

“有功名的人当然不可以出售,就好像一个考中秀才的读书人,他的父母还能把他卖了吗?现在四川人大都有同秀才、如同秀才或是权如同秀才的功名。”贺道宁知道冯双礼为什么会不相信。他在执行邓名的规划前也会认为这种法律很荒唐,不过禁止人口买卖在成都府周边的阻力倒不是很大。所有俘虏、移民的所有权,根据传统习惯都属于邓名,既然四川提督坚定地放弃了他的权利,那其他人也没有反对的必要。

而从刘曜、杨有才等青城派手中获得的辅兵,邓名一贯的方法就是赎买,后来和建昌交易时也是一样;两年前开始,如果有袁宗第的战兵或辅兵逃亡到成都,帝国政府也不再遣返,而是同样给予赔偿——在这个问题上,贺道宁设计的办法是一种掺杂了“抵垒政策”的赎买:只要一个万县人逃到叙州边境内,帝国政府会向袁宗第赔偿三十石粮食,从万县那边购买下他们对此人的追捕权,然后让这个逃奴分期归还赎身费来获得同秀才的功名;而只要没有逃进叙州境内,哪怕只有一步之遥,被万县的军队当着帝国哨兵的面抓回去严惩,帝国士兵也绝对不会施以援手。从万县到叙州之间的地带都属于灰色区域,袁宗第的部下可以在这些地方不受干扰地追捕逃兵。

赎买缓和了逃亡者给万县和帝国政府之间的矛盾,帝国政府和院会通过这个法令承认袁宗第对万县军屯屯丁的所有权,也为万县方面在叙州府的边境上建立哨所提供帮助。但如果一个军奴能够躲藏在船上逃过袁宗第的检查、避开他军队的追捕,成功潜入叙州境内,那显然是袁军的失职,西川不负有主要责任。

因此最大的难度还是在孩子身上,这个法案在院会多次讨论都无法通过,因为大部分议员都觉得这是对父母财产权的严重侵犯,令所有有孩子和财产的守法国民感到非常不满。

“在帝国境内禁止出售子女和溺婴的法令也许两年就能通过,今年可能就会开始在都府试行。”贺道宁对建昌的人说道。最后法律的原则还是赎买,试行的草案规定,以后每个在成都府境内出生的婴儿,无论男女,帝国政府都会支付给他的父母一笔补偿,表示一次性购买下这个人的部分所有权,而服兵役就是偿还的一部分。既然帝国政府成为这个婴儿的股东,那当然所有出售该人或是伤害该人的行为都侵害了政府的权益,因违约而构成了犯罪。

虽然听上去匪夷所思,不过通过贺道宁的解释,冯双礼也意识到帝国政府正在尝试免除所有的人身依附关系——连孩子对父母的依附都不容忍,又怎么可能容忍领主和家丁的关系?听上去这似乎也是邓名禁止租、佃关系的延续,在这里所有人的忠诚链都是直接链接到国家,而不是某个人身上的。

既然如此,那冯双礼也琢磨着要把辅兵出售给帝国议会和政府,省得敬酒不吃吃罚酒。只是冯双礼的私丁数目非常巨大,比如邓名和冯双礼签订的第一份协议中,就把两万建昌屯丁划归冯双礼所有,虽然有一部分被冯双礼分给了手下,但他也获得过一些新的军户,因此现在还拥有男丁一万三千多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就有上万口。

“虽然还没有清点,不过男丁、壮妇不会少于两万吧?若是每个人五千补偿的话,就需要付给庆阳王一亿元。”具体的谈判和赔偿工作不归贺道宁负责,不过他对法律条文很清楚,所以可以给冯双礼参谋一下:“此外还有军屯的土地、池塘、矿山,武器作坊,这些土地院会不会介意庆阳王保留,那些作坊,庆阳王愿意继续经营或是出售都随意。只是如果选择经营的话,那一定要雇工而不能用奴工,奴役同秀才是违法的——当然,这些法律都是因为皇上南狩,大明律失效才暂行的。”

虽然从理论上说,等永历回国后,冯双礼就可以合法地拥有家奴,不过冯双礼并不打算把宝压在这上面。首先,他不认为永历回国就能重振大明律,而且如果大明律重振了,那他和邓名瓜分辅兵协议的合法性也成了问题。

“一下子让院会拿出这么多钱恐怕够呛,不过院会可能会愿意用建昌的土地补偿大王。”贺道宁也有同样的问题,他的军奴也不少,而且他这次还要放弃建昌的统治权、司法权,而这些院会都要给他补偿——冯双礼理论上还是搬迁去襄阳的西营秦、蜀系统众将的领袖,将来他们如果把那片领土的统治权和司法权移交给帝国政府时,如果冯双礼还有影响,也能分到一部分补偿,就好像贺珍的部将也能拿到一部分补偿,而不是让贺道宁独吞建昌的全部治权补偿一样。

在贺道宁和院会的谈判中,双方初步同意把建昌的土地私有,还补偿贺道宁以及贺珍的部将,冯双礼听说后就问贺道宁其中的细节。

“除了军屯以外,还有很多没开发的无人区,山上可能有金银,现在没有人去挖,不见得以后也没有人手去开采。院会愿意用低价把四川行都司的无主山林、湖泊补偿给我们,是我们的私人土地。”贺道宁答道。当然在这些土地上,他和父亲的部将们也永远失去了执行家法的权利。

……

七月底,邓名抵达叙州。

“国公活着回来了?”见到扶清灭明军的提督后,叙州知府袁象笑嘻嘻地开起了玩笑:“是不是路过奉节的时候督师午睡未起?”

“怎么没起?”邓名苦笑着答道:“督师的身体是愈发硬朗了,这次摆在书桌边的那根拐杖,我怎么看怎么像是锦衣卫用过的廷杖,碰到地上青砖时咚咚的,里面肯定灌满了水银!幸好我早有准备,穿着两层重甲进的夔州府城,还带了铁面具,只露了眼睛。督师提着拐杖一边骂一边围着我转了两圈,最后无可奈何地让我好自为之。”

“国公遇到狄将军他们了吗?”就在不久前,建昌的西营乘船经过叙州,高歌着向夔门方向进发,准备去汉水流域为自己挣出荣华富贵来。

“遇到了。”邓名点点头。他不但和建昌众将聚会了一场,还接到了成都送来的、关于从贺道宁集团手中赎买四川行都司的文件。四川行都司军屯拥有的十几万男女将成为普通百姓,贺道宁集团也会放弃在四川行都司的所有司法权和行政权,而帝国政府需要付出几十亿的赎买费。

“贺道宁这小子,他的钱十辈子也花不完了。”邓名评价道。因为付不出这么多钱,院会拿出大片的土地补偿贺道宁集团,其中贺道宁本人得到了建昌周围大片的山林,邓名估计其中会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有一些山里几乎肯定有金矿,也就是因为现在四川人力匮乏,才没有精力去勘探、开采。

袁象听了微微一笑,听说了赎买协议后,他其实也蛮羡慕贺道宁的。袁宗第有儿子,虽然年纪都还很小,不过万县集团的继承人肯定轮不到袁象,所以将来帝国政府就算赎买袁宗第的政治权力,袁象也分不到多少。

“就是花费太大了,”这是帝国政府第一次赎买一个同盟的军阀集团的全部政治权力,邓名虽然觉得付出太惊人,但也知道万事开头难,这次能把事情办妥就很不容易,所以也就没在价格上斤斤计较而是痛快地同意了:“希望以后能省点吧。”

“就是再省,恐怕……”听到邓名的感慨后,袁象皱了皱眉没有把话说完。

现在如果袁宗第肯放弃独立性,叙州凭借自己的力量也可以一口一口地吃下万县集团,用几年的时间把袁宗第集团变成一批富家翁。如果集中全川的力量,花上十年的工夫,大概也能用这种模式把夔东所有军阀都消化为帝国的一部分。

不过若是邓名打算把帝国的法律推广到他统治区的每一个角落,比如邓名打算在占领湖广后,在两湖实行和四川完全相同的法律,那要付出的代价将巨大得难以想象。不过清除领地内封建特权的益处也是很明显的,现在叙州一地的动员力甚至可能还在东南一省之上。比如赵国祚手下的一个知府,会为如何动员几千绿营感到焦虑不安,一旦被歼灭,几个月都难以重建——这种程度的军事动员对袁象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总有一天,院会不需要再花钱赎买,而在此之前,我自然也会量力而行。”邓名听袁象说了他的忧虑后,宽慰对方道。

在大部分知识分子认为人口买卖和宗族法权不合理的那一天之前,不用指望靠一纸命令就废除所有的封建权力,那不过是一张废纸罢了。如果能从海外获得巨额财富,那就可以用来赎买同胞的权利,加快近代化进程,否则就只能慢慢普及国民教育了——走后一条路的话,邓名怀疑自己看不见那一天。

“即使没法和英国人合作去抢西班牙人的金银,不用花钱的一天也总会到来。但是那就得好好想想预防办法,免得在那一天最终到来之前,国内观念势同水火的两派爆发了大规模内战。”这个忧虑在邓名心中一闪而过。

第四十九节 提案

成都。

保国公邓名目前依旧在叙州,进入叙州城后,邓名又向叙州百姓展示明军取胜的“证据”,也就是向迎接他的叙州百姓大撒金币、银币,听说此事后成都方面的百姓也摩拳擦掌,准备好好欢迎保国公返回都城。不过可能是因为邓名在叙州证据展示得太充分,就滞该地视察船厂、火井等大批工房,迟迟没有返回成都。

与此同时,一百二十多名帝国议员也召开会议,打算进行一些新的提案表决。当初议院刚成立的时候,参议院的元老们把它视为自己的下属部门和傀儡,知府衙门也不太看得起在这个似乎是单纯为了收税而召开的会议。不过仅仅两年后,议会就变得举足轻重,因为邓名很看重这个议会,竭力保护它的权力不被其他部门侵吞。

既然在参议院的元老们不能自己提案,只能操纵议会提案,结果就是元老们也不得不拿出一些好处来收买他们的在议会中的支持者,而且这些议员也渐渐形成了自己的联盟,不再是一开始那种纯粹的参议院傀儡。同样是因为邓名的坚持,征税必须要院会同意,而且知府衙门的开销还要向议会报告,所以刘晋戈对这个有关钱袋子的机构也越来越重视,最近更是积极与青城派展开争斗,竭力帮助军方或是其他派系的人在帝国议会里立山头、竖大旗——知府衙门和参议院青城派的互相敌视,对帝国议会的独立性提高功不可没。

从议会开门到现在,邓名对议会通过的提案一直是认可的——当然,议会每次表决前也都很小心的揣摩保国公的心思。就是上次远征江南,虽然很多议员都觉得手头紧,但一听郑成功去世了,邓名明确表示出发动远征的意愿后,大部分议员也都选择支持邓名的愿望。上次投票通过特别税的征发和出兵令后,邓名发布的文件上总是以“院会批准,提督邓名命令”作为开头语,表明他出征是得到了院会授权,也是在完成院会的意愿,就好像是以前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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