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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显得很失望,然而没有人愚蠢到和百里城去争。不过无所谓,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只是借他们嘴,回去宣传宫家奇珍依旧妙绝天下,而我,势将掌领宫家再上高峰,如此而已。至于做不做的成这笔买卖,与谁做这笔买卖,我才不关心。
我款款走出展厅的门,走在前面的两人是萧左和百里晨风,那个混蛋突然转头盯了我一眼,我立刻高昂起头,摆出一副对我来说最高贵、对他而言却最蔑视的姿态,谁知那混蛋突然凑到百里晨风的耳边,不知说了句什么话,两人竟一起笑起来。
一股凉气从脚心窜上我的脑门,我敢肯定他在说我,并且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话!如果有人能告诉我那个混蛋刚才说了什么,除了以身相许之外,我简直什么都愿意答应。
正在火头上,身后突然传来风纤素的声音:“大小姐。”
我转过头,她的表情很严肃:“我们得谈谈。”
我知道她想谈什么,所以决定不给她这个机会:“宝瓶绝不借!”
就冲百里晨风和那个王八蛋交好,我也不会借。
——经过刚才那件事,萧左在我心中已从混蛋升级成王八蛋。
我从没试过对一个人那么那么的反感,这么说吧:我简直一看见他就想吐,而且不惜任何代价,希望能正好吐在他头上!
风纤素显然不知我和萧左的仇已经这么深,否则她就会明白劝说我的难度有多大。然而她不明白,我只好听她唠唠叨叨的说个没完。
当然,我忍她还有个重要原因是她向来冷漠自持,可对此事却好像很有兴趣,居然破天荒的为人求起情来!
可是,当风纤素说到“不出三日,江湖中便会人人得知连百里城都向宫家借宝,是时宫家的名望定能更上层楼”时,我早听的不耐烦的心突然定了定。
当她说到“让百里城欠下人情的机会可不是经常有的,大小姐初掌大事,日后保不齐有用到他们的地方”时,我已经竖起耳朵很仔细的去听了。
当她说到“如果大小姐愿将宝物出借,必定传为江湖美谈”时,我的脑中鬼使神差似的蹦出“翡翠借宝,世人称好”这句话来。
然后,我就打断了她,语气平淡的说:“行了,让我考虑一番再作决定。”
第二天,我同意出借祖传无价宝“鎏金三钴杵纹银阏伽瓶”。但是,为了安全起见,百里晨风必须和我及由风总管率领的五十铁骑一起上路,护送宝瓶直至百里城。
宣布的时候,全体宾客都在场,我确信这个消息很快就会传遍江湖。
百里晨风虽意外于我将同行,但考虑到宝瓶的价值,终无二话。
倒是风纤素的反应出乎我意料,她居然一点惊讶的样子都没有,似乎不但早料到我会出借,也早知道我会提出护送的要求。
见她目光闪动的模样,我忽然觉得就算我不提这个要求,她也会提的。
等宾客散去,花厅里只有我、风纤素及那个阴魂不散的萧左时,百里晨风起身向我致谢:“多谢宫大小姐慷慨借宝,百里城上下莫齿难忘。将来如若有用到百里城的地方,还请大小姐尽管开口,在下等人赴汤蹈火,也再所不辞。”
他的表情很严肃,行的礼也很隆重,我便也站起身,想说点客气话。谁知道,刚说了句“阁下何需如此多礼”,就被萧左打断。
“一本三利的事儿,只有傻瓜才不干!我看宫大小姐在展会上的巧思妙意,倒也不是个傻瓜。晨风,你确实多礼啦。”
虽然我又被他气的直跳脚,但在心里却对他敏锐的思维惊讶不已:提升家族名望,得到百里城的许诺,为自己立威,的确是一本三利的事。
萧左只说错了一点,这种事,恐怕连傻瓜都愿意去做的。
虽然惊讶,我还是冷冷的说道:“本小姐还有要事同百里先生商议,无关人等,请出去!”
萧左前后左右的张望着,屁股却牢牢沾在椅子上,丝毫离开的意思都没有。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无眼色的人?我咬牙道:“你!我是叫你出去!”
“我?”他无辜的看着我,“我不是无关人等。”
我冷笑道:“你和此事有什么相干?”
“我倒不想有相干呢!”他苦着脸道,“但我已答应晨风,做你那支宝贝瓶子的保镖,直到安全抵达百里城。”
我吃惊的连声音都变了:“你说什么?他请你做保镖?他居然请你做保镖?”
“是呀!”他好像比我还惊讶,叫的比我还大声,“难道你居然不知道?”
我拽了拽头发,发了半天呆,突然转向百里晨风,道:“百里先生,我坚决反对让此人同行!事实上,我确信由他做保镖的话,阏伽瓶将再无安全可言!”
还没等百里晨风回答,萧左已长身而起,对着我恭恭敬敬的鞠了躬,道:“宫大小姐,谢谢!真是谢谢你!”
我又开始发呆。
他道:“此去百里城,迢迢千里,一路要经过六七个土匪老窝、七八个山贼地盘、八九个晌马据点,虽然我对路况还算清楚,和部分匪盗也有点交情,但你们带着那么多珍宝,我实在很怀疑在钱财诱惑下朋友交情能有多牢靠。本来我这个人生来就怕麻烦,特别是这么大的麻烦,我通常躲都来不及。但最近我闹穷,晨风答应事成后给我一大笔钱,又求了我大半日,我才勉强答应了为一支瓶子做保镖这么傻的事。没想到你救了我!你救了我的命!谢谢谢谢! ”
他罗罗嗦嗦的说了这么一大堆话,越说越激动,到最后简直感动的连眼泪都快流了出来。
我则越听心越沉,到最后连心跳都几乎停顿了,忍不住问了句:“百里城究竟在何处?”
“在蜀中。”回答我的人是百里晨风。
“什么?那么远!”我大吃一惊,看着他道,“你说你家城主三天前去世,但你两日后就到了洛阳,怎么解释?”
“这个是因为我家城主自知大限将到,所以半个月前便命我动身来洛阳。”百里晨风道,“此行有千里之遥,辛苦宫大小姐之处,还请多多担待。”
“这倒无妨。问题是……”我瞟了眼萧左,咬牙道,“真的需要他来带队?”
百里晨风点头道:“萧兄熟知八方地形,若论安排行程路线,恐怕再难找出比他更权威的。”
就是说,此行无论如何也要由这王八蛋领队?我在心中骂了一声,忍不住又拿眼睛去瞄萧左。
而他,大约是说话太多,抓过茶几上的茶杯一气牛饮,又瞪着眼把手上的空杯瞅了半天,喃喃道:“玉的?”突然对我说:“这杯子,我能否拿走?也算来过宫家,留个纪念吧。”
看他那副财迷的德行,我信他只是想留纪念才怪。
——他居然宁肯向我乞讨一只茶杯也不愿挣百里晨风的那“一大笔钱”!
我狠狠的盯着他,良久良久,才深吸一口气,道:“好吧,一起去!”
百里晨风一直紧蹦的身体骤然松懈,连风纤素都仿佛安下心来。
萧左的神态还是那样懒洋洋的,慢吞吞道:“一起去也行,但得约法三章。”
“好!”我随口应了句,随即就回过神来,叫道,“约什么法?”
萧左道:“第一,这一路上最好安分守己些,千万别没事惹事。我知道有些人天生就很会惹麻烦,但要为大局着想,安全抵达百里城是最重要的。”
我仔细的瞧着他,好像想从他脸上找出朵花来,突然展颜笑道:“你说的真是对极了!我这辈子都没听过这么有道理的话!”
萧左又道:“第二,我们各走各的,自己的事自己解决,最好不要麻烦对方。”
我的笑意加深,道:“这样当然是再好也不过的。”
“第三,不许打退堂鼓,既然上了路,一定要把东西送到地头。”他要死不活的瞟着我,道,“我一直疑心有人会在半途上带着宝瓶开溜,所以怕的要命!”
我已笑的灿若春花,不能说话,只能点头。
风纤素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她大概是怕我会被气死。
她五岁的时候就认识我,当然知道我笑的有多灿烂就说明那时我有多生气。
萧左那个王八蛋居然把原本该我说的话全都抢先说光了!简直岂有此理!
“大小姐笑的这么开心,想必是觉得我说的有道理,那我们就这样说定了?”
“为什么不呢?”我立刻挤出一个更大的笑容,斯斯文文的说,“萧公子竟如此识大体,我实在觉得很开心,简直是开心的要命!”
要他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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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二章 珍展之变(3)
(起2O点2O中2O文2O网更新时间:2006…3…20 14:31:00 本章字数:2664)
第三节 请卿上路
我在半个时辰内吩咐交代完所有的事情,然后趁他们下去准备时转身回自己的房间。
房间幽静,很少有人到这来,因为他们都怕,不是怕我责备,而是怕一不小心碰到什么毒,就小命呜呼。
与墙壁等高的檀木架上放着几百只一模一样的瓶子,我的目光从上面掠过,变得说不出的温柔。
曾记得在三年前,“飞魂刀”高晓天中了我的毒后,他那号称天下第一神偷的弟弟当夜就来了我的房间,可等他推门而入看见这一架子的瓶子时,顿时傻了眼。
除了我本人,没有人可以分辨的出哪些是毒药,哪些是解药。
于是那一晚我就在目瞪口呆的神偷面前优雅现身,并很好心的提议他不妨全部偷一点回去慢慢研究时,神偷苦笑道:“紫萸香慢啊紫萸香慢,你实在是个很聪明的人。”
我的确不笨,至少我知道隐蔽并不等于安全,所以我会把这些瓶子都堂而皇之的摆在房间里,随便拿,只要你不怕。
先天不足不能练武又如何?有了这些东西,照样可以驰骋天下。
天下?呵……我侧头朝窗边的绣架看去,白绢上黑字分明: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依旧是曹操,一首《观沧海》,傲尽尘世风流。
还差最后一句“幸甚至哉,歌以咏志”,没有关系,我可以回来后再继续。我相信,等我再回来时,绝对已有与之相同的意兴风发,那时再把它绣完,定当更加完美。
这是我新绣的一幅字,也将是我绣的最后一幅字,自此后再不碰绣针。
他们说的没错,我,风纤素,的确不该是个坐着绣花的女人。
“风总管,一切已经准备妥当,大小姐命令即刻动身。”门外传来禀告声。
“知道了。”我转身,很小心的从檀木架上取下一只瓶子,瓶身光洁,在我眼中,它实在比其他瓶子都要可爱,因为这里面装的,是我这十几年来研制出的最厉害也最神奇的一种毒,我还没在任何人面前使用过。但我知道,不久后它就会名动天下。
开心。
它的名字叫开心。
因为它既然能开你的心,当然就能要了你的命。
走将出去,五十名精英铁骑已列队排开,占据了半条长街,声势浩荡。执事钟若正在马车旁相候,我走过去道:“这里一切就交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