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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不去?不去的话我去了。”
“那一起去吧?”某人摇尾巴。
“你快给我去!”一脚把某人踹出咖啡馆透明的玻璃门,成诺拍拍手又坐回了座位上。
“哈,小夫妻吵架呢?”李筝啜了口咖啡,歪着头道。
“切,谁要跟他吵。”成诺怒道,隔了一下反应过来:“你说谁和谁小夫妻呢,我会和他是夫妻,开玩笑啊你。”
“唔,”李筝抱着咖啡杯眯眯眼,“没什么好不承认的。同性恋嘛,我能接受。”
“谁不承认了?”成诺怒瞪李筝。
“难道不是么?在我看来,这分明就是,喏,跟情人吵架,然后离家出走,被情人一路追来……”
成诺的脸已经臭得堪比下水道里泡的抹布了。
“没有,我喜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李筝不意外地愣了一下。
“不在了。已经走了。”也许是这几天出外散心的结果,他已能坦率面对齐芾已经离开的事实。只是,他暗叹一声不该揭人伤疤,明明李筝喜欢的人也已经去了,他怎么一急便给忘了。
“……也许吧,”李筝抱着杯子歪着头又想了想,说道:“其实人与人之间是靠缘分的。有些人你只有一面之缘,有些人却成为了你的亲人,还有些人则成了你的爱人。人常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倘若前世已经修了千百年,今世便也没有什么遗憾。缘起缘灭,自有定数,还是随缘便好。”
既然你这么看得开怎么不出家。成诺默默在心里吐槽。
却听李筝倒是在一边摆起了长篇大论的架势:“死者已矣,我便该把他的份也活回来,活得更好才对。这些年我走南闯北,说句看尽了人生悲欢离合也绝不为过。有多少人把自己压在苦闷的箱子里不肯出来透气,若是肯探出头看看,天地之辽阔、生活之广阔定会叫人心潮澎湃,生离死别反倒显得是小事了。”
低下头,成诺不说话。
李筝却突然附在他耳边:“呵呵,其实也不怕告诉你,当初想通了这些的我在遇见你时,认真考虑过要追你。”
“什么?!”成诺猛地转过头。
“千真万确。”李筝将身子移回来,朝他眨了个眼:“如你所见,我也是个……同性恋。”最后三个字李筝没有发出声,但是嘴型足够使成诺明白。
其实我已经知道了。不过成诺没敢说出来。
“喂,我说真的,如果骆帆敢抛弃你,你就来找我,我带着你远走高飞好不好?”李筝突然又贴上来,在他耳边笑嘻嘻地说。
“……”不好,他直觉觉得,李筝不适合他。他们虽然都是同性恋,却不是一路人。那种淡淡的关怀和温暖,更像好朋友般的情谊,并不是他想要的爱情。爱情,绝对不仅仅是这些。
“喂,票!”骆帆一脚踹开咖啡店的玻璃门,成功把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成诺给唤了回来。
脸冻得都走形了的某人狠狠瞪了挨在成诺脸庞边的李筝一眼,走到两人中间超强存在感地坐下。
李筝翻个白眼看窗外。
尽管早已有所准备,可真正踏入故宫的太和门之后,三个人还是忍不住惊呼起来。
太和殿前那铺满了石砖的广场庄严肃杀,广大得似乎把天地都包容了进去,而时光流逝如那天边变幻疾驰的云霞,令人沧桑感顿生。那不平的石砖,偌大的广场,弥漫的金色光芒中的黄顶绿瓦红墙白柱,似乎都在默默地诉说着这里暌违久远的故事,令一切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
人生匆匆如白驹过隙,然那一点点沉淀的历史却撼天动地。
奈何某人却没有这种觉悟。
在故宫各个展厅参观时,已经进化成狗皮膏药的某人,从来没有离开成诺一步以外的距离,并且一直准确定位在除了他之外的两个人中间。
顺着中轴线一路从乾清宫走到坤宁宫的时候,某狗皮膏药越过人墙扒在玻璃上瞅着里面的摆设直嘀咕:“皇帝的新婚房可真够破的。”
立刻换来成诺的瞪眼,某狗皮膏药立马狗腿地摇尾巴:“俺家还是很新滴,房子刚买滴,家具刚买滴,刚装修好滴!”
“切。”李筝也忍不住翻白眼。
“吼,你想怎样啊。”某膏药立刻警觉地挡在成诺身前。
第十三章
被叫嚣的某李姓人士都懒得理他,直接迈步往御花园走。
其实,他也曾为了某人,努力存钱、买房。只是在刚刚付了首付兴奋地想将消息告诉对方时,却在电话拨通的那瞬间得到了医生简单明了的答复:“对不起,你的朋友出车祸了。”
然后呢,他想,他好像又把房子给卖了。然后背上吉他,去实现对方的梦想——环游世界。
是的,他早已去过丹麦,去看过小人鱼。因为那是对方的愿望,单纯美好的愿望。
然后,每年一次,回到他身边给他弹一首小人鱼的歌。
只是没想到,今年回去的时候,会遇见成诺。
其实他很嫉妒骆帆,嫉妒他能一路追着成诺直到北京,而自己,一直只敢悄悄地守护着那个人沉醉于自己隐秘的小幸福中。
他的爱不是不浓厚,只是有顾虑。
总是怕给别人带来麻烦,总是觉得随缘便好,自小便扎根于自己性格中的因子,怎么去也去不掉。
当初,梓文说,小人鱼的悲剧是因为她不能说话,不能把自己的爱慕告诉王子,所以得不到永恒。所以他要说,要把自己的心意告诉李筝。
只是,谁也不曾想到之后会飞来横祸。
他嫉妒骆帆,嫉妒成诺,但是嫉妒归嫉妒,却也没有妒火中烧到要拆散别人。
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他刚才只是好心地推波助澜一下。
而且,他想,要是梓文那个家伙知道自己这么做,一定也会在天堂里笑嘻嘻对他拍着手说:“做得好,筝仔,做得好。”
“喂喂喂,皇家怎么可以这么奢侈!”骆帆的叫声成功地把某李姓人士的魂唤了回来。
李筝这才发现已经到了乐寿堂,刚才直叫唤的骆帆正指着满墙壁的玉石和书画愤愤不已。
“骆帆。”成诺拽拽他,示意这边还有看门的在。
“哎呀小伙子呀,”坐在门边上看门的老大爷也不恼,也不气,笑嘻嘻地站起来,大手一挥,指着满殿的镶金图案神采飞扬:“这可都是紫檀木建造的啊,紫檀木知道吧?对对对就是那最贵的木头,怎么都不腐朽的。你看那嵌满的玉石和点缀的书画,那可都是大手笔。还有这雕刻,多细致。鸟巢知道吧?我告诉你们哦,这里的造价那可比鸟巢多了去了……”
成诺已经支持不住了——这哪是奢侈,这简直是极端奢侈,穷凶极恶奢侈!
他拽着某个人跑出来,总算是摆脱了老人家的魔音魔爪,却在抬头的瞬间,看见某人陶醉的放大面孔。
“嘿嘿嘿,成诺你牵着我的手……喏,就是牵着这里哦……”
成诺浑身抖了一抖,赶紧松开手扔下某人掉脸走。
快步走到三层楼高的畅音阁前木椅前坐下的成诺,还未来得及感慨慈禧听戏的豪华架势,果不其然紧随其后而来的某骆姓人士已经老脸皮厚地坐在了他身边。
“嘿嘿嘿,成诺啊,以后我要和你一起听戏看戏,直到耳朵聋了眼也花了。”
这下,连跑着赶来的李筝也在一边酸掉了牙。
三个人在故宫走走停停,一直磨蹭到了太阳弯到西边,才又绕回故宫后面御花园的神武门出来。觉得时间还早,于是三个人又去了后海。
“这种天根本就不应该出来玩!”某人拖着鼻涕,倚在后海的栏杆边,看着满河的冰,哀叹不已。
“省省吧,这还有太阳呢。你看那些老大爷,砸个窟窿还出来游泳。”虽然成诺自己也冻得缩着个头,但是革命的意志还是要贯彻的!
“真是没出息。”刚打了个喷嚏的李筝裹紧了围巾,怒其不争地指责两人的怂样。
后海边是北京出了名的酒吧一条街,不过白天开店的很少,只在房檐上挂着些大红灯笼,大概在晚上时才能显出热闹的场面。
三个人顺着河边的栏杆一直走,当走到一家叫“孔乙己”的酒店门口时,迎面来了一位戴着帽子的老人,身边腻歪歪地跟着一只毛糟糟的哈巴狗。
“大爷,这么冷的天还出来遛狗哇。”不顾另两个人“赶快走,赶快回去取暖”的哀怨表情的李筝,突然异常心情好的和老大爷打招呼。
“嗯?”老大爷眯了眯眼,看清了面前的三个青年,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狗儿,笑得露出了几颗假牙。“恩,习惯了,每天都要带他出来溜一下。”
“好小的狗啊,真可爱。”李筝说着,弯下腰想去摸小狗,结果那只狗摇摇晃晃地躲到老人身后,只探个脑袋警觉地看李筝。
“不小啦,它今年都十六岁了,如果是人的话都是老人了啊。”
“真的?那大爷和它感情一定很好吧。”没摸着狗的李筝尴尬地直起身。
“是呀。”老大爷点点头,突然就像是回忆起什么似的絮叨不止了:“它啊,小时候总是喜欢追着我跑,若是它不见了,我也一定要把它找出来,不然就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如今他老了,我也老了,但就这个习惯,总也改不掉。”
老人一边说一边笑着,神态安详地看着自家的狗儿在自己的腿边蹭来蹭去。
成诺看看骆帆,觉得自己好像也看见了某只正在摇尾巴的狼。
“骆帆,你假请到几号?”河边杨柳的秃枝轻轻拂过眼前,像是自冬眠中苏醒了过来。
“诶?”骆帆正蹲在老人腿边伸手逗那只老哈巴狗逗得不亦乐乎,而那只狗已经气呼呼地瞅着骆帆的手就打算咬了。
“我想明天一起回去。北京太冷了不行以后再来玩。”成诺倚着栏杆望着对面,那望海楼似乎也在秃枝中弯了弯身子。
“恩?哎?啊!”某人兴奋地甩开汪汪低吼的哈巴狗站了起来,瞪大眼睛:“成诺你说真的吗?要回去吗?真的要回去吗?”
“还能骗你不成。”成诺皱眉,气氛总是被某个大尾巴狼破坏殆尽。
“欧欧!!”某大尾巴狼手舞足蹈。
“但是,得先去买票!”成诺看着某人的傻样直摇头,却在转过身时忍不住扬起微弯的嘴角。
机票是第二天下午,李筝识趣地没有和他们一起回来,说是要继续在北京游荡。
这次的某人没有因为恐高症而坐在靠走廊的位置,而是兴奋地靠着窗口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