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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留在世界能做什么呢?还是去陪她吧。再见。”她微笑着留意对方神情的微妙变化,并未有多大的兴趣逗留下来,起身就离开。
活下去。一定要……活着……
经过一番努力她的手终于松动了些,然而此时不安感遍布全身。明晴使劲爬向近处的电话座机,却一点点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像是有人把她的气管当作毛巾扭了一般。她无法顾及那么多,在身体抽搐的自己还保持着冷静的时候凭借艰难的侧目,在模糊的视线里按了隔壁房间的号码。
救……命……胶布后的嘴唇微微张开,剧烈的抽搐使她发出嘶吼般的闷响。她只觉得身体猛地一收缩,人生跑马灯就在眼前。
快乐的记忆都争先挽留她生存的决心。
爸……妈……外公外婆……还有那个无论什么时候都看不顺眼的阿辙。
不要(死)……
明晴的意识进行最后强烈的挣扎,接着她就眼前一黑,晕厥了过去。
☆、Chapter51
从小就很喜欢自己名字里蕴含的意思——明媚晴天,我就觉得它特阳光,读起来心里面也暖暖的。我是明晴。虽然有点胖但很招人喜欢啊,我可是很擅长自我满足的……嘻嘻。
我很爱我的爸妈,很爱很爱。妈妈烧的排骨世界第一好吃,我就吃得特别香。但隔壁家的弟弟老过来蹭饭,妈妈这时就会叮嘱我让着他。谁、让、我、是、姐姐!可看到他在桌面堆起那小堆排骨山,我就打心底讨厌他!居然和我争排骨,哼,死定了。
因此我会在他跑来避难而爸妈恰好也不在家的情况下,极力配合叔叔把那家伙揪出来,捉回去严惩。每当我望着他被叔叔提着衣领拎回去那可怜猴样,就特别爽,哈哈哈哈……老师说了,身边的小朋友犯错误的话不能够帮他们保守秘密,一定要告诉身边的大人,不然后果很严重。明晴一直以来都是个听话的孩子,我很诚实,是绝对——不会包庇辛洵辙的。
然而那家伙竟然撕我的画来报复我,弄得我既生气又委屈得忍不住哇哇大哭,于是就抽着鼻子去给大人们打小报告。辛洵辙撕了几次后就不撕了,不过会转换成别的恶作剧来整蛊我,真是讨厌至极的弟弟!
从小学起就养成一同回家的习惯,初中即便在不同的班级还是会一起走。有一天放学后我到辛洵辙他们班的教室外面等他,恰恰碰见同班的方晓瑜,很自然就朝对方靠近,很自然就聊起天来。
“你也在等朋友?”她问。
“对呀。”我一边说一边朝课室里张望,怎么还没下课。
随即她就露出一副很八卦的模样,“男朋友……还是女朋友?”
“吓?”我也实在不知该如何回答她,既然不能够称呼辛洵辙作男朋友,难不成说他是我女朋友?
无奈我只好翻了个白眼以示我的无言,刚好辛洵辙他们班也下课了,都陆陆续续走出教室。我左顾右盼,咋就找不到那家伙的影子?就在这个时候他像鬼一样忽然在我身后的门框现形,这可把我吓得不轻。
我还记得他那时不怎么打理的头发都打成卷了,看起来很蓬松——噢不,其实摸起来也很软的。他眯起眼睑只剩一道狭长的缝,侧过脸即便面无表情也还是给人很欠揍的那种感觉。
“走了。”他说。
裹着燥热的夏天的风经过,吹得我的耳根也开始微微发热。我愣愣地看着他,居然脑袋一片空白?
他往前走了几步就回过头来莫名其妙地盯着我看,弄得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还在那儿干嘛,还不快走?不是要回你家吃饭么?”
我回过神来,本想和方晓瑜打声招呼再走的,没想到一回头看见她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方晓瑜用着既八卦又羡慕的语气感叹:“哇……好帅呀。”接着她又给我使了个眼色,悄悄说:“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男朋友这么帅……”
“不是……”我一边连忙解释,一边望向辛洵辙确保他没有听见。呼……还好,我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走快几步好跟上他。这家伙……什么时候腿那么长了走那么快,我花了些力气才跟上他。不对呀,我记得小学六年级刚毕业的时候我还比他高出半个头呢。现在……我忍不住仔仔细细把他从头到尾打量一番,竟发现他已经比我高出半个头也绰绰有余了!再挺直腰板比划一下……不会吧……他弓着背还比我高出一个头啊……唉……
“你在干嘛啊?”他看我的眼神居然像在看一个神经病?!我有些恼怒却又不好意思和他辩论。只好装作若无其事地望向别的地方,才不要理他。
后来我很快就把视线调回来,第一眼就看见他的背影。高高的个子几乎把猛烈的阳光都挡住了,白色衬衣被风吹得鼓起来,身上的味道很清新,是没打篮球的缘故吧。反正和平时那股臭烘烘的汗味是不同的,像……就像刚刚修建的草坪,很独特的气息。
不知道什么时候心跳的声音都窜到耳朵来了,“咚咚”“咚咚”强而有力的跳动还是第一次这样清晰地听见。别的都听不真切了,就像世界消失了一般,只剩它在响亮地运作。我越是望着他的背影感觉就越不自然,跟做贼似的。我便赶紧把头扭到一边去,恰好走出了教学楼,突然变得广阔的天空那天像海一样地蓝,我印象异常深刻。
那就是……喜欢上他了呀。
吓?我呸呸呸呸!喜……欢?这个词用在辛洵辙身上……也太奇怪了吧?他可是我自出生后几乎每天都要碰面的人,而且,重点是,他是个很讨人厌的弟弟!
我又不是没喜欢过别人,会搞混这种神圣的感情吗?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喜欢的是我的第二任同桌,眼睛大大的特迷人,不过后来因为有一次看见他扣鼻屎就不喜欢了;二年级喜欢班长,因为班长特威风,说话很有权,我们都得听他的。后来班长的人选是换了又换,自然地,我喜欢的对象也跟着换了又换。直到有女生当上班长,就不能够喜欢了;四年级迷上隔壁班那个但篮球打得很棒的男生,我就觉得他比电视里的明星都要好看,可姐妹们都说一般般。毕业以后就再也没见过他很自然便不再喜欢咯。
到了初中,第一个喜欢的是一位很随和的师兄。我们是在团委活动中认识的,师兄的眼睛虽然很小,但看起来为人憨厚,对我也很好。他还是他们班篮球队的领军人物,每每比赛我都会去替他打气。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竟然连辛洵辙也知道这件事,明明就是秘密啊秘密!我只不过时不时为了看师兄一眼特意跑到比较远的卫生间,在他打比赛的时候买水去助威而已。有那么明显吗?而且,那家伙居然还气焰嚣张地公然挑战师兄,居然——还——赢了?
在那以后我都没那个脸去见师兄了,而且说巧不巧我那天恰好就写了情书准备给师兄的,没想到就听到他们比赛篮球的消息,本想忍忍等师兄完胜了再递过去。现在可好,都给辛洵辙这家伙搞砸了!
我抓过桌面的猫头鹰雕像,端详着它,滚圆滚圆的眼珠子就瞪着你,像在跟你生气的。这模样,简直跟他的主人相像得不得了,一样讨厌!那个家伙……幼儿园起,喜欢过哪个女孩子,给哪个送过糖果,什么时候躲在哪里偷看过哪位女生上下课……我都清楚得不得了。
他的生活,他的喜好,还有他喜欢的女生的类型,就是一件即便故意去不留意也终究了如指掌的事……如果说了解一个人是喜欢的话,那我岂不是喜欢他很长一段时间了?啊——呸呸呸!
但一旦我想起白天的情景,就不禁脸红心跳的。我这是在搞什么啊……我直起腰板,猛晃自己的脑袋,告诫自己必须保持十二分清醒。可是啊……这大脑就是不受控制啊……老按那个重播键,脑海就一直播放那片段……啊啊啊,再这样下去我都快疯了!
☆、Chapter52
妈妈总会和我讲起津渡大学那片情人林,还有那个关于夫妻树永不分离的传说。爸爸妈妈那些故事都非常简单质朴。提起那个年代,浪漫是一种朴素的浪漫。妈妈的爱情,就是那飘飘的素白连衣裙。
我一直憧憬着那样的浪漫。我知道它们在哪儿,每次回姥姥家我都会去拜访它们。不过说实话吧,那片情人林也太大了,找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
很久以前我就认定爱情是种非常神奇的存在,经过各色的电视剧啊,电影啊,小说什么的渲染,它在我心目中显得更加的深刻神秘。
爱人,是我来这个世界前遗失的另一半灵魂——我坚信,一直以来,都是。所以我都没停止过寻找他的动作。
后来,我想,这个人就是辛洵辙。
呵呵呵嘻嘻嘻哈哈哈……到最后我还是很没骨气地喜欢上这个没心没肺的人。谁让他在初中毕业的那个暑假去剪短发了呢,整个人看起来很精神很青春而且还特阳光。那双不算太大也不算小的眼睛骨溜溜地转的时候,就甭提有多可爱。其实辛洵辙的眼睛是很好看的,像水晶一样晶莹,微微有些碎碎的光芒。只要他不使坏,笑起来就完全稚气未脱很靓很干净。
出于老天爷的眷念高中开始我们就同班了,我想,我是喜欢上他了。
我会用漫画记录下我们的点点滴滴,而且啊,我在漫画里还称呼他为“辙”,听起来是很亲切的。而我呢……当然是“晴”啦,呵呵。然而在现实生活可没这套,辛洵辙就辛洵辙,直呼大名!又不是什么亲戚套什么近乎,无端端叫他“辙”的话他会怀疑我是神经病。
不过我是打心底里讨厌他对我的称呼,辛洵辙这家伙,无论是在开心、惊喜、愤怒还是低落的情绪熏陶下都喊“明晴你这个讨厌鬼”,简称——“讨厌鬼”。我不爽很多年啊,即便多次表达过自己的不满还是上诉失败。好吧,“讨厌鬼”就“讨厌鬼”……等等,难不成我真的很讨厌?真是……少呼六个字要你命嘎!
荷尔蒙……也会分牌子的么?那辛洵辙用的究竟是哪个牌子的荷尔蒙,好多女生给他写情书!每个月的两三封,收到我都快烦死了。辛洵辙是什么人啊,那么值得她们喜欢?
相比之下更加叫人恼火的,是他那毫不在乎的态度!凭什么就得我来处理,好不容易混了个“绯闻女友”就被他搅和了,和我传绯闻很丢脸么?我还没嫌他呢,罢罢罢,做不成绯闻女友也不要当什么乱七八糟的情书接受员!我又不是他管家。
因此我无可奈何只好苦口婆心教育他拜托他,我只是个小小的团支书,不是你家阿猫阿狗!
天晓得他只是稍微抬了一下眼皮,漫不经心地敷衍道:“谁让你管了?多事……”接着就低下头去更加专心地啃他的绿豆饼。
我瞬间怒发冲冠,夺过他手中的东西不由分说叼在嘴里,和他大眼瞪小眼的,谁再管他谁是天下第一大白痴!
虽然说,我总会被他那种什么也无所谓的态度激恼,但事后回想我都在窃喜:哦……原来他还没有喜欢的人呐,抑或说,他喜欢的人还没向他表白呢……嘻嘻,我好像……还没向他表白吧……
其实喜欢辛洵辙是件很秘密的事情。我一直都没告诉过姐妹们,呵呵,有了那么次“惨痛的经历”我还敢吗我……我很享受喜欢他的感觉,一直,就在他身边默默地喜欢着他。
他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