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说醉了……真的好象可以忘记一切。”她低下头去:“我想抛下这个世界,抛弃陆永明抛弃叶苏还有抛弃你!你们……不无时无刻在扰乱我的人生。”
他听见了心脏破碎的声音。
“我很难受……”她的声音很小:“我想……我想死,难道不可以吗?”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文东熙只感到脑袋被炸得支离破碎似的,他厉声喝道:“不要乱说话,我告诉你,你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许死!”
她抬起脸来,眼里空荡荡的。
他脱下外套给女生披上。一脸严肃,却又有若隐若现的痛惜,眼眶快要坠下眼泪般剔透的宠溺。
风又来了,带走所有思念。
☆、Chapter14
布拉格之春的包厢里,蜷缩着一个格格不入的黑影。冥爱额头抵在膝盖上,发出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怪声。那声音似笑非笑,似哭非哭。露出脸颊,上面还是干的。
进门以后就只剩一句:“我真傻,真的。”如同一个活生生的祥林嫂躬着背出现在你面前,然而她少一分悲哀,多一分痴癜。
服务生奇怪地盯着神经兮兮的冥爱,有点吓着了。文东熙挡在他面前,淡然:“啤酒放下你就可以离开了。”他按照着做了,若有所思地离开。
文东熙避开散落一地的酒瓶。优雅地架起茶几上的高脚杯,自己也无聊地喝起酒来。
她歪歪脑袋,眼神迷离。不禁让人联想起遗忘在角落的娃娃,始终如一的面无表情。尽管如此,布满灰尘的她还是可以一如既往地瞪着主人奔跑的方向——那是一双饱含怨恨的眼球。
“有一个人,说过要永远爱我;也有一个人,说,永远都不会伤害我。如今,他们都食言了,而最好笑的是……”
他们竟然要结婚了……
初中新开学,面对陌生环境我还是表现得比较内向的。一张张毫不熟悉的面孔时刻都带有一种无形的压力。因此,开学都一个多星期了,我还没结识到关系会比较好的朋友。
我记得那是在星期三的下午,回到学校后发现同学们都聚集在走廊上,我有些奇怪地来到门前——噢,班长还没回来。独自在门前面站着怪惹人注意的,我只好顺着感觉找好位置站定,右手边的那个高个儿女孩就开口抱怨道:
“啊啊啊~~班长今天怎么晚了呀?等得我花都谢了。”
那女孩夸张的措辞让我忍俊不禁,自然地就没想到把话接过来了:“就是嘛!”
她冲我笑笑,我们就在还未知道对方姓名的情况下打开话匣子,我们无所不谈,直到上课铃响才依依不舍地走进教室。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叶苏。
那个叫叶苏的女孩比我高,比我漂亮,比我聪明,比我开朗。她是中美混血,略带异域风情的轮廓让班上很多女生都羡慕不已,我也是。
我们是好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其实应该称得上是情如亲姐妹了吧?整天像纳豆一样粘在一块儿。互相分享饭盒里各色的饭菜,津津有味地交换手上捏着的那包零嘴,一起唱着那个年代流行的歌。
初二的时候我们写了交换日记,也记不清是谁的建议,目的只不过是为了可以更深入地彼此了解,分享自己秘密的同时也守护对方的。
我们彼此拉过勾,永远也不会泄露对方的秘密,永远也不会伤害对方,永远也不会改变。
我们仍旧嘻嘻哈哈地打闹着,我一直以为单纯地只要和叶苏在一起,世界一直很简单。
我说:我长大以后,要当服装设计师。
那我以后就当模特吧!冥爱设计的衣服肯定很漂亮,呵呵。她说,只会穿我设计的衣服。
那是我们共同的梦想,也是我们共同的秘密。每当想起,我都会乐滋滋的像吃了蜜一样,睡不着觉。
当然啦,我们都清楚对方另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秘密,就是我们各自喜欢的男孩。
她很喜欢隔壁班的6号球衣,小麦色皮肤,洁白的牙齿还有狭长的双眼。在球场上拼搏的时候总喜欢以很对友一个跳高的击掌来结束完美的球赛。
因为国籍办理问题而留级的缘故,叶苏比我大两年有余。所以她会当心起年龄差异的问题。
只是喜欢而已,用不着在一起的。她总喜欢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然后就硬塞一瓶水给我,逼着我替她去送给6号球衣。
你这样下去迟早会得相思病的,我取笑道。她则涨红双脸,一个劲“陆永明,陆永明……”地叫喊个没完。
我撇撇嘴,你少讲两句行不行呐。
她嘻笑道,不行。
陆永明是我们的师兄,毕业都好几年了,就在附近的津渡大学读大一。仔细数数,确实比我们要年长些许,在学校对面的奶茶店打工,我们每天放学都会光顾那家店。这样,打照面的机会就多了。
陆永明师兄人很好,逢人都会微笑,那种微笑好阳光,看的人都感觉好暖和。他个子高高的,每每看他我都得仰起脸。
我们不是特别熟络,也不至于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不过每天都可以见到他,对于我来说,已经很满足了。
只要见到他,所有烦恼,伤心的或忧郁的,都统统不见。见到他,即使在阴蒙蒙的雨天,也能够看到这一年中最灿烂的阳光。
后来叶苏在一次团委活动中终于光明正大地结识了6号球衣,然后我们都渐渐熟悉起来。不过他好象和叶苏比较有缘分,总会有聊不完的话题。
一次,他接过叶苏递来的《入团申请书》,问:
对了,你们女孩子都喜欢些什么呢?
唔……巧克力吧。女孩子都喜欢甜品。她笑着答道。
那……那亓官冥爱也喜欢吗?他低着挠头的模样像极了小孩。她挺……可爱的。
叶苏的笑僵住了,接下来什么也不记得了。
她没有和我说话足足一个星期,因为她用一个星期,去忘掉了那段朦胧的感情。可这过去并不久,她就要离开津渡回美国去了。送别的时候,我们交换了那本日记,很久都没彼此看过的日记,满载我们各自最真实的感受。
不要忘记我们的约定。她勾勾我的尾指,我会给你写信的。
然后从那天起,我就没有见过她了。
我读着叶苏的日记浑浑噩噩到了初三。春末的一天,陆永明的神色有点凝重。在他给我端上奶茶后,他说冥爱一会儿和我一起走吧!我送你回家。
路上,他告诉我他从一个教授那里得到了出国深造的机会。
我安静地听他继续讲下去,心脏却像刀割一样难受。
这样说起来好象很荒唐……我比你年长那么多,可我,可我喜欢你。他忽然在天长地久婚纱店停下了脚步。
你会等我吗?他的脸通红通红。
他试图用微笑让自己放松,他指向橱窗内那套洁白的婚纱,问:
“你愿意穿着它和我在神夫的见证下宣誓吗?天长地久,永不分离。”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很满意。我甚至觉得我还在睡吧?因为这场景曾无数次通过梦进入我的脑海。
他鼓起勇气注视我的双眼,允诺道:“5年,就5年。5年后我一定回来,和你一起,给你幸福。”
我笑起来,那时侯我真心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5年后我还不一定能够结婚呢,我还那么年轻。”
他也跟着笑了,小心翼翼地搂我入怀,轻轻地揉着我的头发。
“我会永远爱你的。”他捧起我的脸随即就是深情一吻……
我记得叶苏在日记里头曾经写过——“我们总是在不经意中伤害了别人。”
“而现在,他们居然要结婚了。初中时期对我来说很重要很重要的人,他们居然要结婚了。你说,难道不好笑吗?……呵呵……”她打量酒瓶里的液体,一饮而尽,小声念叨道:“他们都醒了……惟独我一人在沉睡……”
冥爱侧着身躺下来:“我低估了自己……可这也应该呀!”她感慨道。
“知道为什么吗?”她望向文东熙,像是在征求对方的意见。她的嘴唇一上一下,吐出了那句该死的——
我害死了很多人。
☆、Chapter15
我害死了很多人。
我害死了很多人!
我害死了很多,人……
音调偏高,微弱。似聚集开来,却又随即稍纵即逝。感觉像是有人在身后轻轻抓了一把,又松开。如同冰冷湖水里飘散的水草。那声音来自远方,却不是天堂。
文东熙搁下手中的玻璃杯,挪到冥爱身边,仔细拂开她的际发。那微眯的双眼,那凝结的表情,感觉就是一只受伤后极其狼狈地躲进角落里的猫咪呼喘。他握紧她的右手,一把将她揽入怀中。
她侧着脸贴在他宽大温热的胸膛上,耳际,就是他的心跳。
“不要乱说话。”语气冷冰冰的淡定,搀和命令的口吻:“不要乱说话。”
她的瞳孔瞬间撑大,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她直起腰板,很轻易就挣脱出他的怀抱。眼瞳黯然失色,她半垂眼睑,犹如审判者在宣读最后决策时严肃的决然:“你不会知道的。”
“是,我的确不知道。”文东熙坦然,别过头来,眸子仍旧仿佛溪水一般清冽。
她直勾勾地盯着他的双眼,很认真、很认真地注视,试图让他畏缩。黑暗环境中两人的眼眸是夜明珠,圆润而晶莹。
他毫不畏惧,任由她无声地询问,这种对峙一直持续到第一滴眼泪的跌落。
冥爱害怕了。眼前的人无论曾几度被自己残忍地伤害过,还是和向日葵一样照着她,给她全世界最清澈柔和的眼神以及暖入心房的笑容。
他太可怕了。
终于,冥爱做出了让步。那颗眼泪大得出奇,眼睑以下的部分都湿润了,泪光点点,虽如缺堤的洪水,却失去了原有的浩荡气势。源源不断地流下,流下,轻轻用指腹一刮,便可沾上珍珠一颗。
悲伤止不住,也无法逆流成河。她被突如其来陌生的“眼泪”而弄得惊慌失措,抬起手背擦掉,还有,再擦。不知不觉愈聚愈多,豆大的泪珠滚烫滚烫的,夺眶而出完成完美的自由落体。
文东熙不急不慢地从茶几上一端凌乱的酒瓶中找到纸巾,拆开。然后捧起女生的下巴,细心拭去那些透明的液体。
近距离可以观察到眼眶和鼻子通红通红的,她*下唇,努力将呜咽困在喉咙里,无奈实在无法办到,那声音冲破压抑后清晰地传入他耳内。
别哭了。他想对她说。我的心脏快要承受不了。
他的手朝上提高了些,拇指偏外,带走了积聚在表层的泪珠。他倒吸一口冷气,头皮发麻。
哭得很狼狈,他想,但还是叫人无法忍受的心疼。
冥爱视线垂落,而后双手覆盖了文东熙的手,贪婪地汲取手背上的温度。
“那天以后,”轻微啜泣以及控制得平稳的情绪:“我亲手毁了那个原本美好的家。”
时光荏苒,陆永明离开差不多半年了。每天看天气预报的时候我总忘不了关注纽约的天气,惦念他在那边过得习惯与否。电话握在手里的时候会按捺不住想要拨号过去,计算计算时差又害怕打扰了他。偶尔通电话的时间显得异常珍贵,然而考虑到时差和功课紧张,总不敢多聊。
信还是会写呐,可他没回过一封。也许忙着打工挣生活费吧。我怕他费心也不感多写,更别说奢望他回信了。
中秋节的那天我犹豫了很久才鼓起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