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王二也很爱面子,站在练兵场中间被人看罚站,多不好意思?他就向后山位置移了老远,故意站在了远离众人视线的歪角位置,这位置距离下山的小道比较近,秋叶一哭,顿时就惊动了王二。
“大半夜的鬼哭狼嚎,吓人不吓人?”王二一边念叨着,一边走了过来。其实他还是一个热心打抱不平的好汉,当初朱元璋初到贵境,饿得走不动路,王二就主动找上去,把自己的肉分给朱元璋吃,从这些地方可见,这个人很爱管闲事,听到有女人痛哭,他这种性子的人哪里按捺得住?
王二走过来一看,顿时唬了一跳,只见张樱仙脸色苍白,半身浴血倒在地上,秋叶抱着她嚎啕大哭,这情景也有够怪异的,急问道:“发生了什么事?大嫂怎么了?”
秋叶指了指山路:“马千九……他刺伤了小姐,然后跑了。”
王二不傻,再加上他也是马家大院里出来的,对这几个人的关系十分清楚,一听这话,也明白了个五六成,一时之间,怒发刷地一下冲了起来:“贼子安敢?我追上去,把马千九这混蛋抓回来挫骨扬灰,你别哭了,再哭下去大嫂就不行了,赶紧背她回去,找人救她,现在医治也许还来得及。”
说完之后,王二撒腿就向山道上跑,一溜儿就追了下去。虽然他不知道马千九向哪个方向跑的,但是王二也有不少在山里打猎的经验,要追踪一个外行人,不会是太困难的事情。
一语惊醒了梦中人,秋叶被王二一吼,才想起了要把小姐送去医治,再哭几声,只怕张樱仙真的要去见阎王爷了。她赶紧矮下身,将张樱仙背了起来。好在秋叶并不是娇生惯养的小姑娘,而是一个勤劳的小丫鬟,平时做的杂事不少,身体锻炼得还行,所以背个人也能走得动,她背着张樱仙就向着朱元璋的山洞里狂奔了回去。
朱元璋刚刚躺下休息,就见到秋叶背着张樱仙,神色惶急地冲了进来:“朱八哥,救救小姐吧……快找大夫……”
一向比朱元璋更加节检的秋叶主动点亮了屋子里的油灯,昏黄的灯光映照出张樱仙惨白的脸庞,仿佛一张写满了心碎二字的宣纸。
朱元璋只看了一眼,就了然于胸:“马千九干的?”
“嗯嗯!”秋叶拼命点头。
“唉!”朱元璋深深地叹了口气,像那种“看吧,我就说过马千九是来杀你的”这种废话,他没有说,说这种话只能一方面用来炫耀自己有先见之明,第二方面就是惹人厌,对于已经发生了的事,却不会有任何帮助。
他也没有那种不肯救人的心理,虽然张樱仙想逃才受的伤,但她想逃是很正常的,不想逃才是怪事,朱元璋根本不存在要不要原谅她的想法。
他深深地皱起了眉头道:“我统计过山寨里的人员,咱们寨子里没有大夫!”
“没大夫?”秋叶吃了一惊。
“嗯!”朱元璋点了点头道:“跟着咱们来造反的,都是穷人,活不下去的穷人,哪有大夫穷得活不下去的道理?”
秋叶听了这话,顿时噎住了。没错,凡是上了这座山来造反的人,哪个不是没饭吃了活不下去才来的?但是大夫这种职业,不论走到哪里都饿不死,怎么可能跟着上山来?她吓得连眼泪都忘了流,一下子呆住了:“那小姐怎么办?”
“只有让我来死马当活马医了!”
“啊?”秋叶又吃了一惊:“朱八哥,您还会治伤?”
“嗯,若是治病,我不太会,但若是治伤,我倒是略知一二。”朱元璋随口答了一句,在上辈子开创霸业的漫漫征途中,他曾经历过无数刀锋与战火的洗礼,曾经从战友或者敌人的尸山血海中走过,见到过无数人受伤治愈的过程,虽然他不是大夫,但是对于大夫治疗刀伤入腹的手段,是熟得不能再熟了。中国有句古话,久病成医,大致上意思也差不了太多。
“先让我看看伤口吧。”朱元璋让秋叶把张樱仙平放在他的床上,然后伸手去扯张樱仙的衣服,想把衣服翻开,看看里面的伤口是什么样子。
不过好玩的事情发生了,张樱仙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伸出了一只手,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让他掀开。她的身体由于失血,其实已经软瘫了,但就算如此,她仍然把全身所有的力气留给了自己的右手,这一只手就拽在衣角上,手背因为用力,使得青筋凸起,在洁白的肌肤衬托下,显得分外的妖异。
“男……女授……受……不清……”张樱仙艰难地道:“不要……你看伤……”
“瞎扯蛋!”朱元璋毫无怜香惜玉之情,伸手一挥,拍打在她的手臂上,把她最后的这点力气给打散了:“生死事大,为了求生,脱掉拖沓的长裙,裸露着半个身子,手提双刀杀入千军万马的女人我也见过,哪有你这么麻烦的?”
他用双手抓住了张樱仙伤口旁边的衣服,这里的衣服已经完全被鲜血浸透了,由于耽搁了一小会儿时间,有些血迹已经干了,沉沉又粘粘的,朱元璋双手一分,咔嚓一声裂帛之声,张樱仙的衣服从腹部到胸口,被撕开了一道大口子。
张樱仙挣扎无效,只好痛苦地闭上了眼,她刚才受了重伤都没哭,现在衣服被撕破,眼角却流出了两道晶莹的泪珠,顺着脸庞滑下。
只见她的腹部偏上一点点位置,破了一个洞,鲜血还在不停地向外流,破洞旁边的肌肤雪白晶莹如玉,毕竟她以前是县令家的小姐,不用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干活,所以这皮肤真的比普通女人好了几倍不止。
朱元璋才没心情看她的皮肤呢,他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怎么看都漂亮,例如马大脚那样的大脚姑娘,他会觉得极美。但对自己不喜欢的女人,就算国色天香,他也觉得有如骷髅。
他的眼光落在伤口上,并没有仔细地去看,经验就告诉他,这一刀扎得不算深,不论是出血量,还是伤口的形状,都不是正正经经的凶器造成的,因为这年头的兵器,大多数带着倒勾,锯齿一类要人命的玩意儿,但是张樱仙腹上这一刀,却并没有出现伤口大面积撕坏的情况,证明对方的凶器并不专业。
“看这伤口的样子,像是剪刀捅的?”朱元璋皱起眉头问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秋叶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看一眼伤口就能看出来是什么刀捅的,这也太神了。
上辈子朱元璋见识过的刀伤,何止千千万万,这点本事算个啥?他没理会秋叶,只是沉声道:“夏枯草放在口中嚼烂,然后敷在伤处即可治外伤,使其止血结痂。内伤嘛……刀伤半指深,淤血腹中……我想想……嗯……大麻仁三升、葱白十四枚,捣烂,加水九升煮成一升半,一次服完,血出即愈……”
一三六、回不去了
朱元璋随口报了一堆药名,秋叶赶紧记下来,朱元璋脑子里有许多偏方,他选的是一种材料比较简单,方法不复杂的治法,这样的治法也比较符合山寨现在物资稀缺的情况,要是他列出什么人参、何首乌一类的药,那真是找破天也没地方找去。
秋叶把夏枯草、葱白、大麻仁这几个药方反复读了几遍,记在心里,赶紧道:“朱八哥,您看着小姐一会儿,我去找乡亲们问问有没有这几种药。”
夏枯草很容易弄到,它是一种随处可见的野草,由于夏天一过就枯死,所以叫做夏枯草。民间的穷人们买不起茶叶,就喜欢采摘夏枯草,晒干之后存放,用来泡水喝,以此代茶。山寨里的百姓们就有储备这种草,随便找几家人就能讨来。
葱白也很简单,所谓葱白,就是葱的近根处,色白,所以叫做葱白,这玩意儿可食用,也可入药。中国的农民,也许会因为地域不同,土地不同,而种植各种不同的农作物,但他们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在自家的田边角地带种点葱,要炒菜的时候,就到田边随便摘一颗葱回来用。甚至到了现代,还有许多人在自家阳台的花盆里种着葱……秋叶随便找个田梗就能弄到这东西,也不算困难。
最麻烦的就是大麻仁了,所谓大麻仁,就是大麻的果实。有些书友可能一听到大麻二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毒品,其实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大麻都是无毒的,通常说的毒品大麻,是指印度大麻中的一种较矮多枝的变种,大明朝的大麻没有那样的毒性,通常只是用来做麻醉用。起到缓解疼痛、增进食欲等功效。
跟着朱元璋上山来的百姓们,连饭都吃不起,哪有人有心思弄大麻这种玩意儿?秋叶出去找了半天,硬是没找到哪一家人有,最后哭着回来,倒是带回来了一把晒干的白芍药,说是有一个乡亲听说她要治刀伤,就给了她一把这个。
朱元璋接过白芍药,倒是大喜:“这个确实也可以治疗刀伤,把它放入水中,熬黄,研细。再用洒或者米汤送服,也可以治疗刀伤淤血入腹。”
秋叶听了这话,这才转悲为喜,赶紧就在山洞门口点起了火堆,拿了个瓦罐熬起药来。
在秋叶熬药的时候,朱元璋就抓了一把刚找来的夏枯草,放在嘴里慢慢地咀嚼,嚼碎之后,用手指敷到张樱仙的伤口上面,刚开始敷的时候,草渣很快就会被血冲开,但是多敷了一阵之后,草渣终于凝结起来,将伤口堵住了。
止住了血,这是一个好开始,只要再好好休养,吃几次对症的药,这条命就算是保住了。朱元璋这才把她的衣衫从两边拉回来,重新盖住胸腹,让她不至于一直袒胸露腹地躺着。
这么闹腾了一阵子,张樱仙其余的丫鬟也得到了消息,纷纷赶过来看望自家小姐,她们虽然没有和张樱仙住在一个山洞里,但是也住得不远,听说自家小姐受了伤,一个个心急如焚地跑过来看,一大群女人挤满了小山洞,差点把朱元璋给挤了出去。
“你们这是做什么呢?”秋叶发火了:“朱八哥是小姐的主治大夫,你们全挤在这里,把朱八哥都弄得没地方站了,他怎么给小姐看伤?小姐的伤势恶化了怎么办?出去,统统给我出去。”
一群丫鬟走进来,又被撵出去,山洞里还是只有朱元璋和张樱仙两个人。
张樱仙的血止住之后,精神似乎恢复了一点点,她的心情还是很糟,但脸色总算是不那么苍白了,似乎已经从巨大的打击之中缓了过来。她艰难地道:“朱八……你说得对,马千九……是来掩盖家丑的……我……就是马家的家丑。”
“嗯!”朱元璋只是嗯了一声,并没有软语安慰,不管前世今生,他都不是一个喜欢安慰女人的人。
“真可笑……咳……真可笑……”张樱仙咳了几声,牵动伤口,秀美的眉头紧紧地皱到了一起:“本来我和你清清白白,什么也没有,结果他捅我一刀,害得我的胸腹全都被你看光了……本来什么也没有,现在却真的是家丑了……哈哈……咳……哈哈……咳……”
“我只是给你治伤!”朱元璋冷冷地道:“别想太多。”
“不管是不是治伤,你看到了!”张樱仙伤心地道:“我真的成家丑了,已经毁了……”
“我要是说,我什么都没看到,你信么?”朱元璋摇了摇头道:“我的眼睛只看了你的伤口,别的地方长成什么样,压根没看到眼里去。”
张樱仙哪里肯信,她用愤愤的语气道:“你抢我做压寨夫人,不就是看上了我这身体吗?我是县令家的千金小姐,知书达礼,大家闺秀,在你这样的流寇眼里,是攀不起的高枝,如果不用这种非正常的手段,你一辈子也娶不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