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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绛夏和颜絮平和的聊了聊这些年大家都是怎么过的,一个下午就过去了。颜絮看看西沉的太阳,欠身向绛夏告辞。
绛夏虽然有点遗憾,但是很高兴的陪颜絮走到月广场,看他搭上出租车后。就转身准备回到店里。
“喝————”绛夏被立在身后的人吓了一跳,“什么时候醒的?”
“刚刚,肚子饿了。”阮墨拢着绛夏的肩膀走进店里。
“去接桃子,我做饭等你们回来。”绛夏试图把阮墨翘着的头发压下来,可手一松开,头发又翘上去了。
“桃子刚才打电话回来,要去朋友家吃饭,叫我们不用管他。”他是被桃子那种催命式的电话铃声吵醒的。
不然,还可以睡一会。他打个呵欠。不过,如果不是桃子,他也不知道颜絮来过。
“绛夏。”阮墨叫住她。
“什么?”绛夏抬眼看着阮墨。
“你对颜絮什么感觉?”阮墨像个得不到玩具的小孩,质问着。
“很复杂,说不清,总觉得我欠他很多。”绛夏诚实说道。
阮墨气闷,捂着胸口说,“胸口好堵。”
“少玩了,过来帮忙做饭。”平日都是小桃子帮忙她洗菜,今天就劳动家里的大医生,不知道他的厨艺和他的手术技术,有多大的差距。
“最后回答我一个问题。”阮墨拉过绛夏,捧起她的脸。
“说。”绛夏笑盈盈的看着阮墨。
“你对我什么感觉。”阮墨问。
闻言,绛夏又是叹气又是摇头,最后说了一句话,“散漫的摇椅。”
“绛夏!”阮墨好气又好笑的吼着。而绛夏则做着鬼脸,逃开阮墨,笑的很开心。
也许,等他们老的只能躺在摇椅里看着晴空时,她会对他说。
唯一,爱的就是你。
唯一,要的就是你。
番外 故乡的风
我的队友是个怪胎,用台湾话说,是个怪咖。
从他来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
这并不是因为他有装在袋子里的人的怪癖和丑陋相貌,相反,我知道他,前些年还活跃在荧屏上的大明星。目测超过180的身高足以让他在一群欧美人当中也不逊色,更何况他那宛如天使般完美的脸蛋,如果是平时,我大概会把这个家伙约到夜店喝上几杯。可是,这里是无国界医生组织。我们这个小队是由医生、护士、后勤人员、组成的医疗小分队,即将前往战火纷飞的危险地带,而不是去进行慰问演出,更何况,非洲地区的人民能听懂中文歌吗?
“喂,队长,怎么能让一个外行人加入我们?”我向络腮胡的队长抗议。
“外行人?你说谁?”队长讶异的问我。
“他。”我毫不客气的指着这个笑咪咪的家伙。
“哦,他是约翰霍普金丝大学医学院的教授推荐来的,让他在队里做助理医师,是个可靠的人。如果不是还没正式拿到美国的医师执业证,他可是分不到我们这队里。”最次都是去汉克那队。
他们小队的任务不一样,只是为当地民众做些卫生宣传,治疗一些普通的疾病。
“嘎。”我无言了,那个家伙原来不是只有脸蛋。
不过他似乎不喜欢和人群接触,他对谁都是笑容满面,可是我看得出,他的笑容只是在脸上。假面人,果然在演艺圈混过的人,
那天,我和他一起前往附近一个村子,途中遇到了很漂亮的红色果实,我刚想吃。
“喂,给猴子留点口粮。”他如是说道。
我靠@#¥%,他不单是假面人,性格还很恶劣!
回到营里,我向队友们控诉他的无良。
队友惊愕的看着我,好半天才说,“缈缈,你活着是奇迹!你要去感谢Ryan,他救了你。”
“没错,前几天,其他队有人误食了那种果实,结果急性肠绞痛还一直呕吐不止。”
满脸黑线。
从那一天起,我对他改观了,也许这个家伙只是面恶心善,不对不对,是假装很恶劣,其实人和心都很美。
隔天,我把一个很可爱的熊猫挂饰送给他,这可是我的宝贝,在台北动物园的熊猫馆里买的,而且那次是我第一次见到真的熊猫。
“你很喜欢熊猫。”他摇摇手里的挂饰问我。
我拼命点头,实在是太可爱了。
“我在卧龙保护基地领养了一只熊猫,哪天带你去保护基地看,可以抱的。”他笑笑,把挂饰还给我,还是是宝贝的话,就要好好收好。
他的世界和自己的世界差距好远!
可以抱——————啊,黑白相间的大熊毛,想想都好可爱呀。
“你怎么要领养?”我不解的问。
“我前妻最喜欢熊猫了,这只熊猫和她的孩子是同一天生的。”很有缘分。
“咦,你离婚了?孩子是你的吗?”说到这里,我连忙捂住嘴巴。
“不是我的,不过是她生的。这就够了。”
这时候,我才明白,这家伙和勃拉姆斯是同一类型的人。
渐渐的,因为互相理解了,而且都是黄种人,我和他就热络起来。也对他有了些了解,他的前妻在怀孕时,发生意外,流掉一个孩子,本来抱住一个就算是奇迹了。可是却猝发了急性心衰,几乎奄奄一息,却坚持要生下剩下的那个孩子。一瞬间,他觉得自己什么也不是,什么都无能为力。特别是在看到前妻事先写好的遗书,他崩溃了,原来前妻爱的人没有变,是他,一直是他。可,前妻的身体已经被孩子拖垮了,整天只能躺在床上,他不愿意自己什么也不做的,就那样看着她一天一天衰弱下去,便选择了离开,再次学医。因为他不愿意再等候在外面了。
我被他的爱情感动了,说了一堆鼓励和不着边的安慰话,他也只是笑笑。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也在这个非洲荒蛮的大陆上待了一年多,他变了,黑了,也开始和队长一样邋遢,手上的老茧一天比一天还要厚。甚至还学会了当地的语言,经常会带着我直接就去土著部落里,和部落首领谈天说地。
完全蜕变成一个邋遢的痞子,一点都看不出来刚来时的模样。
可这样的他,让全对人都感动安心,他已经成了队里不可或缺的支柱。
那天,我们谁也没有预料,灾难就那么发生了。
一伙持枪的武装份子劫持了整个医疗队,强迫我们给他们的头领做心脏手术。
“这不可能的!我们只带了普通的设备。”应对一些骨折、枪伤还行。而且最重要的是,队里会做这种大型手术的队长去为队里接补给去了,根本不可能!
呯————————枪响了。
我们全部都傻眼了,这是第一次,我们感到了距离死亡是那样的近。
其中一人把枪指在我的眉心,“做还是不做。”
“???我??我们没有执刀医。”我颤抖的说道。
“那么,你就去死吧。”那人恶狠狠的说道。
我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枪响了,我还活着。
再次睁开眼时。
他把那人的枪管掰向天空,枪是对着天空放的。
“不要为难小女孩。”他淡淡的笑着,“我来做手术。莫妮卡、渺渺、安东尼,我需要你们的帮助。还有,不要再吓唬我们的医务人员了,他们不是军人。”
军人?!那意思是这伙不是普通的恐怖份子,而是反政府武装?!
我无奈的看着阮墨在做术前准备,垂头丧气的说:“这次死定了。”
“放心吧,我还有必须要去的地方,不会死,所以也不会让你们死的。”
我捂着头,说:“你根本不懂,这可是一个心脏搭桥手术!”在连仪器都缺少的情况下,更别说是医师了,嗷———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我们会活下来的。”他已经换好了手术衣,眼神无比坚定看着我,说道。
“赌了。”横竖都是一死,好歹要拼过!
?????
手术做完时,我坐在营地外,看这满天的星辰。他也走过来,坐在我旁边。
“喂,你真的只是一个助理医师吗?”
“对啊。”他倒是满开心的笑着
技术精湛到都可以把一般胸外科医生给比下去了,还说自己是助理医师,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专门来打击我的自信心。
“喂,阮墨,你真的很讨厌,很欠揍。”我说道。
“对啊,绛夏也经常那么说我。”他笑得有点苦涩。
我知道,绛夏是他心底最爱的那个人。
“也许,她已经死了。”有那样的疾病还要强行生下小孩,活下来的几率不大。搞不好,大人小孩都已经死了。
“不会的,因为我相信。”
“那么我也相信。”我说道,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说的话,很可靠,很让人放心。
队长回来时,我们已经被全体释放了,而且从此以后,我们这区是最太平的一区。
原来反政府武装也有讲义气的家伙。当然,那些武装份子偶尔送来的罐头,都被阮墨当作礼物,送了当地土著,这个借花献佛的家伙???
快过年的时候,他接到了一封从法国寄来的信。里面的一男一女身着婚纱和燕尾服,很明显是结婚。
他笑了,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了。
我伸头过去问,“你前妻?”眼角还瞄到了信里‘她在等你’这四个字。
“不???我要回家了。”他开心的说道。
我和队友们给他办了一个简陋的欢送会。
他走时,我哭了。队长安慰我:“放心,世界上好男人还多着呢!”
“说的好听,他那种容易找吗?简直就是外星人。”我哭着说。
反而把全营地的人都惹笑了。
身边又吹起了异乡干燥的热风,抚走了我的眼泪。
哎,好想念故乡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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